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含税);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