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03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鉴于公司正在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以扣减回购股份170,997,817股(暂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的回购股份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18,020,910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360,418.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盖章的会计报表; |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 |
公司报告期内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 | 指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包含各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指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科技 | 指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三安 | 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三安 | 指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建晶安 | 指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指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指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北三安 | 指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南三安 | 指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半导体 | 指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朗明纳斯 | 指 | Luminus,Inc.,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WIPAC | 指 | WIPACTECHNOLOGY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集成 | 指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光通 | 指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建北电 | 指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三安 | 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庆三安 | 指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瑞光电 | 指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持有85.0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14.95%由股权激励对象持有) |
芯颖显示 | 指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超光集成 | 指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苏州璋驰 | 指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骐俊 | 指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昂芯 | 指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荆州弘晟 | 指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安意法 | 指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三安集团 | 指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三安电子 | 指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中科生物 | 指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安芯投资 | 指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三首 | 指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三安国际 | 指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大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先导高芯 | 指 | 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意法半导体 | 指 | 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STMicroelectronicsInternationalN.V. |
LED | 指 | LightingEmitting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它是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 |
外延片 | 指 | 在一块加热至适当温度的衬底基片上,气态物质(In、Ga、Al、P)有控制的输送到衬底表面,生长出的特定单晶薄膜。 |
芯片 | 指 | LED中实现电-光转化功能的核心单元,由LED外延片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 |
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Integrated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是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射频 | 指 | 英文“RadioFrequency”,主要指射频通信,包含传输频率、接收频率、中频、基带频率以及上述所对应的元器件。 |
射频前端、微波射频 | 指 | 英文“RFFrontendModule”,包括发射通路和接收通路,一般由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双工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芯片组成。 |
功率放大器、PA | 指 | 英文“PowerAmplifier”,是指在给定失真率条件下,能产生最大功率输出以驱动某一负载的放大器。 |
MicroLED | 指 | 微发光二极管,MicroLED的尺寸通常在50微米以内,透过LED精密制程制做成微米等级尺寸,通过高精度的巨量转移技术将这些MicroLED排列成所需的矩阵或显示模组。 |
MiniLED | 指 | 介于传统LED与MicroLED之间的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意指晶粒尺寸约在100微米的LED。 |
封装 | 指 | 指将来自晶圆前道工艺的晶圆通过划片工艺后被切割为小的晶片(Die),然后将切割好的晶片用胶水贴装到相应的基板(引线框架)架的小岛上,再利用超细的金属(金锡铜铝)导线或者导电性树脂将晶片的接合焊盘(BondPad)连接到基板的相应引脚(Lead),并构成所要求的电路;然后再对独立的晶片用塑料外壳加以封装保护。 |
功率器件 | 指 | 又称“电力电子器件”,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主要有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MOSFET等。 |
电力电子 | 指 | 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一般具有导通和阻断电流两大工作特性,主要分为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MOSFET等。 |
滤波器 | 指 | 主要用于高频工作的电子设备中,用于较大的衰减高频电子设备所产生的高频干扰信号。SAW滤波器的基本结构是在具有压电特性的基片材料抛光面上制作两个声电换能器-叉指换能器(InterdigitalTransducer,IDT),分别用作发射换能器和接收换能器。 |
Sapphire/Al2O3 | 指 | 蓝宝石,具有硬度高、透光性好、热稳定性好等特点,由于其独特的晶体和机械特性,加工后能够获得超精密纳米尺寸精度的晶片,被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衬底领域。 |
LT/LN | 指 | 钽酸锂(LiTaO3,简称LT)与铌酸锂(LiNbO3,简称LN),是集压电、铁电、热释电、声光及电光等性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晶体材料,在声表面波滤波器、光通信、激光及光电子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
SiC | 指 | 碳化硅,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主要应用为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力电子器件、射频领域。 |
GaN | 指 | 氮化镓,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宽的直接带隙、强的原子键、高的热导率、化学稳定性好等性质,主要应用于光电子、 |
高温大功率器件和高频微波器件领域。 | ||
GaAs | 指 | 砷化镓,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光电子、光通信芯片、集成电路衬底、微波射频器件和高速数字电路等领域。 |
InP | 指 | 磷化铟,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具有电子迁移率高、禁带宽度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微波及光通信领域。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安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ANANOPTOELECTRONIC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ANA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志强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李雪炭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电话 | 0592-5937117 |
传真 | 0592-5937117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09 |
公司网址 | www.sanan-e.com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中心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安光电 | 600703 | ST三安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峰、吴玉妹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耀、艾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后,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持续督导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6,105,827,496.67 | 14,052,751,956.74 | 14.61 | 13,222,316,118.0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497,969,844.33 | 10,202,739,061.54 | 12.69 | 9,816,835,21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846,286.50 | 366,559,956.36 | -31.02 | 685,111,367.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1,016,467.08 | -1,088,361,702.16 | 53.05 | -309,992,854.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784,618.19 | 3,977,380,864.98 | -34.21 | 799,976,259.0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868,570,744.34 | 38,303,349,738.35 | -3.75 | 37,946,383,304.72 |
总资产 | 59,052,883,378.53 | 57,675,135,347.94 | 2.39 | 58,389,605,253.1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2 | 54.55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8 | 0.97 | 减少0.29个百分点 | 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 | -2.87 | 增加1.49个百分点 | -1.0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557,053,177.25 | 4,122,406,680.28 | 4,175,436,091.97 | 4,250,931,54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744,740.73 | 65,553,539.87 | 62,870,228.41 | 5,677,77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272,680.03 | -256,103,507.59 | -62,806,225.97 | -159,834,05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987,740.39 | 994,793,685.58 | 660,892,374.99 | 420,110,817.2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35,329.73 | 71,948,716.04 | 10,020,557.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6,581,666.50 | 1,540,475,052.05 | 1,034,283,269.0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12,752.1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86,371.67 | 45,898.00 | 19,954,073.71 |
债务重组损益 | 13,332,461.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188,439.73 | -11,572,784.25 | 23,396,005.1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980,457.47 | 145,975,223.32 | 126,594,898.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1,717.12 | ||
合计 | 763,862,753.58 | 1,454,921,658.52 | 995,104,221.6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610,151.33 | 45,704,246.86 | -26,905,904.47 | -20,815,812.6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9,732,675.52 | 158,429,964.91 | -251,302,710.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663,362.65 | 17,988,171.49 | 324,808.84 | |
合计 | 500,006,189.50 | 319,508,609.23 | -180,497,580.27 | -20,815,812.6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政府加力实施存量政策,适时优化宏观调控,带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GDP增速达到5.0%的预期目标。展望2025年,面对更加复杂的全球环境,我国政府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提振消费、促进科技创新以及提振经济大盘的态度更加明确,我国经济航船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06亿元,同比增长14.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亿元,同比下降31.02%。公司继续围绕化合物半导体核心主业开展业务,持续推进LED业务及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等集成电路业务的发展,依托厦门、天津、芜湖、泉州、鄂州、长沙、重庆多个地区的生产制造基地,及英国、日本、美国、德国和新加坡多国的研发中心与销售网点,持续加强与国内外优质企业的深入合作,并加速推进AI/AR眼镜、数据中心与服务器、汽车智能驾驶、卫星通讯等诸多新兴应用领域的业务拓展及应用。公司进一步加强产、销、研深度链接和联动,出台《流程管理办法》全面优化流程管理体系,废止冗余流程,推动跨厂区流程整合,制定《授权清单》,实现标准化管理。公司已启动数字化变革项目,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落地,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化、系统化治理的升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一)LED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LED外延芯片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同比增长6.56%,其中传统LED外延芯片产品同比增长4.05%,高端LED外延芯片产品同比增长13.91%,公司LED业务的产品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叠加提升良率及工效等降本措施,本期毛利率同比增加8.79个百分点。
2024年,公司高端LED各细分领域技术突破、市场拓展双效并举,MiniLED已应用于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VR等领域,得益于技术成熟、成本优化以及市场需求快速发展,在MM006、YH004、YR003等多家知名国际大客户处的份额占比稳步提升;MicroLED芯片在微缩化、均匀性、光效提升等核心技术上持续突破,与国内外知名消费类和科技类头部企业深度合作,产品应用于穿戴、AR眼镜、车载显示、高端电视、商用显示等领域,在中大型显示领域已持续稳定出货,MiP产品已获国内外客户认可,加速进行商业化落地中;车用LED技术能力追齐国际一线水平,新增多家知名车企及Tier1客户,持续提升高端车灯市场市占率;植物照明产品技术持续突破,公司以优异的产品性能快速填补该中高端市场需求;红外、紫外系列产品性能领先,持续提升穿戴腕表、手机遥控、工业固化、健康医疗、工业水处理等领域产品市占率;LED激光器产品性能及可靠性持续取得突破,已在水平仪市场量产出货,应用于激光投影、激光切割等市场的产品正在开发中;大功率倒装及超垂直产品主要应用于专业照明领域,依托技术领先优势,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不断拓展国内外客户,产能持续扩大。随着公司高端LED产品占比不断提高,LED外延芯片的盈利能力将会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安瑞光电车灯业务营收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并通过提升制造良率、强化成本管控等措施,实现盈利能力的稳步改善。2024年,安瑞光电累计完成20个新项目的定点,实现了奇瑞、路特斯、大众途观、智界等品牌车型的批量供货,开拓了通用与日产合资品牌客户,扩大了长安汽车市场份额以及获得理想汽车等关键项目的定点,并且在产品结构上,得益于在智能驾驶和车内外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技术储备,公司出货的前照灯、氛围灯比重呈直线上升趋势。同时,公司协同英国子公司WIPAC及安瑞德国公司获得了宾利、CEER和劳斯莱斯等客户的新项目,并与多个豪华车厂保持业务合作。安瑞光电将持续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同时以欧洲为中心,布局海外市场,与智驾时代相结合,为智能出行和车内环境改善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二)集成电路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86%,射频前端业务可提供从衬底、外延、芯片制造到封测一站式代工服务,受益终端市场需求回暖及客户切换供应链,砷化镓射频代工及滤波器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碳化硅围绕车规级应用,加快碳化硅MOSFET技术迭代,并稳步推进与意法半导体合资的重庆8英寸碳化硅项目落地;光技术板块聚焦数据通讯、光学感测、激光雷达等核心增长引擎,持续迭代产品并推向市场,营业收入亦实现稳健增长。
1、射频前端
公司建立了稳定量产的专业射频代工平台和产品封装平台,根据产品的不同,提供射频功放/低噪放、滤波器、SIP封装等差异化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WiFi、物联网、路由器、通信基站等市场。在射频前端模组化程度持续提升的趋势下,公司以砷化镓、氮化镓射频代工为核心驱动力,滤波器作为支持终端客户高端需求的有力补充,以先进封装完善射频前端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已成为射频前端国产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
公司提供高性能氮化镓射频功放代工平台,主要面向通信基站市场。报告期内,推出薄Buffer工艺以迭代成熟工艺性能,积极投入硅基氮化镓材料的消费级射频应用工艺开发和6G应用工艺预研,客户结构实现突破,与国际客户合作产品通过初步验证,取得阶段性进展。
公司的砷化镓射频代工业务依靠自有外延、先进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HBT、pHEMT等先进工艺代工服务,终端客户涵盖国内外主流手机品牌客户以及国内ODM客户。目前,公司已拥有砷化镓射频代工产能1.8万片/月。受益终端市场需求回暖及高集成度射频前端方案渗透,叠加下游客户积极切换供应链,公司在主要大客户处份额逐步提升,并成功新导入国产头部设计公司和国际设计公司供应链。公司长期投入先进工艺研发,在报告期内推出适用于5G通信需求的HP36/HP56工艺,通过定制化外延提升成熟工艺的射频放大效率、线性度、强健度性能,开发并量产了适用于先进封装的铜柱附加工艺。随着产能的逐步提高,以及向国内外客户供货规模的持续提升,砷化镓射频代工业务营收规模、盈利能力有望实现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要发展表面声波滤波器(SAW)的技术路线,产品覆盖国内外所需频段,包含单工器、双工器、多工器,主要用于移动终端、卫星通信等通信设备。目前,公司滤波器现有产能为150KK/月。2024年度,公司新品导入规模量产,在客户端份额提升,本年度出货量相较去年同期实现大
幅增长。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全面向小型化和5G新应用产品升级,推出的1612尺寸产品已量产出货,1411尺寸产品目前正在开发迭代中。公司将持续扩大向国内外头部客户的出货量,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营收规模。
2、电力电子湖南三安系国内为数不多的碳化硅产业链垂直整合制造平台,产业链包括晶体生长—衬底制备—外延生长—芯片制程—封装测试,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充电桩、AI及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领域。目前,湖南三安已拥有6吋碳化硅配套产能16,000片/月,8吋碳化硅衬底、外延产能1,000片/月,8吋碳化硅芯片产线正在建设中,拥有硅基氮化镓产能2,000片/月。
湖南三安6吋衬底、外延的工艺及良率持续优化,成本改善效果良好,向国际客户出货规模稳健增长,8吋衬底及外延已实现小规模量产并在客户端验证。公司持续推进碳化硅衬底在AI/AR眼镜、热沉散热(应用于半导体封装基板、5G基站等)等方向的应用,与AI/AR眼镜领域的国内外终端厂商、光学元件厂商紧密合作,已向多家客户送样验证,并持续优化光吸收率、TTV等关键参数。随着该项业务的顺利突破,公司将开辟新的增长点。
湖南三安已完成650V/1200V/1400V/1700V/2000V、1A-100A的全电压电流的碳化硅二极管产品梯度建设,其中第五代高浪涌版本碳化硅二极管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产品技术性能业界领先,已实现量产出货,主要客户包括阳光电源、上能、德业等;第六代低正向导通电压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源领域,成本进一步优化,具有更高的工作频率及效率。公司已完成从650V到2000V、13mΩ到1000mΩ的全系列SiCMOSFET的产品布局,应用于光伏、充电桩、工业电源、数据中心及AI服务器电源等工业级市场的1200V20mΩ/32mΩ/75mΩ,650V27mΩ/35mΩ/50mΩ/65mΩ及1700V1ΩSiCMOSFET已实现量产,并已向重点客户批量供货,包括锦浪、华昱欣、盛能杰等光伏客户,通合、科士达、致瞻等充电桩客户,联明、正浩、中恒等工业电源客户,及台达、光宝、长城、维谛技术等数据中心及AI服务器电源客户;应用于车规级市场,车载充电机、空调压缩机用650V35mΩ/50mΩ、750V11mΩ、1200V32mΩ/75mΩSiCMOSFET已在十余家Tier1或整车厂客户处送样验证或实现小批量出货,主驱逆变器用SiCMOSFET从1200V16mΩ迭代到1200V13mΩ,在国内头部电动车企客户处的摸底模块验证已完成。
湖南三安与意法半导体在重庆设立的合资公司安意法生产碳化硅外延、芯片独家销售给意法半导体,已于2025年2月实现通线,首次建设产能2,000片/月,规划达产后8吋外延、芯片产能为48万片/年;为保证未来合资公司对碳化硅衬底材料的需求,湖南三安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安将匹配生产碳化硅衬底供应给安意法,首次建设产能2,000片/月,已开始逐步释放产能,规划达产后8吋衬底产能为48万片/年。报告期内,湖南三安与理想汽车成立的合资公司苏州斯科半导体一期产线已实现通线,全桥功率模块已在2025年一季度实现批量下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硅基氮化镓技术平台的升级及拓展,面向消费电子市场,迭代650V芯片技术平台,以适配客户端对高性价比的诉求,并成功导入到智能功率IC等新型产品中。在工
业应用领域,拓展了60A及以上大电流器件方案,导入客户端千瓦量级高功率密度服务器电源及工业电机的应用验证。在车用领域,公司积极与头部车企及组件厂商共同探索GaN器件在汽车电子的应用潜力,完成低压(60-200V)器件技术平台的定型,下一步开发针对车载激光雷达、动力电池系统等特定应用场景的典型产品。同时,为应对人形机器人等智能终端对功率器件的需求,公司将匹配开发低压GaN器件及技术方案并导入应用验证。
3、光技术公司光技术产品可应用于接入网、数据通信、电信传输、智能AI、车载激光雷达和消费工业类领域,产能2,750片/月。报告期内,公司在接入网领域的GPON、XGPON产品出货持续增加,XGSPON开始批量出货,FTTR产品开始推广,实现行业覆盖,并积极布局下一代50GPON应用。在数据通信领域始终保持行业领导地位,与主要客户紧密合作,并针对人工智能、车载等热点领域积极布局,400G产品处于推广阶段,800G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硅光70mW、100mWHP芯片产品处于推广阶段,200mWHP芯片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在消费工业领域,785HPVCSEL率先批量应用于医美领域,940PVCSEL批量应用于Top手机品牌厂商,1653DFB批量应用于甲烷探测,905EEL等产品批量应用于测距。激光雷达领域依托大功率、单模(含窄线宽)、可见光等各类不同类型的激光器产品,持续稳步进入车厂供应链,公司应用于智驾光学识别领域的激光雷达产品已向下游模组厂商及终端车企送样验证或小批量供货。公司光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向市场尖端技术应用领域渗透,推进光技术产品的市场应用,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发展带来持续动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LED行业
根据TrendForce数据,受主要市场需求低迷影响,2024年全球LED照明市场产值同比下滑
4.2%至560.58亿美元,但在市场整体疲软背景下,仍存在智能照明、植物照明市场逆势增长的结构性机遇。展望2025年,由存量市场二次替换LED的需求,以及对高光效、智能照明产品的需求将拉动产值恢复增长。TrendForce预计,2025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恢复正向增长至566.26亿美元,预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639.03亿美元,2024-202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7%。在终端照明市场需求疲软的背景下,LED行业仍存在结构性机遇,Mini/MicroLED、车载照明、植物照明等高端细分市场存在广阔成长空间。
2024年MiniLED在背光产品应用保持持续增长,直显领域市场也在起量。MiniLED背光解决方案在电视、笔电、平板、显示器、车载显示等市场快速渗透,其中电视为主要增量市场,各大电视终端品牌厂商着力推广MiniLED背光电视,带动MiniLED背光市场规模开启高速成长模式。根据Omdia数据,2024年,在中国品牌积极的市场策略以及中国“能效补贴”政策影响下,MiniLED背光电视出货量翻倍增长,达到620万台,预计2025年出货量将达930万台,首次超过OLED电视的750万台,显示出其在高端显示领域的强劲竞争力。MiniLED直显应用场景不断
拓宽,包括XR虚拟影棚专用屏、影院屏和LED一体机(用于智慧教育、会议、医疗、指挥中心、展览展示、演播室等场所)等,渗透率随之走高。据洛图科技预计,2028年MiniLED直显全球市场规模将达33亿美元,2024-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0%,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024年MicroLED直显应用在一体机市场和家庭巨幕市场持续升温,并在AR眼镜、车载数字大灯领域持续有标志性产品落地,MicroLED拥有巨大的应用前景。据LEDinside统计,2024年已有11款新型AR眼镜采用了MicroLED技术。根据TrendForce预测,未来几年随着晶片垂直堆叠与色彩转换技术的成熟,MicroLED微显示方案的渗透率或将持续提升,2030年在AR市场渗透率有望达到44%。根据Omdia预测,2024年全球MicroLED出货不足1亿美元,但将在未来实现大幅度增长,至2030年全球MicroLED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4.4亿美元。
2024年汽车制造商面临市场竞争与成本下降的压力,积极利用自适应性头灯、MiniLED尾灯、贯穿式尾灯、格栅灯/全宽带前灯条、氛围灯、MiniLED背光显示等高附加价值产品进行市场营销,带动车用LED市场需求稳定成长。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4年车灯/车用LED市场分别达到373.95亿美元与34.45亿美元,皆高于车市出货表现。根据CSAResearch数据,目前全球车用LED器件市场的70%以上仍被amsOSRAM、日亚、Lumileds三大龙头企业占据,国产LED车灯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已逐步完善器件规格,加强模块化供应及灵活响应能力,国产替代将持续加速。
此外,植物照明市场需求在粮食安全、城镇化和资源短缺、绿能产业链环保议题等背景下快速增长,在城市农业、园艺、花卉种植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TrendForce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LED植物照明市场规模达13.15亿美元,同比增长6.6%。
面对照明市场需求疲软等严峻挑战,我国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推出了一系列助力LED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提出了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产品,其中普通照明白炽灯为限制类产品,部分含汞的荧光灯和高压汞灯为淘汰类产品,鼓励使用和发展半导体照明产业链相关产品及其生产制造设备的应用,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加大LED绿色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并为LED照明企业参与跨界产品的研发、制造提供依据。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文旅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其中涉及文旅照明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更新等相关内容,明确要推动舞台显示设备更新、影院LED屏放映系统更新以及4K超高清设备建设,上述政策为LED微显示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应用提供了机遇。
