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46公司简称:中船特气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腾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588,235.35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10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4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4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船特气、公司 | 指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分公司 | 指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中船特气的分公司 |
肥乡分公司 | 指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肥乡分公司,中船特气的分公司 |
技术分公司 | 指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分公司,中船特气的分公司 |
F厂 | 指 | 中船特气位于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1号的生产厂区 |
H厂 | 指 | 中船特气位于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的生产厂区 |
上海子公司 | 指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子公司 | 指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淮安派瑞 | 指 | 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 |
中国船舶集团 | 指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船特气的实际控制人 |
七一八所 | 指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派瑞科技 | 指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中船投资 | 指 |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国风投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指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 |
青岛聚源 | 指 |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 |
混改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万海长红 | 指 |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暨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
万海长风 | 指 |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暨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
中芯国际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A股、H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981.SH、0981.HK)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25.SZ) |
TCL科技 | 指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100.SZ) |
新宙邦 | 指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37.SZ) |
杉杉股份 | 指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84.SH) |
维信诺 | 指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87.SZ) |
台积电 | 指 |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联华电子 | 指 | 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群创光电 | 指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海力士 | 指 | 海力士半导体公司(SkHynixInc) |
美光 | 指 | MicronTechnology,Inc. |
默克 | 指 | MerckKGaA |
液化空气 | 指 |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irLiquide) |
空气化工 | 指 | 空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AirProducts) |
索尔维 | 指 | SolvayS.A. |
昊华科技 | 指 |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78.SH) |
南大光电 | 指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46.SZ) |
长江存储 | 指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华虹集团 | 指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
长鑫存储 | 指 | 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铠侠 | 指 | 铠侠株式会社(KIOXIAHoldingsCorporation) |
SKMaterials | 指 | SKMaterialsCo.,Ltd. |
力森诺科 | 指 | 原昭和电工株式会社(ShowaDenkoK.K.) |
关东电化 | 指 | 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KantoDenkaKogyoCo.,Ltd)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工业气体 | 指 | 液态和气态氧、氮、氩,以及普通纯度的丙烷、二氧化碳、乙炔、丁烷、工业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气体 |
电子气体 | 指 |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
特种气体、特气 | 指 | 所有高纯度的工业气体,硅烷、高纯氨、碳氟类气体、锗烷、一氧化碳等,用于电子、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等行业的单一气体以及照明气体、激光气体、标准气体等所有混合气体 |
电子特种气体 | 指 | 是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应用于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 |
电子大宗气体 | 指 | 是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应用于半导体行业具备高纯度、高性能、消耗量较大的气体 |
混合气 | 指 |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气体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在一起,形成的一 |
种均匀的混合气体 | ||
02专项 | 指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项目,因次序排在国家重大专项所列16个重大专项第二位,在行业内被称为“02专项” |
气体合成 | 指 | 原料进入合成反应器,在一定温度、压力及催化剂作用下,发生氧化、还原、裂解、加成、取代等化学反应,合成所需的产品 |
气体纯化 | 指 | 将低纯度的原料气,采用精馏、吸附等方式,精制成更高纯度的产品 |
气体充装 | 指 | 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将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充装在各类气瓶等压力容器内的过程 |
高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的气体 |
电解 | 指 | 将电流通过电解质溶液或熔融态物质(电解液),在阴极和阳极上引起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 |
氟化 | 指 | 化合物的分子中引入氟原子的反应 |
精馏 | 指 | 一种利用低温使混合气体液化后,根据不同气体组分沸点的差异,利用回流使混合物得到高纯度分离的蒸馏方法 |
吸附 | 指 | 用多孔固体吸附剂,将气体或液体混合物中一种或数种组分被浓集于固体表面,而与其他组分分离的过程 |
痕量杂质分析、痕量分析 | 指 | 样品中待测杂质含量低于百万分之一的分析方法 |
电解槽 | 指 | 由槽体、阳极和阴极组成,当直流电通过电解槽时,在阳极与溶液界面处发生氧化反应,在阴极与溶液界面处发生还原反应,以制取所需产品。对电解槽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合理选择电极材料,是提高电流效率、降低槽电压、节省能耗的关键 |
冷阱 | 指 | 作为一种冷却装置,可以通过低温表面,将冷凝点温度高于冷阱温度的气体分子进行冷凝捕集,也可以通过冷凝温度的设置,捕获特定气体分子,即可以对气体起到分离的作用 |
芯片、集成电路、IC | 指 | 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半导体制造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它们之间的连接导线全部制作在一小块半导体晶片(如硅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焊接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电子器件 |
晶圆 | 指 | 经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IC成品 |
显示面板 | 指 | 是触控显示模组的底层部件,也是显示单元,主要包括LCD(液晶面板)、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是一种显示屏技术)、MiniLED(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roLED(微米级发光二极管)等,是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安防监控设备、车载显示屏等设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件 |
锂电 | 指 |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 |
电解液 | 指 | 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有一定的腐蚀性),为它们的正常工作提供离子,并保证工作中发生的化学反应是可逆的 |
离子液体 | 指 | 由阳离子和阴离子组成,在100℃以下呈液体状态的盐类。大多数离子液体在室温或接近室温的条件下呈液体状态,并且在水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 |
显示材料 | 指 | 用于生产显示面板的电子化学材料 |
刻蚀 | 指 | 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有选择地从硅片表面去除不需要的材料的过程,其基本目标是在涂胶的硅片上正确地复制掩模图形 |
沉积、化学气相沉积、CVD | 指 | 原料气或蒸汽通过气相反应沉积出固态物质的过程 |
清洗 | 指 | 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对硅片加工过程中附着的杂质、残留物及CVD反应腔室中附着的杂质、残留物等进行清理 |
光刻 | 指 |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技术工艺 |
掺杂 | 指 | 在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中,将某些杂质掺入半导体材料内,使材料具有所需要的导电类型和一定的电阻率,以制造电阻、PN结、埋层等 |
离子注入 | 指 | 将一种元素的离子加速进入固体靶标,从而改变靶标的物理、化学或电学性质 |
退火 | 指 | 半导体中离子注入时,高能量的入射离子会与半导体晶格上的原子碰撞,使一些晶格原子发生位移,结果造成大量的空位,使得注入区中的原子排列混乱或者变成为非晶区,所以在离子注入以后把半导体放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退火,以恢复晶体的结构和消除缺陷 |
外延 | 指 | 在晶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生长出特定单晶薄膜,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的材料相同,称为同质外延;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材料不同,称为异质外延 |
制程 | 指 | 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以晶体管最小线宽尺寸为代表的技术工艺,尺寸越小,工艺水平越高,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晶圆上,可以制造出更多的芯片,或者同样晶体管规模的芯片会占用更小的空间 |
先进制程 | 指 | 指集成电路产业晶圆制造中最为顶尖的若干个工艺节点,将14nm及以下节点纳入先进制程的范围 |
光纤 | 指 | 光导纤维,一种由玻璃或塑料制成的纤维,可作为光传导工具 |
IATF16949 | 指 | IATF16949,汽车行业的全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于ISO9001的基础上建立的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英文缩写为: |
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巴斯夫 | 指 | BASFSE |
林德 | 指 | LindePLC |
大阳日酸 | 指 | 大阳日酸株式会社(TAIYONIPPONSANSO) |
中央硝子 | 指 | 日本中央硝子株式会社(CentralGlassCo.,Ltd) |
国泰超威 | 指 |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LGD | 指 | LGDisplayCo.,Ltd. |
森田化学 | 指 | 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MoritaChemicalIndustriesCo.,Ltd) |
住友化学 | 指 |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SumitomoChemicalCo.,Ltd) |
英飞凌 | 指 | 英飞凌科技股份公司(InfineonTechnologiesAG) |
格罗方德 | 指 | GlobalFoundriesU.S.Inc |
华星光电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德州仪器 | 指 | TexasInstrumentsInc. |
天马微电子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50.SZ)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船特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PericSpecialGase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不适用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孟祥军 |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1号(经营场所:纬五路1号、世纪大街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60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pericsg.com/ |
电子信箱 | ir@perics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晖 | 李迎敏 |
联系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 |
电话 | 0310-7183500 | 0310-7183500 |
传真 | 0310-7182717 | 0310-7182717 |
电子信箱 | ir@pericsg.com | ir@perics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船特气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船特气 | 68814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东良、孙启凯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1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曾琨杰、史记威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4月21日到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928,659,920.89 | 1,616,279,413.69 | 19.33 | 1,956,462,14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9.24 | 382,933,91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6,132,376.56 | 244,398,142.03 | -15.66 | 350,360,80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028,585.30 | 527,361,381.19 | 17.00 | 567,455,546.7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16,502,221.72 | 5,312,519,017.18 | 3.84 | 2,290,317,563.27 |
总资产 | 6,285,535,487.91 | 5,838,923,367.05 | 7.65 | 2,838,969,403.92 |
总负债 | 769,033,266.19 | 526,404,349.87 | 46.09 | 548,651,840.6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7 | -14.93 | 0.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7 | -14.93 | 0.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49 | -20.41 | 0.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6 | 7.86 | 减少2.30个百分点 | 18.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7 | 5.74 | 减少1.97个百分点 | 16.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72 | 9.94 | 减少1.22个百分点 | 8.0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总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46.09%,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35,273,546.90 | 478,182,653.02 | 468,839,100.87 | 546,364,62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325,704.21 | 87,529,251.92 | 56,234,064.03 | 69,839,36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59,477,166.09 | 73,353,770.76 | 48,802,436.25 | 24,499,003.46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753,411.22 | 263,785,268.67 | 120,750,908.08 | 67,738,997.3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745.73 | 345,752.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430,624.52 | 103,843,629.51 | 37,123,006.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01,654.98 | 2,432,952.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42.57 | 200,423.03 | -242,346.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258,118.39 | 15,967,238.93 | 4,653,301.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7,796,003.68 | 90,461,020.62 | 32,573,109.9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432,952.74 | 0.00 | -307,034,607.72 | 4,601,654.98 |
应收款项融资 | 6,332,725.76 | 0.00 | -6,332,725.76 | |
合计 | 308,765,678.50 | 0.00 | -313,367,333.48 | 4,601,654.98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1-1-7-8”总体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深化精益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材料等行业,以电子特气、氟化学品、高纯金属新材料为依托,通过持续夯实核心技术,打造核心竞争力产品,输出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稳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增强2024年,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努力拓展客户群体,加大力度提升服务,深挖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28,659,920.8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33%,其中电子特种气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07%、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928,380.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4%,一方面报告期内含募投项目在内的新建项目转固后计提折旧,与产能逐步释放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另一方面成熟产品如三氟化氮等竞争加剧、价格下滑,同时公司不断拓展产品品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由70余种增至85种,新产品如氟化氢、三氟甲磺酰氟、乙炔等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上升。加快拓展境内外客户市场,据公司内部统计,公司三氟化氮全球覆盖率
65.03%、六氟化钨全球覆盖率70.31%、氯化氢全球覆盖率42.96%、三氟甲磺酸全球覆盖率83%等,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新产品数量较2023年度增长19.0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285,535,487.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5,516,502,221.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
(二)科研项目扎实推进,研究成果不断显现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进展显著。报告期内,公司攻克了电子特气吸附精馏技术、同位素分析技术、前驱体定向合成技术等6项技术,新研发了包括高纯三甲基硅烷、高纯四氟化锗等电子特气及三氯化铝、四氯化铪等前驱体产品在内的27种产品。承担多项国家科技创新任务。积极推进国资委重大专项任务,积极参与推进中央企业电子特种气体材料创新联合体项目,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各大央国企及行业重要参与企业搭建电子特气创新协同机制,推进国家重点项目验收。研发投入强度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68,150,590.5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72%。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成熟产品85种;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1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6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53项,国际专利3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针对集成电路行业紧缺的多种产品进行产业化放大,完成4种高纯电子气体的产业化设计、产线建设等;获得国家、省、集团、行业级荣誉奖项12项。
(三)业务布局加速完善,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30余个项目建设。推进邯郸本地项目建设。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取得试生产意见;电子特气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当年施工,当年具备使用条件;邯郸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实现平稳有序停产,人员实现妥善安置。加速子公司建设。上海子公司电子特气和先进材料生产及研发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全面建设即将开启。呼和浩特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克服气候等各种困难条件,实现当年施工,当年具备投料生产条件。优化区域服务能力建设。新设立韩国、日本办事处,不断完善上海、重庆、合肥、深圳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市场开拓稳中有进,市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产品推广成效明显。报告期内,公司25种产品交货量同比增加或实现零的突破,19种产品全球覆盖率增加,17种产品全球占有率增加;进驻新客户15家,推进20余种产品在客户端50条产线的测试,50余种产品在重点客户250余条产线实现批量供应。境外市场及新产品收入实现新突破。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氯化氢等产品在新加坡美光科技集团、台湾南亚科技、台积电(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实现批量供应。获得AEO高级认证,提升了公司在全球供应链安全管理、合规性及效率提升方面的水平。近3年新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加,销售占比逐步提高。酸系列产品市场显著增强。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106.3%。市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区域服务中心管理,配备专职负责人。通过出差拜访、客户来访、线上会议、参展、布展等方式,提高公司客户维护能力,增强客户粘性。获得“2023-2024中国半导体市场值得信赖品牌”等行业及客户重量级奖项7项。
(五)党建引领作用强化,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突出政治引领。公司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全年开展学习37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共决策“三重一大”事项567项。加强党的领导。公司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集团党组、七一八所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发展中,制定《公司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党建和业务工作,每月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专题
研究党建、纪检、科研、规划、市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项工作,确保全年任务按计划推进。筑牢思想之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通过国资e学、中国船舶党校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员平均教育培训学时50小时。规范组织建设。开展标准化支部创建活动,强化支部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各支部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持续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全年建立党员责任区26个、临时党支部1个、党员突击队6个、党员示范岗31个。夯实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拔培养青年干部,全年提拔干部19人,其中“90后”干部8人,干部结构更加合理;中层干部退出5人,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海外招聘资深管理人员2名,国内招聘硕士以上人才61人;联合天津大学、中科院大学建设“联合培养专项班”,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166名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92份,强化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举报和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问责,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核查调查。加强群团和思想文化建设。优化工会组织结构,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三八”妇女节活动、退休职工慰问、青年联谊、篮球赛、足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29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发布《公司VIS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企业文化宣传手册》,厚植员工企业文化素养;打造公司新闻宣传阵地,启用公司微信公众号,在国家、省、市、区、集团公司和七一八所等各级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材料50余次。
(六)顶层设计把控方向,改革发展作用突显推进战略解码,串联价值创造纽带。推进战略解码,明确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初步构建了以属地法人单位为生产技术主体、事业部为经营主体、区域服务中心为服务主体、各部门为业务职能支撑保障主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发展目标分解至事业部,2024年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收入突破2亿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赋能价值创造过程。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完成改革任务,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在中央企业“双百行动”2023年度专项考核中获“优秀”等级;探索新的工资总额管理模式,实行工资总额切块管理,薪酬与业绩挂钩;践行创新责任,聚焦核心人才,完善项目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利用平台优势,加强资本运作,推进淮安派瑞项目收购,完成投资尽调、审计评估、股东会审议等重点环节;上市首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首次发布《中船特气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专题报告》。
(七)对标世界一流提升,管理水平提质增效坚持对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标杆、集团公司和上级要求,聚焦价值创造、效率提升、风险受控,系统推进公司各项机制建设,强化全面预算与过程管理,以卓越绩效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安全管理日益健全。实现全年零损工,获评市级“三率”安全管理标杆单位;“一防三提升”、“九个一”融入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学以致用”安全管理模式;深度对标杜邦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得分同比提高36%;建成并高效运行HSE平台;创新安全里程碑、全员安全分享、HSE月报等安全文化机制。质量管理稳步提升。新建和优化分析方法50件;产品作业符合率达到98%,一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9.99%;顾客审核通过率100%;卓越绩效成熟度同比提升15.9%。报告期内,新增发布或参与制定国家、地方、团体标准67项。环保管理不断改
善。获评市级环保绩效优秀企业。完成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推进实施“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实现绿色工厂成熟度同比提升13%。项目管理优化提效。采取总包联合体模式整合资源,同步完善施工管理体系;建立项目组负责制,精准识别政府、集团审批手续核心要素,实现建设效率提升超50%。供应链管理富有成效。六氟化钨钢瓶实现进口替代,实现关键原材料降本;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获国家级“五星级绿色供应链企业”认证;推进供应链全周期精益管理,跻身集团金牌供应商行列。人力资源管理优化提升。实施“双轨制”招聘策略,为人才引进配套了人才公寓等优质资源条件;成功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建成天津市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天津大学、中科院大学建设“联合培养专项班”;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了基于工资总额管理下的全方位绩效考核体系。生产管理成效明显。酸酐、亚胺锂等4类产品产量同比翻番超100%,16项关键产品单耗全面下降;建立“设备全周期+承包商全流程”专业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产能-单耗-异常-产供销”的全要素标准化管控平台。“三化”建设加速推进。完成5G专网、商密网建设,构建BIP等三大业务应用平台,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6项、深化应用系统1项;持续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三化”管理,完成视频AI系统云管理平台升级,对标标杆制定推进计划53项,逐步建立标准化智能工厂建设路径。内控管理日益规范。构建工程建设审计制度矩阵,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等专项制度,实施建设项目全周期跟踪审计。合规管理切实加强。构建商密网、5G专网双网融合构架,实现全年核心数据零泄密。持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营合同法律审核100%覆盖。运营管理持续改善。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对标完善部门职责,组织各属地法人单位、事业部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实现组织绩效考核全覆盖;对标建立世界一流制度体系,制度精简优化至178项。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此基础上,2024年公司拓展了高纯金属业务,开展了前驱体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了大宗现场制气业务的并购,丰富公司的业务类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由70余种增加至85种,新增产品包括溴化氢、三氯化硼、乙硅烷等无机类气体,氟氮混合气、氟氪氖、氟氩氖激光气等,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乙烷、乙烯、乙炔等氟碳类气体,高纯钨系列产品等。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1.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特种气体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中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对于纯度、稳定性、包装容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电子特种气体生产涉及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多项工艺技术,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1)主要产品
①三氟化氮
高纯三氟化氮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等制造领域的清洗工艺,由于其良好的蚀刻速率,并具有选择性的特点,在化学气相沉积(CVD)腔体清洗工艺中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拥有国内最大产能生产基地,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1,000吨三氟化氮年产能,同时呼和浩特子公司在建三氟化氮年产能7,500吨,建成后公司三氟化氮产能将居世界第一。凭借优异品质,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美光、海力士、英特尔、英飞凌、格罗方德、中芯国际、长江存储、长鑫存储、华虹集团、华润集团、LGD、京东方、华星光电等国内外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知名客户,在业内树立了技术领先、产品优质、客户信赖的品牌形象。
高纯三氟化氮
②六氟化钨
高纯六氟化钨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化学气相沉积工艺,其沉积形成的钨导体膜用于通孔和接触孔,硅化钨则可以制作低电阻、高熔点的互连线。此外,六氟化钨可用于钢表面镀膜,改变钢表面性能。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产能生产基地,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000吨六氟化钨年产能。产品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美光、海力士、英飞凌、铠侠、格罗方德、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华润集团等国内外集成电路知名客户,客户覆盖广泛。
高纯六氟化钨
(2)无机类气体
公司高纯氯化氢和高纯氟化氢纯度分别可达5N5和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清洗、刻蚀工艺。公司高纯四氟化硅纯度可达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中有机硅化合物的合成、离子注入工艺掺杂剂及化学气相沉积工艺,此外还可用于制备电子级硅烷。公司高纯氘气纯度可达5N以上,主要用作集成电路热处理特种气体,以及在光纤制造领域作用于光纤抗老化退火处理,
提高抗氢老化能力。公司高纯溴化氢纯度可达5N,主要用于硅、锗等半导体材料的刻蚀;公司高纯三氯化硼纯度可达5N,主要用于硅、氮化硅、二氧化硅等材料的刻蚀以及掺杂工艺;公司高纯乙硅烷纯度可达4N8,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工艺,通过控制反应条件,乙硅烷可以在晶圆表面沉积出高质量硅薄膜及氮化硅薄膜。
无机类气体(部分)
(3)混合类气体公司混合气体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制造领域。目前已实现30余种电子混合气的量产供应。公司电子级氟氮混合气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清洗、刻蚀工艺,通过精确控制氟氮混合气的比例等参数,可以实现对半导体器件结构的高精度刻蚀;公司电子级氟氪氖、氟氩氖混合气作为激光气,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光刻环节,能够实现更高的图案化精度。
(4)氟碳类气体公司六氟丁二烯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的刻蚀工艺,与传统刻蚀气体相比,六氟丁二烯刻蚀速率更快、选择性和深宽比更高、环境更友好,国产化率低,且先进制程应用前景广阔。公司的六氟丁二烯产品纯度达4N,已进入批量供应阶段。
公司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乙烷等高纯氟碳类气体,纯度分别可达6N、5N5、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等离子刻蚀和清洗工艺。公司高纯乙烯、乙炔产品纯度分别可达5N、3N5,电子级乙烯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沉积工艺,生成具有多孔结构的低介电常数薄膜,电子级乙炔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光刻工艺中,用于制备碳掩膜。
2.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
基于电解氟化工艺,公司研发生产了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三氟甲磺酸酐等。其中三氟甲磺酸产能66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最大产能600吨,产能居世界第一。具体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主要应用领域 | 所处阶段 |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 锂电(如固态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离子液体原料、显示材料中间体等 | 锂电新能源、显示材料等 | 量产 |
三氟甲磺酸锂 | |||
三氟甲磺酸 | 医药或化工中间体的反应原料及催化剂 | 医药、有机硅、香精香料、化工等 | 量产 |
三氟甲磺酸酐 |
另外,公司在积极开发三氟甲磺酸下游衍生产品,如三氟甲磺酸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盐及其下游离子液体等。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部分)
3.高纯金属系列产品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6N及以上钨制品、5N及以上钼制品,目前高纯金属系列产品年产能约100吨,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4年,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高纯钨粉应用极其广泛,主要在电子信息领域用于芯片制造、元器件及溅射靶材等原材料;此外,在航空航天领域用于发动机高温部件与飞行器热防护,在国防军工领域用于穿甲弹、军事装备;新能源领域用于核反应堆、汽车电机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托电子特种气体与含氟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深度融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高新技术产业供应链,构建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盈利体系。电子特种气体是中船特气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致力于实现电子特气全覆盖;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品种多、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高纯金属系列产品、前驱体材料及大宗气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精准把握客户对电子特气及含氟新材料的需求,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从原材料采购环节起,确保原材料品质稳定;随后通过电解氟化、化学反应合成、纯化等核心工艺,将基础原料转化为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高技术含量的电子特种气体与含氟新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托先进的生产设备与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保障产品纯度、稳定性等关键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产品交付阶段,用钢瓶、罐车等多种运输方式,满足客户不同规模、不同场景的用气需求,实现产品从工厂到客户生产线的高效流转。
公司利用技术创新驱动盈利,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生产工艺,突破了电解、合成、纯化、混配、分析、充装等关键技术,能够生产出满足先进制程所需的高纯度电子特种气体,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以较高的产品价格和市场份额实现盈利。
公司利用产业规模扩大盈利,大规模生产有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强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获取更高的利润空间。同时,大规模生产也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设备、其他辅助材料及配件、服务(外协)外包及在建工程五类,具体采购工作主要由物资部负责。
(1)生产性物资采购流程
公司一般根据生产需求及最低库存量,确认具体采购计划后与主要供应商确认采购价格、供货能力、交货周期等,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对产品的规格、价格、品质、交期等要素进行约定,通常在签订合同后通知供应商发货。采购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出具采购入库单,对实物进行确认、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后办理入库。入库完成后,即可正常开票结算。
(2)生产类供应商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年度评价。公司一般通过调查和评估初步选择供应商,对其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试用,通过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制订有《物资采购、外协、服务外包管理规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外协加工、服务外包招标竞优管理办法》《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外协、服务外包比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比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达到规定金额的物料,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司潜在供应商库筛选可参与报价及竞优供应商。对不适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采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采购。
