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以及任职经历等信息,对照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陈妙财先生、陈旋旋女士任职经历及各自签署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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