2、集成电路行业
人工智能、消费电子拉动下游需求回暖,全球半导体市场正持续复苏。根据WSTS数据,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6,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但在下游市场需求复苏的背景下,中国仍为集成电路进口大国。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达3,856亿美元,而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金额仅为1,595亿美元,贸易逆差显著,集成电路国产化率亟待提升。
2024年以来,多部门陆续印发了规范、引导、鼓励、规划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集成电路技术规范、集成电路集群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人才培养支持等内容。其中,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把握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推进人形机器人、高级别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入口等高潜能未来产业,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软件等短板,夯实未来产业发展根基。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产集成电路厂商发展机遇凸显。
(1)电力电子
电力电子器件又称为功率器件,主要应用于变频、变压等领域。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主要以碳化硅和氮化镓为代表,具备高频、高效、高功率、耐高压、耐高温、抗辐射能力强等优越性能。我国“十四五”规划已将碳化硅半导体纳入重点支持领域,随着国家半导体产业战略的实施,以碳化硅为代表的宽禁带半导体行业已成为面向经济主战场的战略性行业。
1碳化硅
碳化硅功率器件凭借禁带宽度大、饱和电子漂移速率高、导热率高、击穿电场强度高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等应用领域。根据Yole数据,2023年全球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为27.46亿美元,预计2029年有望达到98.73亿美元,2023-202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24%。
新能源汽车市场:碳化硅器件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根据行家说Research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碳化硅车型(指主驱搭载碳化硅功率模块的车型)销量约为280万辆,预计2024年、2025年将分别增长至338万辆、450万辆。伴随产业链降本及车企对高性能配置的追求,2024年主驱碳化硅模块已下沉至10-15万元价格段车型,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下沉渗透将持续拉动全球碳化硅市场规模的增长。
光伏储能市场:碳化硅在光伏逆变器及储能变流器中能够提升系统效率、简化拓扑结构,2024年逆变器厂商均在积极将碳化硅器件导入应用,且从早期的微逆逐步开始应用于组串式光伏系统,甚至兆瓦级的集中式光伏系统中。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8,666万千瓦,同比增长45.2%,我国已建成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
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130%。未来,光伏储能产业的稳健增长及碳化硅器件应用的持续渗透将继续为碳化硅市场增长提供坚实助力。
充电桩市场:公共直流充电桩向更大功率、更高功率密度、更智能化等方向快速演进,要求电源模块的功率等级和功率密度不断提升,从20kW/30kW逐步提高至40kW/50kW及以上,这使得充电桩领域对SiC功率器件的需求也在快速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281.8万台,同比增长49.1%,未来充电设施的加速建设将快速拉动碳化硅器件需求。
PFC电源市场:碳化硅、氮化镓在PFC电源上的应用能够显著提升其电源效率,并减小体积,因此已开始逐步在PFC电源领域替代原有的硅基功率器件。特别是在服务器电源的PFC中,碳化硅器件可以提升服务器电源的功率密度和效率,缩小数据中心的体积,降低数据中心的建设成本。目前已有台达、光宝、欧陆通等众多电源模块厂商推出应用碳化硅器件的服务器电源产品,预计未来AI技术的不断演进和数据算力需求的持续提升,有望拉动服务器电源用碳化硅市场持续增长。
同时,碳化硅材料也在AR眼镜、热沉散热等新兴应用领域呈现出高成长性。在AR眼镜领域,碳化硅材料可以通过高折射率和高热导率两大核心特性,系统性解决AR眼镜的视场角窄、彩虹伪影及散热难题。根据维深信息wellsennXR数据,2024年全球AR眼镜销量为50万台,销量同比基本持平,未来,伴随AI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眼镜硬件的不断升级,AI+AR智能眼镜将进入高速发展期,2030年全球AI眼镜出货量有望增长至8000万副。根据行家说Research数据,按照一片8吋片可供4副AR眼镜折算,AR眼镜市场有望为半绝缘碳化硅衬底提供广阔增量空间。在热沉散热领域,碳化硅晶片的热膨胀系数、热导率参数优于氮化铝陶瓷、氧化铍陶瓷、碳化硅陶瓷等传统热沉材料,因此能更有效的将热量散出,同时避免热应力损坏芯片,在封装基板、5G基站、激光电视、激光切割等应用场景具备广阔市场。
2氮化镓
氮化镓器件作为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技术之一,可以实现更高的系统效率、更少的功率损耗和更小的模块体积,广泛应用于低功率消费电子市场,并逐步向新能源汽车、高功率数据中心、通信电源等应用场景渗透。根据Yole数据,全球氮化镓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将从2023年的2.6亿美元增长到2029年的20.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41%。
(2)射频前端射频前端由功率放大器、低噪声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开关、天线调谐器等器件组成,其作用主要为无线电磁波信号的发射和接收,将数字信号转换成射频信号,是无线通信系统的核心组件。目前无线通信市场已全面迈入5G时代,未来6G、低轨卫星等移动通信技术的蓬勃发展将继续拓宽射频前端的应用场景与空间。根据Yole预测,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将由2023年的209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231亿美元,至2029年,手机等移动终端、通信基站、汽车三大应用领域将分别贡献约180亿美元、41亿美元、9亿美元的市场。
手机等移动终端市场:根据Canalys的数据,全球智能手机2024年第四季度出货量同比增长3%,达到3.3亿部,已连续五个季度实现同比增长,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总计12.2亿部,同比增长7%,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已逐步回暖,拉动射频前端需求有所反弹,同时物联网、智能家居等领域对射频前端模组的需求也在持续增长。5G通信技术渗透率持续提升,推动射频前端模组市场价量齐升,叠加供应链国产化替代浪潮加速,国内射频前端厂商发展空间广阔。
通信基站市场: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4年10月底,我国5G基站建设总数达414.1万个,相较上年末净增加76.4万个,我国已经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关于5G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并有序推进5G向5G-A升级演进。未来,大规模MIMO和RHH技术的引入、6GHz以及更高频段的开发、小型基站和专网的应用铺设等将刺激下一代通信设备的迭代,主导通信基站用射频前端器件增长。
汽车市场:5GTCU技术和先进的射频前端模组可以为车辆提供更高的带宽、更低的时延并支持更广泛的频段,以响应智能化车辆对于数据和无线通信的需求,在电动车智能化的趋势推动下,车规级无线通信网络将贡献新的增长空间。
(3)光技术光芯片是实现光电信号转换的基础元件,按功能可以分为激光器芯片(VCSEL、FP、DFB和EML等)和探测器芯片(PD和APD等),在光通信领域得到重要应用。光芯片作为光模块的核心部件,性能直接决定光通信系统的传输效率,光芯片价值占比随光模块速率的提升而上升。
光纤宽带、5G、数据中心、云计算设施、智能计算中心等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球数据流量急剧增加,大规模的数据处理需求,刺激光模块及其配套芯片持续迭代发展。在AI、元宇宙等浪潮的推动下,网络传输速度将大幅提升,400G以上高速率光模块需求加速释放,驱动光芯片市场增长。根据LightCounting数据,全球光芯片市场规模有望从2024年的35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超11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7%。
激光雷达通过发射激光束探测目标物体的三维空间信息,已成为智能感知领域的核心传感器,根据Yole预测,全球汽车激光雷达市场将从2023年的5.38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36.3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高达38%。除汽车智能驾驶之外,激光雷达的应用也逐渐拓展至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并正经历从高端市场向大众市场渗透的关键转折期,未来激光雷达有望持续高速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氮化镓、砷化镓、碳化硅、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的外延片、芯片为核心主业,主要产品、材料、产品系列及相关应用领域如下表:
产品范围 | 材料 | 主要产品 | 产品系列 | 主要用途 |
LED外延芯片 | GaAs、GaN | LED外延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LED产业链的上游产品,用于生产LED芯片。 |
紫色、蓝色、绿色 | ||||
LED芯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提供给LED封装厂商用于生产LED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农业、医疗、AI/AR眼镜等众多领域。 | ||
紫色、蓝色、绿色 |
LED应用产品 | GaAs、GaN | LED车灯 | 前灯、后尾灯、室内灯、标志灯、氛围灯 | LED产业下游产品,提供给汽车主机厂进行整车组装。 |
集成电路芯片 | GaAs、GaN、LT/LN | 射频芯片 | HBT、pHEMT、HEMT | 终端、基站、无线局域网络、智能穿戴、无人驾驶、机器人、卫星通信等领域。 |
滤波器芯片 | SAW、TC-SAW | 4G、5G无线通信、自动驾驶、物联网、卫星通信等领域。 | ||
SiC、GaN | 电力电子芯片 | 碳化硅MOSFET、碳化硅二极管、碳化硅衬底/外延、硅基氮化镓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储能、通信基站、数据中心、不间断电源、工业自动化、家用电器、AI/AR眼镜等领域。 | |
GaAs、InP | 光通讯芯片、非光通讯芯片 | PD、VCSEL、DFB | 光通讯类:主要适用于5G网络、接入网、数据中心以及AI应用场景;非光通讯类:主要用于3D识别、汽车无人驾驶、激光美容器、工业加热等领域。 |
(二)公司产业布局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技术﹢人才”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不断开拓新业务,壮大实力。
采购模式主要采用“直接采购+寄售采购”的方式,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采购中心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直接下达订单,并签订采购合同;另有少量原材料由供应商存放在公司仓库,公司每月根据实际使用量,与供应商对账后结算。
生产模式是以“订单+市场预测”为基础,结合库存按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信息传递给战略运营中心,战略运营中心结合公司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传递给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方式,下游客户主要为LED封装企业、应用厂商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技术优势公司作为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现已形成深厚的技术积累,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性能、生产良率等多方面的提升显著。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阔,可为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高性价比的产品,客户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品质保障驱动业务发展的理念,强大的研发和技术实力使得公司产品在性能、可靠性、稳定性方面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含在申请)超过4,200件,其中授权专利2,564件,海外专利(含PCT)超1,000件,自有专利占比超过98%。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注重研发成果转化,通过长期的专利布局形成技术壁垒,为公司销售渠道提供保障。
公司系化合物半导体领域重点骨干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院士工作站。公司先后承担了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发改委重大专项及产业升级专项等国家级各部委数十项课题及项目、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和01重大专项项目,助力我国移动通信产业链自主能力提升。公司在半导体照明、显示及集成电路等多领域的国内前沿技术展开技术攻关,促进国家半导体产业良性发展。公司获得两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次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研发技术实力获得广泛认可。公司聚焦于行业尖端的技术研究与应用,持续研发投入、加速产品研发、客户认证和推向市场,完善专利布局,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基础。
2、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人才储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作为国家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全球多国相继成立研发中心,拥有由全球化合物半导体领域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聚集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的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专家,研发能力居国内前列。此外,公司持续扩容升级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产业运营经验,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了有效的研发及产供销管理体系。
3、规模效应及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半导体照明工程龙头企业”,系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产销规模首位、具备垂直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公司在产业链上游积极布局原材料衬底,形成部分自给能力,并配套辅料气体自制;在产业链下游布局特殊应用领域,推进应用进程。公司在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
域产销规模居于首位,一方面规模采购提高了公司对供应商的市场议价能力,另一方面提高知名度获得广泛客户基础。
4、品牌、营销与客户积累优势公司是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技术实力雄厚、高知名度的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品牌“三安”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得到客户的充分信任,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厦门市优质品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营销网络遍布全球主要区域,已与国内外主要封装企业和下游应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1.06亿元,同比增长14.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3亿元,同比下降31.0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90.53亿元,同比增长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8.69亿元,同比下降3.75%。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105,827,496.67 | 14,052,751,956.74 | 14.61 |
营业成本 | 14,188,570,872.57 | 12,625,790,586.87 | 12.38 |
销售费用 | 180,969,481.42 | 156,391,685.29 | 15.72 |
管理费用 | 878,127,422.54 | 893,619,939.64 | -1.73 |
财务费用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34.62 |
研发费用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1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784,618.19 | 3,977,380,864.98 | -34.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418,842.51 | -2,683,986,780.74 | -21.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577,128.25 | -1,822,621,627.82 | 83.1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4.61%,主要系本期芯片、集成电路产品、材料废料等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38%,主要系本期芯片、材料废料销售量同比增加及材料废料单价上升致成本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72%,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增加致职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73%,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业务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62%,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1.13%,主要系公司结合市场及
公司实际情况,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比,本期研发投入金额少于上年同期金额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21%,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亦同比增加,但增值税留抵税额返还及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减少,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21.66%,主要系公司本期建设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3.18%,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及支付股份回购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财务费用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34.62 |
其他收益 | 993,290,288.53 | 1,664,744,932.79 | -40.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36.8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162.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84.45 |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62%,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40.33%,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6.85%,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8,217,749.40元,主要系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84.45%,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0.53亿元,同比增长14.61%;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63亿元,同比增长12.38%。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合物半导体 | 11,497,969,844.33 | 10,009,002,789.31 | 12.95 | 12.69 | 9.78 | 增加2.31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4,607,857,652.34 | 4,179,568,083.26 | 9.29 | 19.68 | 19.13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LED外延芯片 | 6,037,205,298.12 | 4,795,893,291.67 | 20.56 | 6.56 | -4.05 | 增加8.79个百分点 |
集成电路产品 | 2,856,989,371.11 | 2,872,351,747.43 | -0.54 | 23.86 | 40.67 | 减少12.02个百分点 |
LED应用产品 | 2,603,775,175.10 | 2,340,757,750.21 | 10.10 | 16.71 | 12.69 | 增加3.21个百分点 |
材料、废料销售 | 4,476,313,051.99 | 4,091,259,343.68 | 8.60 | 21.54 | 19.34 | 增加1.68个百分点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131,544,600.35 | 88,308,739.58 | 32.87 | -21.26 | 10.10 | 减少19.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地区 | 13,868,482,347.30 | 12,465,372,487.55 | 10.12 | 17.25 | 12.65 | 增加3.67个百分点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 | 2,237,345,149.37 | 1,723,198,385.02 | 22.98 | 0.59 | 10.42 | 减少6.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1.90 | 14.61 | 12.38 | 增加1.75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LED外延片芯片 | KKK | 2,304.76 | 2,125.36 | 1,674.29 | 26.77 | 9.27 | 12.00 |
集成电路产品 | 片 | 426,127.65 | 414,762.76 | 178,767.06 | 11.21 | 49.69 | 6.79 |
KK | 1,449.37 | 1,464.84 | 319.14 | 183.36 | 197.14 | -4.62 | |
LED应用产品 | KK | 209,188.51 | 190,866.67 | 29,540.57 | 8.02 | 0.86 | 163.31 |
片 | 769,016.00 | 737,907.00 | 31,383.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个 | 8.00 | 11.00 | 2.00 | 60.00 | 100.00 | -60.00 | |
只 | 13,094,466.00 | 13,061,600.00 | 2,189,168.00 | 40.53 | 39.53 | 1.52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化合物半导体 | 原材料 | 5,382,165,454.25 | 53.77 | 4,681,021,775.41 | 51.34 | 14.98 |
制造费用 | 4,626,837,335.06 | 46.23 | 4,436,310,284.49 | 48.66 | 4.29 |
合计 | 10,009,002,789.31 | 100.00 | 9,117,332,059.90 | 100.00 | 9.7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LED外延芯片 | 原材料 | 2,497,158,062.65 | 52.07 | 2,407,461,905.94 | 48.16 | 3.73 |
制造费用 | 2,298,735,229.02 | 47.93 | 2,590,908,198.44 | 51.84 | -11.28 | |
小计 | 4,795,893,291.67 | 100.00 | 4,998,370,104.38 | 100.00 | -4.05 | |
集成电路产品 | 原材料 | 1,370,513,022.98 | 47.71 | 1,001,521,497.91 | 49.05 | 36.84 |
制造费用 | 1,501,838,724.45 | 52.29 | 1,040,334,334.90 | 50.95 | 44.36 | |
小计 | 2,872,351,747.43 | 100.00 | 2,041,855,832.81 | 100.00 | 40.67 | |
LED应用产品 | 原材料 | 1,514,494,368.62 | 64.70 | 1,272,038,371.56 | 61.24 | 19.06 |
制造费用 | 826,263,381.59 | 35.30 | 805,067,751.15 | 38.76 | 2.63 | |
小计 | 2,340,757,750.21 | 100.00 | 2,077,106,122.71 | 100.00 | 12.69 | |
合计 | 10,009,002,789.31 | 100.00 | 9,117,332,059.90 | 100.00 | 9.78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30,849.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1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21,657.0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5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394,813.53 | 否 |
第二名 | 70,990.59 | 否 |
第三名 | 67,509.11 | 否 |
第四名 | 54,463.80 | 否 |
第五名 | 43,072.18 | 否 |
合计 | 630,849.21 |
2、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254,760.25 | 否 |
第二名 | 190,376.14 | 否 |
第三名 | 28,231.79 | 否 |
第四名 | 25,864.31 | 否 |
第五名 | 22,424.55 | 否 |
合计 | 521,657.04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财务费用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34.62 |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62%,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05,581,105.8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617,162,819.56 |
研发投入合计 | 1,322,743,925.4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2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6.6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6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8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82 |
硕士研究生 | 566 |
本科 | 1,797 |
专科 | 22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6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4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7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5 |
60岁及以上 | 3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长期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聚焦于行业最尖端的技术研究与应用,旨在进一步扩大技术领先优势,优化工艺、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比,研发投入总额13.2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1%,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4.13亿元。
公司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研发项目 | 总投入(万元) | 项目进展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1 | 高可靠度高压大电流GaN功率芯片技术开发 | 4,739.67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项目完成了金转非金工艺全制程开发,包括CMP工艺、M3互联工艺及CUP设计与开发,对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开拓了GaN芯片在大功率电源应用市场布局,已导入典型产品产出。 |
2 | 提升高可靠性与性能的碳化硅MOSFET工艺技术的研发 | 3,602.23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通过缩小元胞面积,开发高可靠性和低的比导通电阻的芯片,提升Rsp,电性指标达到预期,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满足客户需求。 |
3 | 高可靠性低Ronsp的SiCMOSFET产品研发_SiC芯片研发 | 3,160.72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开发650V、750V、1700V、2000VSiCMOSFET工艺与产品技术,达成电性/可靠性要求,产品满足主驱、电源、充电桩、光伏等应用领域,拓宽公司产品布局。 |
4 | 车灯均匀发光光学系统的研发及应用项目 | 2,792.83 | 按进度规划,项目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 | 提升各类光学系统发光均匀性的设计开发能力,提高客户对灯光效果的满意度,提高新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
5 | 充电桩和不间断电源用高压大电流SiCMOSFET器件研究 | 2,551.54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项目已完成二代产品开发,其中1200V32&40mΩSiCMOSFET在加速市场推广,客户初步验证通过,二代产品较一代产品性能更优,电流密度提升,产品兼容15V&18V驱动,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
6 | 车规模块级别可靠性器件研发 | 2,542.76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项目已完成一代1200V16mΩSiCMOSFET产品重点新能源汽车客户模块端验证,一代平台已经识别并且解决了模块端的风险;完成三代1200V13mΩ产品电性能提升,导入重点新能源汽车客户端验证中, |
三代平台性能表现优异,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车规级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
