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汪平先生、独立董事张念春先生、非独立董事郑合山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汪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题 | 决议情况 |
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 | 4月22日 |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一致同意 |
《公司2023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 一致同意 | ||
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 | 8月21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 | 8月30日 |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审计委员会第4次会议 | 10月24日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对变更后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委员签名:
汪平 郑合山 张念春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