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819,264.78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190,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88,066.9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200,088,066.91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43%。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0,088,066.91 | 221,149,968.69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7,430,836.06 | 730,328,193.45 | -742,546,880.6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53,819,264.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1,238,035.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5,070,716.2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21,238,035.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95.86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