7 | 高效大电流低压GaN电力电子器件技术开发 | 2,192.35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完成GaN大电流低压产品设计和关键工艺制程开发,契合新能源汽车对高效节能器件的需求,开拓公司在低压GaN市场的布局。 |
8 | 低成本6英寸N型SiC晶体生长T1工艺开发 | 1,709.93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提升6吋SiC衬底品质,实现大幅降低产品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
9 | 高功率与高速率边射型激光器产品开发 | 1,609.14 | 已完成,部分新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出高功率、高速率、高性能的多款边发射激光器芯片,除提升公司在传统光通讯领域的竞争力外,激光雷达、气体传感、激光投影应用等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
10 | MicroLED高均匀性及高光效外延结构开发 | 1,540.12 | 已完成,新结构导入MicroLED量产 | 完成蓝绿光MicroLED高波长均匀性和高光效外延结构开发,提升了MicroLED产品出货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大屏显示应用MicroLED供应链中的竞争力。 |
11 | SideView背光LED产品开发 | 1,385.38 | 已完成开发,正在导入量产 | 产品工艺技术开发优化及匹配封装,实现在高亮度背光模块的应用,扩大客户可应用的类型,开拓新型背光应用,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
12 | 6吋Micro红光关键技术开发 | 1,377.18 | 部分产品已完成,陆续导入量产 | 完成红光MicroLED高光效外延结构与芯片结构开发,提升MicroLED产品出货良率,增强公司在国内外大屏显示应用MicroLED供应链中的竞争力。 |
13 | 高品质高耐压硅基GaN外延技术与先进量测技术开发 | 1,352.79 | 已完成,正在导入量产 | 开发高耐压硅基GaN外延技术,产出满足GaN芯片相关产品所需的高品质外延片,实现市场所需规格GaN外延片销售;完成量测技术开发,技术导入后可大幅减少外延检测费用,提升芯片良率,同时可增加外延产能。助力公司建立外延专利分类与布局,导入公司现有专利至外延片设计,拓展外延片市场。 |
14 | 汽车车灯检测技术优化研究 | 1,145.15 | 按进度规划,项目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 | 模拟产品实际使用工况进行汽车亮度及稳定性测试,提升汽车前照灯测试能力、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增强公司车灯产品竞争力。 |
15 | 超高线性度HBT的开发 | 1,114.87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超高线性度HBT工艺平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加产品应用范围,丰富厂内芯片品种,吸引对能效有要求的客户,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
16 | A8/unimax机型面向超大电流密度应用外延结构开发 | 1,041.36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研发超大电流密度应用的外延结构,提供高亮度、高效率、低热阻、长寿命等特性,适合用于车用、工业高亮度显示与照明技术等领域。随着封装技术进步,LED在高功率应用上的表现会更优异。 |
17 | 高分辨率防眩晕LED车灯系统及其智能化应用的研发 | 1,020.19 | 按进度规划,项目进入验收阶段 | 开发高分辨率防眩晕LED车灯系统及其智能化应用,推动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 |
该创新将增强公司在智能汽车领域的布局,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
18 | 4吋Micro红光关键技术开发 | 1,003.21 | 部分产品已完成,陆续导入量产 | 研发低/中/高电流密度应用的外延结构,提供高亮度与高冷热比特性,适合用于车用、显示与穿戴装置等领域,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核心地位。 |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6,979,041.43 | 742,089,295.54 | -69.4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7,955,698.25 | 2,614,966,810.10 | -77.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9,597,232.22 | 331,968,918.15 | 35.43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593,591.08 | 4,108,127.69 | 352.6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344,949.30 | -1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41,206,941.00 | 430,087,899.00 | 72.3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84,021,549.48 | 4,325,168,683.28 | 86.9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66,180,810.66 | 1,794,845,479.14 | 154.41 |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69.41%,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泉州集成收到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返还同比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7.1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同比减少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5.43%,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泉州三安与海外供应商因采购合同纠纷,被实施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01,789,938.28元所致;
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485,463.39元,系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本期赎回短期保本金融理财产品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00.00%,系上年同期公司本部收到联营企业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2.34%,主要系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6.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资金需求增加致银行贷款增加;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771,335,331.52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股份回购款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其他收益 | 993,290,288.53 | 1,664,744,932.79 | -40.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84.45 |
1、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40.33%,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84.45%,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704,246.86 | 0.08 | 72,610,151.33 | 0.13 | -37.06 |
应收款项融资 | 158,429,964.91 | 0.27 | 409,732,675.52 | 0.71 | -61.33 |
其他应收款 | 201,889,607.36 | 0.34 | 148,829,739.66 | 0.26 | 35.65 |
其他流动资产 | 614,087,177.47 | 1.04 | 309,631,647.43 | 0.54 | 98.33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4,240,922.36 | 2.50 | 818,358,845.52 | 1.42 | 80.15 |
使用权资产 | 12,154,391.00 | 0.02 | 1,460,080.63 | 732.45 | |
开发支出 | 420,270,733.78 | 0.71 | 609,050,086.49 | 1.06 | -31.00 |
短期借款 | 4,884,193,846.38 | 8.27 | 2,825,089,514.91 | 4.90 | 72.8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0.16 | 100.00 | ||
应付票据 | 2,440,514,338.88 | 4.13 | 1,657,289,395.93 | 2.87 | 47.26 |
应交税费 | 129,335,735.10 | 0.22 | 202,466,109.27 | 0.35 | -36.12 |
其他流动负债 | 814,149,169.74 | 1.38 | 539,529,033.33 | 0.94 | 50.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88,654.69 | 0.01 | 2,836,704.96 | 167.52 | |
库存股 | 2,000,038,917.31 | 3.39 | 419,129,575.27 | 0.73 | 377.19 |
其他综合收益 | 97,773,397.82 | 0.17 | 63,262,509.71 | 0.11 | 54.55 |
专项储备 | 938,500.24 | 473,194.02 | 98.33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37.06%,主要系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为衍生金融资产,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影响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61.33%,主要系期末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库存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账面价值较上期期末账面价值增长35.6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股权款尚未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98.33%,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80.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6)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账面价值较上期期末账面价值增加10,694,310.37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7)开发支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31.00%,主要系公司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比,本期研发投入金额少于上年同期金额所致;
(8)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72.8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资金需求增加致银行贷款增加;
(9)交易性金融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100.00%,系公司销售贵金属废料发货时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并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将预收的贵金属废料货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并计划以净额结算。报告期末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0)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47.26%,主要系报告期末以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36.12%,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50.90%,主要系报告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4,751,949.73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纳税暂时差异影响所致;
(14)库存股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580,909,342.04元,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存放于回购账户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54.55%,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16)专项储备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98.33%,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554,114,580.3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1,624,088,719.12 | 1,109,861,204.32 |
应收票据 | 434,889,681.24 | 520,106,935.37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76,722,235.04 |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860,099,032.46 | 1,553,710,804.56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99,516,239.33 | |
合计 | 2,919,077,432.82 | 3,359,917,418.62 |
(1)受限货币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162,408.87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限类型 | 用途 | 受限金额 | 比例(%) |
票据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材料款等 | 94,449.98 | 58.16 |
信用证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等 | 57,426.97 | 35.36 |
银行冻结资金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10,178.99 | 6.27 |
保函保证金 | 履约保函 | 350.00 | 0.21 |
银行保证金 | ETC保证金等 | 1.91 | |
黄金租赁保证金 | 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 | 1.02 | |
合计 | 162,408.87 | 100.00 |
1)上述受限票据保证金主要系公司为支付材料款、设备款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交存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体 | 票据保证金金额 | 比例(%) |
湖南三安 | 28,769.51 | 30.46 |
重庆三安 | 21,418.50 | 22.68 |
厦门半导体 | 12,768.14 | 13.52 |
三安集成 | 6,050.72 | 6.41 |
厦门三安 | 5,958.74 | 6.31 |
泉州三安 | 4,834.49 | 5.12 |
泉州集成 | 4,788.72 | 5.07 |
安瑞光电 | 4,267.97 | 4.52 |
安徽三安 | 2,400.00 | 2.54 |
天津三安 | 1,998.83 | 2.12 |
其他 | 1,194.36 | 1.25 |
合计 | 94,449.98 | 100.00 |
2)上述受限信用证保证金主要系公司为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交存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体 | 信用证保证金金额 | 比例(%) |
泉州三安 | 36,492.57 | 63.55 |
湖南三安 | 11,762.77 | 20.48 |
三安集成 | 3,271.83 | 5.70 |
泉州集成 | 2,383.19 | 4.15 |
湖北三安 | 2,268.59 | 3.95 |
其他 | 1,248.02 | 2.17 |
合计 | 57,426.97 | 100.00 |
其中,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信用证保证金为36,492.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分选机、贴膜机等进口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设备 | 对应银行名称 | 保证金期末余额 | 占保证金总额的比例(%) |
1 | FITTECHCO.,LTD | 分选机、贴膜机、点测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23,257.09 | 15.28 |
2 | HAUMANTECHNOLOGIESCORP | LED芯片测试分类机、LED倒装点测一体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920.81 | 2.58 |
3 | ADVANCEDSYSTEMTECHNOLOGYCO.,LTD | 显影机、匀胶机、换能器/线夹电晶片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316.08 | 2.18 |
4 | VINCENTVACUUMTECHCO.,LTD | 高温真空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345.14 | 0.88 |
5 | TOKYOSEIMITSUCO.,LTD. | 研磨机、切割机、清洗机、平坦化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石井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水头支行 | 1,252.45 | 0.82 |
6 | AIXTRONSECO.,LTD | 金属有机化合物气相沉积设备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626.94 | 0.41 |
7 | QUATEKCOMPANYLIMITED | LED芯片测试分类机、ESD静电放电模拟器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519.53 | 0.34 |
8 | EVATECAG | 金属蒸镀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石井支行 | 423.60 | 0.28 |
9 | QUANTUMTEKINNOVATIVESCORPORATION | 光致发光测试系统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280.70 | 0.18 |
10 | BRUKERTECHNOLOGIESLTD | 双晶衍射仪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280.03 | 0.18 |
因开立的国际信用证到期后,保证金陆续收回,截至2025年3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信用证保证金为4,989.81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信用证保证金11,762.7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碳化硅外延炉、MOCVD等进口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设备 | 对应银行名称 | 保证金期末余额 | 占保证金总额的比例(%) |
1 | AIXTRONSE | MOCVD |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3,049.57 | 2.00 |
2 | LPES.p.a. | 碳化硅外延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986.04 | 1.30 |
3 | SICONNEXCUSTOMIZEDSOLUTIONSGMBH | 湿法清洗机、有机去胶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020.47 | 0.67 |
4 | APEX-IINTERNATIONALCO.,LTD. | 贴膜机、撕金机 |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533.51 | 0.35 |
5 | CAMTEKH.K.LIMITED | 全自动光学检测机(AOI) |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 | 474.63 | 0.31 |
6 | AXCELISTECHNOLOGIES,INC. | 离子注入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56.50 | 0.30 |
7 | CENTROTHERMINTERNATIONALAG | 快速退火炉、高温氧化炉、高温激活炉、牺牲氧化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38.50 | 0.29 |
8 | RAYTREXTECHNOLOGIESCO.,LTD | WAT测试机 |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21.60 | 0.28 |
9 | TRYMAXSEMICONDUCTOREQUIPMENTB.V. | 等离子去胶机、UV固化机 |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81.37 | 0.25 |
10 | SKYTECHINC. | 多腔式磁控溅射台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71.90 | 0.24 |
3)上述银行冻结资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泉州三安与海外供应商因采购合同纠纷,被实施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01,789,938.28元,该财产保全冻结事项已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后双方正在准备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意见及代理意见,目前仲裁程序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出具仲裁裁决书。
(2)受限应收票据
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而后开具出金额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只有开具出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才能解除原先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43,488.97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体名称 | 质押票据余额 | 占比(%) |
安瑞光电 | 35,064.95 | 80.63 |
厦门半导体 | 8,178.45 | 18.81 |
安徽三安 | 245.57 | 0.56 |
合计 | 43,488.97 | 100.00 |
(3)受限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厦门三安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购买三安集成、厦门三安设备后,三安集成、厦门三安将上述设备租回,截至报告期末,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86,009.90万元。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末 | 2023年12月末 | 2022年12月末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3,295,476.70 | 3,146,763.03 | 3,046,652.35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48,713.67 | 100,110.68 | 683,500.70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3,146,763.03 | 3,046,652.35 | 2,363,151.65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4.73 | 3.29 | 28.92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有关情况:
1、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在新加坡投资设立APCElectronicPte.Ltd.,注册资本新加坡元1.00元,法定代表人江协龙,注册地位于RafflesQuay,#16-02,HongLeongBuilding,Singapore.,主要从事器件设计与研发。
2、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安在德国投资设立SananEuropeGmbH,注册资本
2.50万欧元,法定代表人高明哲,注册地位于Konrad-Zuse-Platz8,81829Munich,Germany,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的销售、咨询、研发及投资业务。
3、202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厦门半导体在湖南省长沙市共同投资设立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真榕,注册地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A2栋G04房,主要从事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4年投入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 | 累计投入数占预算数的 | 资金来源 |
计投入数 | 比例(%) | |||||
1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60.00 | 57.71 | 175.30 | 109.56 | 自有资金 |
2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20.00 | 2.88 | 27.20 | 22.67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3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70.00 | 6.49 | 8.10 | 11.57 | 自有资金 |
(1)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聚焦碳化硅、硅基氮化镓等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产业链包括晶体生长—衬底制备—外延生长—芯片制程,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超5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6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配套产能约36万片/年。截至报告期末,湖南三安资产总计145.71亿元,其中流动资产37.28亿元、非流动资产108.43亿元。流动资产包含了货币资金8.25亿元、应收账款4.38亿元、预付款项0.35亿元、存货6.52亿元等;非流动资产包含了长期股权投资11.65亿元、固定资产46.19亿元、在建工程27.86亿元、无形资产13.52亿元、开发支出1.70亿元等。湖南三安已完成建筑面积39.40万平方米,均已投入使用。湖南三安在职员工1,544人,购置到厂设备4,880台套,拥有碳化硅配套产能超16,000片/月和硅基氮化镓2,000片/月,产能正逐步释放。报告期内,湖南三安实现销售收入13.54亿元,净利润-0.95亿元。湖南三安将加速公司产品导入供应链,推动产能加速释放,提高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2)湖北三安主要从事Mini/MicroLED外延片与芯片和芯片深加工等业务,总投资12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总建筑面积47.77万平方米,项目达产后,新增芯片产能约236万片/年(以4寸为当量片)和4K显示屏用封装产品8.4万台/年。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27.20亿元,形成固定资产23.85亿元、在建工程1.90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70亿元。已完成建筑面积33.22万平方米建设,已投入使用23.61万平方米,剩余部分处于装修阶段。在职员工894人,购置到厂设备5,728台套,拥有产能12.5万片/月。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为5.32亿元,同比增长100.81%,净利润为0.89亿元,同比下降71.03%。MiniLED在背光市场快速渗透,直显应用场景不断拓宽,随着Mini/MicroLED市场规模和需求的增长,湖北三安将凭借技术实力、客户关系等优势,实现营收效益快速提升。
(3)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主要从事碳化硅长晶、衬底制造业务,总占地面积约276亩,总建筑面积约15.04万平米,计划总投资金额约7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8吋碳化硅衬底产能约48万片/年,生产的碳化硅衬底将供应给合资公司安意法,以保证其未来对碳化硅衬底材料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8.10亿元,在职员工134人,购置到厂设备172台套,已建设建筑面积14.22万平方米,其中已投入使用5.90万平方米,剩余部分处于装修阶段。重庆三安衬底项目于2024年8月实现产线点亮通线,将尽早释放产能,保证合资公司的衬底需求,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营收规模。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衍生金融资产-贵金属废料回收 | 10,722,332.53 | -10,722,332.53 | -22,171,130.27 | |
衍生金融负债-贵金属废料回收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 39,987,818.80 | -16,484,974.29 | 23,502,844.51 | 1,402,990.46 |
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900,000.00 | 21,900,000.00 |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301,402.35 | 301,402.35 | -47,672.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9,732,675.52 | -251,302,710.61 | 158,429,964.91 | |
LiminalSpace,Inc. | 17,663,362.65 | 324,808.84 | 17,988,171.49 | |
合计 | 500,006,189.50 | -180,497,580.27 | 319,508,609.23 | -20,815,812.60 |
(1)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已发货销售的贵金属废料按照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按上海黄金交易所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依据确认期末公允价值,差额对本期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22,171,130.27元;
(2)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以自有货币资金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金额23,502,844.51元,对本期利润影响金额为1,402,990.46元;