(3)工程建设服务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投资项目。经报请地方政府和国资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后,公司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承包方。公司以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量变动等因素,确定付款节点及金额,项目验收完毕经审计后支付尾款。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方式,通常先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月根据订单制定销售计划及发货计划,进而确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生产管理部根据市场部的订单预测及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量。另外,为应对紧急订单,公司按照安全库存量储备存货,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客户要求供货。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厂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及具体生产线的管理。
公司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质量方面,公司设有质量部,拥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和齐全的分析检测设备,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生产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充装。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车间操作手册,持续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HSE部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过程安全平稳运行。环保方面,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减少了污染物的生成,同时通过废料循环回收减少排放,产生的“三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后才对外排放。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终端客户从公司直接采购气体用于其生产制造过程;贸易商从公司采购气体后,主要用于对终端客户销售。根据公司销售策略结合贸易商客户资源,由公司确定贸易商的终端客户服务范围。
公司销售定价多为“一企一议”。在市场行情基础上,依据产品生产成本和预期毛利,同时考虑客户采购量、信用期、运输距离、包装容器规格、包装容器运转规格等因素来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公司在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终端客户主要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长鑫存储、华润集团、华虹集团、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境内业务公司通过品牌影响力、销售团队开发、客户引荐、行业协会、参加展会或广告宣传等方式获取订单。
同时,公司建立了“境内+境外”的全球销售网络,境外客户由于地域限制,多采取贸易模式进行,通过公司授权或者客户指定的气体公司进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美光、德州仪器、格罗方德、台积电、联华电子、海力士、英飞凌、铠侠,境外业务公司通过品牌影响力、行业协会、参加展会、网络宣传、客户引荐等方式获取订单。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通过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行业动态与客户需求转化为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分解为一系列研发项目,通过完成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达到开发新产品、提高生产能力或提升产品性能的目标。
按研发内容分类,公司的研发活动分为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改进两类。新产品研发主要面向具有发展前景的电子特种气体或含氟新材料,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积累,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升产品附加值。工艺技改项目主要针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工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工艺改进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经评估可行后在生产线中进行应用。
公司的研发活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执行,包含项目立项,项目的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和认证,以及过程控制等诸多流程。公司对研发项目中各参与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进行了划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研发和技改工作,技术分公司负责研发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科信部负责对研发流程和成果进行管理,HSE部负责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环保相关审查和监督管理。
6.物流和仓储模式
公司采用第三方运送模式,与多家拥有资质的专业物流公司签署物流承运协议,保障运送和供应安全。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境内主要销售地建立了区域服务中心和仓储基地,统筹仓储物流、增强供应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公司立足河北、辐射全国,在上海、合肥、重庆、深圳建有服务中心,在广东、上海、福建、湖北、陕西、重庆设立了6个仓储基地,覆盖了华东、华中、华北、西南、华南等国内主要的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材料等生产基地。境外业务采用海陆联运模式,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不同方式完成交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电子特种气体行业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部分,将电子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①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随着电子工业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电子气体及其它特殊用途的高纯气和混合气,统称为特种气体。
20世纪80-90年代,国外集成电路产业已成规模。全球各主要气体公司相继成立了特种气体部门,或设立专门生产和供应各种高纯气体及混合气体的类似机构。同时,国外大型气体公司逐步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分工明确和门类齐全的气体控制体系。这个阶段,我国的电路还处于晶体管时代,部分高端集成电路产品基本以进口为主。国内电子气体工业亦刚刚起步、发展还不完善,多处于理论探索及初步实验阶段,特种气体品种和纯度大大落后于国外。
21世纪,跨国气体公司通过大量兼并收购,最终形成了以美国空气集团、法国液化空气、德国林德、日本大阳日酸为首的几大巨头气体公司,垄断格局形成。我国通过多个渠道对气体行业提供资金及政策支持,也因为半导体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集成电路产业国产化率进程加快,国产电子气体的研究及产业化生产开始加速。2002年,公司前身成功研发出纯度高达99.9%的三氟化氮气体,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2007年,公司前身首创以三氟化氮为原材料的合成技术,成功研发了电子级六氟化钨。我国结束了国产电子特种气体无法大规模批量稳定生产的历史。
近年来,国内电子气体不断实现先进制程所需气体品种的技术突破,与国外的技术代差逐渐缩小,国产气越来越多地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链。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国内集成电路行业打压,促使国内电子特气行业在研发、产业化等方面进一步提速。
②基本特点
电子特种气体是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半导体照明、光伏等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是集成电路制造的第二大制造材料,仅次于硅片,占晶圆制造成本的13%。电子特种气体广泛应用于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对于纯度、稳定性、包装容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电子特种气体生产涉及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多项工艺技术,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所用电子特种气体数量超过100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为中船特气、华特气体、南大光电等。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在产品种类、工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依然与林德、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等国际巨头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需要一定时间完成创新迭代。由于半导体产线上原材料纯度和杂质含量(ppm级甚至ppb级)细小的偏差可能造成整条产线的损失,客户的试错成本很高,加大了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新市场的难度。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关键性电子材料,近年来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有力推动了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国内气体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突破技术难关,逐步实现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国产替代。
③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特种气体在其生产过程中涉及电解氟化、化学合成、纯化、混合气配制、充装、痕量杂质分析检测、三废绿色环保处理以及循环使用等多项工艺核心技术,同时客户对产品纯度、质量稳定性等的高要求,对拟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具体关键技术简介如下:
电解氟化:电解制氟技术是稳定、高效地制备含氟化合物的关键技术,电解槽的设计、原材料配比、反应参数调节、自动化水平等方面的研究水平决定着反应收率、本质安全水平等。
化学合成:化学合成技术是电子特种气体制备过程中应用最广泛,也是最为核心的技术,根据反应机理的不同包括卤化反应、催化技术、不对称合成技术、分子拆分技术等。不同的工艺路线决定产品的成本、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的生命周期。
纯化技术:电子特种气体对产品纯度有较高的要求,纯化技术是电子特种气体实现应用的关键,主要纯化技术有精馏技术以及借助难分离杂质的化学特性,通过添加其它反应物实现其靶向反应,从而转化成易分离组分或者产物的化学纯化技术。
混合气配置:混配技术是混合气生产的通用核心技术。电子混合气高效精准配制技术是实现多种混合电子气高效精准配制和规模化生产的关键。
充装技术:充装技术是作为产品从公司到客户的纽带技术,在电子特气生产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充装技术的成熟度、钢瓶处理技术等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
痕量杂质分析检测:痕量杂质分析检测技术是电子特气质量合格稳定的保证,高纯电子气体中气相杂质、金属离子和碳氟化合物等痕量杂质分析技术直接决定产品品质。
三废绿色环保处理及循环使用:为了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生产研发过程中副产品及三废的循环利用,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和回收资源实现二次创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2)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具有产品品种多、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目前公司可生产的产品有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等产品。
三氟甲磺酸是目前已知最强有机酸,是万能的合成工具,其系列产品具有对环境友好、催化作用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香料、有机硅及含氟新材料等行业。如在有机硅领域可替代硫酸、高氯酸等传统的高污染强酸,医药领域可用作核苷、抗生素、类固醇、配糖类、维生素等医药中间体原料或催化剂,还可用作异构化、酰基化和烷基化的催化剂。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技术创新的推动以及环保政策的加强,三氟甲磺酸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和深入。目前产品已销往欧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受到广大知名客户认可,如强生、默克、巴斯夫等。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较少,国内主要集中于中船特气,国外友商主要为中央硝子等。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简称LiTFSI)和三氟甲磺酸锂是锂电电解液重要成分之一,用作电解液添加剂,可以提高电解液的电化学稳定性,改善高低温和循环性能。此外,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和三氟甲磺酸锂具有优异的抗静电性能,还可应用于显示材料和橡胶产业领域。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赢得行业知名客户的认可,如LGD、森田化学、住友化学等。
LiTFSI因其高离子导电率(提升充放电效率)、优异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成为固态电池电解质的关键材料。其应用覆盖多种固态电池技术路线:聚合物固态电池,LiTFSI与聚合物电解质结合,显著提高离子传导率,是当前商业化较快的技术方向;硫化物与氧化物固态电池,LiTFSI
可作为添加剂或复合电解质组分,增强界面稳定性和电池性能;半固态电池,作为过渡技术,LiTFSI同样被用于优化电解质的导电性和安全性。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国内主要集中于中船特气、国泰超威等,国外主要为索尔维等。
随着固态电池在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的应用逐渐扩大,LiTFSI作为关键的电解质材料,其技术优势和市场稀缺性使其成为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关键增长点。在电动汽车领域,搭载LiTFSI固态电解质的电池有望实现更高的续航里程、更快的充电速度以及更安全可靠的性能,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储能领域,LiTFSI可提升储能电池的充放电效率和循环寿命,满足电网调峰、分布式能源存储等多种应用场景的需求。LiTFSI的核心机遇在于固态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未来随着突破成本与技术瓶颈,LiTFSI将进一步拓展其在多元场景中的应用深度。
(3)高纯金属系列产品
半导体用高纯金属是提升芯片性能的关键材料,其应用场景从制造到封装全面渗透。在半导体工业中,高纯度金属主要用于溅射靶材、键合材料、半导体封装材料、热沉/散热材料以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等。在6N以上的钨、钼、钌、钽、镓、铟等核心高纯金属材料供应方面,仍受制于日美等企业,高纯度金属赛道本质是“纯度战争”与“供应链安全”的双重博弈。
未来十年,半导体高纯度金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将聚焦于两大维度:一是突破2nm节点钌基材料、GaN器件用7N级镓等核心材料的超高纯量产技术,抢占日美企业主导的“关键材料话语权”;二是打造“开采-制造-回收”闭环生态,将钨、钼、钌、钽、镓、铟等稀缺资源综合利用率从30%提升至80%,重塑全球产业链的“资源安全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前身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和产业化的单位之一。根据LinxConsulting数据显示,在2024年集成电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中船特气销售收入全球排名第九,国内排名第一。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有三氟化氮产能11,000吨、六氟化钨产能2,000吨,产能位居国内、世界前列。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研发体系、工艺制造能力及配套服务能力,公司已掌握9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已成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收入规模最大的企业,是国内电子特气龙头,并具备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工艺技术突破。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带动下,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发展从摩尔定律到超越摩尔发展。逻辑芯片技术、三维闪存芯片制造技术、动态记忆体制造技术等纷纷实现了突破,先进技术节点的突破要求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在内的新材料技术发展作为支撑。高密度、低功耗的集成电路制造,对反应温度、纯度、杂质提出新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紧跟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2023年通过了CNAS认证,在公司产品中实现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全覆盖,以严格的质量标准为半导体产业提供高品质材料;同时进行前瞻气体材料的研发,满足未来技术发展的潜在需求。
绿色低碳技术探索。面对日益增长的半导体需求,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新的绿色技术创新和新的材料解决方案。行业开始加速研发低GWP(全球变暖潜能值)的环保型电子特气,以减少半导体制造中的碳足迹,响应国家“双碳”政策。未来,电子特种气体的合成、纯化、分析、
充装和绿色环保等技术需要针对性的加强提升。作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注重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4年绿色工厂成熟度同比提升13%;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报告期内降低碳排放1,469吨;积极参与市场化绿色电力交易,报告期内绿色电力使用占比提升至13.8%;针对氟碳类气体温室效应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替代产品制备工艺。
(2)新产业集成电路配套产业扩张,国产化进程加速。随着国内晶圆厂密集扩产,电子特气作为半导体制造中的“血液”需求激增。根据LinxConsulting数据显示,2024年世界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350亿元,其中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135亿元。根据市场预测,2025年电子特气国产化率有望提升至25%。部分国内企业在刻蚀、沉积气体等领域已实现进口替代,部分产品已进入台积电、三星等国际大厂供应链。
新兴半导体与新能源领域的拓展。2024年,人工智能及固态电池行业的发展为行业注入强劲增长动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催生新的半导体制造工艺和材料需求,从而推动电子特气产业研发新型气体产品。比如,随着一些新兴半导体材料如碳化硅、氮化镓等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多,需要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新型电子特气。在固态电池中,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LiTFSI)等锂盐是重要的电解质材料。在其合成过程中,可能需要用到一些电子特气作为反应气体或辅助气体。随着固态电池的发展,对LiTFSI等锂盐的需求增加,将带动相关电子特气的需求增长。固态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为电子特气产业开辟了新的市场应用领域。电子特气企业可以通过与固态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产品应用拓展到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固态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降低对传统半导体市场的依赖,实现市场多元化发展。
(3)新业态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2024年,电子特气行业呈现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业态。线上,依托互联网平台搭建起电子特气交易商城,集合众多气体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下游应用企业,实现产品信息实时共享、在线交易、物流跟踪等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能精准匹配供需双方需求,提高交易效率。线下,企业加大在各地气体产业园、产业集群的布局,建设仓储中心、充装站、技术服务中心等实体设施,为客户提供现场充装、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并购重组资源整合加快。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加快通过整合行业资源突破“小而散”的竞争格局,构建技术、资本与市场的协同效应。当前,国际头部企业凭借数十年技术积累和全球供应链网络,垄断了70%以上的高端电子特气市场。反观国内,尽管部分企业已在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但多数企业仍受限于技术碎片化、产能分散化,难以形成系统竞争力。通过战略性并购整合,企业快速聚合核心专利、吸纳国际顶尖研发团队,打通“原材料提纯-工艺设计-应用验证”的全链条能力。
(4)新模式
跨界技术融合创新。2024年,AI技术发展迅猛,AI的发展使半导体芯片向更高性能、更小尺寸演进,如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芯片需要先进的制程工艺,这为电子特气新产品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也为电子特气新产品开发提供助力。一是提高研发效率,利用AI的模拟和仿真技术,能对电子特气的合成、纯化等过程进行虚拟模拟。通过计算机模拟可以快速筛选出具有潜在性能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减少实验次数和成本,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二是助力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够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快速设计和开发定制化的电子特气产品。通过对客户工艺需求的
数据分析,结合材料科学知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气体解决方案。例如,针对特定半导体制造工艺中对气体反应性、选择性等要求,开发出定制化的混合气体产品。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其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电解氟化技术打破了国外长期以来的技术封锁,使得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韩国之后少数几个掌握该等技术的国家,填补了国内空白。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9项,未发生变化。该等技术均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并在产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改进。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简要说明 | 技术类别 | 技术来源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对应主要产品 | 相关技术、项目及产品主要奖项 | 是否编制行业标准 | 阶段 |
1 | 电解氟化技术 | 电解氟化技术是将氟元素引入化合物的重要反应,在电解槽中交替安装阳极和阴极,加入电解原料,通直流电进行电解反应,生成含氟物质 | 合成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三氟化氮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21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称号、发明专利金奖、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奖、2020气体行业专利金奖 | 是 | 量产 |
2 | 化学合成技术 | 化学合成技术,合成化学是以得到一种或多种产物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化学反应,包括无机合成、有机合成、化学气相沉积技术、卤化反应、催化技术等合成技术 | 合成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三氟甲磺酸、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一等奖、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 是 | 量产 |
3 | 精馏技术 | 精馏是通过稳态流程和动态过程模拟及优化,确定关键工艺参数和控制方案,用于 | 纯化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三氟甲磺酸酐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 是 | 量产 |
分离相对挥发度接近的物系,进行分离提纯 | 六氟丁二烯 | / | 是 | 量产 | |||||
4 | 化学纯化技术 | 化学纯化技术是借助难分离杂质化学特性,通过添加其他反应物实现其靶向反应,转化为易分离组分或产物,再通过精馏和吸附等技术进行分离 | 纯化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氯化氢 | “含氟电子特种气体”被评为“第十四届(2019年度)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河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 | 是 | 量产 |
5 | 吸附技术 | 吸附技术是利用产品中的一些杂质与主产品存在强相互作用的特点,通过加入特殊吸附剂,实现其提前分离,降低后续操作实施难度和设备要求 | 纯化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六氟化钨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5届北京发明创新大赛-金奖、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奖、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气体行业专利优秀奖、发明创业奖金奖 | 是 | 量产 |
6 | 混配技术 | 混配技术主要为称量法和分压法,称量法是一种配制电子混合气精度较高的方法,可以实现电子混合气重量法的自动配制 | 气体混配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混配气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含氟电子特种气体”被评为“第十四届(2019年度)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 | 是 | 量产 |
7 | 痕量杂质分析技术 | 公司具有全流程在线分析系统,可以高效、快速、稳定、准确地完成原料、中间品、产成品的分析测试 | 分析检测 | 自主研发 | 国际领先 | 全部产品 |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 是 | 量产 |
8 | 充装技术 | 充装技术能够保证精品气安全、高效、无污染的储存及运输,保证供应安全 | 充装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全部产品 | / | 否 | 量产 |
9 | 绿色 | 绿色环保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理、零排放、 | 回收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全部产品 | 绿色工厂 | 否 | 量产 |
环保技术 | 回收利用,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 处理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3年-2025年 | 三氟化氮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318件专利,其中162件发明专利,153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国际专利。2024年度公司经过专家评审,将部分维护价值较低的专利停止维护。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0 | 12 | 550 | 162 |
实用新型专利 | 14 | 6 | 176 | 15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2 | 0 | 6 | 3 |
合计 | 146 | 18 | 732 | 31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4.6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4.6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72 | 9.94 | 减少1.2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二十一种高纯电子气体关键技术开发 | 29,800,000.00 | 169,710.98 | 26,108,360.91 | 已结题 | 完成21种高纯电子气体纯化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生产的各个工艺环节 |
2 | 高性能液晶(LCD)显示相关材料开发与示范应用 | 2,700,000.00 | 6,174.61 | 3,563,201.71 | 已结题 | 完成部分LCD用电子混合气批量自动化配制技术 | 国内领先 | 电子混合气在液晶面板行业中应用较为广泛,主要用于薄膜制程用气和管路吹扫置换检漏用气 |
3 | 钨粉加料自动化项目 | 5,000,000.00 | 81,115.63 | 1,231,660.58 | 已结题 | 研究实现机械自动化加料技术 | 国内先进 | 解决钨粉加料过程重体力操作及人员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工艺-氟化反应区进行作业问题 |
4 | 三氟甲磺酸酸解工艺改进研究 | 480,000.00 | 3,519.10 | 200,237.66 | 已结题 | 打通工艺路线;研制出合格样品 | 国内领先 | 代替目前三氟甲磺酸制备的酸解工艺,大幅减少三废生成,实现工艺闭环 |
5 | 半导体制造先进工艺用电子气体 | 5,870,000.00 | 5,537,735.85 | 5,537,735.85 | 已完成线上测试,正在整理 | 完成国产材料验证,并 | 国际领先 | 用于半导体制造中清洗CVD腔室和刻蚀过程等 |
验证 | 验证报告 | 取得用户使用报告 | ||||||
6 | CVD高纯钼制品制备工艺研究 | 3,800,000.00 | 5,349,768.86 | 5,449,116.70 | 结题阶段 | 产品达到半导体行业的前驱体使用要求 | 国内领先 | 核工业及半导体领域 |
7 | F厂NF3车间电解槽自动化补料技术改进工艺研究项目 | 14,310,000 | 3,136,155.42 | 11,661,293.48 | 结题阶段 | 实现电解槽自动化补料,稳定NF3产率,降低电解车间补料人员 | 国内先进 | 助力生产成本降低,实现NF3生产电解工序补料自动化,实现本质安全 |
8 | TA系列有机盐类新产品开发及中试研究项目 | 3,250,000.00 | 2,288,871.87 | 3,397,538.06 | 已结题 | 完成亚胺钠/三氟甲磺酸钠工艺包 | 国内先进 | 钠电池及催化剂领域 |
9 | 半导体用含氟混合气的研制 | 6,000,000.00 | 865,236.00 | 3,296,182.02 | 已结题 | 含氟混合气制备并分析合格,满足半导体工艺需求 | 国际先进 | 含氟混合气应用于半导体制造工艺清洗气体或光刻工艺激光气体,随着工艺线宽逐渐缩小,用量有望逐渐增加 |
10 | 碘化锌废液中碘回收工艺研究 | 6,000,000.00 | 230,016.60 | 2,231,445.87 | 已结题 | 回收率在98%以上 | 国内领先 | 实现工艺闭环,实现绿色、环保、低碳工艺 |
11 | 电解槽清渣自动 | 3,000,000.00 | 45,560.03 | 186,984.90 | 设备投用 | 减少槽体清 | 国内先进 | 可实现减员增效,降低人 |
化工艺研究项目 | 理现场作业50%以上;提高槽体废镍渣清理效率75%以上 | 员接触危险物料的可能,提高作业安全性 | ||||||
12 | 高纯电子特气 | 224,375,000.00 | 29,985,711.73 | 168,566,476.72 | 验收阶段 | 产品完成客户验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生产的各个工艺环节 |
13 | 高纯钨粉新型工艺中试研究项目 | 19,508,000.00 | 1,026,236.36 | 1,026,236.36 | 中试线建设中 | 完成高纯钨粉新型制备工艺开发;输出有竞争力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钨制品以钨粉、钨丝、钨棒和钨板较为多见,可用于制作灯丝阴极材料、模具钢材料和半导体器件等 |
14 | 集成电路用高纯八氟丙烷的生产工艺研究 | 1,250,000.00 | 498,053.80 | 498,053.80 | 中试阶段 | 建立年产100t八氟丙烷合成生产线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集成电路蚀刻机CVD腔体清洗工序中,具有边缘侧向侵蚀小、高蚀刻率、高准确性的优点 |
15 | 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Ⅱ)-四种产品的充装工艺开发 | 26,110,000.00 | 1,858.88 | 1858.88 | 完成工艺方案 | 完成合格样品制备,输出研发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在Logic、DRAM、3DNAND等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未来可实现国产化替代 |
16 | 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Ⅱ)-三种产品的合 | 44,370,000.00 | 6,571.70 | 6,571.70 | 完成工艺方案 | 完成合格样品制备,输出研发工艺 | 国内领先 | 应用在Logic、DRAM、3DNAND等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未来可实现国产 |
成工艺开发 | 包 | 化替代 | ||||||
17 | 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I)--二碘硅烷等三种产品的合成工艺开发 | 20,120,000.00 | 2,632,554.63 | 2,632,554.63 | 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 完成合格样品制备,输出研发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在Logic、DRAM、3DNAND等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未来可实现国产化替代 |
18 | 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Ⅰ)—正硅酸乙酯等三种产品的纯化工艺开发 | 15,960,000.00 | 486,202.95 | 486,202.95 | 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 完成合格样品制备,输出研发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在Logic、DRAM、3DNAND等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未来可实现国产化替代 |
19 | 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Ⅰ)--四甲基硅烷等三种产品的充装工艺开发 | 12,320,000.00 | 1,670,976.04 | 1,670,976.04 | 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 完成合格样品制备,输出研发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在Logic、DRAM、3DNAND等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未来可实现国产化替代 |
20 | 集成电路用三种氯硅烷的合成与精制研究 | 9,000,000.00 | 2,448,460.10 | 5,208,212.08 | 已结题 | 产品指标达到项目目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 |
21 | 集成电路用五种高纯电子气体制备工艺开发 | 9,860,000.00 | 709,865.46 | 709,865.46 | 已完成4种气体的研发,另外1种产品完成了纯化工艺 | 输出五种产品的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离子注入、蚀刻、成膜等集成电路的制造工艺 |
22 | 集成电路制造高纯电子气体中试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 210,000,000.00 | 88,044,748.19 | 157,579,893.91 | 客户验证阶段 | 产品完成客户验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生产的各个工艺环节 |
23 | 甲基磺酰氟外循环单极并联电解系统技术研究 | 17,500,000.00 | 506,953.08 | 1,769,014.78 | 已结题 | 解决TA电解槽腐蚀问题 | 国内先进 | 解决腐蚀问题,降低生产成本 |
24 | 离子液体新产品开发及中试研究项目 | 3,320,000.00 | 2,597,968.92 | 3,059,078.66 | 结题阶段 | 完成离子液体工艺包 | 国内领先 | 偏光片领域等 |
25 | 六氟化钨合成新工艺研究 | 6,500,000.00 | 2,883,211.12 | 3,917,739.16 | 结题阶段 | 为六氟化钨新工艺中试打通工艺路线 | 国内领先 | 六氟化钨合成,降本 |
26 | 氯气氮气等七种混合气的制备研究 | 3,750,000.00 | 1,543,623.37 | 1,543,623.37 | 已完成两种产品研发并申请发明专利两篇。 | 设计开发7种混配气的核心工艺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离子注入、刻蚀等集成电路的制造工艺 |
27 | 气瓶研磨工艺研究 | 2,830,000.00 | 855,475.00 | 993,758.17 | 测试阶段 | 实现自主研磨气瓶 | 国内先进 | 高纯电子气容器 |
28 | 三氟化氮电解槽铸造镍阳极板应用研究 | 17,050,000.00 | 1,787,803.44 | 8,377,838.03 | 已结题 | 通过铸造方式实现废旧镍阳极板循 | 国内先进 | 镍资源循环利用 |
环利用 | ||||||||
29 | 三氟化氮镍渣的资源化利用 | 2,310,000.00 | 1,390,553.56 | 2,129,475.42 | 已结题 | 渣料处理合规化,降低三氟化氮成本单耗 | 国内领先 | 镍资源循环利用 |
30 | 高纯无机金属化合物工艺研究 | 27,600,000.00 | 7,750,085.62 | 15,846,078.40 | 实验阶段 | 完成三种高纯金属氯化物的样品制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 |
31 | 三种氢氟烃电子刻蚀气体关键技术开发 | 4,950,000.00 | 3,363,573.36 | 3,713,727.11 | 结题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输出工艺包 | 国际领先 | 用作Si和SiN的蚀刻 |
32 | 微通道反应器用于NF3混料工艺的研究 | 4,890,000.00 | 246,238.32 | 246,238.32 | 实验阶段 | 采用微通道技术替换混料反应釜,稳定生产NF3电解料液,提混料工段本质安全性 | 国内先进 | 提升混料工段的自动化程度和本质安全性 |
33 | 乙硼烷和磷烷电子混合气的研制 | 5,200,000.00 | 0 | 3,384,697.68 | 已结题 | 乙硼烷和磷烷混合气制备并分析合 | 国内先进 | 1)乙硼烷混合气在半导体制造中应用广泛,主要用作硅材料的P型掺杂 |
格,满足半导体工艺需求 | 源,以及硅和锗的外延生长、钝化、扩散和离子注入。2)磷烷是半导体器件制造中的重要N型掺杂源,同时磷烷还用于多晶硅化学气相沉淀、离子注入工艺、MOVCD工艺等工艺中 | |||||||
合计 | / | 768,983,000.00 | 168,150,590.58 | 446,231,929.37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27 | 11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06 | 16.5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7,157,553.73 | 15,473,447.3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5,098.85 | 135,731.99 |
注:本表中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仅统计专职研发人员,对于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兼职研发人员,未统计在内。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67 |
本科 | 31 |
专科 | 21 |
高中及以下 | 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聚焦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战新产业公司作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骨干力量,高度聚焦研发攻关和科技创新,持续加快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不断壮大战略新兴产业规模,为半导体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公司
重视研发投入,研发团队实力雄厚。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超过4.8亿元,研发费用投入逐年增加,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职研发人员127名,研发人员占比超16%。公司及其前身先后承担了省部级以上研发项目20余项,承担国资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多项国家科技创新任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担了4个国家级重点项目、2个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4个河北省科技重大专项。公司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62项、实用新型专利153项、国际专利3项;获得国家、省、集团、行业级荣誉奖项12项。
2.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品质稳定优异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创新,掌握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部分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进入境外集成电路3nm先进制程。公司技术水平先进,针对集成电路生产制造用的电子特种气体开展深度研发,掌握了电解氟化、化学合成、精馏、化学纯化、吸附、混配、痕量杂质分析、充装、环保处理9大核心技术,涵盖产品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全过程步骤。其中7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质量管理稳步提升,先后通过了CNAS认证、ISO9001、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多次获得省、市质量管理小组称号,主导或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21项、地方标准12项、团体标准55项。
3.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推进特气产业跃升式发展为推动技术攻关,推进产业协同,加快人才培育,公司集聚国内外先进研发力量,打造研究开发、项目承接、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高水平多功能创新平台,构建高效联动的创新生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1个,河北省电子特种气体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集成电路用含氟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电子气体河北省工程实验室、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技术研发中心(A级)等省级研发平台5个。创新平台聚集高校、研究所、企业等优势力量,以全面满足集成电路等下游产业需求为导向,加速现有研发成果的成果转化,满足国内集成电路企业现有电子特气需求;同时,积极关注集成电路行业未来发展动向和先进技术更新迭代,充分考虑满足未来发展的更窄线宽以及非硅基集成电路工艺的电子特气需求。公司广泛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联合开发、联合培养等方式,推动产教融合,实现科技、教育与电子特气产业之间的无缝对接与协同创新。在该创新生态下,技术攻关、产业协同、人才培育进一步加速,为我国特气产业的整体跃升式发展赋予充足动力。
4.信息技术赋能,树立电子特气智能化标杆公司已实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覆盖,通过DCS系统实现工厂运行实时远程监控,逐步引进电解槽自动清渣系统、管道清理机器人、粉体自动化拆包输运装置、钢瓶包装流水线等自动化装备,实现高危、高强度作业清零,努力奔向无人化工厂。推进5G智能工厂建设,利用AI智能识别技术、建设有轮式、挂轨式巡检机器人、AI视频监控系统、高危作业在线监控系统等,努力实现厂区风险监测智能化,高危区域巡检作业无人化,打造电子特气智能化行业标杆。
5.坚持对标一流,打造国际一流管理新体系公司积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管理体系。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权责边界,明确党委会在法人治理机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要件,打造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公司以“价值创造、效率提升、风险受控”为经营方针,初步构建了以事业部为经营主体、属地法人单位为生产技术主体、区域服务中心为服务主体、各部门为业务职能支撑保障主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依托卓越绩效、杜邦安全管理、精益生产等工具,打造以成本、质量、安全、精益为主线,执行计划、监督考核、实施总结的循环提升管理模式。
