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61公司简称:立航科技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昱华航空电器有限公司、四川
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都立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销售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
制手册和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2% | 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2%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c)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重要缺陷 | 其它情况。 |
一般缺陷 | 其它情况。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10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含)—100万元 | 5万元(含)—50万元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b)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c)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20%;d)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e)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f)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
重要缺陷 | a)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b)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c)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20%;d)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
e)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f)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 |
一般缺陷 | 其他情况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整改情况如下:1、进一步落实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职责划分,优化了公司业务管理流程,完善了风险评估体系,强化了风险责任意识,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组织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提高业务人员的规范意识,有效增强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以提高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水平。3、补签了相关合同及付款手续,并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确定。4、对超合同支付款项,北京华海艺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退回69.24万元,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退回83.34万元。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万琳君(代)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