(3)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股权比例为6.518%,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出资额无变化,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4)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9,399股抵偿所欠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按2024年11月8日每股收盘价8.86元/股计算投资成本349,075.14元,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7.65元/股确认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差额对本期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47,672.79元;
(5)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158,429,964.91元,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6)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香港三安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LiminalSpace,Inc.的股权,股权比例为18.548%,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截至报告期末,投资额为人民币17,988,171.49元,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1777 | 千里科技 | 349,075.14 | 见情况说明 | -47,672.79 | 349,075.14 | 301,402.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349,075.14 | / | -47,672.79 | 349,075.14 | 301,402.35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9,399股抵偿所欠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按2024年11月8日每股收盘价8.86元/股计算投资成本349,075.14元,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7.65元/股确认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差额对本期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47,672.79元。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 | 100.00 | 94,346.59 | 67,084.31 | 5,157.03 | -2,706.20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60,000 | 100.00 | 282,615.77 | 215,442.14 | 91,227.72 | 18,770.05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 | 100.00 | 643,653.12 | 524,818.04 | 210,545.30 | 7,172.55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77,600 | 85.05 | 302,379.41 | 103,883.11 | 221,971.10 | 13,702.72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424,692.28 | 212,793.17 | 73,404.13 | 8,196.17 |
LuminusInc. | USD6,400 | 100.00 | 48,985.79 | 41,163.36 | 43,955.54 | 415.65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1,964,707.44 | 704,360.56 | 411,347.57 | -64,392.50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990,149.88 | 685,554.41 | 377,480.54 | 13,732.84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 | 639,779.76 | 281,734.83 | 290,854.81 | 36,902.57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30,000 | 100.00 | 933,903.06 | 756,387.08 | 109,648.08 | 9,030.98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100.00 | 1,457,132.58 | 462,297.35 | 135,422.63 | -9,533.42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 | 100.00 | 303,933.97 | 179,450.61 | 196.05 | -489.51 |
上述子公司中福建晶安主要从事衬底研发、生产和销售;安瑞光电主要从事汽车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安集成、湖南三安、重庆三安、泉州三安(滤波器和光技术业务)主要从事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厦门科技、天津三安、安徽三安、厦门三安、湖北三安、泉州三安主要从事LED外延芯片和特种封装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LED行业
2024年,传统LED芯片市场有所回暖,LED企业经营业绩有所改善。后续LED业务的经营业绩仍会有一定改善空间,但想获得超高额收益,高端细分领域的产品占比提升仍是主要途径。Mini/MicroLED、车用照明、植物照明、红外、紫外、激光器等新兴细分市场在技术壁垒、资金
实力、产品性能等方面要求较高,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景气度,龙头企业正加速提升高附加值领域产品占比,抢占主要细分领域产品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LED芯片行业的龙头企业,多年来不断大力研发投入,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研发技术、人才、规模、品牌和客户等优势,除持续巩固和提高传统LED领域的市场份额以外,重点提升Mini/MicroLED、车用照明、植物照明和LED激光器等高端产品占比。目前,公司已稳定量产MiniLED并供应多家国际知名客户,MicroLED与国内外知名消费类和科技类头部企业深度合作,MiP产品已获国内外客户认可,稳健推进车用LED产品的全球布局,植物照明产品技术持续突破,UV系列产品持续开拓新应用、新市场,LED激光器产品性能居国内领先并开始量产出货。为满足市场需求,泉州三安、湖北三安产线配备的工艺制程主要面向生产前述细分领域高端产品,产能正在逐步释放。公司高端细分领域的占比已在逐年提升,盈利能力亦改善,随着LED高端产品占比的进一步提高,公司LED业务的销售收入和业绩亦将提升。
2、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
人工智能、消费电子拉动下游需求回暖,全球半导体市场持续复苏。消费电子需求逐步回暖,射频前端需求有所增长;以碳化硅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电力电子产品是支撑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高速轨交、智慧电网等产业持续发展的重点核心器件,同时拥有AR眼镜等呈现高成长性的新兴应用市场需求;AI浪潮驱动光芯片需求快速增长,激光雷达有望持续受益于智能驾驶、机器人等领域的高速发展。在全球产业链调整、国际冲突等影响下,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发展面临挑战,对供应链安全更加重视,加速进口替代、实现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公司系国内优秀的化合物半导体制造商,公司已建成专业化、规模化的6吋砷化镓射频的先进芯片制造产线,产能稼动率不断提升,自产外延比例不断提升,产品已导入国内外主要客户;滤波器产品从设计研发到生产制造实现全面自主可控,产品性能优越,客户群体不断拓展,产能稼动率不断提高;碳化硅二极管针对光伏、电源等市场的产品均已达到业界领先水平,批量供货下游核心客户,并正持续推进工业级市场、车规级市场、服务器等应用领域SiCMOSFET产品的验证与量产供货;硅基氮化镓技术平台持续升级,拓展大电流器件方案,积极探索GaN器件在汽车电子的应用潜力,开发低压GaN器件及技术方案以应对人形机器人等智能终端对功率器件的需求;光芯片产品性能国内领先,产品广泛应用于接入网、数据通信、电信传输、智能AI、车载激光雷达和消费工业类领域。公司将加快集成电路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提高产能稼动率,扩充瓶颈产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打造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高科技企业为己任,以引领“芯”潮流、奉献新能源为愿景,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领先的工艺水平和先进的制程设备,用更高的站位、更快的速
度,继续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核心主业,致力于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与应用,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
公司将围绕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地开展生产经营,一方面将持续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升级,提升高端产品的结构占比,持续巩固LED龙头企业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顺应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战略规划,依托在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技术研发经验和优势,大力拓展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务,快速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国产化应用进程。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发展化合物半导体核心主业,强化产、销、研一体化运作,优化内部管理和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继续提升车用LED、Mini/MicroLED、植物照明等高端产品占比,加速集成电路业务拓展,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产品毛利率。
(2)尽快推进碳化硅MOSFET产品的验证通过,加速公司产品导入供应链,加快推进重庆、湖南等项目建设进度,尽快释放产能,满足国内外终端客户需求,提高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3)加大销售力度,集合公司优势,各业务线条协同配合、取长补短,凭借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实现多产品渗透、平台型供货,并辐射国内外其他优质企业,实现全球范围内客户群体拓展,不断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
(4)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提升设备稼动率,释放规模效益;加强品质管控,做好生产链条各环节的细节管理;加强供应链体系控制,加快原材料周转,实现降本增效。
(5)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突出研发重点,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研发过程管控,确保研发项目高质高效落地,助力公司产品与技术升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构筑公司技术护城河。
(6)优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推进组织扁平化、流程精简化,坚持数字化变革,借助数字化技术优化生产流程,推动公司运营管理智能化、高效化;强化产、销、研一体化运作,提升部门联动响应速度,实现组织管理和决策执行敏捷高效,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绩效纳入考核范畴,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团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涉及业务领域不断增加,对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公司规模扩大的需要,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升级SAP管理系统,梳理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各个管理层级权限和流程,明确节点、落实责任,实现数据集中化与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与运营效率,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和内控制度不断完善。
2、行业和技术变革风险
公司从事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行业技术快速更新换代,行业的需求和业务模式不断升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密切关注新技术、新市场的发展趋势,优化研发规划,使研发资源配置符合未来技术和市场发展方向。但是半导体行业发展变化非常迅速,如果公司在行业和技术发展方向上出现误判或者技术投入不足,可能造成产品丧失竞争优势、现有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等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产销规模首位的化合物半导体生产企业,多年来持续大力研发投入,未来将通过积极提升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的水平,保证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技术水平先进性,稳步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巩固化合物半导体龙头企业的优势地位。
3、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LED业务产品结构调整,叠加提升良率及工效等降本措施,LED业务盈利能力同比有所提升,但公司集成电路部分业务尚处于产能爬坡期,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较大。若后续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公司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已对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推进组织扁平化、流程精简化,实现组织管理和决策执行的敏捷高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良品率,提升设备稼动率,释放规模效益,随着公司早期所购置的设备及后续技改购置的设备折旧陆续到期,生产成本将持续下降;随着LED高端细分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持续优化,高端领域产品结构占比提升,以及集成电路业务产能稼动率逐步上升,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营收规模将会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将会持续改善。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地位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产品入库、出厂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
5、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公司近年来通过投入先进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产能和产量均大幅增加,期末存货余额处于较高水平。
如果公司销售收入不能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增加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压力,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公司业务包含了LED业务和集成电路业务。LED行业市场渗透率仍在不断提升,中长期看技术进步空间和市场空间仍较大,随着下游市场进一步开拓、行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公司存货消化速度将会提升;集成电路业务属于国内大力发展产业,国产替代需求强烈,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客户,推广应用,随着客户信任度和交付能力的增强,公司产品销售空间将更加宽广。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制定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舆情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合法、合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内部控制系统科学、有效,管理层职责明确、协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保证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广大股东提供出席会议和履行投票权的便利,确保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三名独立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作为董事、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认真负责的出席每次董事会,并细心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讨论、科学决策,没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并对董事、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授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5.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件、股东大会现场沟通等多种互动形式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进行沟通,保障交流渠道长效畅通,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
7.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公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 | 2024/5/1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4/5/18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股东大会 | (www.sse.com.cn) | 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参会人员、表决结果等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内容。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志强 | 董事长 | 男 | 51 | 2017/7/10 | 2026/7/27 | 65.81 | 否 | ||
林科闯 | 副董事长 | 男 | 49 | 2017/7/10 | 2026/7/27 | 1,752,960 | 1,752,960 | 215.64 | 否 |
总经理 | 2007/11/24 | ||||||||
林志东 | 董事 | 男 | 43 | 2019/12/26 | 2026/7/27 | 155.98 | 否 | ||
副总经理 | 2017/7/10 | ||||||||
蔡文必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3/7/27 | 2026/7/27 | 457,200 | 457,200 | 155.98 | 否 |
黄兴孪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19/12/26 | 2025/12/26 | 14.40 | 否 | ||
康俊勇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19/12/26 | 2025/12/26 | 14.40 | 否 | ||
木志荣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9/12/26 | 2025/12/26 | 14.40 | 否 | ||
方崇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17/7/10 | 2026/7/27 | 91,600 | 91,600 | 0.00 | 是 |
邵小娟 | 职工监事 | 女 | 52 | 2014/7/10 | 2026/7/27 | 45.00 | 否 | ||
林柏泓 | 监事 | 男 | 49 | 2023/8/21 | 2026/7/27 | 35.39 | 否 | ||
黄智俊 | 财务总监 | 男 | 72 | 2007/11/24 | 2026/7/27 | 1,032,660 | 1,032,660 | 152.99 | 否 |
施毓灿 | 副总经理 | 男 | 61 | 2023/7/27 | 2026/7/27 | 290.92 | 否 | ||
林海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11/1/20 | 2026/7/27 | 861,800 | 861,800 | 155.98 | 否 |
张中英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7/4/11 | 2026/7/27 | 180,018 | 180,018 | 153.70 | 否 |
徐宸科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4/7/11 | 2026/7/27 | 119,800 | 119,800 | 134.67 | 是 |
李雪炭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16/5/23 | 2026/7/27 | 371,300 | 371,300 | 155.6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867,338 | 4,867,338 | 1,760.8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林志强 | 男,1974年出生,本科,经济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曾担任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与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国道建材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欧瑞博(浙江嘉兴)电气有限公司、华瑞博(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德润成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长。 |
林科闯 | 男,1976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工。曾任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林志东 | 男,1982年出生,硕士,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长沙市高层次C类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曾担任安徽省淮南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厦门市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德泰集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蔡文必 | 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读博士,教授级高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长沙市C类人才,厦门市创新人才、厦门市领军人才。曾任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计划中心总经理。现任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黄兴孪 | 男,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康俊勇 | 男,1960年出生,博士。曾任国营8472厂技术员,日本东北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专家,中国光学学会理事,厦门市光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木志荣 | 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校团委副书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等,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副院长,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方崇品 | 男,1973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工会主席,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邵小娟 | 女,1973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股股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 |
副经理。现任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 |
林柏泓 | 男,1976年出生,硕士。曾任南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公司销售代表,菲律宾侨中学院教师,菲律宾菲华商联总会秘书,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行政主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总经办副主任,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本公司监事、总经办主任助理。现任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董事长秘书。 |
黄智俊 | 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职于三明钢铁厂,曾任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施毓灿 | 男,1964年出生,硕士。曾担任中国光电协会理事、香港贸易发展局电子电器委员会顾问、香港科学园创业园导师、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委员和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委员。曾任香港乐庭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公司、香港科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科锐有限公司亚太副总裁、顾问,惠州科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林海 | 男,1965年出生,硕士。曾任国贸集团特区保税品公司业务、厦门象屿劲泰行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厦门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员,厦门宝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科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
张中英 | 男,1970年出生,电机博士,教授级高工,厦门创新人才,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曾任华上光电研发专案经理、力旭光电生产技术部协理、晶元光电外延中心主任兼副厂长、博灏投资顾问公司III-V族半导体市场研究员、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三安光电氮化镓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徐宸科 | 男,1972年出生,博士。曾任台湾晶元光电磊晶部门高级工程师、课长,制程工程部副理、经理、处长、制程群协理,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特种应用事业部总经理。 |
李雪炭 |
男,1975年出生,本科。曾任职于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和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林志东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方崇品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经理、工会主席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 董事 | |
欧瑞博(浙江嘉兴)电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
华瑞博(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德润成长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厦门市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林科闯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林志东 | 德泰集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蔡文必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黄兴孪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康俊勇 | 厦门大学 | 特聘教授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 | 专家 | |
中国光学学会 | 理事 | |
厦门市光电行业协会 | 副会长 |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木志荣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 | 副院长 |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方崇品 | 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柏泓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林海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宸科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建议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评管理办法,考核经营业绩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760.89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对安瑞光电及其控股的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并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096号]评估值确定的公允价值作为参考依据确认本次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在激励对象60个月的服务期限内进行摊销。报告期内,公司分摊股份支付费用金额13.77万元,其中参与股权激励的关键管理人员费用金额0.74万元,该部分金额未纳入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计算。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1/24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1/31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25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7、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9、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20、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2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6/17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6 |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9/6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29 |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1/11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11/28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林志强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林科闯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林志东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蔡文必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黄兴孪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康俊勇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木志荣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黄兴孪、木志荣、林志强 |
