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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周祎女士,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现任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监事。2012年,被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妇女联合会聘为潍坊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律师。2016年当选潍坊市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法律界别副秘书长。2018年4月当选潍坊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推进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12月当选山东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外事委员会委员。2019年4月当选为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21年当选潍坊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22年当选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为

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任职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一次,本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虽未召开会议,但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关注公司人才情况,对公司新一届的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出了有关审查意见。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四、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发生的必要业务,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并进行了详尽披露,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各项交易均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永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用永拓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股东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各股东的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本人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公司2024年度披露的各次定期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对各期定期报告予以同意。此外,本人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2024年除了准时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外,本人重点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特别关注,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调研。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客观展开调研考察,密切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诚信公正进行监督和表决,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了公司运营发展的高效性和持续性。

2024年4月,本人因为工作原因卸任独立董事职务,本人将持续关注亚星化学的发展和合规建设,祝愿亚星化学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之下取得更好的成绩。

特此报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祎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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