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00公司简称:洪田股份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2024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包括营运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管理)、工程项目、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内控相关模块。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关联交易、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投资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重大合同管理、财务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内部审计规范等因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为基数确定的重要性水平 | 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以上,且影响绝对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 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3%-0.5%,且影响绝对值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 |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3%以下,且影响绝对值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2.公司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企业发生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6.控制环境无效;7.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8.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财物损失金额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以上,且影响绝对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 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财物损失金额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3%-0.5%,且影响绝对值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 |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财物损失金额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额的0.3%以下,且影响绝对值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本年度内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与解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4.重要业务流程的制度系统控制失效,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5.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6.以前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7.其他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影响重大的情形。 |
重要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无法对洪田股份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综上,2025年公司将加大内部核查措施,在关联交易方面将充分论证与关联方交易的必要性,对关联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方资金的占用等给予高度关注。
内部控制是一项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管理活动,2025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经营实际,在已有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调整和优化,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伟斌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