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确实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运作规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