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
4、保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
5、保险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保单为准)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5-021地发挥职能,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