6.坚持全球视野,形成行业头部客户全覆盖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行业范围广、结构层次稳定。公司服务客户200余家,涉及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医药、锂电新能源等多个行业,覆盖台积电、铠侠、美光、海力士、中芯国际、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境内外集成电路代表性企业,京东方、TCL科技、群创光电等面板行业著名企业,服务于强生、默克等医药行业巨头,以及新宙邦、杉杉股份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与客户间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获得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荣获2022-2024年度中国半导体市场值得信赖品牌、维信诺“优秀协作奖”、长鑫存储“2023供应商质量奖”等知名客户颁发的多项荣誉称号。公司现已成为国际知名芯片制造企业的主要供应商,已具备与国际一流同行同台竞争的能力。
7.聚合行业资源,构建全球化销售服务网络公司依托其在行业内深耕多年的经销渠道,与行业内成员形成了高效协同、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全球市占率、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忠诚度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司将坚持“立足邯郸、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方针,结合国内主要半导体客户的生产线布局,在现有“四基地、六仓储、四中心”布局的基础上完善国内区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及客户黏性。结合国际半导体市场分布和公司国际化布局,公司在韩国、日本建有销售网络,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公司将通过持续锤炼自身的产品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做到客户可持续信赖,做大做强“Peric”品牌,将其打造成为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通过接续奋斗,实现产业规模明显增长、国际排名持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科技创新风险电子特种气体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下游产业具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革新频繁、升级换代快速的特点。下游产业技术、工艺不断发展,对电子特种气体的品质要求也逐渐提高,并产生了新产品的需求。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难度较大,需要契合下游产业需要、
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改进优化生产工艺。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巩固并提高技术实力,研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可能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公司保持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持续迭代的关键。国内电子特种气体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加剧,公司及其前身经过20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培养,打造了一批懂行业、精技术、善管理的骨干队伍,是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若公司未来激励政策不能持续吸引技术人才,或者不能持续向核心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风险。
3.知识产权风险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过程中涉及大量专利、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数量众多。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实用新型等授权专利,累积了众多的实验数据、工艺参数、设计图纸等商业秘密。若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体系未根据外部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出现海外专利布局不能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技术开发阶段未能及时做好知识产权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或出现专利纠纷等情况,可能导致境外市场开发受阻或出现诉讼、新产品产业化发展不能正常开展、自身权益被竞争对手侵害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竞争地位、盈利能力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品质量的风险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的主要客户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企业,其生产工艺精细化程度高,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要求极为苛刻,尽管公司已掌握产品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但如果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可能会使客户的产品良率下降,导致客户投诉或质量纠纷,甚至会针对客户损失支付大额赔偿,从而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安全生产的风险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营运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职能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监督执法愈加严格。如果公司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及物资配备等方面不能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则公司可能面临生产中断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稳定生产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公司在电解氟化、化学合成过程中伴随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如公司不能保持并相应提高环保标准,严格执行环保相关制度,或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导致“三废”排放不达标、污染物外泄等,公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4.新产品客户认证及市场推广风险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企业对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通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产品通过下游客户验证,是电子特种气体打开销售渠道的前提和保证。若公司新研发产品在客户端的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市场推广风险,将对公司未来的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较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3,803.7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26.06%,占比较高。未来,公司将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但由于产能爬升需要经历一定时间,若公司销售增长不及预期,大额固定资产投资新增的折旧费用可能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公司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或集成电路材料企业的税收政策做出调整,或者公司未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1,043.06万元、10,384.36万元,占各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27%和29.46%。若未来国家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不能持续享受政府补助或补助金额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营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4.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境外收入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出现较大幅度升值,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造成公司利润空间收窄,提高售价则会使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优势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造成销售量的降低,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电子特种气体行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市场需求吸引了诸多竞争者进入,虽然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大且未来需求呈上升趋势,但是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布局电子特种气体领域,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若公司无法正确把握市场动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产能扩建、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
2.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特气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发展速度、产业政策等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增速明显放缓以及近期境外集成电路相关政策或法案的发布可能造成下游行业周期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迭代风险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产品迭代,在技术方面,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会引入新技术,可能会带来新的产品需求,替代市面上的产品。在市场竞争方面,迭代后的产品可能不符合市场需求或预期,或者与竞争对手的产品相比缺乏竞争力,这可能导致产品销售不佳或市场份额下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发展速度、调控政策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增速明显放缓或者宏观经济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可能影响该等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2.对外贸易摩擦风险新加坡、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是公司的重点境外销售区域,欧美、韩国市场是公司下一阶段拟深度开拓的市场。未来,如果上述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监管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不可控的其他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致使公司的销售或采购活动受到影响,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冲击。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28,659,920.89 | 1,616,279,413.69 | 19.33 |
营业成本 | 1,355,036,005.12 | 1,021,302,461.22 | 32.68 |
销售费用 | 142,013,728.60 | 146,982,475.07 | -3.38 |
管理费用 | 90,354,273.09 | 76,425,861.90 | 18.22 |
财务费用 | -52,621,596.52 | -36,423,570.11 | -44.47 |
研发费用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4.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028,585.30 | 527,361,381.19 | 17.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642,278.61 | -923,349,844.45 | 8.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09,318.52 | 2,679,614,910.61 | -104.1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产品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半导体芯片/液晶显示行业回暖,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扩展客户群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长和部分原材料价格上升,致使营业成本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变动比例较小。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服务费用和管理人员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变动比例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2024年在建项目按计划进行,同时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2024年未发行股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928,659,920.8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33%,营业成本1,355,036,005.1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2.68%。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工材料 | 33,860,820.88 | 22,019,968.92 | 34.97 | 148.76 | 110.70 | 增加11.75个百分点 |
集成电路 | 1,177,838,463.21 | 812,712,857.72 | 31.00 | 20.42 | 37.25 | 减少8.46个百分点 |
锂电新能源 | 14,693,663.75 | 10,039,865.65 | 31.67 | 70.07 | 70.66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其他 | 91,949,938.37 | 67,912,945.68 | 26.14 | 11.01 | 29.11 | 减少10.36个百分点 |
显示材料 | 24,929,420.90 | 18,899,840.67 | 24.19 | 26.31 | 50.91 | 减少12.36个百分点 |
显示面板 | 408,723,655.93 | 332,631,514.07 | 18.62 | -3.78 | 8.97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医药 | 149,566,150.44 | 90,819,012.41 | 39.28 | 156.05 | 115.83 | 增加11.32个百分点 |
合计 | 1,901,562,113.48 | 1,355,036,005.12 | 28.74 | 19.89 | 32.73 | 减少6.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特种气体 | 1,695,134,407.59 | 1,221,043,364.37 | 27.97 | 14.07 | 28.51 | 减少8.09个百分点 |
三氟甲磺酸系列 | 206,427,705.89 | 133,992,640.75 | 35.09 | 106.30 | 89.29 | 增加5.83个百分点 |
合计 | 1,901,562,113.48 | 1,355,036,005.12 | 28.74 | 19.89 | 32.73 | 减少6.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633,687,780.48 | 417,433,465.58 | 34.13 | 22.57 | 34.44 | 减少5.81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303,552,344.52 | 234,425,755.43 | 22.77 | 8.85 | 26.29 | 减少10.67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181,705,201.19 | 126,360,763.31 | 30.46 | 6.27 | 25.44 | 减少10.62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83,496,438.51 | 70,103,744.77 | 16.04 | 98.29 | 145.14 | 减少16.05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22,878,582.70 | 95,503,230.60 | 22.28 | -1.09 | 1.72 | 减少2.15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69,555,586.21 | 52,446,921.93 | 24.60 | -10.48 | 12.07 | 减少15.17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37,302,504.42 | 30,563,213.50 | 18.07 | -23.29 | -15.79 | 减少7.29个百分点 |
境内合计 | 1,432,178,438.03 | 1,026,837,095.12 | 28.30 | 13.71 | 27.97 | 减少7.99个百分点 |
境外合计 | 469,383,675.45 | 328,198,910.00 | 30.08 | 43.74 | 50.21 | 减少3.01个百分点 |
合计 | 1,901,562,113.48 | 1,355,036,005.12 | 28.74 | 19.89 | 32.73 | 减少6.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1,334,252,980.64 | 962,844,368.90 | 27.84 | 23.50 | 40.58 | 减少8.76个百分点 |
非寄售模式 | 1,224,327,144.40 | 896,738,416.93 | 26.76 | 15.84 | 33.37 | 减少9.62个百分点 |
寄售模式 | 109,925,836.24 | 66,105,951.97 | 39.86 | 368.89 | 427.63 | 减少6.70个百分点 |
贸易商 | 567,309,132.84 | 392,191,636.22 | 30.87 | 12.18 | 16.72 | 减少2.6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化工材料、医药、锂电新能源行业营业收入增长分别为:148.76%、156.05%、70.07%,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成本增长。
2.三氟甲磺酸系列营业收入增长106.30%,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成本增长。
3.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98.29%,主要系京东方需求增长。
4.寄售模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变动主要为寄售客户增加,收入成本增长。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三氟化氮 | 吨 | 8,615.61 | 8,440.26 | 153.38 | 12.51 | 18.38 | -60.79 |
六氟化钨 | 吨 | 1,339.46 | 1,205.39 | 69.90 | 39.13 | 21.86 | 10.04 |
三氟甲磺酸 | 吨 | 217.20 | 225.18 | 5.75 | 44.15 | 51.96 | -60.32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回暖,市场需求增加,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上升,生产量相应增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化工材料 | 材料费 | 18,063,837.41 | 1.33 | 7,185,679.99 | 0.70 | 151.39 | |
人工费 | 643,705.54 | 0.05 | 557,866.59 | 0.05 | 15.39 | ||
制造费用 | 3,312,425.97 | 0.24 | 2,707,075.05 | 0.27 | 22.36 | ||
集成电路 | 材料费 | 625,307,655.65 | 46.15 | 343,343,915.50 | 33.63 | 82.12 | |
人工费 | 18,882,040.36 | 1.39 | 21,555,718.90 | 2.11 | -12.40 | ||
制造费用 | 168,523,161.71 | 12.44 | 227,238,275.09 | 22.26 | -25.84 | ||
锂电池新材料 | 材料费 | 8,033,717.77 | 0.59 | 4,044,919.70 | 0.40 | 98.61 | |
人工费 | 225,570.26 | 0.02 | 314,030.90 | 0.03 | -28.17 | ||
制造费用 | 1,780,577.62 | 0.13 | 1,523,850.38 | 0.15 | 16.85 | ||
其他 | 材料费 | 51,132,896.40 | 3.77 | 30,500,528.95 | 2.99 | 67.65 | |
人工费 | 1,679,056.44 | 0.12 | 1,914,875.43 | 0.19 | -12.32 | ||
制造费用 | 15,100,992.84 | 1.11 | 20,186,429.05 | 1.98 | -25.19 | ||
显示材料 | 材料费 | 15,630,359.89 | 1.15 | 8,611,320.26 | 0.84 | 81.51 | |
人工费 | 524,728.08 | 0.04 | 668,547.43 | 0.07 | -21.51 | ||
制造费用 | 2,744,752.70 | 0.2 | 3,244,159.26 | 0.32 | -15.39 | ||
显示面板 | 材料费 | 238,968,347.86 | 17.64 | 176,993,908.03 | 17.34 | 35.02 | |
人工费 | 9,683,221.94 | 0.71 | 11,111,980.60 | 1.09 | -12.86 | ||
制造费用 | 83,979,944.27 | 6.2 | 117,141,409.95 | 11.47 | -28.31 | ||
医药 | 材料费 | 74,864,913.57 | 5.52 | 28,932,171.85 | 2.83 | 158.76 | |
人工费 | 2,280,429.26 | 0.17 | 2,246,174.64 | 0.22 | 1.53 | ||
制造费用 | 13,673,669.58 | 1.01 | 10,899,672.79 | 1.07 | 25.4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 情况说明 |
例(%) | ||||||
电子特种气体 | 材料费 | 924,489,421.88 | 68.25 | 550,925,493.23 | 53.96 | 67.81 |
人工费 | 30,451,342.84 | 2.10 | 34,588,045.77 | 3.39 | -11.96 | |
制造费用 | 266,102,599.65 | 19.76 | 364,623,787.21 | 35.72 | -27.02 | |
三氟甲磺酸系列 | 材料费 | 107,512,306.67 | 7.93 | 48,670,758.44 | 4.77 | 120.90 |
人工费 | 3,467,409.04 | 0.26 | 3,778,597.19 | 0.37 | -8.24 | |
制造费用 | 23,012,925.04 | 1.70 | 18,335,828.50 | 1.80 | 25.5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分行业原材料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均增长,主要为收入增长,同时部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2.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材料成本金额较上年同期均增长,主要原因系销量升高、使用原料增加,及部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中船特气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议案内容为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组建全资子公司,2024年2月22日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2,987.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长江存储 | 26,686.33 | 13.84 | 否 |
2 | 华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139.38 | 11.48 | 否 |
3 | 力森诺科 | 13,144.97 | 6.82 | 否 |
4 | 中芯国际 | 13,035.80 | 6.76 | 否 |
5 | 京东方 | 7,981.44 | 4.14 | 否 |
合计 | / | 82,987.92 | 43.03 | / |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4,948.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3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7,847.73 | 16.00 | 否 |
2 | 赣州海盛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273.64 | 6.48 | 否 |
3 | 中色(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145.59 | 5.83 | 否 |
4 |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9,214.12 | 5.29 | 否 |
5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6,467.31 | 3.71 | 否 |
合计 | / | 64,948.39 | 37.3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42,013,728.60 | 146,982,475.07 | -3.38 |
管理费用 | 90,354,273.09 | 76,425,861.90 | 18.22 |
研发费用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4.64 |
财务费用 | -52,621,596.52 | -36,423,570.11 | -44.47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增加。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028,585.30 | 527,361,381.19 | 17.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642,278.61 | -923,349,844.45 | 8.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09,318.52 | 2,679,614,910.61 | -104.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2024年未发行股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621,260,685.60 | 41.70 | 2,927,547,613.08 | 50.14 | -10.4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302,432,952.74 | 5.18 | -100.00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
应收票据 | 0.00 | 19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非“9+6”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 |
应收账款 | 457,245,982.39 | 7.27 | 476,308,665.36 | 8.16 | -4.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6,332,725.76 | 0.11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9+6”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 | |
预付款项 | 9,803,072.11 | 0.16 | 2,230,424.04 | 0.04 | 339.52 | 主要系公司预付国网电力公司电费款 |
其他应收款 | 1,113,445.89 | 0.02 | 1,117,741.50 | 0.02 | -0.38 | / |
存货 | 250,037,220.59 | 3.98 | 225,283,751.45 | 3.86 | 10.9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2,952,327.85 | 2.91 | 107,375,323.71 | 1.84 | 70.39 | 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产生“待抵扣进项税” |
固定资产 | 1,638,037,337.12 | 26.06 | 1,480,063,102.35 | 25.35 | 10.67 | / |
在建工程 | 777,093,906.41 | 12.36 | 71,794,778.90 | 1.23 | 982.38 | 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 |
使用权资产 | 0.00 | 10,560,059.94 | 0.18 | -100.00 | 主要系租赁资 |
产本期到期所致 | ||||||
无形资产 | 339,599,567.32 | 5.40 | 206,603,700.36 | 3.54 | 64.37 | 主要系购买土地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91,942.63 | 0.13 | 20,374,269.15 | 0.35 | -58.81 | 主要预付设备款、工程款符合条件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所致 |
应付账款 | 516,017,527.40 | 8.21 | 276,873,558.52 | 4.74 | 86.37 | 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
合同负债 | 23,759,812.98 | 0.38 | 5,765,635.65 | 0.10 | 312.09 |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5,649.49 | 0.04 | 1,028,255.43 | 0.02 | 124.23 | 主要系应付社保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13,356,624.18 | 0.21 | 8,326,040.75 | 0.14 | 60.42 | 主要系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488,658.33 | 0.15 | 8,203,654.04 | 0.14 | 15.6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11,244,085.52 | 0.19 | -100.00 | 主要系租赁资产本期到期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88,775.67 | 0.05 | 749,532.61 | 0.01 | 312.09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81,436,545.73 | 2.89 | 210,063,572.01 | 3.60 | -13.6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79,672.41 | 0.31 | 4,150,015.34 | 0.07 | 371.80 | 主要系采购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和专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二期、三期、四期) | 469,683,656.54 | 未办妥产权证书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4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12.5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新设 | 34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已设立并完成注资 | 不适用 | 2024年0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0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 |
合计 | / | / | 340,000,000.00 | / | / | / | 不适用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为快速推进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中船特气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建设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36,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已于2024年2月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本投资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中,截至报告期末,三氟化氮和超纯氨产线已具备试生产评审条件,正在准备试生产评审,液氮产线处于土建施工阶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4,000.00万元,其余为贷款。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63,622.66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02,432,952.74 | 4,601,654.97 | 307,034,607.71 | 0.00 | ||||
其他 | 6,332,725.76 | 81,264,400.47 | 87,597,126.23 | 0.00 | ||||
合计 | 308,765,678.50 | 4,601,654.97 | 81,264,400.47 | 394,631,733.94 | 0.00 |
注:其他分别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6,000.00 | 100.00 | 16,088.56 | 16,053.77 | - | 53.77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4,000.00 | 100.00 | 88,579.32 | 34,039.99 | - | 39.99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所用电子特种气体数量超过100种,全球主要生产企业为SKMaterials、关东电化、力森诺科、中船特气等,该等企业在总体规模上与林德、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等国际巨头存在差距,但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主要有中船特气、南大光电、昊华科技等。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在产品种类、工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依然与国际巨头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需要一定时间完成创新迭代。由于半导体产线上原材料纯度和杂质含量(ppm级)细小的偏差可能造成整条产线的损失,客户的试错成本很高,加大了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新市场的难度。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关键性电子材料,近年来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有力推动了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国内气体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突破技术难关,逐步实现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国产替代。
2.行业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先进技术节点突破性发展,要求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在内的新材料技术发展作为支撑。高密度、低功耗的集成电路制造,对反应温度、纯度、杂质提出新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电子特种气体的合成、纯化、分析、充装和绿色环保等技术需要针对性的加强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为使命,以“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为愿景,坚定不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特种气体品牌。
公司计划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科技创新,突破空白电子特气落地,成为能够提供全面解决方案的中国企业。第二步是通过5年的时间,加快产能建设,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全球布局,提升市场控制力。第三步通过8-10年时间,与集成电路生产工艺的深度融合,提供解决方案,实现从“跟跑”到“领跑”,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
(1)以事业部为经营主体,以价值创造为中心,按照集团化的方式对下属分、子公司、事业部实行统筹和授放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以“拳头产品”为出发点,扩充拳头产品产能,增份额、扩品类;同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拓展大宗气体、前驱体及高纯金属业务板块。
(3)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实现产品向高端、环保、可靠、多元化方向发展,向多广度、深度方向发展,向低产量、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4)不断拓宽营销网络,在全国多地建立区域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及时服务和快速响应。同时,积极谋划海外布局,规划在全球客户的产业聚集区筹建分装中心和区域服务中心,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转变单一的销售模式,从产品销售到技术输出、工厂建设、生产线出售等。
(5)通过投资并购对各事业部、属地法人单位和服务主体的弱点或短板进行能力补充。通过投资并购整合资源,加快公司成为世界电子气体及材料的主导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指示要求,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方略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抓住机遇,持续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落实改革发展任务。围绕“一利五率”高质量发展经营指标体系,加速构建集团化运营管理架构,持续扩大产能规模,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深化人才强基工程,推动投资并购,强化资本运作能力,充分发挥国资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具体如下:
1.强党建融业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
持续发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凝心聚力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建强“一支部一特色”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通过选树组织标杆,提升组织示范带动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干部轮岗工作,做好干部岗前、岗中的能力培养。强化专兼职党务人员能力,提升党务干部素养和履职水平。完善党组织制度建设,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
全面加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按照“公司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引领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工作思路,持续聚焦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市场开拓、底板工程等重点工作,优化公司各级党组织建设,匹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抓好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一以贯之推进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
2.改革发展纵深推进,对标对表聚焦增值
纵深推进改革发展,打通制约发展瓶颈。持续推动改革进程,重点在激励体系、创新研发、企业制度现代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回应资本市场期待,打造高质量投资者关系。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方式与投资者建立沟通和反馈机制。建立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分级应对职责。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监控预警机制以及股价下跌时的应对策略。推进并购进程,合理选择投资标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积极推进投资并购项目。
3.全力以赴抓好科技创新,锻造提升内生动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平台等科研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交互协同,锻造提升内生实力,提前布局新兴产业方向,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行业竞争力。在重点项目方面,完成多种新产品的原理性实验或工艺竞争力提升课题;在技术改进方面,
公司坚持电子特种气体和含氟新材料两个主营方向,面向科技前沿,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持续优化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4.市场开拓优化提升,加快补强品牌建设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为路径,以产品为核心,全面开展市场拓展工作。完善市场营销体系。以“卓越绩效”和“精益营销”管理模式为依托,进一步完善顾客与市场的识别及过程设计,提高市场运营与管理能力。搭建市场信息收集分析机制,更好地识别市场机会与风险,指导制定和调整市场策略,提升市场应变能力。
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实现新产品收入同比增长110%。完成国资委重大专项8种产品验证,“221”项目6种产品验证。
增强国际市场开发强度。整合中国船舶集团国际服务机构资源,规划部署境外区域服务中心管理,推进国际化市场布局,重点扩大东亚市场规模。
发挥区域服务中心服务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境内外区域服务中心组织架构,优化运营机制,加强对区域服务中心人员的绩效考核。拓宽服务中心业务功能,关注集成电路工艺需求,推进服务中心实现科技创新与客户的深度融合。
5.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加速完善完整业务布局
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邯郸本地项目建设方面,完成7300项目、管束式集装箱项目、维修车间项目及250吨酸项目集团竣工验收;完成500吨硅烷项目建设、170项目建设工作,取得试生产许可意见。异地项目建设方面,6月完成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生产许可证取证和先进材料生产及研发项目土建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11月完成生产许可证取证。区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建设境外多地服务中心,加快完善国内区域服务中心建设。
6.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全球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产业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及“联合培养专项班”联合项目等工作;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人岗匹配,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通道及后备干部梯队,优化职业晋升体系。
7.通过管理水平提升,深度融入产业链
(1)加速“三化”建设。一是对标GB/T39116-2020,以智能制造成熟度提升为目标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应用系统精健化,重点提高集成率和覆盖率,搭建数据库雏形,应用数据覆盖率提升至75%;二是推动商密网与互联网的互通,集成率提升至40%,提升数据抓取能力;三是对标“三化”工作要求,在各属地推进8项智能化项目。四是深化5G应用,开展多场景建设,建立网络安全运营体系。
