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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于变革中寻找新生增长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清洁能源提供先进技术,并成功将激光技术创新性地应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光伏行业,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方位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公司依托光伏行业技术积累,深耕光伏行业的同时积极向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和集成电路等领域开拓。2024年,公司核心产品继续保持强劲的竞争优势,实现营业收入201,43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6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0%。

二、持续加强产品研发投入,巩固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不断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及资源的优先保障,在武汉、无锡、以色列亚夫内、新加坡设有研发中心,构建了一支专业度高、创新能力强的国际化研发人才团队,为实现在光伏产业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主业方面的技术及业务突破提供了坚实支撑。公司自2019年上市以来,研发投入实现逐年增长。2024年,公司研发人员增加到553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26%;公司研发投入28,261.6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73%。

公司多年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363项境内外专利,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核心产品保持强劲的竞争优势。公司针对不同的电池工艺均有开展研发,多项光伏电池激光新技术实现突破,在TOPCon、IBC、HJT、钙钛矿等工艺上,均有全新激光技术覆盖。除光伏产业外,公司还积极向显示面板行业和其他行业进行技术延伸。

三、强化信息披露,畅通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连续四年(2020-2023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考核优秀(A级),构建起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构建公开、公平、透明的多维度沟通渠道;通过公司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活动、投资者现场调研、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诸多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向投资者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五、积极回报投资者,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股份回购、利润分配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4.01亿元。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2,46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34,572.2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暂拟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72,497,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273,94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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