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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独立董事刘文华、赵旭强和公司董事曹萼、刘力争(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力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为董事曹萼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刘文华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委员分别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独立性、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定期报告(季报、半年报)等,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工作期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按计划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与审计机构沟通、审阅财务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我们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文华:____________

赵旭强:____________

曹萼:____________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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