(2)加快集团化运营管理建设。建立以产品、要素为维度,覆盖各事业部、属地法人单位、服务中心及各业务职能部门的集团化运营管理体系。各事业部以产品为依托,聚集价值创造,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经营策划,做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发挥产业控制作用;各属地法人单位加强成本控制和供应链建设,提高产能达产率,发挥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技术分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完成国家重点项目任务产品研发计划,输出有竞争力的工艺包,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建立健全境内外区域服务中心组织架构,优化运营机制,加强对区域服务中心人员的绩效考核,发挥服务主体作用;各业务职能部门要聚焦效率提高和风险受控,发挥业务职能支撑保障主体作用。
(3)强化生产管理。一是持续提质增效,推动成本管理目标化、精细化发展,以产品为维度将成本管理分解至报价、研发、设计、生产、服务全过程;二是以属地法人单位、事业部维度开展经营指标核算、考核;三是加强全面预算,控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非必要支出;四是构建集团化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全流程;五是落实成套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标准化工作;六是完善设备供应商选择办法及管理体系。
(4)强化风险防控。一是落地集团化安全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杜邦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狠抓“三化”、“四降”、“一防三提升”,坚持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是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成熟度,杜邦审核得分持续提升。
(5)推动绿色制造。一是深化绿色工厂建设,以集团化模式推进绿色工厂体系建立;二是推进三废减量,引进先进环保技术,落实集团公司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成效;三是优化产品工艺,提升副产品质量,持续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
(6)优化供应链管理。一是引进总成本(TCO)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优化供应商考核机制;二是持续推进进口物资国产化替代进程,与供应商开展合作创新项目;三是建立集团化集中采购相关业务流程,实现采购流程提效,四是落实绿色供应链管理。
(7)优化提升内控审计。构建“六位一体”融合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全面风险管理、财务审计、管理专项审计及定期评价机制,持续推进采购、销售、工程建设专项审计、建设项目等审计工作,筑牢成本底板工程。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共审议18项议案。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共9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14次,审议议题82项。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各专委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职,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给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利支撑。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股东提名2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会员)大会从职工中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题24项。
4.关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具有独立性。
5.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6.关于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工作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中船特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中船特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2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3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中船特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宫志刚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0 | 是 |
王少波 | 董事 | 男 | 60 | 2021年12月 | 2025年1月 | - | - | - | - | 138.36 | 否 |
李绍波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41.64 | 否 |
董强 | 董事 | 男 | 51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0 | 是 |
孟祥军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51.51 | 否 |
程新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9.60 | 否 |
张香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9.60 | 否 |
李恩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9.60 | 否 |
董云海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45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54.22 | 否 |
李军1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0 | 是 |
张非非 | 监事 | 女 | 41 | 2021年12月 | 2025年1月 | - | - | - | - | 0 | 是 |
路光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1年12月 | 2025年1月 | - | - | 51.86 | 否 | ||
李本东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6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11.64 | 否 |
李翔宇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13.34 | 否 |
丁成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01.30 | 否 |
许晖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24.98 | 否 |
王占卫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20.30 | 否 |
李军2 | 财务总监 | 男 | 43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18.25 | 否 |
张长金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 | - | - | 107.20 | 否 |
杨献奎 | 首席技术官、邯郸分公司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2年5月 | - | - | - | - | - | 123.8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1,487.20 | / |
注1:李军
,李军
系两位同名同姓的董监高;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宫志刚 | 宫志刚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宫志刚先生1994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技术人员、第二研究室主任、科技质量处处长、科技处处长、所长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现任副所长;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兼任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王少波 | 王少波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王少波先生1985年8月至1989年10月就职于邯郸市教育学院,任教师;198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三研究室技术人员、第三 |
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计划财务处处长、副所长;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兼任邯郸派瑞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21年12月兼任派瑞科技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3月兼任天津派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公司,历任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2023年6月至2025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 | |
李绍波 | 李绍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李绍波先生1988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180工厂助理工程师、制氢设备总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制氢设备工程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所长助理,期间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于七一八所停薪留职,就职于广东振华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兼任淮安派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
董强 | 董强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董强先生1997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六研究室项目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兼所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产业发展部主任;201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董事。 |
孟祥军 | 孟祥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
程新生 | 程新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程新生先生199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历任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5月至今任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
张香文 | 张香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香文先生1987年6月至今就职于天津大学,历任石化中心助教、助理研究员、化工学院化学工艺系系主任、副研究员、教授,现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
李恩 | 李恩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首批入库专家,邯郸市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李恩先生1982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历任校产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7月至2020年10月就职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监察处处长;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晨光生物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4年10月兼任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9月至今兼任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 |
董云海 | 董云海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董云海先生2006年7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物资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
李军1 | 李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李军先生1995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制氢设备总厂工艺设计员、制氢设备工程部新技术研发员、开发科科长、第八研究室802组组长、七一八所物资管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七一八所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兼任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兼任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职工董事;2024年5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非非 | 张非非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张非非女士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华海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任科技管理部副经理;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任产业发展部职员;2016年12月至2025年1月就职于公司,任监事。 |
路光辉 | 路光辉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路光辉先生2009年8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河钢邯钢集团邯宝公司焦化厂,历任职工、日班作业长;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精益办职员、综合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规划部部长。 |
李本东 | 李本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李本东先生199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份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技术科长、特气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
李翔宇 | 李翔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李翔宇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检验科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监事。 |
丁成 | 丁成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丁成先生1999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203组甲醇制氢组技术员、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
许晖 | 许晖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许晖先生2000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历任永磁研制中心技术人员,长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电池与绝缘化工事业部副主任兼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至中船重工集团挂职交流,任资产部三处副处长;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
王占卫 | 王占卫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王占卫先生2005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六氟化钨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六氟化钨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主任助理;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
李军2 | 李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李军先生2005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计划财务处会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兼任邯郸派瑞节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兼任派瑞氢能监事;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淮安派瑞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财务总监。 |
张长金 | 张长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张长金先生2010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技术研发人员、车间主任;2018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六氟化钨车间主任、H厂副厂长、F厂副厂长兼合成电子气体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杨献奎 | 杨献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2001年7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历任特气工程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主任助理;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F厂厂长,现任首席技术官、邯郸分公司负责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宫志刚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5月 | - |
董强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
李军1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职工董事 | 2023年03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宫志刚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副所长 | 2017年10月 | - |
宫志刚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9月 | - |
宫志刚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 |
王少波 | 邯郸市科学技术协会 | 副主席 | 2013年12月 | - |
董强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产业发展部主任 | 2017年11月 | - |
董强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 |
董强 | 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 | - |
李军1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人力资源部主任 | 2018年12月 | - |
李军1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5月 | - |
李军1 | 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 |
孟祥军 |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0年10月 | - |
程新生 | 南开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5年11月 | - |
程新生 | 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05月 | - |
程新生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监事 | 2015年05月 | - |
程新生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外部监事 | 2024年12月 | - |
张香文 | 天津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6年06月 | - |
李恩 | 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4年09月 | - |
李恩 | 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年12月 | - |
李本东 |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许晖 |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李翔宇 |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 | - |
张非非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职员 | 2012年07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提交董事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报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监事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同意的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按委派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63.4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69.43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02.02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项目>三个课题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2.26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及支付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税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快报公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4.3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4.18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4.29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理层和参照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6.18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期) | 2024.7.26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年产17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高纯钨粉新型工艺中试研究>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集成电路用五种高纯电子气体制备工艺开发>等三个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定期) | 2024.8.22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立项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9.26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张长金同志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营范围增项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10.12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三氟化氮及六氟化钨充装改造项目立项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11.29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气瓶研磨及定期检验综合车间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年经营150吨液氦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Ⅲ)中三种产品的合成工艺开发>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成立中船派瑞特气公司技术分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12.12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年产250吨三氟甲磺酸扩建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职工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各单位工资总额切块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氟化学品”、“高纯电子混合气体”项目收益分红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4.12.30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宫志刚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4 |
王少波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4 |
李绍波 | 否 | 14 | 14 | 6 | 0 | 0 | 否 | 4 |
董强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4 |
孟祥军 | 否 | 14 | 14 | 9 | 0 | 0 | 否 | 4 |
程新生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4 |
李恩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张香文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4 |
董云海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程新生、李恩、董强 |
提名委员会 | 程新生、王少波、李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恩、宫志刚、程新生 |
战略委员会 | 宫志刚、王少波、孟祥军 |
科技委员会 | 李绍波、张香文、孟祥军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2.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2.26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4.18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 无 |
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2024.8.2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0.29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1.29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2.1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30 | 审议《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18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04.29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理层和参照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09.26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张长金同志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18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专题报告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08.2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1.29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成立中船派瑞特气公司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2.1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报告期内科技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2.02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项目>三个课题立项的议案》 | 科技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07.26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高纯钨粉新型工艺中试研究>项目立项的议案》 | 科技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 无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集成电路用五种高纯电子气体制备工艺开发>等三个项目立项的议案》 | 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11.29 |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级研发项目<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Ⅲ)中三种产品的合成工艺开发>立项的议案》 | 科技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8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8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61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101 |
生产人员 | 398 |
销售人员 | 27 |
技术人员 | 188 |
合计 | 78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235 |
本科 | 308 |
专科及以下 | 236 |
合计 | 785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战略导向与价值创造相结合原则,构建了以“全覆盖、分类别、市场化、强激励”为导向的市场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全体公司员工纳入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解码,形成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二是将公司员工分为经理层成员、中层干部、公司专家等5大类别,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和工作职责科学精准设置考核指标,以价值创造导向激励员工积极履职尽责;三是对标公司所处行业和所在地区,实行差异化薪酬,以行业领先薪酬持续优化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四是通过任期激励、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专项奖励等多种形式,对勤勉尽责、业绩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实施激励,营造比学赶超、勇立潮头的良性氛围。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坚持“全员覆盖、精准施策、持续改进”的原则,围绕支撑"十四五"战略目标的核心任务,持续构建"能力精准匹配、知识长效传承"的系统化培养体系,重点推进五大领域建设:一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通过尖端技术研发专项培训、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搭建、与高校共建联合培养平台,强化技术攻关实力;二是安全生产与合规运营保障,实施分层级安全法规培训、推进安全管理文化生根,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三是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聚焦智能制造技术研修、数字化工具全员普及与工业互联网复合型人才培养,加速智能化转型进程;四是管理与领导力进阶,依托新任管理人员培训班、高潜人才领导力提升学习训练营和沙盘实训,打造阶梯式管理梯队;五是培训体系长效化建设,通过开发岗位说明书和能力矩阵、建立内部讲师认证机制、搭建知识资产管理数字平台,持续赋能组织人才竞争力升级。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800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59.07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并载明于公司《公司章程》中: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订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分红年度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2)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执行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29,411,7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88,235.3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30.04%,本次现金红利已于2024年6月18日派发完毕。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0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7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1,588,235.35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3,928,380.2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1,588,235.3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3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3,928,380.2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755,159,318.2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91,588,235.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91,588,235.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03,928,380.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0.1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68,150,590.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8.72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公司“氟化学品”、“高纯电子混合气体”两个项目本年度运行良好,为了通过激励引导项目“价值创造、效率提升、风险控制”,提升项目员工奋斗精神。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氟化学品”、“高纯电子混合气体”项目收益分红的议案》,同意两个项目收益分红的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内外部环境、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评估、更新和完善,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运行、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和实现经营目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新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和《公司章程》的管理规定,公司行使对子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审定和子公司独立自主运营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子公司在遵循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承接并落实公司分解任务。
为确保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建立子公司管理机制。公司向子公司派遣具备丰富管理经验和业务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公司的战略意图和经营方针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各单位(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涵盖企业文化、综合行政、党政群团、运营管理、组织治理、战略规划、项目建设、生产管理、节能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保密管理、知识管理、科技创新、设备管理、市场运营、品牌建设、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纪检监督、内部控制、技术研发等各个方面,帮助子公司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制度管理体系,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子公司的合规经营行为,构建了坚实的风险防范体系。该体系通过精准识别和评估子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这不仅为公司的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有助于提升子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和完善子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经营需求。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管理制度,审定公司ESG报告,对全公司履行ESG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研究实质性议题,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ESG报告的编制工作。
2024年,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的初心使命,面对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与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中船特气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管理优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力。公司立足电子特种气体核心领域,不断巩固在先进制程应用、关键技术突破和产能布局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发展韧性与竞争实力持续增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WindESG评级体系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BBB |
华证ESG评级体系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BBB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328.25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中船特气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中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有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肥乡分公司(仅土壤)。行业类别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91130407MA0832ML8J001Z。中船特气共有1个厂区总排水口,67个废气排污口,2个噪声排放源。公司主要水污染物有: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主要大气污染物有:氟化物、硫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氨气。固体废物主要有:含镍废渣、钨酸钙、氟化钙、磷酸钙、三氟甲磺酸钙、硫酸钙。
危险废物含镍废渣由公司进行处理后,满足相关标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合格产品交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构进行处理,其他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环保机构处理。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排至京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降膜吸收装置等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共有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52套,危废自行利用设施6套,并安装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在线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建有独立危废库、一般固废库,严格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公司管理制度,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所有排放口均100%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企业共涉及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文件4份,其中,新获得2份,变更2份,延续0份,撤销0份,正在申请0份。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时间:2024.01.08、2024.09.11):
新取得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批复、年产660吨三氟甲磺酸及50吨HF技改项目环评批复。报告期内,共缴纳环境保护税24.14万元。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依据中船特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4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0起,按照河北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9次。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编制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分别对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废水、地下水开展4次自行监测,公司自行监测方式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手动检测,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31573-2015)。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除重点排污单位外,邯郸分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氟化物、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pH等。