提名委员会 | 康俊勇、黄兴孪、蔡文必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木志荣、康俊勇、林志强 |
战略委员会 | 林志强、林科闯、林志东、木志荣、康俊勇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3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听取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就审计重点、时间节点、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 无 |
2024/4/25 | 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8/26 |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10/29 | 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通过研究和审查公司的组织架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审查,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进行了建议并提出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和人员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符合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规模和管理、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会议对2023年度报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一致,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 无 |
2024/11/11 | 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查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安瑞光电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安瑞光电优化股权结构,充分调动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无 |
2024/11/28 |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查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安瑞光电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安瑞光电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对象的调整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46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8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895 |
销售人员 | 318 |
技术人员 | 5,153 |
财务人员 | 152 |
行政人员 | 1,310 |
合计 | 15,8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29 |
硕士、研究生 | 1,009 |
大专及本科 | 8,459 |
专科以下 | 6,231 |
合计 | 15,82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价值、市场情况,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薪酬结构与标准,不同岗位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也根据所在区域工资涨幅、物价上涨指数,社会及同行业薪资状况等因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员工整体综合绩效及业务能力,制定薪酬调整方案并适时执行。通过公平、竞争、激励和合法的薪酬体系,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支持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2024年公司实施薪酬水平调整、激励方案优化、福利政策升级、薪酬透明度提升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薪酬体系的竞争力和激励性。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人才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公司继续秉承“不拘一格举人才、综合发展育英才、聚合内力辅良才、以人为本用贤才”的核心理念,致力于构建一个能够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全面人才体系。三安学苑作为这一战略的核心执行部门,在过去的一年里发挥了关键作用。公司深化内部培训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培训的质量与效果,通过系统化的课程设计和标准化的制度建设,确保每位员工都能获得与其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技能提升机会。公司全年共组织25.07万人次的各类培训活动,培训总时长达45.48万小时,包括但不限于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领导力提升训练营、针对不同技术领域的公开课以及跨部门的知识分享会等。
公司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干部人才梯队的培养,从股份公司层面发起的面向各下属单位的精英干部管理研修班正式开启,赋能三安核心干部的领导力与企业经营的能力,并且将在未来形成持续的干部培养机制,为公司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在三安学苑的推动下,持续开办化合物半导体技术与趋势的研讨会,继续深化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创新思维碰撞。研讨会不仅聚焦于当前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技术瓶颈,还积极探索潜在的解决方案和发展方向,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和技术储备。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创新大赛摆脱向内求创新的视角,进而转变为向外求创新项目及创新人才,规模和影响力显著扩大,吸引了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96支队伍报名参赛,极大地丰富了参赛项目的多样性和创新性。这种开放式的合作模式不仅激发内部员工的创造力,也为公司带来新鲜血液和前沿视角。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不断优化和完善现有的培训体系,在保持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开拓新的领域和方法,持续提升公司人才队伍水平。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545,37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8,314.44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161,615,617股后的股份4,827,403,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4,822,093.3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13日。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6,360,418.2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846,286.50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8.1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580,909,342.04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677,269,760.2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63.36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88,737,822.1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488,737,822.1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34,839,203.4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12.4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846,286.5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3,160,950,352.87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本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全部实施完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6,017,479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52%。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4日、
2020年11月12日和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6,040,615股,买入股份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92%。经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和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本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24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38,467,713股,买入股份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78%。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了业绩考核指标,即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400,000万元,达标即可100%解锁全部权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考核已达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即可解锁全部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安瑞光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安瑞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安瑞光电及其控股的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分管安瑞光电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合伙企业增资安瑞光电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认购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并通过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安瑞光电的股权。合伙企业认缴安瑞光电11,600万元注册资本,占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比例为14.95%(含预留),合伙企业认购安瑞光电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元/1元注册资本,认购总金额为16,240万元。本次增资实施完成后,公司对安瑞光电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85.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和2024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已经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对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品质、计划能力、协调能力及改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结合本人的核心任职素质(如责任心、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确定考评结果,对于考核末位人员进行绩效面谈和观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公司相关人事用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其进行考评。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协调运作。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有效,达到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较多,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延伸至下属子公司,并采取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流程审批、内部审计、资讯安全管控和稽查、组织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各子公司进行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较好。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426.24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银(0.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氨(14kg/h)、氯气(25mg/m?)、氯化氢(30mg/m?)、氟化物(5mg/m?)、氮氧化物(200mg/m?)、油烟(2mg/m?),铅及其化合物(10mg/m?)、硫酸雾(10mg/m?),非甲烷总烃(60mg/m?)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房外延屋顶、厂房前道屋顶、食堂屋顶、纯水站屋顶 | 无超标排放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废水 | |||||
总砷(0.2mg/L)、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铜(1mg/L)等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无超标排放 | |||
废气 | 氟化物(5mg/m?)、氯气(25mg/m?)、氯化氢(30mg/m?)、氮氧化物(200mg/m?)、硫酸雾(10mg/m?)、磷烷(1mg/m?)、硅烷(5mg/m?)、氨气(11.88kg/h)、非甲烷总烃(60mg/m?)、颗粒物(30mg/m?)、二氧化硫(200mg/m?)、AsH3(1mg/m?)等 | 有组织排放 | 5 | 厂房屋顶、废水站屋顶 | 无超标排放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总磷(8mg/L)、氨氮(45mg/L)、氟化物(2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 | 间歇式排放有组织排放 | 1 | 在线站房附近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氨(4.9kg/h)、颗粒物(120mg/m?)、非甲烷总烃(120mg/m?)、丙酮(100mg/m?)、硫酸雾(45mg/m?)、氯化氢(100mg/m?)、氟化氢(9mg/m?)、氯气(65mg/m?)、氮氧化物(240mg/m?,酸雾及蚀刻废气执行标准)、氮氧化物(150mg/m?,锅炉废气执行标准)、二氧化硫(50mg/m?)、烟尘(20mg/m?) | 有组织排放 | 23 | 芯片一10个,芯片三6个,外延一2个,外延二2个,锅炉房1个,食堂2个 | 无超标排放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SS(400mg/L)、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动植物油(100mg/L)、总氮(70mg/L)、总砷(0.1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北侧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硫酸雾(45mg/m?)、氟化物(9mg/m?)、氯化氢(100mg/m?)、砷及其化合物(0.0048kg/h)、氯气(65mg/m?)、氮氧化物(240mg/m?)、非甲烷总烃(20mg/m?)、总反应活性挥发性有机物(40mg/m?) | 有组织排放 | 8 | 外延1个,芯片7个 | 无超标排放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LAS(20mg/L)、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氟化物(20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VOCs(20mg/m?)、氟化物(9mg/m?)、硫酸雾(45mg/m?)、HCL(100mg/m?)、丙酮(150mg/m?)、氨气(14kg/H) | 有组织排放 | 29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排放 |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总砷(0.5mg/L)、氟化物(20mg/L) | 间接排放 | 5 | 1个总排口厂区西地块南侧、西地块3个生活污水出口、东地块1个生活污水出口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NH3(4.9kg/H、8.7kg、14kg/H)、氮氧化物(240mg/m?)、SO2(550mg/m?)、颗粒物(120mg/m?)、HCl(100mg/m?)、Cl2(65mg/m?)、氟化物(9.0mg/m?)、硫酸雾(45mg/m?)、非甲烷总烃(80mg/m?)、 | 有组织排放 | 68 | 厂房顶楼、废水站、氨气站镓回收区 |
砷烷(0.5mg/m?)、磷烷(1.0mg/m?)、砷及其化合物(0.5mg/m?)、锡及其化合物(8.5mg/m?)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总磷(8mg/l)、氯化物(800mg/l)、pH值(6-9mg/l)、氨氮(45mg/l)、石油类(30mg/l)、硫酸盐(600mg/l)、NH3-N(45mg/l)、SS(400mg/l) | 间接排放 | 2 | 生活区北边、厂区东南角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氯化氢(100mg/m3)、氟化物(9mg/m3)、氮氧化物(240mg/m3)、硫酸雾(45mg/m3)、氨(14kg/h)、颗粒物(120mg/m3)、VOCs(40mg/m3);锅炉:二氧化硫(10mg/m3)、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150mg/m3) | 有组织排放 | 11 | 厂房顶楼、锅炉房楼顶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总磷(8mg/l)、NH3-N(45mg/l)、SS(400mg/l)、氟化物(20mg/l)、总铜(2mg/l)、总镍(0.5mg/l) | 间接排放 | 4 | 生活区西北角、南地块厂区西南角、南地块厂区东北角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氨(8.7kg/h)、硫化氢(0.58kg/h)、臭气浓度(4000无量纲)、氯气(65mg/m3)、氯化氢(100mg/m3)、氟化物(9mg/m3)、氮氧化物(240mg/m3)、硫酸雾(45mg/m3)、喷砂颗粒物(120mg/m3)、VOCs(20mg/m3)、锅炉废气执行标准:二氧化硫(50mg/m?)、颗粒物(20mg/m?)、氮氧化物(150mg/m3) | 有组织排放 | 7 | 污水处理站、厂房楼顶、综合动力站楼顶 |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件。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污水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生活污水:化粪池;2、废气处理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氨气吸收系统、油烟净化器;3、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抛光废水、研磨废水、酸碱废水、有机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1#抛光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1#长晶厂房清洗车间酸性废气、图形化厂房薄膜车间酸性废气采用WSJ-3A型SDG新型吸附塔处理;3、图形化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采用WFJ-2W多功能洗涤塔处理;4、图形化厂房有机废气采用WFJ-4A型活性炭纤维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5、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项目产生排放的酸碱/一般/研磨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物化反应沉淀法预处理+混合后PH回调+A2O生化法;2、外延氨尾气处理:风机增压+过滤+热风冷却+5级氨气吸收膜组+氨水回收;3、废气:湿法尾气处理器+气液分离器+酸气/有机废气吸附塔;4、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含砷废水:袋滤+氢氧化钠-氯化铁混凝沉淀法处理+UF超滤处理+离交换处理;2、含氟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3、含氨废水:调节+生化;4、有机废水:调节+生化;5、酸碱废水:氢氧化钠-盐酸中和反应;6、有机废气: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7、酸性废气:玻璃钢酸雾净化塔;8、碱性废气:玻璃钢碱雾净化塔;9、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废水站(四级絮凝沉淀处理);2、生活废水:隔油池、化粪池;3、生产废气:燃烧尾气处理器、静电除尘、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酸碱废气吸附塔;4、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1号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生化+沉淀池沉淀;2号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三级絮凝沉淀;2、生活废水:化粪池;3、含砷废气:燃烧式尾气处理器+湿式静电除尘;4、高浓度含氨废气:多级氨气吸收模组;5、酸碱气体:酸(碱)雾吸收塔;6、有机废气:活性炭纤维废气净化器、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活性炭纤维+水吸收;7、危废仓库;8、氨纯化站含氨废气:废气焚烧装置。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含氟磷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2.有机废水:物化+生化;3.综合废水:物化;4.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5.酸碱废气通过TRI-PACK型吸附剂吸附;6.颗粒物经过滤筒式除尘器除尘。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酸碱、含氟废水:调节+絮凝沉淀+生化;2.有机废水:调节+生化;3.含镍废水、含铜废水:调节+化学沉淀;4.生活废水:隔油池、化粪池;5.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6.酸碱废气通过SDG-Ⅱ型吸附剂吸附;7.颗粒物经过滤筒式除尘器除尘;8.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过化学处理后排放;9.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评批复:环行审[2010]36号2010年4月9日;验收批复:环验[2012]100号2012年12月12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年产1200万片蓝宝石衬底项目》环评批复:安环保监(2012)30号2012年4月13日,验收批复:安环验书(2017)1号2017年2月10日;2.《蓝宝石衬底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安环评函(2017)9号2017年9月5日,验收批复:2018年6月14日自行组织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验收;3.《半导体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泉安环评[2020]书3号2020年7月6日;4.《蓝宝石图形化衬底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泉安环评[2021]表59号2021年8月6日,自主验收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16年2月取得黄金纯度分析室环评批复。2017年4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2.2017年3月23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环保验收批复;3.2019年8月14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及黄金纯度分析室环保验收批复;4.《关于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批复:厦同环审[2020]160号2020年6月5日,2023年3月1日完成配套喷砂废料回收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2015年6月24日取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2.2016年11月2日通过一阶段环保验收;2018年8月22日通过二阶段环保验收;3.2019年8月28日取得光互联用25Gb/s光收发芯片与器件生产线项目暨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2020年2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 |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4.2024年1月9日通过光互联用25Gb/s光收发芯片与器件生产线项目暨一期改建项目(二阶段)环保验收。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09]02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0]087号;2.《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三基色LED照明红光大功率倒装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环保许可书[2011]007号;验收批复:津高新环保验[2011]006号;3.《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表[2013]149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3]166号;4.《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新品(不可见光、反极性红光、不可见光)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3]16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4]19号;5.《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审环准[2019]5号;6.《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专家函审。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环评批复:1)南环[2018]88号2018年4月27日;2)封装扩产项目:泉南环评[2024]表191号2024年9月13日。2.环保验收:1)2020年11月1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2021年12月29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3)2022年3月2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4)2022年9月9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四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5)2022年9月2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6)2022年12月14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六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7)2023年7月7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七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8)2023年9月20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八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9)2024年3月8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九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2020年12月29日获得湖南三安半导体项目(全期)环评批复-长环评(高新)202039号,2022年7月1日一期一阶段通过自主环保验收;2.2021年4月22日获得辐射环评批复-长环评辐(高新)20211号。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三安光电110KV变电站项目》环评批复:鄂州环审【2021】27号,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2、《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2020年10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鄂葛审[2020]59号,2022年1月19日一期一阶段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3、《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变更》2022年9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鄂葛审[2022]109号,2023年11月25日《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2#深加工车间)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4、《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新增热水供暖锅炉项目》2023年12月19日取得批复:鄂葛审[2023]160号。 |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合规性。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4-058-M备案时间:2024年8月14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24-2024-005-M备案时间:2024年8月6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3-002-M备案时间:2023年2月1日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3-003-M备案时间:2023年2月16日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tjgx-2023-087-M备案时间:2023年12月19日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83-2023-067-H备案时间:2023年7月17日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备案号:430104-2022-G051-M备案时间:2022年5月30日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420703-2025-006M备案时间:2025年2月13日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均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应急器材、物资,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降低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COD、氨氮、pH为在线监测,BOD、SS、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为每月委托监测;废气:有组织废气半年监测一次,厂界氨、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每年监测一次。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年9月1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717093932。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年10月25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1025104004。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10月15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910163829。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2年3月15日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每月进行水、气全因子监测,均为手工监测,并每月进行数据公开。同时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上传至属地环保局。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4月12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111173406。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4年1月16日更新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审核通过。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4年4月3日申报湖北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V20240111135614。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局要求,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同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更新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频次及检测结果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未发生污染事故的纠纷,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1排污信息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无工业废水外排,处理的工艺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门口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120mg/m?)、颗粒物(120mg/m?)、甲苯(8mg/m?)、二甲苯(70mg/m?)、乙苯(50mg/m?) | 有组织排放 | 8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排放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 | ||||
废气 | SO2(550mg/m?)、NOx(240mg/m?)、NH3(4.9kg/H) | 有组织排放 | 4 | 燃烧器上方 | 无超标排放 |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水 | pH值(6-9无量纲)、悬浮物(400mg/L)、BOD5(300mg/L)、COD(500mg/L)、总有机碳(20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mg/L)、总氮(以N计)(70mg/L)、氨氮(NH3-N)(45mg/L)、总磷(以P计)(8mg/L)、氟化物(以F-计)(2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 | 间接排放 | 2 | CB1西北角、生活区东侧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1.酸排:氟化物(9mg/m?)、氯化氢(100mg/m?)、硫酸雾(45mg/m?);2.碱排:氨(氨气)(14kg/h);3.有机排:氮氧化物(200mg/m?)、二氧化硫(200mg/m?)、颗粒物(50mg/m?)、非甲烷总烃(120mg/m?);4.含尘废气:颗粒物(50mg/m?);5.废水站废气: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氨(氨气)(4.9kg/h)、硫化氢(0.33kg/h);6.锅炉:烟气黑度(1级)、氮氧化物(30mg/m?)、二氧化硫(50mg/m?)、颗粒物(20mg/m?)。 | 有组织排放 | 6 | 废水站屋顶、厂房屋顶、锅炉房屋顶 | 无超标排放 |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总磷(/mg/L)、总氮(/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pH(6-9) | 有组织排放 | 1 | 1号门左侧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70mg/m3)、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 有组织排放 | 6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排放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注塑、涂胶、热板焊废气:活性炭吸附;2、表面处理废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3、危废仓库。 | 设施运行正常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1、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2、燃烧器。 | 设施运行正常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含氟废水、研磨废水:化学沉淀+生化处理;2.酸碱废水:酸碱中和;3.有机废水:生化处理;4.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5.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喷淋塔洗涤;6.有机废气:沸石转轮+燃烧;7.含尘废气:滤筒除尘;8.锅炉废气:低氮燃烧;9.污水处理废气; | 设施正常运行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生化池处理废气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 | 设施正常运行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汽车用LED灯具及LED封装、应用(一期)项目》:环评批复:2011年3月7日取得[环行审[2011]17号]环评批复,2016年12月9日取得[环监验[2016]207号]验收批复;2.《智能化汽车灯具项目》:2017年5月3日取得[环行审[2017]26号]环评批复,2019年5月18日自行组织“智能化汽车灯具建设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3.《汽车用led灯具及led封装应用》:2024年6月17日取得[芜环行审[2024]116号]环评批复,2024年12月28日取得“汽车用led灯具及led封装应用”阶段性验收意见。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年产4000吨高纯氨气生产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1]23号,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12]59号。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2024年2月7日取得“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环评批复:渝(高新)环准[2024]7号;2.2024年12月18日取得“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新增定向仪)”辐射环评登记备案:202450019300000064。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一期工程)》:2024年4月12日取得[渝(合)环准[2024]22号]环评批复,2024年5月27日通过环保验收;2.《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二期工程)》:2024年5月20日取得[渝(合)环准[2024]33号]环评批复,2025年1月7日通过环保验收。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4-093-L,备案时间:2024年12月26日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4-0006-M,备案时间:2024年2月1日 |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年度监测。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监测(废气每季度一次,无组织每半年一次,初期雨水每季度一次,生活污水每年一次)。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行监测。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行监测。 |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同时选用密闭化、自动化、低耗能的生产设备设施,采用国内先进的环保设备设施、技术处理废气、废水,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始终以推动可持续发展为己任,积极探索和实践节能减排的前沿技术,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坚持清洁生产,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协同增长。在生产过程中,我们优先采用清洁技术,持续升级设备,并积极探索节能技术,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为助力公司减排目标的达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项目。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32.27 |
其中:资金(万元) | 18.60 |
物资折款(万元) | 13.67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对东方红消防站消防员进行慰问,捐赠相关物资,价值人民币2,280.00元;
2、2024年2月,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向鄂州市政府捐赠人民币80,000.00元,用于鄂州市除夕夜音乐焰火晚会;
3、2024年4月,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向湘江新区安华山庄养老院捐赠价值人民币5,158.36元物资,用于慰问孤寡老人;
4、2024年5月,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向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捐赠户外LED显示屏,价值人民币109,474.40元;
5、2024年5月,控股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向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捐款人民币50,000.00元,用于2024年合川区钓鱼城旅游文化节;
6、2024年8月,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向高新区消防支队捐赠生活用品,价值人民币14,934.00元,对消防支队战士进行慰问;
7、2024年9月,公司向中关村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捐赠赞助费人民币20,000.00元,用于CSA联盟二十周年庆;
8、2024年10月,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向厦门大学捐赠经费人民币36,000.00元,用于研究生培养运行;
9、2024年11月,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对社区12名重点残疾人员及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捐赠相关物资,价值人民币4,813.63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10.00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0 |
物资折款(万元) | / |
惠及人数(人)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捐款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2024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瑞光电向无为市陡沟镇贵山村村民委员会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三安集团 | 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 | 是 | 2008-2010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三安集团 | 重组后,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三安集团将用现金向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 是 | 2008-2010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格力电器 | 1、本公司为境内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是 | 2019/11-2020/6 | 是 |
其他 | 格力电器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格力电器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公司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是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1、本企业为境内非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体资金来源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05亿元;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30亿元;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10亿元;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亿元;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是 | 2019/11-2020/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本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是 | 2020/1-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全部合伙人 | 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先导高芯合伙人与先导高芯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先导高芯合伙人直接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数量与先导高芯持有的三安光电 | 是 | 2020/6-2023/6 | 是 |
股票数量合并计算。管理人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提醒、督促有限合伙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先导高芯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先导高芯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合伙企业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是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其他 | 公司、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股东/层层追溯之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 是 | |||
其他 | 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股份限售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全体认购对象 | 承诺认购的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是 | 2022/12-2023/6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三安集团 | 承诺如因光伏项目的诉讼事项终审判决三安光电需承担任何赔付责任,全部由三安集团偿付,保证三安光电不因该案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 是 | 2019-2021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35,877,947.28 | 营业成本 | 35,877,947.28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28,793,043.57 | 营业成本 | 28,793,043.57 |
2、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峰、吴玉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肖峰1年、吴玉妹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5,711.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2024年实际发生额 |
关联方作为出租方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62.48 |
小计 | 262.48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员工宿舍、实验室等 | 其他关联人 | 100.46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机器设备 | 参股子公司 | 44.24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员工宿舍 | 参股子公司 | 2.1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服务器等 | 参股子公司 | 265.70 | |
小计 | 412.50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等 | 参股子公司 | 127.91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货物、接受技术服务等 | 其他关联人 | 47.99 |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等 | 参股子公司 | 1,700.17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等 | 参股子公司 | 223.93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房租物业水电 | 母公司 | 124.41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其他关联人 | 4.70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接受动力服务等 | 参股子公司 | 146.93 | |
小计 | 2,376.04 |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等 | 母公司 | 2.01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参股子公司 | 3,972.42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材料等 | 参股子公司 | 196.42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提供研发服务等 | 其他关联人 | 18.12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LED应用产品、提供代工等 | 参股子公司 | 703.46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等 | 参股子公司 | 55.42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 其他关联人 | 299.27 |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提供代工等 | 参股子公司 | 21.90 |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参股子公司 | 3,637.84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销售碳化硅衬底、LED应用产品、设备、提供劳务服务等 | 参股子公司 | 3,752.31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五险一金 | 参股子公司 | 1.34 | |
小计 | 12,660.51 | |||
总计 | 15,711.53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股权回购及其他义务提供担保18.5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8.39亿元,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二)担保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合伙企业增资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文必、施毓灿通过认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5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和2024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福建晶安 | 中科生物 | 租赁厂房、员工宿舍 | 2024/1/1 | 2024/12/31 | 678,857.16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厦门科技 | 中科生物 | 租赁实验室 | 2024/1/1 | 2024/12/31 | 325,714.29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厦门科技 | 中科生物 | 租赁实验室 | 2022/4/1 | 2024/3/31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租赁厂房 | 2024/1/1 | 2024/12/31 | 90,733.6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租赁机器设备 | 2020/10/1 | 2025/12/31 | 351,651.5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芯颖显示 | 租赁员工宿舍 | 2024/1/1 | 2024/12/31 | 21,016.6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光通 | 超光集成 | 租赁服务器 | 2024/1/1 | 2024/12/31 | 2,306,945.62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租赁办公场所 | 2024/1/1 | 2024/12/31 | 296,367.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租赁厂房 | 2024/1/1 | 2024/12/31 | 53,702.76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国际 | 香港三安 | 租赁办公场所 | 2023/3/1 | 2024/2/28 | 2,624,794.56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三安国际 | 香港三安 | 租赁办公场所 | 2024/3/1 | 2025/2/28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将其自有房产1#应用厂房第三层、3#应用厂房第一层、2#楼倒班宿舍单间、4#楼套间部分出租给中科生物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实现租赁收益678,857.16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技将其自有房产实验楼2楼南侧及北侧出租给中科生物使用。租赁期限分别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两者合计本期实现租赁收益为325,714.29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将其自有房产外延2#车间西侧租赁给安徽三首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年收取租金含税价95,270.40元,本期实现租赁收益90,733.68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将其部分设备租赁给安徽三首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设备台数收取租金,本期实现租赁收益351,651.58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将宿舍楼部分房间租赁给芯颖显示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间数收取租金,本期实现租赁收益21,016.60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光通将数据服务器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的服务收取租金,本期实现租赁收益2,306,945.62元;
(7)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将14#办公楼6楼614-618以及六楼东侧公共区域两排工位(16+1)的办公区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21,536.00元,本期实现租赁收益296,367.00元;
(8)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将13#外延厂2楼西南侧的办公区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4,092.00元,本期实现租赁收益53,702.76元;
(9)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安向三安国际租赁办公楼,租赁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月支付租金240,000.00港元,本期产生租赁费用折算为人民币2,624,794.56元。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三安光电 | 公司本部 | 三安集团、三安电子 | 16.9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控股股东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6.94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5.8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2.7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1.4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6.94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9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见下文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1、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总额16.54亿元和2.00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该16.54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2.00亿元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三安电子分别在共18年期间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16.54亿元对应的部分股权和于2028年
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2.00亿元对应部分股权。公司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
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18.54亿元股权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三安集团作为三安电子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向我公司担保该笔股权款18.54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
16.94亿元。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安徽三安、福建晶安、厦门三安、三安集成、泉州三安、湖北三安、湖南三安和控股子公司安瑞光电向金融机构借款分别提供了4.20亿元、5.20亿元、7.00亿元、21.70亿元、18.50亿元、25.90亿元、5.55亿元、37.90亿元、4.50亿元以及为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开展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3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为135.80亿元。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1月30日 | 790,000.00 | 786,958.92 | 786,958.92 | 不适用 | 306,284.49 | 不适用 | 38.92 | 不适用 | 29,505.79 | 3.75 | 0 |
