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蒋贤品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蒋贤品 罗吉华 刘国平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