工业废水主要通过厂区循环自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经过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气主要经过水吸收和碱液中和两种处理方式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通过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通过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收集和依法合规处置,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邯郸分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局和相关机构进行备案。每季度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均实现达标排放。报告期内积极响应邯郸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邯郸分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停产。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能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室气体管理要求,通过重点耗能设备精细化管理、无效损耗治理、三级能源计量体系完善等措施积极推进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公司高度重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通过节能降碳专项领导小组落实能源和温室气体管理绩效的监视和改进,报告期内组织开展并顺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再认证和温室气体核查。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生产经营和日常办公过程中所使用电能资源的间接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系统布局、统筹推进;源头控制、节约优先;协同创新、应用引领;经济降碳、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以ISO14064-1《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和ISO1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及指南》为有力工具,积极邀请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并圆满完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查工作,全面、精准地评估公司整体碳排放水平,深度挖掘降碳潜力。基于精准的评估核查结果,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同时分解为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在节能降碳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降低碳排放量1,469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定期进行上报。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能源消耗降低工作,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方面,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定期评审与更新机制,确保适应性与有效性,修订能源管理体系7项管理程序,组织完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年度培训和内部审核,顺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确保公司能源管理体系证书持续有效;在节能降耗项目方面,通过空压机EMC模式节能改造、节能高效整流柜试用等项目降低设备能效消耗。同时通过开展实施精细化能源管理专项行动,如“空压和循环水系统与负载联动、设备/管线利用液氮剩余冷量预冷”等措施,解决能源使用过程中的损耗环节,间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节省电力167万千瓦时;在绿色电力使用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市场化绿色电力交易,不断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报告期内公司绿色电力使用占比已提升至
13.8%,并将保持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在能源利用和考核方面,构建公司能源绩效指标体系,设定单位产值能耗等指标目标值与权重;通过定期采集核算绩效数据,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同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明确目标、措施、责任人与时间节点,跟踪实施效果,持续优化管理,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船特气对固体废物严格管理,针对危险废物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钨酸钙、氟化钙、磷酸钙、三氟甲磺酸钙、硫酸钙,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室废弃药品、实验室废弃有机废液、废弃机油、废润滑油、废冷冻液、废导热油、自喷漆罐、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室固废、废分子筛、废料桶、废油漆桶、化验废液、含镍废渣、含镍固废、含镍渣料。报告期内推动危险废物减量化和副产品回用技改,持续优化一期、二期、三期镍渣资源化回用能力。
公司产生的酸性气体通过碱洗塔经饱和石灰水洗涤后达标排放,氟化氢转化为无害的氟化钙收集后送建材厂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和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持续推进环保设施三级点检管理,严格依据设备检维修计划维护保养,全
年环保设施完好运行。
报告期内,中船特气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三废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船特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有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共建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7项,分别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保检查及奖惩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土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环境统计及信息传递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税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环境信息公开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绿色工厂体系管理手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环保指标及目标考核管控程序》,认真落实各岗位环保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合规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469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实施空压机EMC模式节能改造、节能高效整流柜试用等生产设备优化降低电力消耗,间接降低碳排放量。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组织制定并发布《公司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计划》,从管理、工艺技术改进等维度制定减排措施,落实双碳发展路径,助力公司降碳工作目标实现;首次按照ISO14064-1《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要求,全面、精准地评估公司整体碳排放水平,并出具相关声明,为减排提供数据支撑和实施方案,报告期内降低碳排放量1,469吨。
2.针对外购电力导致的间接碳排放问题,公司积极作为,一方面大力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市场化绿色电力交易,不断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2024年,公司绿色电力使用占比已提升至13.8%,并将保持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
3.通过严格落实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管控新建项目碳排放管理水平,《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在设计阶段积极通过绿电配额等措施,将碳排放强度降低56%,助力项目建设投产后碳排放目标实现。
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仪表气系统中新增一台新型节能空压机和一台鼓风式0气耗干燥机,以达到较好的节能运行效果,年度可节约电力40万千瓦时;通过产线试用新型节能整流柜,极大程度降低无效电能损耗,将整流效率提升2%。
5.开展人才赋能专项行动,组织完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年度专项培训20人次,提升审核员专业能力;邀请专业师资进行温室气体核查专项辅导16人次,从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源、核算方式、基础管理等维度讲解知识点,提升员工碳排放管理基础能力。
同时,公司长期密切关注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碳汇等新技术及管理措施。对于实施节能降碳、源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后仍存在的排放量,公司将采用负碳抵消的方式,确保实现碳中和。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仪表气系统中新增一台新型节能空压机和一台鼓风式0气耗干燥机,实现仪表气系统节能运行,降低碳排放;在已有和新建电解产线试用新型节能整流柜,极大程度降低无效电能损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碳排放量。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船特气对标GB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绿色工厂成熟度提升方案,并将方案细化为具体的行动项,明确各部门在绿色工厂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积极邀请绿色制造领域的权威专家,全面、精准地评价绿色工厂成熟度,确保公司持续保持“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建设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危固废资源化方面的环保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含镍渣料资源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此外,公司持续提升废水环保管理工作,致力于实现绿色制造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温室气体核查:公司2024年首次按照ISO14064-1《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要求,全面、精准地评估公司整体碳排放水平,并出具相关声明,为减排提供数据支撑和实施方案,有力支撑双碳发展规划。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划分为三个阶段:2023—2025年为启动发力期,2026—2030年为巩固提升期,2030—2060年为攻关决胜期。通过这一系统化、分阶段的战略部署,公司将在能源节约、排放控制、科技创新、能源结构优化、绿色低碳能力建设、产业链协同及国际合作等关键领域,全面开展碳减排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公司成立了由高层领导牵头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同时,公司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在绿色低碳领域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持续完善节能降碳管理体系,确保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公司及时将适用的节能降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机制确保全员落实。此外,公司定期开展节能降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推动节能降碳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在具体行动层面,公司将以光伏项目建设、能源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温室气体核查培训等为抓手,强化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国企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减排,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贡献。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2024年度在研项目共计33个,本期投入总金额为168,150,590.58元,科研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专职研发人员为127人,占公司人数比例为16.06%,研发人员逐年增加。2024年度公司“高效串联电解系统技术”、“混合气制备技术”、“锂电池关键材料生产技术”等三项技术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2024年度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30件,取得授权专利12件,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河北省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工厂”等多项省部级奖项荣誉。同时,公司还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5项,河北省技术发明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项20余项,集团科技进步奖项,集团突出贡献奖项总计5项,累计取得专利318件,其中162件发明专利,3件国际专利。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三氟化氮产品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河北省科技小巨人”、“2021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等多个荣誉奖项。
科技奖项及荣誉的获得,是对科研人员和公司创新成果的高度认可,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鼓励他们追求更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为后续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科研活动中坚持诚信、透明、公正的原则。公司重视科研过程中的伦理审查与风险评估,确保技术研发与应用符合社会道德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同时,公司倡导绿色科技,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行业进步,保障员工健康、公众利益和生态环境安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强化管理,将网络安全事件纳入岗位考核,定期开展风险自查、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共印发4项具体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数据中心及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运维管理人员准入核查,部署堡垒机,对互联网侧运维行为进行审计,确保人员安全可靠。
严控数据管控,提升数据安全,部署隔离备份一体机,建立严密的备份机制,30天内禁止修改备份数据,有效地防止数据被勒索、篡改、删除等,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核心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部署电子文档安全管理系统,对所有落盘数据进行加密,并建立严格的外发解密等措施管控。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防护能力,通过优化防火墙策略、部署行为审计、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运维审计、漏洞扫描、终端安全管控系统、web防火墙、数据交换平台、集团在线监管平台等安全设备,基本覆盖了终端、服务器、数据库、运维人员及网络出口等安全管控全产品上线,实现对网络流量及活动进行实时监测与防御,对业务系统漏洞进行及时修复,阻断恶意网络行为,基本实现我公司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互联网防御,提升事件快速处置响应的能力,参加网络实战演习,对暴露的事件及漏洞进行及时响应及快速处置,从细微处逐渐提升网络攻防应对水平。2024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及数据安全事件。
客户信息严格管控,客户信息由市场部负责,在ERP系统中做了严格权限划分,每个业务员只能查询和使用所负责客户信息,确保客户隐私及知悉范围。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0 | “芯”肝宝贝计划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23.73 | 采购勐腊县农副产品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7年来坚持向宋庆龄基金会“芯”肝宝贝计划捐款,并依托工会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益活动对接,公司工会通过“以买代帮”采购农副产品,共计237,300元;对“芯”肝宝贝计划捐赠20,000元;在庆祝世界献血者日二十周年之际,公司积极响应社会
召唤,于6月14日在肥乡分公司组织了无偿献血活动;2024年引进周边县区35人,引进邯郸地区生源97人,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46人。
公司还持续开展各类员工关爱工作:
1.持续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覆盖4人次,金额8,656元。
2.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发放防暑降温用品2.9万元。
3.公司工会开展母婴室、保健室、运动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3.73 | 采购勐腊县农副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23.73 | 采购勐腊县农副产品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船特气积极履责,响应国家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号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抓实抓好产业扶贫。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披露,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同时通过业绩说明会、邀请券商和机构分析师来司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保持与投资者的交流,促进对公司的全面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确保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并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员工薪酬激励机制,坚持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优化精化,贯彻保障员工权益的原则。公司依照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步落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补充医疗保险等法定福利,并额外提供医疗补助。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宣传,安排员工健康体检及女员工专项体检,提供生日节日等多方面福利。公司建立培训矩阵,定期开展内部培训为员工实现理想、创造价值提供优质环境。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91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1.5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055.9077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88 |
注:公司共有91名在职员工通过万海长红、万海长风间接持有公司20,55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以上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在职员工在上市前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人数/数量,不包括员工于二级市场自行买卖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与各相关方的长期深入合作,积极维护各相关方权益和利益。深入践行“客户、供应商双维护”等理念,确保双方合作共赢,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秉承契约精神,积极维护和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同时,为协助上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定期组织二方稽核,现场交流企业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体系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改善建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将“合规诚信、安全绿色,顾客满意、追求卓越”制定在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方针中。特别设立安质环委员会,旨在贯彻执行国家级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工作指示。通过委员会的牵领,推进总经理作为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制,签订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相应岗位要求。公司召开安质环季度总结会,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质量、安全、环保督办工作情况,组织高层领导参与季度质量例会、年度内部审核,以及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评审活动,推进质量月、安全月等全员参与的相关活动,持续监控过程管理,改进产品质量。将质量、安全、环保作为不可触碰的红线贯穿于公司全员和业务全过程中。
公司自2018年以来严格按照河北省2号令《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及各上级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到班组、员工均至少按照制度规定频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公司聘请安全管家(省级专家)定期进行全面系统排查。针对问题建立明确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绩效“一票否决”的考核制度,保证底线问题的高效解决。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公司制定有《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包含了对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其他单位委托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制定了管理要求。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领导工作,确保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体系的全面运行和所需各项资源的落实。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专利风险防控工作,公
司邀请国内头部律师事务所,先后对公司现有产品及核心重点产品进行了在现有技术检索分析和专利侵权风险排查等工作,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安全性。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共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于2023年7月26日,隶属于中共中国船舶第七一八研究所委员会,现有党员163人,设有综合管理、研发创新、生产保障、生产管理四个党支部,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本年度共培养预备党员1人,接收转入党员28人,党员转正4人,明确入党积极分子10人。
中船特气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围绕公司全年重点工作,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定期召开党委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前置研究或决策,以高质量党建持续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力确保了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2024年度,中船特气公司党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范围组织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中国船舶党员联学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班等学习,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更加坚实、理论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公司上下凝聚起了强大的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或参加了中国船舶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2024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40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答复投资者问题28次,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表12次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http://www.pericsg.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1)沟通渠道建设公司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建立包括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0310-7183500)、电子邮箱(ir@pericsg.com)、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沟通渠道。2024年度共举办4次业绩说明会,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10次,回复互动平台提问28条。
(2)信息披露制度严格遵循《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专职部门,配备2名信息披露专员。2024年度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8份,上市后首年参评便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1)中小投资者特别保护2024年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结合机制,实现100%会议均有中小股东参与投票,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2)股东回报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分红政策,2024年,执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达30.04%,上市后两年累计分红约2.16亿元(含税)。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经营实际,制定《中船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严格履行财务报告披露义务:年度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并明确业绩预告等临时公告的披露规范。所有公告均通过上交所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四大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三重审核保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同时,公司建立重大信息保密机制,严格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通过常态化监管沟通机制,及时把握披露标准,同步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廉洁从业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更是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关键。为了规范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外协外包领域业务往来单位廉洁从业行为,通过共同监督、统筹联动加强廉洁共建,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业务往来氛围,公司制定了《中船特气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外协外包领域廉洁共建实施办法》。同时,为了加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公司制定了《中船特气廉洁从业承诺制度》,防止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公司畅通了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公开员工、群众来信来访地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接受员工、群众信访举报。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控股股东派瑞科技、股东中船投资 | 注1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1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股东国风投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注2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2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股东万海长红、万海长风 | 注3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3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注4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4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非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管 | 注5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5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管 | 注6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6 | 是 | / | / | |
其他 |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除董事、监事、高管外的核心技术人员 | 注7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7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 | 注8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8 | 是 | / | / |
国船舶集团 | ||||||||
其他 | 股东中船投资 | 注9 | 2022年5月24日 | 是 | 注9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10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10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11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11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注12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13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14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15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16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17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18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9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分红 | 中船特气 | 注20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21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22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3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 | 注24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25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26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27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股东中船投资 | 注28 | 2022年5月24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股东国风投基金、万海长红、万海长风、青岛聚源、混改基金 | 注29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注30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注31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注32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33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 | 注34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35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 | 注36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 注37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船特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38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中船特气 | 注39 | 2023年4月20日 | 是 | 长期 | 是 | / | / |
注1: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控股股东派瑞科技、股东中船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注2:股东国风投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承诺:
“1、若发行人在本公司/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即2021年9月29日)起12个月内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本公司/企业获得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本公司/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12个月后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3、本公司/企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注3:股东万海长红、万海长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3、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注4: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承诺:
“1、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即2021年9月29日)起12个月内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本公司获得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12个月后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注5: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非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5、本人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注6: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
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每年可减持的股份数量以本条中较少的为准)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5、本人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注7: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除董事、监事、高管外的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4、本人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注8: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如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的,会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3、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自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4、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5、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除上述限制外,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7、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注9:股东中船投资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2、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自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3、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4、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5、除上述限制外,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6、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注10:中船特气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自愿依法履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2.如本公司违反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承诺,本公司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11: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自愿依法履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2、如本公司违反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承诺,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有权将本公司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注12:中船特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人自愿依法履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2、如本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本人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公司应付本人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注13:中船特气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条件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2、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①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②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③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3、约束措施①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②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a.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14: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载之内容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按照发行人作出的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15:中船特气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6: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7:中船特气承诺:
“为填补首发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首发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具体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力、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注18: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发行人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该本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注19:中船特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同意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注20:中船特气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本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注21:中船特气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注22: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注23:中船特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注24: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承诺:
“1、人员独立(1)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及领薪。2、财务独立(1)
保证发行人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2)保证发行人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干涉发行人的资金使用。(3)保证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3、机构独立(1)保证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发行人独立自主运作,保证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4、资产独立(1)保证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发行人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2)保证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25: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人员独立(1)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及领薪。2、财务独立(1)保证发行人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2)保证发行人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干涉发行人的资金使用。(3)保证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3、机构独立(1)保证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发行人独立自主运作,保证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4、资产独立(1)保证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发行人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2)保证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26:中船特气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3.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27: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3、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28:股东中船投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29:股东国风投基金、万海长红、万海长风、青岛聚源、混改基金承诺:
