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陈国强先生、张念春先生、汪平先生,独立董事就以下议题开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充分地反映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粮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的审核意见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35亿元授信。
我们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董事和高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管理层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0%。没有发现公司其他违规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签字页)
陈国强
张念春
汪 平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