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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幼华)
本人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于2024年8月20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幼华先生,1969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美国RoswellPark癌症中心博士后;2000年
月至2000年
月,任德国MondoGen生物技术公司科学家;2001年1月至2004年8月,任中科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任中科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课题组长;2007年9月至今,在复旦大学任研究员,现任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系主任、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8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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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查及监督作用。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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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新增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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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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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