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三安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9)签字会计师(审计项目合伙人):肖峰,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验证,并与中审众环就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审计时间的安排情况进行沟通。同意将财务中心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交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请审计师在审计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掌握好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与本委员会沟通,并重点关注财务资料的保密工作及日后事项工作。
2、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控审计情况的说明和相关的初步审计
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已按照审计工作进展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的安排,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案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意按照会计师的意见进行核算。
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此页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兴孪木志荣林志强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