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玉马科技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0.00元。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17,300.80元(含税)。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承志、崔贵贤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孙承志、崔月青、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崔贵贤应回避表决。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2025年金额(含税)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含税) | 2024年发生金额(含税) |
租赁关联方房产 | 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等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1,000,000.00 | 204,325.20 | 817,300.8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2025年金额(含税)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含税) | 2024年发生金额(含税) |
合计 | 不超过1,000,000.00 | 204,325.20 | 817,300.80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预计金额(含税)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租赁关联方房产 | 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等 | 817,300.80 | 不超过900,000 | 100 | -9.19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保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165699112R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寿光市区南环路中段
5、法定代表人:崔月青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8、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558.70万元,净资产为9,493.5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7.84万元,净利润为1,590.41万元。
9、关联关系:玉马保丰持有公司19.7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孙承志、崔
月青夫妇。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依法经营、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租赁股东玉马保丰房屋建筑物。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1月1日,公司与玉马保丰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玉马保丰向公司出租房屋及厂房等,用于公司正常办公及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办公房屋租金为21.67元/月/平方米,仓储房屋租金为7.50元/月/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笑雨 | 梁 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