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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秉承“激光方案探险者”的使命,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未来,始终坚持原始创新,探索激光技术应用“无人区”,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开发技术,创造性地将激光技术引入光伏行业,并广泛应用于PERC、TOPCon、HJT、XBC、钙钛矿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程,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方位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

2024年,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保持增长,相较于前几年,光伏行业的增速已有所放缓。产业供需错配加剧,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创新继续驱动行业变革。公司凭借创新型技术和产品,经营业绩稳步向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43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6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0%。

二、2024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就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加强规范。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2024年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定期报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换届选举、对外投资、舆情管理制度等事宜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修订公司管理制度、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换届选举等议案。上述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程序及内容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五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三次会议,对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核。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进行了审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两次会议,对提名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披露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真实、完整地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维护投资者关系,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定期报告电话会议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

东大会以便投资者积极参与,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信息,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传递公司价值。

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和认同的同时,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陆续发布的新的监管规则、指引、指南等新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决策义务,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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