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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文兵)

本人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的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卢文兵: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腾格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乌兰察布市工商联副主席,内蒙古大学客座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内蒙古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CEO。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201200

参会投票情况:均同意,未投反对票。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每一个环节的合规性。在决策流程上,但凡涉及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供详尽资料,以便董事能够全面、细致地审阅。在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公司同样严格履行了各项相关程序,保障决策合法有效。在参与董事会会议期间,本人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次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深入细致的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审慎思考后,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截至目前,从未对公司董事会的任何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过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会议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卢文兵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55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4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董44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表决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04月15日1、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
2、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3、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
2024年07月05日1、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
2024年08月09日审议《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2024年09月18日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提名委员会2024年02月02日审议《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10日1、审议《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战略委员会2024年02月02日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同意
2024年03月01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04月15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07月05日1、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18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03月01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04月15日1、审议《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4年07月05日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18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4年0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年报审计时期,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了解审计流程,精准把握审

计方向。在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审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准确、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秉持审慎尽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模式以及业务发展动态,工作时间累计为16天。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借助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渠道,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互动,构建起高效的信息交流网络。在这一过程中,本人时刻留意外部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分析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掌握公司实时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为公司规范运作贡献力量,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全力防止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时刻保持高度关注,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信息披露,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岗位,忠诚履行职责,在公司运营中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日常工作里,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展开深度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以及业务发展态势等关键信息。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详细介绍了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现状,提供了全面的资料文件,便于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自身培养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及披露的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拥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去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及董事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质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晓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大小、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权激励

1、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等。本人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未来发展预期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所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本人始终坚定不移地秉持独立性原则,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确保每一项决策和见解都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维护股东权益是工作的核心,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且专业的见解。

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深对公司业务和市场的理解,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和股东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便是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卢文兵2025年4月25日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晓燕)

本人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的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谢晓燕: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理事,优然牧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201200

参会投票情况:均同意,未投反对票。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每一个环节的合规性。在决策流程上,但凡涉及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供详尽资料,以便董事能够全面、细致地审阅。在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公司同样严格履行了各项相关程序,保障决策合法有效。在参与董事会会议期间,本人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次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深入细致的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审慎思考后,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截至目前,从未对公司董事会的任何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过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会议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谢晓燕审计委员会召集人1010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董44

2、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表决意见
审计委员会2024年1月12日1、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审议《2023年度相关事项审计工作计划》同意
2024年3月1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3月12日审议《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初稿》同意
2024年4月15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审议《2024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2024年7月5日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18日1、审议《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4年9月18日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18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21日1、审议《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27日1、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03月01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04月15日1、审议《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4年07月05日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18日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4年0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年报审计时期,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了解审计流程,精准把握审计方向。在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审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

题,推动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准确、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秉持审慎尽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模式以及业务发展动态,工作时间累计为16天。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借助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渠道,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互动,构建起高效的信息交流网络。

在这一过程中,本人时刻留意外部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分析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掌握公司实时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为公司规范运作贡献力量,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全力防止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时刻保持高度关注,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信息披露,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岗位,忠诚履行职责,在公司运营中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日常工作里,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展开深度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以及业务发展态势等关键信息。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详细介绍了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现状,提供了全面的资料文件,便于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自身培养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及披露的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召集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拥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去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及董事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质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晓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大小、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权激励

1、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等。本人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未来发展预期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所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公正、独立、专业的准则,全身心投入到职责履行之中,积极深度参与公司的决策制定与治理工作。通过全面且深入地调研公司业务运营的各个环节,细致剖析财务状况,严格审视风险控制体系,本人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有了更为精准且透彻的认知。

本人尤为着重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搭建与实际执行成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展开细致审查,并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关键事项,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调研,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做出审慎判断。在此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广大股东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交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与前瞻性的观点和建议,切实为推动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了自身的专业力量。

展望2025年,本人将持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指引,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全力以赴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添砖加瓦。

以上即为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特别要向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所有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的相关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谢晓燕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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