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证券简称:中船特气公告编号:2025-02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5,159,318.29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1,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1,588,235.3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588,235.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1,588,235.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
2.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588,235.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3,928,38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55,159,318.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588,235.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03,928,380.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1,588,235.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30.13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68,150,590.58 |
(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928,659,920.8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8.7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