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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关木)本人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于2024年6月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于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关木先生,195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专业,本科学历。自1978年
月至2014年
月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技师、科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8月,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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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3 | 3 | 2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包括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对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现金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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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年度审计时间安排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等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查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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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具备胜任能力,选举聘任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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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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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