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组成。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和决策依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