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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2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委托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11、12为等额选举)
10.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01选举陈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陈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张贞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1.01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2.01选举潘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胡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本次会议共审议12项议案,其中

10.00、11.00、12.0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除议案6、7外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0)。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0楼。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帆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0楼

邮 编:518100

电 话:0755-8961927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81,投票简称:“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证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4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01选举陈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陈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张贞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1.01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2.01选举潘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胡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按规则在表决结果一栏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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