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
起诉(仲
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思思,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年、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9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发现不良执业记录。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立信在总所组建由数十名业内顶尖会计、审计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标准和风险管理团队,研究跟踪相关专业标准、执业准则和监管要求的发展动态及其实务应用,为全所范围的项目相关重大会计审计及风险事项提供高质量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及时高效解决意见分歧等。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立信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或总所委派风控所长之间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立信相关制度、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立信实施了包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总所委派风控所长等在内的多级复核、项目质量检查和监控机制,明确复核要点及相应质量管理措施,协同配合识别质量管理缺陷,确保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整改和完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以为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奠定适当基础。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4、项目质量检查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务部
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根据立信相关管理制度,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负责协调、实施和记录各种质量监控程序,并将监控活动实施情况、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问责方案等向首席合伙人以及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进行通报。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就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予以分析。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及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等。
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符合胜任能力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评估、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信息工作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
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之签署页
鞠建宏
鞠建宏 | 邓少民 | 周健华 |
方志刚
方志刚 | 周健军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