合计 | / | 790,000.00 | 786,958.92 | 786,958.92 | / | 306,284.49 | 不适用 | / | / | 29,505.79 | / | 0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90,000.00 | 29,505.79 | 209,384.49 | 30.35 | 2026年6月 | 否 | 否 | 注1 | 8,855.95 | 注2 | 否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96,958.92 | 96,900.00 | 99.9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786,958.92 | 29,505.79 | 306,284.49 | / | / | / | / | / | 8,855.95 | / | / |
注1、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注2、截至报告期末,湖北三安拥有芯片产能12.5万片/月,专利151件(含授权专利85件),其中自主申请专利57件。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2)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19,681.63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月24日 | 450,000.00 | 2024年1月24日 | 2025年1月23日 | 431,064.58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届满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的事项补充确认及授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31,064.58万元,均为银行定期存款。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5,23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3,392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0 | 1,213,823,341 | 24.33 | 0 | 质押 | 605,6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86,368,843 | 5.74 | 0 | 无 | 0 | 其他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0 | 256,633,542 | 5.14 | 0 | 质押 | 112,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30,134,874 | 161,615,617 | 3.24 | 0 | 无 | 0 | 其他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138,467,713 | 2.78 | 0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4,547,537 | 2.30 | 0 | 无 | 0 | 其他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3,727,232 | 2.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长沙福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6,774,193 | 1.94 | 0 | 无 | 0 | 其他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76,017,479 | 1.52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98,206 | 75,802,172 | 1.5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213,823,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823,341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368,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368,843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56,633,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633,542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61,615,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615,617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138,467,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467,713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547,537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13,727,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27,232 | |||||||
长沙福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774,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774,193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76,017,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17,47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802,172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02,17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两次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1,615,617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和2024年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秀成 |
成立日期 | 2000-11-22 |
主要经营业务 | 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林秀成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992年10月至今一直担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林秀成先生及其儿子林志强先生持有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1.832%,三安集团持有三安电子的股权比例为52.69%,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
24.33%,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14%,三安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三安光电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12/9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59-1.18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76,654,015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1、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76,654,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使用资金总额999,865,180.16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2024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三安光电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2/1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59-1.18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2024年1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
回购用途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84,961,60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4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84,961,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使用资金总额999,893,801.05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2024年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82,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8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41,8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安光电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安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1及附注七、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375,553.62万元,坏账准备为16,910.57万元,账面净值为358,643.05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16.52%。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 |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素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3、选取样本评估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若干组合进行评估。管理层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4、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评估其可回收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工商信息查询;5、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二)存货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与附注七、10“存货”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的原值为619,714.46万元,跌价准备为62,727.77万元,账面净值为556,986.69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25.66%。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货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存货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减值时对可变现净值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并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流程的内部控制;2、对存货减值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复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贯性;3、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足;4、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5、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三)开发支出资本化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6及附注八、研发支出所述: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2024年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研发支出人民币61,716.28万元予以资本化。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财务报表附注五、26中所列的所 |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询问负责研发项目的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获取并核对管理层提供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立案、结案报告;3、复核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归集分配方法及过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有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需要管理层进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程,以评估研发费用归集分配的合理性和准确性;4、检查开发支出资本化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四、其他信息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安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安光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安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安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安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安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玉妹中国·武汉2025年4月24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442,792,221.99 | 8,862,985,033.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5,704,246.86 | 72,610,151.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651,695,164.07 | 2,392,027,471.50 |
应收账款 | 七、5 | 3,586,430,493.50 | 3,341,166,903.2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预付款项 | 七、8 | 432,744,159.24 | 454,323,394.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569,866,878.65 | 5,309,927,225.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14,087,177.47 | 309,631,647.43 |
流动资产合计 | 21,703,639,914.05 | 21,301,234,242.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474,240,922.36 | 818,358,845.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7,988,171.49 | 17,663,362.6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202,394,682.26 | 23,121,266,731.2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154,391.00 | 1,460,080.63 |
无形资产 | 七、26 | 5,689,719,845.94 | 5,492,651,263.46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八 | 420,270,733.78 | 609,050,086.4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53,518,274.21 | 228,234,154.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56,848,509.04 | 266,646,814.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09,878,116.33 | 1,312,686,250.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349,243,464.48 | 36,373,901,105.47 | |
资产总计 | 59,052,883,378.53 | 57,675,135,347.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884,193,846.38 | 2,825,089,514.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97,386,225.97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440,514,338.88 | 1,657,289,395.93 |
应付账款 | 七、36 | 2,584,207,416.71 | 2,472,200,772.40 |
预收款项 | 七、37 | 320,776.4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2,259,795.23 | 188,809,420.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23,573,756.68 | 278,863,611.8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9,335,735.10 | 202,466,109.2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76,456,439.12 | 1,927,508,617.4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14,149,169.74 | 539,529,033.33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92,378,384.88 | 10,197,182,610.7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359,462,410.42 | 3,430,908,544.8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606,010.64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3,692,855.08 | 52,313,067.18 |
递延收益 | 七、51 | 4,355,054,340.25 | 4,796,737,969.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588,654.69 | 2,836,704.9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68,404,271.01 | 9,174,602,998.81 | |
负债合计 | 22,160,782,655.89 | 19,371,785,609.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1,151,349,883.56 | 21,148,219,923.06 |
减:库存股 | 七、56 | 2,000,038,917.31 | 419,129,575.27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97,773,397.82 | 63,262,509.71 |
专项储备 | 七、58 | 938,500.24 | 473,194.02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23,108,582.13 | 1,041,419,324.1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506,420,570.90 | 11,480,085,635.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868,570,744.34 | 38,303,349,738.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529,978.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892,100,722.64 | 38,303,349,738.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052,883,378.53 | 57,675,135,347.94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412,635.45 | 317,225,060.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7,448,536.15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5,934,181.14 | 2,034,610.1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853,207,060.40 | 4,992,271,014.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88,240.99 | 4,157,703.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15,090,654.13 | 5,315,688,388.6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2,954,767,038.73 | 31,467,630,316.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21.24 | 8,134.8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954,772,859.97 | 31,467,638,451.81 | |
资产总计 | 39,169,863,514.10 | 36,783,326,840.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67,611,219.42 | 540,118,356.1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2,816,116.43 | 1,419,649.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28,832,388.34 | 947,194,818.37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2,400,686.15 | 2,184,845.84 | |
其他应付款 | 7,485,129,310.10 | 5,031,322,843.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0,392,138.65 | 640,127,235.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3,796,746.63 | 123,135,326.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60,978,605.72 | 7,285,503,076.3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5,356.17 | 35,356.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935,356.17 | 35,356.17 | |
负债合计 | 10,580,913,961.89 | 7,285,538,43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315,910,807.52 | 21,315,910,807.52 | |
减:库存股 | 2,000,038,917.31 | 419,129,575.2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23,108,582.13 | 1,041,419,324.17 | |
未分配利润 | 3,160,950,352.87 | 2,570,569,124.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588,949,552.21 | 29,497,788,407.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169,863,514.10 | 36,783,326,840.49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105,827,496.67 | 14,052,751,956.7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6,105,827,496.67 | 14,052,751,956.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313,401,083.09 | 14,908,740,790.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188,570,872.57 | 12,625,790,586.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0,115,888.39 | 163,643,960.3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0,969,481.42 | 156,391,685.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878,127,422.54 | 893,619,939.64 |
研发费用 | 七、65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其中:利息费用 | 326,540,390.36 | 322,513,976.00 | |
利息收入 | 158,239,992.42 | 57,252,384.7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93,290,288.53 | 1,664,744,932.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8,927,674.56 | -9,906,727.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942,442.34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687,411.21 | -17,462,416.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4,034,430.46 | 494,767,767.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033,872.18 | 13,251,265.4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2,495,660.50 | 33,409,206.9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7,572,642.14 | 474,609,825.7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2,000,796.16 | 108,049,869.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571,845.98 | 366,559,956.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571,845.98 | 366,559,956.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846,286.50 | 366,559,956.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5,559.4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287,306.93 | 29,236,977.6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510,888.11 | 29,236,977.6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510,888.11 | 29,236,977.6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84,798.15 | -4,408,800.2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326,089.96 | 33,645,777.8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3,581.1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9,859,152.91 | 395,796,933.9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7,357,174.61 | 395,796,933.9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01,978.3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60,440,866.27 | 231,787,627.7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59,017,186.39 | 230,879,169.05 |
税金及附加 | 289,337.42 | 796,308.1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1,101,759.51 | 17,551,340.2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0,505,551.04 | 47,381,936.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918,836.65 | 45,408,895.48 | |
利息收入 | 1,879,953.04 | 3,756,705.55 | |
