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黄法)作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有关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黄法,1982年8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04年6月获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本人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审计经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3258)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云上文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法 | 4 | 4 | 0 | 0 | 否 | 1 |
202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主持并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审计划、内审工作报告等。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仔细地审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讨论,为董事会制定发展方针提出正面、有效、独立的参考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重点对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
(三)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现场考察调研等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通过走访,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外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管理现状、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监督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执行及其有效性,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履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参加了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年底推出第二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推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年初,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进行行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进行行权,并因权益分派事项对上述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上述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指标均已达标,办理相应解锁。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以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实施了有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因本人连任时间已满六年,即将离任。再次谨对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司在未来发展中蒸蒸日上、勇攀高峰。
(此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法
(签署):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