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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进忠)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陈进忠,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北银行学校教师;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讲师,办公室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保定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管理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5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

加委员会20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

一是关注县域金融的风险防控,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强化合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意见及监管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分级分层压实总行、分行和支行的员工行为管理责任,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内控管理能力。三是警惕股市变化可能引发的信用卡、消贷、按揭等风险传染。警惕经济下行期企业的风险暴露,加强对重大授信客户的风险管控。四是按照“成熟一家、开业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布局。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并参加内部控制专题调研;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

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监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参加实地调研座谈考察等活动。2024年7月,本人参加了村镇银行一体化管理专题调研,对村镇银行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2024年10月,本人参加了半岛区域分行内控提升专题调研,对半岛区域分行内控管理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初审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定,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议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牢守安全底线,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推进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卫保川)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卫保川,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历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中国纺织物产集团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社新闻部主任、市场新闻部主任、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及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信证券研究所首席策略顾问,新华社新华财经特约高级经济分析师,齐鲁银行外部监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5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亲自参

加委员会20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

一是主动应对低利率和宽松货币政策形势,抢抓扩内需、促消费的业务机遇,提升盈利能力。二是关注PPI指标变化趋势,跟踪企业ESG数据,从企业可持续发展角度做好风险研判和行业分析。三是优化零售业务风险策略,重点关注信用卡风险和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强化不良处置。四是坚持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发展定位,深入推进村镇银行一体化管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并参加内部控制专题调研;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

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监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参加实地调研座谈考察等活动。2024年7月,本人参加了村镇银行一体化管理专题调研,对村镇银行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2024年10月,本人参加了半岛区域分行内控提升专题调研,对半岛区域分行内控管理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初审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定,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议公司坚持以进促稳,做好规模、效益、质量、结构的动态平衡与调整优化,持续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庆彬)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王庆彬,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地方处办公室干部,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建设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兼济南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行长助理,招商银行副行长,招商银行副行长兼北京分行行长。2021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5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20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

一是将零售二次转型作为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加强总行顶层设计,

从产品服务、系统支持、队伍建设、县域下沉、客群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形成体系化策略,打造具有齐鲁银行特色的新零售战略体系。二是强化息差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推进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的调整优化,做好存款与贷款的平衡增长。三是认真研究政策导向,找好发展着力点,在保持资产合理增长的同时,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四是强化信贷风险防控的精细化和精准化,高度重视信用风险控制,加大存量业务风险排查和增量业务质量把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监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

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初审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定,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议公司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转型发展,持续塑造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宁宇)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刘宁宇,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北京分所所长、辽宁分所所长等职务。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辽宁分所所长。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5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19次,委托出席1次,无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

一是主动把握经济周期变化趋势,积极关注降杠杆周期下的经济走

向,从区域与行业、公司与零售、长期与短期、境内与境外等多维度调整优化资产配置,拓展盈利空间。二是对于房地产、政府平台债业务,在贯彻落实宏观政策的同时,提高市场甄别能力,做好策略跟进优化。三是关注ESG理念在授信管理中的应用。压实信用风险管理,确保资产质量安全可控。四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信息联动、数据共享。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研究制订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专题调研;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工作;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

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监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参加实地调研座谈考察等活动。2024年7月,本人参加了村镇银行一体化管理专题调研,对村镇银行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2024年10月,本人参加了半岛区域分行内控提升专题调研,对半岛区域分行内控管理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初审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定,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议公司持续更新发展理念,强化数字赋能,塑强高质量发展竞争优势。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骅月)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张骅月,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数量金融系副主任、金融学院教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通过5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20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

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

一是关注国际局势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保持对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风险事件的敏感性,做好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以及风险模型迭代工作。二是提升主动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强

化风险定价能力,增强风险管控的有效性。三是加强风险管理的数字化应用,提升风险防控监测水平,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和客户信息保护管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并参加内部控制专题调研;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监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参加实地调研座谈考察等活动。2024年7月,本人参加了村镇银行一体化管理专题调研,对村镇银行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2024年10月,本人参加了半岛区域分行内控提升专题调研,对半岛区域分行内控管理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初审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定,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职,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议公司持续强基固本,提升竞争优势,筑牢长期可持续发展根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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