证券代码:688261证券简称:东微半导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35,142.4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7,070,744.5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531,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34,857股后的股本122,096,589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8,920.09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3,087,544.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7,916,464.7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4.5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28,920.09 | 16,805,211.75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235,142.44 | 140,024,955.26 | 不适用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7,070,744.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634,131.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0,130,048.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634,131.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 是 | ||
现金分红比例(%) | 24.0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0,765,995.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976,070,330.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8.1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之前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实际发放金额,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的数据差异系各股东持股数量不同,分红尾数四舍五入后加总所致。注2: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表格以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3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3年度、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