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罗丽红女士、王玉女士、王宝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丽红女士、王玉女士、王宝森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