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评估等工作职责,强化履职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钟奎先生、独立董事陈恳先生及董事王东明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钟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满足履职要求。
注: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钟奎先生于2024年8月6日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万国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26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2024/04/15 |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9.《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024/07/08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2024/08/23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2024/09/24 |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2024/10/24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同意议案内容 | /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工作。
(二)监控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在公司2024年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审阅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关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核算等重点审阅事项,并就定期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审计总体策略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定期报告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对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
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现有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4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就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更好的发挥财务和会计监督职能;持续指导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制度执行有效性;加强外部审计机构履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钟奎、万国超、陈恳、王东明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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