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姚建雄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640,327.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64,032.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0,158,582.67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75,321,068.80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313,808.87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若以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694,398股扣减已回购股本19,521,410股后的752,172,98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75,217,298.80元。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九、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