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尚宇,202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益龙,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尚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益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吕勇军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1 | 吕勇军 | 2024年4月3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项目检查后出具警示函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履职情况
大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4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