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名。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已终止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战略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将
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文华赵旭强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