“1、本公司/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30: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而被有权机关认定应采取以下措施后,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4)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5)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6)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直接导致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注31: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或替代性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补充或替代性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损失金额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32:中船特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3、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33:中船特气承诺: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注34: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的情况,未来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2、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获得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成所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通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将来出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时,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发行人有权一次性或多次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并承诺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对该等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优先购买权;(2)除收购外,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
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35: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的情况,未来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2、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获得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成所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通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将来出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时,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发行人有权一次性或多次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并承诺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对该等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优先购买权;(2)除收购外,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36: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承诺: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2、如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用该等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37: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2、如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用该等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
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38:中船特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2、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39:中船特气承诺:
“1、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重大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损失。”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65,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上市后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东良、孙启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谢东良(1年)、孙启凯(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财务顾问 | 无 |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为壮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业务种类,拓展大宗现场制气业务,加快公司研发、建设项目进度,节约成本。中船特气与派瑞科技、七一八所签订购买协议,约定由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资产(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和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及其他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339台(套)),购买资金为中船特气自有资金。
2024年12月12日,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2月30日,该关联交易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船特气已完成上述交易,相关资产已交割完毕,公司与派瑞科技、七一八所之间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中国船舶集团 | 1,000,000,000.00 | 0.2%-1.1% | 652,486,267.09 | 3,997,091,050.14 | 4,215,521,930.14 | 434,055,387.09 |
合计 | / | / | / | 652,486,267.09 | 3,997,091,050.14 | 4,215,521,930.14 | 434,055,387.09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中国船舶集团 | 信用类 | 1,000,000,000.00 | 0.00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7,034,607.71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3年8月28日 | 2024年8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约定 | 2.1669% | 2,336,402.34 | 0.00 | 0.00 | 是 | 0.0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3年8月30日 | 2024年8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约定 | 2.67% | 2,802,433.43 | 0.00 | 0.00 | 是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3年8月28日 | 2024年8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约定 | 2.1688% | 2,317,848.41 | 0.00 | 0.00 | 是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 | 2023年4月17日 | 2,870,735,304.75 | 2,802,730,465.03 | 1,600,000,000.00 | 1,202,730,465.03 | 720,692,146.44 | 0 | 25.71 | 0 | 135,141,120.61 | 4.82 | 0 |
行股票 | ||||||||||||
合计 | / | 2,870,735,304.75 | 2,802,730,465.03 | 1,600,000,000.00 | 1,202,730,465.03 | 720,692,146.44 | 0 | / | / | 135,141,120.61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 | 年产3250吨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59,980,000.00 | 61,672,682.82 | 315,375,382.01 | 68.56 | 2023.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14,523,702.17 | 专利20 | 否 | 144,604,617.99 |
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三氟化氮项目 | 篇,实现3250吨/年三氟化氮产能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7,210,000.00 | 23,343,239.19 | 201,828,143.86 | 72.8 | 2023.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644,814.84 | 专利1篇,实现500吨/年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产能 | 否 | 75,381,856.14 |
首次公 |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21,380,000.00 | 24,060,756.12 | 121,141,497.62 | 54.72 | 2023.09 | 否 | 是 | 不适用 | -133,784.91 | 专利3篇,实现 | 否 | 100,238,502.38 |
开发行股票 | 体 | 735吨/年高纯电子气体产能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500吨氯化氢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96,580,000.00 | 15,080,550.78 | 48,613,761.48 | 50.34 | 2023.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14,715,454.22 | 专利2篇,实现1500吨/年氯化氢产能 | 否 | 47,966,238.5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制造信息化提升建设工程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67,750,000.00 | 10,983,627.2 | 16,975,860.55 | 25.0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0.00 | 专利1篇 | 否 | 50,774,139.45 |
首 | 补充流 | 其他 | 是 | 否 | 477,100 | 0 | 16,757,2 | 3.5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 | 0.00 | 不适 | 否 | 460,342 |
次公开发行股票 | 动资金 | ,000.00 | 36.42 | 用 | 用 | ,763.58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是 | 否 | 1,220,091,200.79 | 264.5 | 264.5 | 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否 | 1,220,090,936.29 |
合计 | / | / | / | / | 2,820,091,200.79 | 135,141,120.61 | 720,692,146.44 | / | / | / | / | / | 29,750,186.32 | / | / | 2,099,399,054.35 |
注:该表中计划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为此表包含部分发行费用。该部分发行费用已通过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支付。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8月22日 | 220,000.00 | 2024年8月22日 | 2025年8月21日 | 215,518.27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5,739,953 | 87.97 | -78,916,677 | -78,916,677 | 386,823,276 | 73.0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38,402,838 | 82.81 | -51,579,562 | -51,579,562 | 386,823,276 | 73.0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7,337,115 | 5.16 | -27,337,115 | -27,337,115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7,337,115 | 5.16 | -27,337,115 | -27,337,115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 | 63,671,812 | 12.03 | 78,916,677 | 78,916,677 | 142,588,489 | 26.93 |
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3,671,812 | 12.03 | 78,916,677 | 78,916,677 | 142,588,489 | 26.9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529,411,765 | 100 | 0 | 0 | 529,411,765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部分限售股34,059,077股已于2024年4月22日上市流通,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3,500,000股,其余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20,559,07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公司部分限售股45,000,000股已于2024年9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限售股份2,382,353股。报告期初,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132,600股,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归还后继续体现为有限售条件股。
4.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限售股份2,700,000股。报告期初,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9,800股,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366,215,923 | 0 | 0 | 366,215,923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6年10月21日 |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225,000 | 0 | 0 | 18,225,00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6年10月21日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9日 |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2,504,413 | 12,504,413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22日 |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8,054,664 | 8,054,664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22日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7,512,698 | 7,512,698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9日 |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8,038 | 6,778,038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9日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6,354,632 | 6,354,632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9日 |
中国国有 | 6,354,632 | 6,354,632 | 0 | 0 | 首发前股 | 2024年9月 |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份限售 | 29日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22日 |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22日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2,70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22日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2,382,353 | 0 | 0 | 2,382,353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21日 |
合计 | 465,882,353 | 79,059,077 | 0 | 386,823,27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5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92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0 |
股东总数(户)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366,215,923 | 69.17 | 366,215,92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225,000 | 3.44 | 18,225,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329,500 | 15,670,500 | 2.9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2,504,413 | 2.36 | 0 | 无 | 0 | 其他 | |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8,054,664 | 1.52 | 0 | 质押 | 8,054,664 | 其他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6,354,632 | 1.2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5,400,000 | 1.0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0 | 1.0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24,203 | 0.65 | 0 | 无 | 0 | 其他 |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0.5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5,6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70,500 |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2,504,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4,413 |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8,054,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4,664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6,354,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4,632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5,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0,000 |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0,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24,2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4,203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2,691,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1,616 |
郭彦超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7.84%股权,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88%股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3.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4.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 |
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690,200 | 0.508 | 9,800 | 0.002 | 2,700,000 | 0.510 | 0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1,455 | 0.102 | 93,000 | 0.018 | 3,424,203 | 0.647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7,587 | 0.117 | 137,900 | 0.026 | 1,576,714 | 0.298 | 0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1,693 | 0.100 | 139,400 | 0.026 | 990,127 | 0.187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366,215,923 | 2026年10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42个月 |
2 |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225,000 | 2026年10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42个月 |
3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2,382,353 | 2025年4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2.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 |
有数量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2,382,353 | 2025年4月21日 | 0 | 2,382,353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董强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贵金属冶炼;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 |
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鹏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
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30号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船特气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船特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三十一。2024年度贵公司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92,865.99万元。由于销售收入金额重大,并且收入构成财务报表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因此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贵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活动,并就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实施控制测试;(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控制权转移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对于境内一般销售收入,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测试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境内寄售收入,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登录客户供应链系统、检查对账单等;对于出口销售收入,检查销售合同、报关单、提单等资料,测试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情况;(5)采取抽样方式选取部分客户进行函证;(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出库单、物流单、报关单、提单、货物签收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验证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
四、其他信息
中船特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船特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船特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船特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船特气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船特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东良(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启凯
2025年4月24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621,260,685.60 | 2,927,547,613.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2,432,952.7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9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457,245,982.39 | 476,308,665.3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332,725.76 | |
预付款项 | 七、8 | 9,803,072.11 | 2,230,424.0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113,445.89 | 1,117,741.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50,037,220.59 | 225,283,751.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2,952,327.85 | 107,375,323.71 |
流动资产合计 | 3,522,412,734.43 | 4,048,819,197.6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38,037,337.12 | 1,480,063,102.35 |
在建工程 | 七、20 | 777,093,906.41 | 71,794,778.9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560,059.9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39,599,567.32 | 206,603,700.3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08,258.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8,391,942.63 | 20,374,269.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63,122,753.48 | 1,790,104,169.41 | |
资产总计 | 6,285,535,487.91 | 5,838,923,367.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16,017,527.40 | 276,873,558.5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3,759,812.98 | 5,765,635.6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305,649.49 | 1,028,255.4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3,356,624.18 | 8,326,040.7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488,658.33 | 8,203,654.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244,085.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088,775.67 | 749,532.61 |
流动负债合计 | 568,017,048.05 | 312,190,762.5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1,436,545.73 | 210,063,572.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9,579,672.41 | 4,150,015.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016,218.14 | 214,213,587.35 | |
负债合计 | 769,033,266.19 | 526,404,349.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29,411,765.00 | 529,411,76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108,777,165.29 | 4,108,777,165.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5,251,798.37 | 14,608,738.72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8,099,874.85 | 77,687,266.8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54,961,618.21 | 582,034,081.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6,502,221.72 | 5,312,519,017.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6,502,221.72 | 5,312,519,017.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85,535,487.91 | 5,838,923,367.05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34,413,503.78 | 2,767,547,613.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432,952.7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57,245,982.39 | 476,308,665.36 |
应收款项融资 | 6,332,725.76 | ||
预付款项 | 9,803,072.11 | 2,230,424.0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51,113,445.89 | 1,117,741.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0,037,220.59 | 225,283,751.4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088,401.70 | 107,375,323.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26,701,626.46 | 3,888,819,197.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0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38,037,337.12 | 1,480,063,102.35 | |
在建工程 | 112,120,391.89 | 71,794,778.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560,059.94 | ||
无形资产 | 206,874,180.44 | 206,603,700.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08,258.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58,493.85 | 20,374,269.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63,290,403.30 | 1,950,104,169.41 | |
资产总计 | 6,089,992,029.76 | 5,838,923,367.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26,125,625.29 | 276,873,558.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759,812.98 | 5,765,635.6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5,649.49 | 1,028,255.43 |
应交税费 | 12,907,368.06 | 8,326,040.75 | |
其他应付款 | 9,088,658.33 | 8,203,654.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44,085.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88,775.67 | 749,532.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7,275,889.82 | 312,190,762.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6,436,545.73 | 210,063,572.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79,672.41 | 4,150,015.3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6,016,218.14 | 214,213,587.35 | |
负债合计 | 573,292,107.96 | 526,404,349.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9,411,765.00 | 529,411,76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08,777,165.29 | 4,108,777,165.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5,251,798.37 | 14,608,738.72 | |
盈余公积 | 108,099,874.85 | 77,687,266.82 | |
未分配利润 | 755,159,318.29 | 582,034,081.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6,699,921.80 | 5,312,519,017.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089,992,029.76 | 5,838,923,367.05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28,659,920.89 | 1,616,279,413.6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28,659,920.89 | 1,616,279,413.6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18,157,575.61 | 1,379,732,280.4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55,036,005.12 | 1,021,302,461.2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224,574.74 | 10,755,535.0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2,013,728.60 | 146,982,475.07 |
管理费用 | 七、64 | 90,354,273.09 | 76,425,861.90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财务费用 | 七、66 | -52,621,596.52 | -36,423,570.11 |
其中:利息费用 | 320,188.51 | 376,993.58 | |
利息收入 | 46,331,310.95 | 34,793,122.8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3,232,144.02 | 124,650,671.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601,654.9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七、70 | 2,432,952.74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673,168.63 | -3,421,377.1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484,074.89 | -7,963,313.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593.5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2,178,900.76 | 352,240,473.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83,093.08 | 370,423.0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8,250.51 | 63,152.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2,203,743.33 | 352,547,743.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8,275,363.09 | 17,688,581.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28,659,920.89 | 1,616,279,413.6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355,036,005.12 | 1,021,302,461.22 |
税金及附加 | 14,847,945.76 | 10,755,535.06 | |
销售费用 | 142,013,728.60 | 146,982,475.07 | |
管理费用 | 89,840,790.12 | 76,425,861.90 | |
研发费用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
财务费用 | -51,616,469.93 | -36,423,570.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0,188.51 | 376,993.58 | |
利息收入 | 45,281,134.68 | 34,793,122.82 | |
加:其他收益 | 133,232,144.02 | 124,650,671.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601,654.9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2,952.7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3,168.63 | -3,421,377.1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84,074.89 | -7,963,313.6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93.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2,063,886.12 | 352,240,473.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3,092.24 | 370,423.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8,250.51 | 63,152.1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2,088,727.85 | 352,547,743.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962,647.53 | 17,688,581.2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4,126,080.32 | 334,859,162.6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4,126,080.32 | 334,859,162.6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4,126,080.32 | 334,859,162.6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86,910,778.74 | 1,722,148,817.3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52,398.91 | 22,334,300.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988,350.31 | 160,359,012.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9,551,527.96 | 1,904,842,130.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9,046,915.89 | 924,309,650.1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
