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4月25日。会议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二、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首席风险官黄华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