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上述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