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赵敏女士和董事朱家道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赵敏女士和董事王爽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为召集人。
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赵敏女士和董事何平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守兵先生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议案,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见下表: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次数 | 参会人员 | 会议议案内容 |
1 | 2024.3.7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朱家道 | 1.关于盘江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盘江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3.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 ||||
4.关于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2 | 2024.4.8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朱家道 | 1.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2.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2024.8.19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王爽 | 1.关于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9.2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王爽 | 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 |
5 | 2024.10.14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王爽 |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6 | 2024.10.18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何平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2024.12.13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李守兵赵敏何平 | 1.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长期应付款项的议案 |
2.关于修订《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聘请外部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充分保证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公正性,2024年9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对选聘文件进行了审议。
根据选聘结果,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依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审
计服务资质和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项,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二)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众环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充分发挥了纽带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持续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检查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致力于推进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监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进一步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同意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查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