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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381证券简称:帝奥微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思思,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年、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9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发现不良执业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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