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524,032.14 | 148,796,703.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910,647.09 | 34,632,667.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041,347.54 | 269,741,727.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2,522,942.66 | 1,377,480,74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028,585.30 | 527,361,381.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034,607.7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7,034,607.72 | 55,0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3,820,886.33 | 623,404,894.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56,000.00 | 3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8,676,886.33 | 923,404,894.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642,278.61 | -923,349,844.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20,338,442.6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20,338,442.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588,235.35 | 115,411,764.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21,083.17 | 25,311,767.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09,318.52 | 140,723,531.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09,318.52 | 2,679,614,910.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77,811.86 | 2,092,913.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2,245,199.97 | 2,285,719,360.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3,976,460.57 | 638,257,099.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1,731,260.60 | 2,923,976,460.57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86,910,778.74 | 1,722,148,817.3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52,398.91 | 22,334,300.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402,895.42 | 160,359,012.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1,966,073.07 | 1,904,842,130.7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9,046,915.89 | 924,309,650.1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394,527.18 | 148,796,703.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670,558.67 | 34,632,667.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935,643.86 | 269,741,727.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2,047,645.60 | 1,377,480,74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9,918,427.47 | 527,361,381.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169,885.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169,885.50 | 55,0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4,693,188.10 | 623,404,894.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4,693,188.10 | 1,083,404,894.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6,523,302.60 | -1,083,349,844.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20,338,442.6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20,338,442.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588,235.35 | 115,411,764.7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21,083.17 | 25,311,767.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09,318.52 | 140,723,531.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09,318.52 | 2,679,614,910.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77,811.86 | 2,092,913.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4,236,381.79 | 2,125,719,360.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63,976,460.57 | 638,257,099.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9,740,078.78 | 2,763,976,460.57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5,312,519,017.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5,312,519,017.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3,059.65 | 30,412,608.03 | 172,927,536.86 | 203,983,204.54 | 203,983,204.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3,928,380.24 | 303,928,380.24 | 303,928,380.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412,608.03 | -131,000,843.38 | -100,588,235.35 | -100,588,235.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412,608.03 | -30,412,608.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588,235.35 | -100,588,235.35 | -100,588,235.3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43,059.65 | 643,059.65 | 643,059.65 | |||||||||
1.本期提取 | 8,657,558.82 | 8,657,558.82 | 8,657,558.82 | |||||||||
2.本期使用 | 8,014,499.17 | 8,014,499.17 | 8,014,499.1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5,251,798.37 | 108,099,874.85 | 754,961,618.21 | 5,516,502,221.72 | 5,516,502,221.72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0,000,000.00 | 1,385,211,223.46 | 14,832,389.52 | 44,182,345.10 | 395,901,550.71 | 2,290,127,508.79 | 2,290,127,50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005.45 | 171,049.03 | 190,054.48 | 190,054.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1,385,211,223.46 | 14,832,389.52 | 44,201,350.55 | 396,072,599.74 | 2,290,317,563.27 | 2,290,317,563.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411,765.00 | 2,723,565,941.83 | -223,650.80 | 33,485,916.27 | 185,961,481.61 | 3,022,201,453.91 | 3,022,201,453.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4,859,162.65 | 334,859,162.65 | 334,859,162.6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411,765.00 | 2,723,565,941.83 | 2,802,977,706.83 | 2,802,977,706.8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411,765.00 | 2,740,926,677.60 | 2,820,338,442.60 | 2,820,338,44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360,735.77 | -17,360,735.77 | -17,360,735.77 | |||||||||
(三)利润分配 | 33,485,916.27 | -148,897,681.04 | -115,411,764.77 | -115,411,764.7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485,916.27 | -33,485,916.2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5,411,764.77 | -115,411,764.77 | -115,411,764.7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3,650.80 | -223,650.80 | -223,650.80 | |||||||||
1.本期提取 | 9,337,924.30 | 9,337,924.30 | 9,337,924.30 |
2.本期使用 | 9,561,575.10 | 9,561,575.10 | 9,561,575.1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5,312,519,017.18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3,059.65 | 30,412,608.03 | 173,125,236.94 | 204,180,904.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4,126,080.32 | 304,126,080.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412,608.03 | -131,000,843.38 | -100,588,235.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412,608.03 | -30,412,608.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588,235.35 | -100,588,235.3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43,059.65 | 643,059.65 | ||||||
1.本期提取 | 8,657,558.82 | 8,657,558.82 | ||||||
2.本期使用 | 8,014,499.17 | 8,014,499.1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5,251,798.37 | 108,099,874.85 | 755,159,318.29 | 5,516,699,921.8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0,000,000.00 | 1,385,211,223.46 | 14,832,389.52 | 44,182,345.10 | 395,901,550.71 | 2,290,127,50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005.45 | 171,049.03 | 190,054.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1,385,211,223.46 | 14,832,389.52 | 44,201,350.55 | 396,072,599.74 | 2,290,317,563.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411,765.00 | 2,723,565,941.83 | -223,650.80 | 33,485,916.27 | 185,961,481.61 | 3,022,201,453.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4,859,162.65 | 334,859,162.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411,765.00 | 2,723,565,941.83 | 2,802,977,706.8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411,765.00 | 2,740,926,677.60 | 2,820,338,44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17,360,735.77 | -17,360,735.77 | |||||
(三)利润分配 | 33,485,916.27 | -148,897,681.04 | -115,411,764.7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485,916.27 | -33,485,916.2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5,411,764.77 | -115,411,764.7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3,650.80 | -223,650.80 | |||||
1.本期提取 | 9,337,924.30 | 9,337,924.30 | |||||
2.本期使用 | 9,561,575.10 | 9,561,575.10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9,411,765.00 | 4,108,777,165.29 | 14,608,738.72 | 77,687,266.82 | 582,034,081.35 | 5,312,519,017.18 |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本公司”)系于2021年12月经河北省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由派瑞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407MA0832ML8J。2023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941.1765万股,注册资本为52,941.1765万元,注册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1号(经营场所:纬五路1号、世纪大街6号)。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派瑞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2000万元以上(含)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
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Ⅰ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Ⅱ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
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
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Ⅱ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认时点开始计算账龄,按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各期末账龄。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照附注五、11.金融工具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附注五、11.金融工具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照附注五、11.金融工具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照附注五、11.金融工具计量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
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
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00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00 | 9.70-32.33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9.70-19.4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00 | 9.70-24.2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2-10 | 3.00 | 9.70-48.5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土地权权属期间 |
软件 | 3-5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估计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 |
公司2024年度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Ⅱ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Ⅲ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Ⅳ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Ⅴ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
①境内一般销售: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
入;
②境内寄售: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寄放,确认客户实际领用并与客户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
③出口产品销售: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港口,货物装船离岸,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具体提取标准如下: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 13%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25.00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5月向主管机关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续期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13001382,有效期3年。企业2024年度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公告》(2023年第44号)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年17号)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3,705.66 | 64,587.85 |
银行存款 | 2,157,542,167.85 | 2,271,425,605.63 |
应收利息 | 14,673,425.00 | 3,571,152.51 |
其他货币资金 | 14,856,000.00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434,055,387.09 | 652,486,267.09 |
合计 | 2,621,260,685.60 | 2,927,547,613.0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2,432,952.74 |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02,432,952.74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02,432,952.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9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72,625,513.44 | 497,898,864.23 |
1年以内小计 | 472,625,513.44 | 497,898,864.23 |
1至2年 | 7,934,430.82 | 3,669,903.40 |
2至3年 | 3,624,208.40 | 2,616.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4,184,152.66 | 501,571,383.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1,947,710.00 | 0.40 | 1,947,710.00 | 100.00 |
准备 | ||||||||||
其中: | ||||||||||
第三方 | 1,947,710.00 | 0.40 | 1,947,71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2,236,442.66 | 99.60 | 24,990,460.27 | 5.18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100.00 | 25,262,718.39 | 5.04 | 476,308,665.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2,236,442.66 | 99.60 | 24,990,460.27 | 5.18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100.00 | 25,262,718.39 | 5.04 | 476,308,665.36 |
合计 | 484,184,152.66 | / | 26,938,170.27 | /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 | 25,262,718.39 | / | 476,308,665.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 1,633,750.00 | 1,633,7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成都高真科技有限公司 | 313,960.00 | 313,9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47,710.00 | 1,947,71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72,625,513.44 | 23,631,275.67 | 5.00 |
1至2年 | 7,620,470.82 | 76,2047.08 | 10.00 |
2至3年 | 1,990,458.40 | 597,137.52 | 30.00 |
合计 | 482,236,442.66 | 24,990,460.27 | 5.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47,710.00 | 1,947,71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262,718.39 | -272,258.12 | 24,990,460.27 | |||
合计 | 25,262,718.39 | 1,675,451.88 | 26,938,170.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56,048,212.33 | 56,048,212.33 | 11.58 | 2,802,410.62 | |
力森诺科 | 52,726,949.57 | 52,726,949.57 | 10.89 | 2,636,347.48 | |
长江存储 | 47,359,725.82 | 47,359,725.82 | 9.78 | 2,367,986.29 | |
华虹集团 | 26,995,687.90 | 26,995,687.90 | 5.58 | 1,349,784.40 | |
京东方 | 24,739,589.13 | 24,739,589.13 | 5.11 | 1,236,979.46 | |
合计 | 207,870,164.75 | 207,870,164.75 | 42.94 | 10,393,508.2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0.00 | 6,332,725.76 |
合计 | 0.00 | 6,332,725.7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47,216,754.57 | |
合计 | 47,216,754.5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6,332,725.76 | 81,598,617.47 | 87,931,343.23 | 0.00 | ||
合计 | 6,332,725.76 | 81,598,617.47 | 87,931,343.23 | 0.00 |
无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614,760.72 | 98.08 | 1,555,015.28 | 69.72 |
1至2年 | 188,311.39 | 1.92 | 571,502.42 | 25.62 |
2至3年 | 17,662.50 | 0.79 | ||
3年以上 | 86,243.84 | 3.87 | ||
合计 | 9,803,072.11 | 100.00 | 2,230,424.0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区供电分公司 | 6,008,364.72 | 61.29 |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1,326,297.00 | 13.53 |
普旭真空设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494,500.00 | 5.04 |
浙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411,736.32 | 4.20 |
山东豪泽化工有限公司 | 286,498.71 | 2.92 |
合计 | 8,527,396.75 | 86.9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13,445.89 | 1,117,741.50 |
合计 | 1,113,445.89 | 1,117,741.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47,813.99 | 1,055,306.85 |
1年以内小计 | 1,147,813.99 | 1,055,306.85 |
1至2年 | 13,914.00 | 128,000.00 |
2至3年 | 15,00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76,727.99 | 1,183,306.85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9,688.60 | 49,445.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27,916.35 | 202,550.00 |
应收代付款 | 14,239.00 | |
社保公积金 | 969,123.04 | 917,072.85 |
合计 | 1,176,727.99 | 1,183,306.85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5,565.35 | 65,565.3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5,565.35 | 65,565.3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83.25 | -2,283.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282.10 | 63,282.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565.35 | -2,283.25 | 63,282.10 |
合计
合计 | 65,565.35 | -2,283.25 | 63,282.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969,123.04 | 82.36 | 社保公积金 | 1年以内 | 48,456.15 |
中科富海(邯郸)氢能开发有限公司 | 66,000.00 | 5.61 | 押金 | 1年以内 | 3,300.00 |
周思怡 | 53,669.88 | 4.56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2,683.49 |
北京氦普北分 | 30,000.00 | 2.55 | 押金 | 1年以内 | 1,500.00 |
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
普莱克斯(上海)有限公司 | 15,000.00 | 1.27 | 往来款 | 2-3年 | 4,500.00 |
合计 | 1,133,792.92 | 96.35 | / | / | 60,439.64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4,354,567.96 | 1,659,678.24 | 132,694,889.72 | 117,370,812.18 | 3,594,647.90 | 113,776,164.28 |
在产品 | 19,068,366.63 | 19,068,366.63 | ||||
库存商品 | 79,711,539.04 | 10,169,076.59 | 69,542,462.45 | 72,402,174.76 | 8,327,467.70 | 64,074,707.06 |
委托加工物资 | 28,083,654.53 | - | 28,083,654.53 | 14,044,425.42 | 14,044,425.42 |
发出商品 | 19,716,213.89 | - | 19,716,213.89 | 14,320,088.06 | 14,320,088.06 | |
合计 | 261,865,975.42 | 11,828,754.83 | 250,037,220.59 | 237,205,867.05 | 11,922,115.60 | 225,283,751.4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594,647.90 | 1,934,969.66 | 1,659,678.24 | |||
库存商品 | 8,327,467.70 | 1,841,608.89 | 10,169,076.59 | |||
合计 | 11,922,115.60 | 1,841,608.89 | 1,934,969.66 | 11,828,754.8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计提跌价的原材料本期生产领用,转销其存货跌价准备。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94,874,544.09 | 16,970,526.86 |
待摊费用 | 88,077,783.76 | 90,404,796.85 |
合计 | 182,952,327.85 | 107,375,323.71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37,796,867.21 | 1,480,063,102.35 |
固定资产清理 | 240,469.91 | |
合计 | 1,638,037,337.12 | 1,480,063,102.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专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3,441,271.06 | 1,038,157,884.85 | 6,000,051.21 | 17,535,428.19 | 495,203,375.49 | 2,330,338,010.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617,558.27 | 155,499,118.49 | 792,831.85 | 1,398,450.33 | 40,402,290.89 | 400,710,249.83 |
(1)购置 | - | 83,349,999.87 | 792,831.85 | 1,398,450.33 | 40,402,290.89 | 125,943,572.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2,617,558.27 | 72,149,118.62 | - | - | - | 274,766,676.8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854,593.43 | 407,485.10 | 166,731.49 | - | 5,428,810.02 |
(1)处置或报废 | - | 4,854,593.43 | 407,485.10 | 166,731.49 | - | 5,428,810.02 |
4.期末余额 | 976,058,829.33 | 1,188,802,409.91 | 6,385,397.96 | 18,767,147.03 | 535,605,666.38 | 2,725,619,450.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2,464,198.99 | 501,383,858.43 | 3,530,934.83 | 15,218,738.93 | 214,245,312.86 | 846,843,044.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12,188.74 | 186,319,998.39 | 325,168.97 | 765,053.04 | 28,436,170.26 | 238,158,579.40 |
(1)计提 | 22,312,188.74 | 186,319,998.39 | 325,168.97 | 765,053.04 | 28,436,170.26 | 238,158,579.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631,350.01 | 395,260.55 | 161,729.55 | - | 5,188,340.11 |
(1)处置或报废 | - | 4,631,350.01 | 395,260.55 | 161,729.55 | - | 5,188,340.11 |
4.期末余额 | 134,776,387.73 | 683,072,506.81 | 3,460,843.25 | 15,822,062.42 | 242,681,483.12 | 1,079,813,283.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285,279.24 | 1,285.81 | 135,822.80 | 9,476.56 | 3,431,864.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4,506,000.10 | 22,807.31 | 22,513.73 | 26,114.52 | 4,577,435.66 |
(1)计提 | - | 4,506,000.10 | 22,807.31 | 22,513.73 | 26,114.52 | 4,577,435.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 7,791,279.34 | 24,093.12 | 158,336.53 | 35,591.08 | 8,009,300.0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1,282,441.60 | 497,938,623.76 | 2,900,461.59 | 2,786,748.08 | 292,888,592.18 | 1,637,796,867.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0,977,072.07 | 533,488,747.18 | 2,467,830.57 | 2,180,866.46 | 280,948,586.07 | 1,480,063,102.3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469,683,656.54 | 手续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公司H厂生产经营许可到期,对H厂使用期限未到期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设备处置 | 240,469.91 | |
合计 | 240,469.91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77,093,906.41 | 71,794,778.9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77,093,906.41 | 71,794,778.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TX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 662,040,248.56 | 662,040,248.56 | ||||
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039,755.93 | 55,039,755.93 | 52,830.18 | 52,830.18 | ||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16,988,041.13 | 16,988,041.13 | 6,519,429.23 | 6,519,429.23 | ||
高纯电子特气工程 | 11,676,638.36 | 11,676,638.36 | 15,035,998.40 | 15,035,998.40 | ||
年产7300吨及80000吨液氮项目 | 4,364,006.04 | 4,364,006.04 | 1,402,041.08 | 1,402,041.08 | ||
维修车间建设项目 | 4,239,589.38 | 4,239,589.38 | 17,930,767.73 | 17,930,767.73 | ||
硅类产品合成与精制项目 | 2,656,788.79 | 2,656,788.79 | 1,975,795.26 | 1,975,795.26 | ||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项目 | 2,430,477.49 | 2,430,477.49 | 6,707,152.72 | 6,707,152.72 | ||
年产170吨高纯电子气体 | 2,310,643.90 | 2,310,643.90 | ||||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 12,327.43 | 12,327.43 | 2,220,599.95 | 2,220,599.95 | ||
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 | 9,568,528.68 | 9,568,528.68 | ||||
年产200吨三氟甲磺酸锂扩建项目 | 3,319,850.93 | 3,319,850.93 | ||||
其他项目 | 15,335,389.40 | 15,335,389.40 | 7,061,784.74 | 7,061,784.74 | ||
合计 | 777,093,906.41 | 777,093,906.41 | 71,794,778.90 | 71,794,778.9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TX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 1,363,002,400.00 | 662,040, | 662,040,248.56 | 48.66% | 48.66% | 自筹 |
(一期) | 248.56 | ||||||||||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 | 403,600,000.00 | 36,620,086.55 | 36,620,086.55 | 69.83% | 69.83% | 募集 | |||||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 247,700,000.00 | 2,220,599.95 | 7,884,421.94 | 10,092,694.46 | 12,327.43 | 75.91% | 75.91% | 募集 | |||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项目 | 203,100,000.00 | 6,707,152.72 | 7,079,135.77 | 11,355,811.00 | 2,430,477.49 | 57.65% | 57.65% | 募集 | |||
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项目 | 86,670,000.00 | 13,331,478.31 | 13,331,478.31 | 54.26% | 54.26% | 募集 | |||||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67,750,000.00 | 6,519,429.23 | 10,468,611.90 | 16,988,041.13 | 25.07% | 25.07% | 募集 | ||||
合计 | 2,371,822,400.00 | 15,447,181.90 | 737,423,983.03 | 71,400,070.32 | 681,471,094.61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场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093,334.04 | 20,264,765.11 | 1,172,411.52 | 41,530,510.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190.86 | - | - | -43,190.86 |
—重估调整 | -43,190.86 | - | - | -43,190.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50,143.18 | 20,264,765.11 | 1,172,411.52 | 41,487,319.81 |
—处置 | 20,050,143.18 | 20,264,765.11 | 1,172,411.52 | 41,487,319.81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033,220.26 | 15,198,573.70 | 738,656.77 | 30,970,450.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16,922.92 | 5,066,191.41 | 433,754.75 | 10,516,869.08 |
(1)计提 | 5,016,922.92 | 5,066,191.41 | 433,754.75 | 10,516,869.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50,143.18 | 20,264,765.11 | 1,172,411.52 | 41,487,319.81 |
(1)处置 | 20,050,143.18 | 20,264,765.11 | 1,172,411.52 | 41,487,319.81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60,113.78 | 5,066,191.41 | 433,754.75 | 10,560,059.9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未发现使用权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516,815.92 | 3,553,789.06 | 219,070,604.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481,098.01 | 2,952,212.39 | 137,433,310.40 |
(1)购置 | 134,481,098.01 | 2,952,212.39 | 137,433,310.40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9,997,913.93 | 6,506,001.45 | 356,503,915.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239,436.83 | 2,227,467.79 | 12,466,904.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1,237.05 | 886,206.39 | 4,437,443.44 |
(1)计提 | 3,551,237.05 | 886,206.39 | 4,437,443.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790,673.88 | 3,113,674.18 | 16,904,348.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207,240.05 | 3,392,327.27 | 339,599,567.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277,379.09 | 1,326,321.27 | 206,603,700.3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槽体槽盖费用 | 708,258.71 | 708,258.71 | 0.00 | ||
合计 | 708,258.71 | 708,258.71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6,839,507.27 | 7,025,926.09 | 40,682,263.75 | 6,102,339.56 |
租赁负债 | 11,244,085.52 | 1,686,612.83 | ||
合计 | 46,839,507.27 | 7,025,926.09 | 51,926,349.27 | 7,788,952.3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加速折旧 | 177,370,656.64 | 26,605,598.50 | 69,033,058.25 | 10,354,958.74 |
使用权资产 | 10,560,059.94 | 1,584,008.99 | ||
合计 | 177,370,656.64 | 26,605,598.50 | 79,593,118.19 | 11,938,967.7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5,926.09 | - | 7,788,952.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25,926.09 | 19,579,672.41 | 7,788,952.39 | 4,150,015.3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8,391,942.63 | - | 8,391,942.63 | 20,374,269.15 | - | 20,374,269.15 |
合计 | 8,391,942.63 | - | 8,391,942.63 | 20,374,269.15 | - | 20,374,269.1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固定资产 | 469,683,656.54 | 469,683,656.54 | 其他 | 未办妥产权证书 | 274,109,857.29 | 274,109,857.29 | 其他 | 未办妥产权证书 |
合计 | 469,683,656.54 | 469,683,656.54 | / | / | 274,109,857.29 | 274,109,857.2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81,479,758.09 | 126,408,744.17 |
应付材料款 | 181,512,802.39 | 106,382,248.31 |
应付服务款 | 53,024,966.92 | 44,082,566.04 |
合计 | 516,017,527.40 | 276,873,558.5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3,759,812.98 | 5,765,635.65 |
合计 | 23,759,812.98 | 5,765,635.6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28,255.43 | 153,893,503.77 | 152,616,109.71 | 2,305,649.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487,661.22 | 14,487,661.22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28,255.43 | 168,381,164.99 | 167,103,770.93 | 2,305,649.4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0,497,010.92 | 120,497,010.92 | ||
二、职工福利费 | 9,947,010.89 | 9,947,010.89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8,255.43 | 10,783,423.40 | 9,506,029.34 | 2,305,649.4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8,255.43 | 9,955,741.02 | 8,678,346.96 | 2,305,649.49 |
工伤保险费 | 827,682.38 | 827,682.38 | -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420,890.96 | 10,420,890.9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45,167.60 | 2,245,167.6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28,255.43 | 153,893,503.77 | 152,616,109.71 | 2,305,649.4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880,514.79 | 13,880,514.79 | ||
2、失业保险费 | 607,146.43 | 607,146.4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4,487,661.22 | 14,487,661.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8,674,784.18 | 1,783,786.70 |
