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25-02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江中药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按规定解除第二个限售期。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交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39,938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江中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经理层成员业绩合同等完成情况,公司已完成经理层2024年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江中药业市值管理制度》。
五、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创新效能、公司治理质效、市值管理水平,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特制定《江中药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公司生化车间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及人均产值,
同意公司对湾里制造基地生化车间实施产线自动化改造,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此事项。项目总投资预计1280万元,建设周期为批复后13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中制药(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江中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500万元,目前处于无实体经营状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同意公司注销江中香港,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八、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周违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修订。关联董事刘为权、徐永前、刘立新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修订。
关联董事刘为权、徐永前、刘立新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关联董事刘为权、徐永前、刘立新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召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于江中药谷召开。本次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周违莉:女,汉族,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中药业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会计总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审计部审计总监,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江中药业财务部负责人。周违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