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的职责。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欧阳祖友先生、穆猛刚先生、查国兵先生,欧阳祖友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1 | 2024年4月7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一致同意 |
2 | 2024年4月28日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3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 一致同意 |
4 | 2024年10月11日 | 审议内审部人员聘任事项进行 | 一致同意 |
5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能够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内审部的工作以及查阅内部审计资料等方式,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到位情况与规范运行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六)协调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严格监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加强和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欧阳祖友、查国兵、穆猛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