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黄清华先生(主任委员)、毕嘉露女士和非独立董事金光杰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清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依法治企、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决议 | 决议情况 |
1 | 2024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 一致同意 |
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3 | 2024年8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4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5 | 2024年12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核关联交易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了审核并与公司进行沟通。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阅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六)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各议案内容,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事项,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认真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并结合自身财务、法律、审计和管理经验,协调和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