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长岭,男,高级工程师,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现场 | 通讯 | |||||
朱长岭 | 6 | 4 | 2 | 0 | 0 | 否 |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了3次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材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要的信息;会议召开期间,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现场出席了上述会议,审阅了会议材料并投同意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人现场出席了上述会议,审阅了会议材料并投同意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现场出席并主持了上述会议,审阅了会议材料并投同意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月,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预审沟通会,会议从可持续经营假设分析、关联销售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分析、境外子公司审计、MOR商誉减值评估、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沟通了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重大事项,明确了审计范围和时间计划。
2024年4月,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总结阶段的沟通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要求,包括参加公司审议定期报告及临时议案的现场会议及其他现场履职时间,通过会谈交流、与内审部门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日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公司管理层能根据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征求意见,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并为本人的履职提供充分的支持和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做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聘任审计机构的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同行业、同地区、同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发放金额将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确定。
(五)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解聘
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勤勉尽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