个人所得税 | 3,413,705.67 | 3,833,966.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2,936.72 | 332,325.19 |
教育费附加 | 142,687.17 | 142,425.0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5,124.78 | 94,950.05 |
印花税 | 596,552.01 | 2,068,520.71 |
土地使用税 | 13,260.71 | |
其他 | 87,572.94 | 70,066.14 |
合计 | 13,356,624.18 | 8,326,040.75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488,658.33 | 8,203,654.04 |
合计 | 9,488,658.33 | 8,203,654.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8,807,921.10 | 7,228,463.92 |
代付款 | 680,737.23 | 975,190.12 |
合计 | 9,488,658.33 | 8,203,654.0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44,085.52 | |
合计 | 11,244,085.5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3,088,775.67 | 749,532.61 |
合计 | 3,088,775.67 | 749,532.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1,570,314.79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6,229.2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44,085.52 | |
合计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0,063,572.01 | 41,030,000.00 | 69,657,026.28 | 181,436,545.73 | 项目补助 |
合计 | 210,063,572.01 | 41,030,000.00 | 69,657,026.28 | 181,436,545.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9,411,765.00 | 529,411,765.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108,777,165.29 | 4,108,777,165.29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4,108,777,165.29 | 4,108,777,165.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608,738.72 | 8,657,558.82 | 8,014,499.17 | 15,251,798.37 |
合计 | 14,608,738.72 | 8,657,558.82 | 8,014,499.17 | 15,251,798.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7,687,266.82 | 30,412,608.03 | - | 108,099,874.85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7,687,266.82 | 30,412,608.03 | - | 108,099,874.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法以及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2,034,081.35 | 396,072,599.7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2,034,081.35 | 396,072,599.7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412,608.03 | 33,485,916.2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588,235.35 | 115,411,764.77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54,961,618.21 | 582,034,081.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01,562,113.48 | 1,355,036,005.12 | 1,586,084,092.55 | 1,020,922,510.34 |
其他业务 | 27,097,807.41 | - | 30,195,321.14 | 379,950.88 |
合计 | 1,928,659,920.89 | 1,355,036,005.12 | 1,616,279,413.69 | 1,021,302,461.2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7,176,727.84 | 4,856,626.82 |
土地使用税 | 2,053,681.25 | 1,508,925.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15,718.97 | 1,110,411.31 |
教育费附加 | 1,292,450.98 | 475,890.5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61,633.99 | 317,260.37 |
印花税 | 523,809.26 | 2,212,729.26 |
车船使用税 | 41,622.30 | 46,596.25 |
其他税费 | 258,930.15 | 227,094.60 |
合计 | 15,224,574.74 | 10,755,535.06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费 | 47,585,792.30 | 44,338,767.54 |
代理服务费 | 31,533,023.19 | 28,821,716.85 |
赠品费 | 17,386,958.55 | 7,415,949.91 |
代理报关费 | 15,479,664.30 | 16,984,036.95 |
租赁费 | 11,117,831.40 | 12,256,018.96 |
职工薪酬 | 10,763,401.39 | 14,911,816.29 |
服务费 | 4,276,513.14 | 9,496,765.11 |
检测费 | 76,577.55 | 8,525,726.29 |
其他 | 3,793,966.78 | 4,231,677.17 |
合计 | 142,013,728.60 | 146,982,475.0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392,155.47 | 48,848,952.69 |
服务费 | 12,076,623.01 | 6,961,192.27 |
租赁费 | 4,759,960.77 | 5,526,971.10 |
折旧费 | 4,772,832.72 | 4,530,665.42 |
无形资产摊销 | 3,114,853.02 | 1,773,382.05 |
差旅交通费 | 2,039,529.04 | 1,321,095.67 |
办公费 | 1,400,762.21 | 1,760,035.26 |
水电取暖费 | 1,226,291.00 | 1,499,709.52 |
环保绿化费 | 648,059.04 | |
其他 | 5,571,265.85 | 3,555,798.88 |
合计 | 90,354,273.09 | 76,425,861.9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78,359,707.28 | 73,791,544.49 |
技术服务费 | 29,853,962.91 | 14,024,078.19 |
职工薪酬 | 21,723,031.36 | 27,738,403.18 |
折旧费 | 18,304,432.94 | 11,280,435.07 |
动力费 | 5,455,661.74 | 14,794,305.56 |
检验费 | 2,160,612.69 | 320,604.93 |
其他 | 12,293,181.66 | 18,740,145.85 |
合计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0,188.51 | 376,993.58 |
减:利息收入 | 46,331,310.95 | 34,793,122.82 |
汇兑损益 | -6,858,999.97 | -2,131,787.50 |
其中,汇兑损失 | -6,858,999.97 | -2,131,787.50 |
手续费支出 | 248,525.89 | 124,346.63 |
合计 | -52,621,596.52 | -36,423,570.11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0,427,624.52 | 103,693,629.5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2,697,228.83 | 20,863,921.6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07,290.67 | 93,120.21 |
合计 | 133,232,144.02 | 124,650,671.33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01,654.98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601,654.9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32,952.7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理财产品 | 2,432,952.7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432,952.74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75,451.88 | 3,377,532.2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83.25 | 43,844.9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673,168.63 | 3,421,377.11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3,360.77 | 7,963,313.6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577,435.66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合计 | 4,484,074.89 | 7,963,313.6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93.59 | |
合计 | -5,593.5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政府补助 | 3,000.00 | 150,000.00 | 3,000.00 |
违约款 | 92,000.00 | 145,892.40 | 92,000.00 |
盘盈利得 | 7.60 | 1.00 | 7.60 |
其他 | 88,085.48 | 74,529.63 | 88,085.48 |
合计 | 183,093.08 | 370,423.03 | 183,093.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3,152.1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3,152.14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违约款 | 1,556.57 | 1,556.57 | |
其他 | 136,693.94 | 136,693.94 | |
合计 | 158,250.51 | 63,152.14 | 158,250.51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845,706.02 | 17,733,880.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429,657.07 | -45,299.39 |
合计 | 38,275,363.09 | 17,688,581.2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2,203,743.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330,561.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5,029.3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0,753.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3,270,980.87 |
所得税费用 | 38,275,363.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5,229,038.46 | 31,221,970.31 |
政府补助 | 81,803,598.24 | 129,110,775.18 |
押金及保证金 | 1,640,051.86 | |
收回承兑保证金 | 0.05 | |
其他 | 315,661.75 | 26,267.38 |
合计 | 118,988,350.31 | 160,359,012.9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间费用 | 290,054,142.35 | 267,358,625.59 |
押金及保证金 | 52,050.19 | 1,378,200.00 |
支付捐赠、罚款支出 | 158,250.51 | 20,000.00 |
其他 | 776,904.49 | 984,901.88 |
合计 | 291,041,347.54 | 269,741,727.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 | 307,034,607.72 | |
合计 | 307,034,607.72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3,820,886.33 | 623,404,894.45 |
支付的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
其他 | 14,856,000.00 | |
合计 | 1,148,676,886.33 | 923,404,894.4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理财产品 | 307,034,607.72 | |
合计 | 307,034,607.7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
其他(购地款保证金) | 14,856,000.00 | |
合计 | 14,856,000.00 | 3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11,521,083.17 | 11,707,172.29 |
支付上市中介费用 | 13,604,594.93 | |
合计 | 11,521,083.17 | 25,311,767.2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244,085.52 | 276,997.65 | 11,521,083.17 | 0.00 | ||
合计 | 11,244,085.52 | 276,997.65 | 11,521,083.17 | 0.0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3,928,380.24 | 334,859,162.6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84,074.89 | 7,963,313.62 |
信用减值损失 | 1,673,168.63 | 3,421,377.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8,158,579.40 | 147,537,260.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516,869.08 | 10,493,768.41 |
无形资产摊销 | 3,005,056.32 | 4,172,736.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8,258.71 | 40,784,038.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93.5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152.1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32,952.7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57,623.35 | 376,993.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01,654.9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29,657.07 | -45,299.3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660,108.37 | 30,079,178.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987,481.52 | -46,224,723.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531,409.18 | -3,672,218.8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028,585.30 | 527,361,381.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91,731,260.60 | 2,923,976,460.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23,976,460.57 | 638,257,099.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2,245,199.97 | 2,285,719,360.6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91,731,260.60 | 2,923,976,460.57 |
其中:库存现金 | 133,705.66 | 64,587.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91,597,554.94 | 2,923,911,872.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1,731,260.60 | 2,923,976,460.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应收利息 | 14,673,425.00 | 3,571,152.51 | |
承兑保证金利息 | 14,856,000.00 | ||
合计 | 29,529,425.00 | 3,571,152.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83,031.43 |
其中:美元 | 81,107.26 | 7.1884 | 583,031.43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100,793,810.40 |
其中:美元 | 14,021,730.90 | 7.1884 | 100,793,810.4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614,033.13 |
其中:美元 | 85,420.00 | 7.1884 | 614,033.13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2,889,482.05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4,133,567.5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78,359,707.28 | 73,791,544.49 |
技术服务费 | 29,853,962.91 | 14,024,078.19 |
职工薪酬 | 21,723,031.36 | 27,738,403.18 |
折旧费 | 18,304,432.94 | 11,280,435.07 |
动力费 | 5,455,661.74 | 14,794,305.56 |
检验费 | 2,160,612.69 | 320,604.93 |
其他 | 12,293,181.66 | 18,740,145.85 |
合计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8,150,590.58 | 160,689,517.2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中船特气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议案内容为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组建全资子公司,2024年2月22日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60,000,000.00 | 上海市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 | 340,000,000.00 | 呼和浩特市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37,993,571.88 | 22,520,000.00 | 39,443,571.88 | 121,0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72,070,000.13 | 18,510,000.00 | 30,213,454.40 | 60,366,545.7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10,063,572.01 | 41,030,000.00 | 69,657,026.28 | 181,436,545.7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0,217,170.12 | 72,553,429.64 |
与资产相关 | 30,213,454.40 | 31,290,199.87 |
合计 | 110,430,624.52 | 103,843,629.5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
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应付账款 | 516,017,527.40 | 516,017,527.40 | 516,017,527.40 | ||||
其 | 9,488,658.33 | 9,488,658.33 | 9,488,658.3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他应付款 | |||||||
合计 | 525,506,185.73 | 525,506,185.73 | 525,506,185.73 |
项目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应付账款 | 276,873,558.52 | 276,873,558.52 | 276,873,558.52 | ||||
其他应付款 | 8,203,654.04 | 8,203,654.04 | 8,203,654.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11,244,085.52 | 11,244,085.52 | 11,244,085.52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动负债 | |||||||
合计 | 296,321,298.08 | 296,321,298.08 | 296,321,298.08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83,031.43 | 583,031.43 | 4,540,184.16 | 4,540,184.16 | ||
应收账款 | 100,793,810.40 | 100,793,810.40 | 67,325,419.05 | 67,325,419.05 | ||
资产合计 | 101,376,841.83 | 101,376,841.83 | 71,865,603.21 | 71,865,60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1 | ||||||
其他应付款 | 614,033.13 | 614,033.13 | 605,004.23 | 605,004.23 | ||
负债合计 | 614,033.13 | 614,033.13 | 605,004.23 | 605,004.23 | ||
合计 | 100,762,808.70 | 100,762,808.70 | 71,260,598.98 | 71,260,598.98 |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邯郸市 | 制造业 | 40,891.79 | 69.1700 | 69.17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中船派瑞氢能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船舶档案馆(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六所)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天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蓝波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中船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勐腊)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瑞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584,289,059.10 | 44,908,538.67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276,623.58 | 2,965,096.46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采购商品 | 2,159,873.49 | 1,941,197.54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11,490.26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77,097.44 | 6,134,608.95 | ||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1,745,977.98 | 1,095,073.58 | ||
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07,012.30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接受劳务 | 1,575,689.54 | 3,435,402.03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 基建工程 | 766,981.14 | |||
北京中船咨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60,377.36 | |||
中船派瑞氢能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21,782.18 | |||
中船(天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343,362.83 |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6,283.18 | 1,707,964.60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 接受劳务 | 268,915.10 | |||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 | 采购商品 | 254,635.38 |
司 | ||||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217,358.49 | ||
北京蓝波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172,566.37 | ||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 接受劳务 | 146,339.63 | 787,173.57 | |
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3,354.33 | 16,571.42 | |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4,474.64 | 82,125.13 | |
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54,986.79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接受劳务 | 35,849.05 | 243,396.22 | |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9,911.50 | 29,911.50 | |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652.90 | 699,946.90 |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勐腊)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800.00 |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基建工程 | 7,239.62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 接受劳务 | - | 145,283.02 | |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22,363.61 |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6,630.19 |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775,000.04 |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94,339.62 | |
船舶档案馆(中国船 | 采购商品 | - | 31,132.08 |
舶集团有限公司七六所) |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528,278.29 | |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28,301.89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 采购商品 | - | 340,566.03 | |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285,796.4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销售商品 | 6,551,025.67 | 21,004,705.00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66,192.14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1,623.40 | 36,040.00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955.75 | |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35,398.23 |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94.34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283.0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瑞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13,817.32 | 513,817.32 | - | 513,817.32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房屋租赁 | 5,541,249.20 | 152,064.00 | - | 5,758,382.01 | -24,901.35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 场地租赁 | 394,769.00 | 9,584.00 | - | 479,496.50 | 20,513.41 |
一八研究所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设备租赁 | 5,585,064.97 | 158,540.51 | - | 6,515,959.25 | 381,381.5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16.89 | 1,538.58 |
说明:本期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中包括的三年任期奖励。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关联代收代付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代收政府补助 | 13,510,000.00 | 29,970,000.00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代缴水电费 | 977,799.79 | 1,002,397.10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支付公司代缴电费 | 5,034,640.94 | 5,981,518.76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支付公司代缴电费 | 95,650.27 |
2)许可使用无形资产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约定将派瑞科技有限公司的1项“三氟化氮气体的纯化方法”专利授权公司使用,2020年5月1日即业务重组完成后授权公司独占许可使用。授权使用费以经国资主管部门评估备案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结合授权使用期间三氟化氮的实际销售收入,计算各期间授权使用费,2024年公司向派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专利权使用费为6,313,669.48元。公司与七一八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七一八所将其合法拥有的6项注册商标许可公司长期无偿使用。3)关联存款及利息关联存款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34,055,387.09 | 652,486,267.09 |
上述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关联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03,690.72 | 2,126,847.79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6,520,876.69 | 1,005,527.96 | 21,784,660.47 | 1,089,233.02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2,354,200.00 | 231,577.50 | 2,354,200.00 | 117,710.00 |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766,267.20 | 208,263.20 | 766,267.20 | 71,222.48 | |
预付款项 | - | - | - | - | -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5,400.00 |
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 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1,252.80 | 62.64 | 21,750.00 | 1,087.5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 - | - |
-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184,833,340.16 | 50,350,922.83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5,676,817.00 | 16,556,125.42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5,503,323.45 | 1,089,007.66 |
- |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6,801,584.38 | 3,309,628.42 |
- |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 | 75,500.00 | |
- | 中船(天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5,200.00 | |
-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19,600.00 | 401,000.00 |
-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7.43 | |
-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 | |
- | 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1,000.00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
-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4,039.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1,244,085.52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资金集中管理本公司归集至集团的资金本公司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34,055,387.09 | 652,486,267.09 | ||
合计 | 434,055,387.09 | 652,486,267.09 |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
果的影响数 | 原因 |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为壮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业务种类,拓展大宗现场制气业务,加快公司研发、建设项目进度,节约成本。中船特气与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签订购买协议,约定由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资产(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和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及其他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339台(套)),购买资金为中船特气自有资金。该交易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中船特气已完成上述交易,相关资产已交割完毕,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于2025年度纳入中船特气合并范围。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1,588,235.3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91,588,235.35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72,625,513.44 | 497,898,864.23 |
1年以内小计 | 472,625,513.44 | 497,898,864.23 |
1至2年 | 7,934,430.82 | 3,669,903.40 |
2至3年 | 3,624,208.40 | 2,616.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4,184,152.66 | 501,571,383.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1,947,710.00 | 0.40 | 1,947,710.00 | 100.00 |
备 | ||||||||||
其中: | ||||||||||
第三方 | 1,947,710.00 | 0.40 | 1,947,71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2,236,442.66 | 99.60 | 24,990,460.27 | 5.18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100.00 | 25,262,718.39 | 5.04 | 476,308,665.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2,236,442.66 | 99.60 | 24,990,460.27 | 5.18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100.00 | 25,262,718.39 | 5.04 | 476,308,665.36 |
合计 | 484,184,152.66 | / | 26,938,170.27 | / | 457,245,982.39 | 501,571,383.75 | / | 25,262,718.39 | / | 476,308,665.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 1,633,750.00 | 1,633,7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成都高真科技有限公司 | 313,960.00 | 313,9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47,710.00 | 1,947,71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72,625,513.44 | 23,631,275.67 | 5.00 |
1至2年 | 7,620,470.82 | 762,047.08 | 10.00 |
2至3年 | 1,990,458.40 | 597,137.52 | 3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2,236,442.66 | 24,990,460.27 | 5.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47,710.00 | 1,947,71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 25,262,718.39 | -272,258.12 | 24,990,460.27 |
备 | ||||
合计 | 25,262,718.39 | 1,675,451.88 | 26,938,170.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56,048,212.33 | 56,048,212.33 | 11.58 | 2,802,410.62 | |
力森诺科 | 52,726,949.57 | 52,726,949.57 | 10.89 | 2,636,347.48 | |
长江存储 | 47,359,725.82 | 47,359,725.82 | 9.78 | 2,367,986.29 | |
华虹集团 | 26,995,687.90 | 26,995,687.90 | 5.58 | 1,349,784.40 | |
京东方 | 24,739,589.13 | 24,739,589.13 | 5.11 | 1,236,979.46 | |
合计 | 207,870,164.75 | 207,870,164.75 | 42.94 | 10,393,508.2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1,113,445.89 | 1,117,741.50 |
合计 | 351,113,445.89 | 1,117,741.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1,147,813.99 | 1,055,306.85 |
1年以内小计 | 351,147,813.99 | 1,055,306.85 |
1至2年 | 13,914.00 | 128,000.00 |
2至3年 | 15,00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51,176,727.99 | 1,183,306.85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350,000,000.00 | |
备用金 | 79,688.60 | 49,445.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27,916.35 | 202,550.00 |
应收代付款 | 14,239.00 | |
社保公积金 | 969,123.04 | 917,072.85 |
合计 | 351,176,727.99 | 1,183,306.85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5,565.35 | 65,565.3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5,565.35 | 65,565.3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2,283.25 | -2,283.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282.10 | 63,282.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565.35 | -2,283.25 | 63,282.10 | |||
合计 | 65,565.35 | -2,283.25 | 63,282.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99.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969,123.04 | 0.27 | 社保公积金 | 1年以内 | 48,456.15 |
中科富海(邯郸)氢能开发有限公司 | 66,000.00 | 0.02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3,300.00 |
周思怡 | 53,669.88 | 0.02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2,683.49 |
北京氦普北分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30,000.00 | 0.0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00.00 |
合计 | 351,118,792.92 | 100.00 | / | / | 55,939.65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值准备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
合计 | 160,000,000.00 | 34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01,562,113.48 | 1,355,036,005.12 | 1,586,084,092.55 | 1,020,922,510.34 |
其他业务 | 27,097,807.41 | - | 30,195,321.14 | 379,950.88 |
合计 | 1,928,659,920.89 | 1,355,036,005.12 | 1,616,279,413.69 | 1,021,302,461.2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01,654.9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601,654.9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430,624.5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01,654.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42.5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258,118.3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7,796,003.6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6 | 0.57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7 | 0.39 | 0.3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宫志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