加:其他收益 | 229,536.04 | 405,780.5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867,136,721.78 | 1,055,451,720.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863,278.22 | 5,451,720.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186.38 | -15,211.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6,910,476.11 | 991,021,163.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71.00 | 1,434,416.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67.54 | 15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6,892,579.57 | 992,305,579.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6,892,579.57 | 992,305,579.9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6,892,579.57 | 992,305,579.9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6,892,579.57 | 992,305,579.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28,959,171.13 | 12,619,771,461.7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6,979,041.43 | 742,089,295.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97,955,698.25 | 2,614,966,81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53,893,910.81 | 15,976,827,567.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72,110,368.81 | 8,407,494,011.1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68,265,856.05 | 2,379,295,680.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7,135,835.54 | 880,688,092.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49,597,232.22 | 331,968,91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37,109,292.62 | 11,999,446,702.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784,618.19 | 3,977,380,864.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593,591.08 | 4,108,127.6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344,949.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5,306,370.24 | 209,691,514.0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899,961.32 | 238,144,591.0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08,111,862.83 | 2,492,043,472.7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741,206,941.00 | 430,087,899.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49,318,803.83 | 2,922,131,371.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418,842.51 | -2,683,986,780.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28,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28,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84,021,549.48 | 4,325,168,683.2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466,612,273.91 | 2,046,886,290.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71,661,823.39 | 6,372,054,973.7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63,447,536.39 | 5,843,126,84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8,610,604.59 | 556,704,274.4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4,566,180,810.66 | 1,794,845,479.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78,238,951.64 | 8,194,676,601.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577,128.25 | -1,822,621,627.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91,026.63 | 15,036,912.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4,420,325.94 | -514,190,631.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5,000,000.00 | 880,000,0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69,415,937.61 | 10,398,096,747.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44,415,937.61 | 11,278,096,747.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1,043,892.21 | 200,701,544.9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01,385.21 | 1,828,239.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5,070.76 | 229,779.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6,408,242.31 | 11,012,972,975.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70,138,590.49 | 11,215,732,539.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4,277,347.12 | 62,364,207.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50,000,000.00 | 774,344,949.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0,000,000.00 | 774,344,949.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0 | 1,0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0,000,000.00 | 1,0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000,000.00 | -245,655,050.7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6,400,000.00 | 6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5,048,510.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6,400,000.00 | 1,295,048,510.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8,800,000.00 | 610,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783,163.66 | 292,846,046.1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0,909,342.04 | 419,130,753.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63,492,505.70 | 1,322,176,799.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7,092,505.70 | -27,128,289.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33.26 | 190,297.4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2,812,425.32 | -210,228,835.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7,225,060.77 | 527,453,895.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12,635.45 | 317,225,060.77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148,219,923.06 | 419,129,575.27 | 63,262,509.71 | 473,194.02 | 1,041,419,324.17 | 11,480,085,635.66 | 38,303,349,738.35 | 38,303,349,73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148,219,923.06 | 419,129,575.27 | 63,262,509.71 | 473,194.02 | 1,041,419,324.17 | 11,480,085,635.66 | 38,303,349,738.35 | 38,303,349,73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29,960.50 | 1,580,909,342.04 | 34,510,888.11 | 465,306.22 | 81,689,257.96 | 26,334,935.24 | -1,434,778,994.01 | 23,529,978.30 | -1,411,249,015.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510,888.11 | 252,846,286.50 | 287,357,174.61 | 2,501,978.30 | 289,859,152.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683.33 | 1,580,909,342.04 | -1,577,779,381.54 | 21,028,000.00 | -1,556,751,381.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028,000.00 | 21,028,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7,683.33 | 3,129,960.50 | 3,129,960.50 | ||||||||||
4.其他 | 1,580,909,342.04 | -1,580,909,342.04 | -1,580,909,342.04 | ||||||||||
(三)利润分配 | 81,689,257.96 | -226,511,351.26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689,257.96 | -81,689,257.9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65,306.22 | 465,306.22 | 465,306.22 | ||||||||||
1.本期提取 | 1,009,413.00 | 1,009,413.00 | 1,009,413.00 | ||||||||||
2.本期使用 | 544,106.78 | 544,106.78 | 544,106.78 | ||||||||||
(六)其他 | 2,992,277.1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151,349,883.56 | 2,000,038,917.31 | 97,773,397.82 | 938,500.24 | 1,123,108,582.13 | 11,506,420,570.90 | 36,868,570,744.34 | 23,529,978.30 | 36,892,100,722.64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220,568,466.30 | 700,037,330.33 | 34,025,532.10 | 307,595.53 | 942,188,766.18 | 11,460,483,010.08 | 37,946,554,766.86 | 37,946,554,766.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1,462.14 | -171,462.14 | -171,462.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220,568,466.30 | 700,037,330.33 | 34,025,532.10 | 307,595.53 | 942,188,766.18 | 11,460,311,547.94 | 37,946,383,304.72 | 37,946,383,304.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348,543.24 | -280,907,755.06 | 29,236,977.61 | 165,598.49 | 99,230,557.99 | 19,774,087.72 | 356,966,433.63 | 356,966,433.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236,977.61 | 366,559,956.36 | 395,796,933.97 | 395,796,933.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205,668,655.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205,668,655.45 | |||||||||
(三)利润分配 | 99,230,557.99 | -346,785,868.64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230,557.99 | -99,230,557.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5,598.49 | 165,598.49 | 165,598.49 | ||||||||||
1.本期提取 | 1,175,171.16 | 1,175,171.16 | 1,175,171.16 | ||||||||||
2.本期使用 | 1,009,572.67 | 1,009,572.67 | 1,009,572.67 | ||||||||||
(六)其他 | 2,890,556.37 | 2,890,556.37 | 2,890,556.3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148,219,923.06 | 419,129,575.27 | 63,262,509.71 | 473,194.02 | 1,041,419,324.17 | 11,480,085,635.66 | 38,303,349,738.35 | 38,303,349,738.35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15,910,807.52 | 419,129,575.27 | 1,041,419,324.17 | 2,570,569,124.56 | 29,497,788,407.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15,910,807.52 | 419,129,575.27 | 1,041,419,324.17 | 2,570,569,124.56 | 29,497,788,407.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80,909,342.04 | 81,689,257.96 | 590,381,228.31 | -908,838,855.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6,892,579.57 | 816,892,579.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80,909,342.04 | -1,580,909,342.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80,909,342.04 | -1,580,909,342.04 | |||||||||
(三)利润分配 | 81,689,257.96 | -226,511,351.26 | -144,822,093.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689,257.96 | -81,689,257.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15,910,807.52 | 2,000,038,917.31 | 1,123,108,582.13 | 3,160,950,352.87 | 28,588,949,552.2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91,149,907.13 | 700,037,330.33 | 942,188,766.18 | 1,925,049,413.26 | 28,547,369,48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91,149,907.13 | 700,037,330.33 | 942,188,766.18 | 1,925,049,413.26 | 28,547,369,48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99,230,557.99 | 645,519,711.30 | 950,418,924.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2,305,579.94 | 992,305,579.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
(三)利润分配 | 99,230,557.99 | -346,785,868.64 | -247,555,310.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230,557.99 | -99,230,557.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15,910,807.52 | 419,129,575.27 | 1,041,419,324.17 | 2,570,569,124.56 | 29,497,788,407.98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2008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4,945,392股股票,以购买其LED(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芯片经营性资产的方案。2008年6月27日,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或“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外延芯片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6、“无形资产”、3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1“其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美元、日元、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2,0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40亿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5%以上且金额大于3,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该类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1%且金额超过3,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该类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账款 | 单项该类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占比超过1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2亿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
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非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非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以计划成本核算,对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资产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稳定运行产出合格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以预期能够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具体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 | 直线法 |
客户关系 | 8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
围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费用、摊销及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活动包括为取得新知识而进行的活动、为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运用而
进行的研究工作、对替代产品或工序的研究工作、为产品可能的创新、改进或工序替换而做
的制定配方和设计工作等。开发活动是对特定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的提升,或对特定工艺进
行优化、改进,旨在改进产品或降低成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产品、工艺直接相关。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
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开发出的无形资产主要应用于公司各大板块的产品,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
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本公司对立项后的项目,会安排对研发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调配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对研发项目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进行核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研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时间点的划分:
本公司对开发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填写《实验申请单》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设置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供会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以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准为界限将研发项目分成研究与开发阶段,同时作为会计上核算计入研发费用或开发支出的划分点;本公司在开发阶段结束之后,会形成结案报告,将其转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工程、车灯开发项目、模具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销售所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签回的送货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口
报关,完成清关手续时,商品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60-12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1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详见说明 | 0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详见说明 | 0 |
其他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公司根据负债项目进行划分,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35,877,947.28 | 营业成本 | 35,877,947.28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28,793,043.57 | 营业成本 | 28,793,043.57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349,568.24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1)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十三中披露。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除下表所列公司外,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 | 15% |
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SananEuropeGmbH | |
LUMINUS,INC.、LUMINUSDEVICES,INC. | 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21%的税率;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84%的税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8.2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16.50%的税率。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24.00%~27.0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8,000,000.00日元的部分,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33.59%的税率。 |
APCELECTRONICPTE.LTD. | 17% |
WIPACTECHNOLOGYLIMITED | 19%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120035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4340005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40068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51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01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51014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10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取得证书编号CR2023350028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420013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0)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4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430025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4)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1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6,199.02 | 331,304.13 |
银行存款 | 6,920,226,213.07 | 7,711,916,363.58 |
其他货币资金 | 1,522,279,809.90 | 1,150,737,365.4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442,792,221.99 | 8,862,985,033.1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53,282,655.94 | 479,269,057.70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交存的保证金存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交存的保证金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704,246.86 | 72,610,151.33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10,722,332.53 | |
其他 | 45,704,246.86 | 61,887,818.80 |
合计 | 45,704,246.86 | 72,610,151.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购买的短期保本金融理财产品23,502,844.51元、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21,900,000.00元以及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79,300,578.30 | 1,325,931,351.24 |
商业承兑票据 | 1,386,257,157.34 | 1,076,864,767.94 |
小计 | 2,665,557,735.64 | 2,402,796,119.18 |
坏账准备 | -13,862,571.57 | -10,768,647.68 |
合计 | 2,651,695,164.07 | 2,392,027,471.5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4,889,681.24 |
合计 | 434,889,681.24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18,440,345.35 | |
商业承兑票据 | 97,021,225.46 | |
合计 | 815,461,570.8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65,557,735.64 | 100.00 | 13,862,571.57 | 0.52 | 2,651,695,164.07 | 2,402,796,119.18 | 100.00 | 10,768,647.68 | 0.45 | 2,392,027,471.5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9,300,578.30 | 47.99 | 1,279,300,578.30 | 1,325,931,351.24 | 55.18 | 1,325,931,351.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6,257,157.34 | 52.01 | 13,862,571.57 | 1.00 | 1,372,394,585.77 | 1,076,864,767.94 | 44.82 | 10,768,647.68 | 1.00 | 1,066,096,120.26 |
合计 | 2,665,557,735.64 | / | 13,862,571.57 | / | 2,651,695,164.07 | 2,402,796,119.18 | / | 10,768,647.68 | / | 2,392,027,471.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9,300,578.3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6,257,157.34 | 13,862,571.57 | 1.00 |
合计 | 2,665,557,735.64 | 13,862,571.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 | 10,768,647.68 | 3,093,923.89 | 13,862,571.57 | |||
合计 | 10,768,647.68 | 3,093,923.89 | 13,862,571.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57,691,318.20 | 3,285,237,679.31 |
1年以内小计 | 3,557,691,318.20 | 3,285,237,679.31 |
1至2年 | 39,271,999.27 | 86,562,529.64 |
2至3年 | 30,526,256.14 | 6,550,177.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537,411.47 | 35,734,845.94 |
4至5年 | 34,692,588.17 | 11,825,882.18 |
5年以上 | 86,816,656.69 | 100,183,656.70 |
小计 | 3,755,536,229.94 | 3,526,094,771.74 |
坏账准备 | -169,105,736.44 | -184,927,868.52 |
合计 | 3,586,430,493.50 | 3,341,166,903.2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281,687.34 | 2.94 | 110,281,687.34 | 100.00 | 136,932,047.21 | 3.88 | 135,690,843.42 | 99.09 | 1,241,203.79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281,687.34 | 2.94 | 110,281,687.34 | 100.00 | 136,932,047.21 | 3.88 | 135,690,843.42 | 99.09 | 1,241,203.7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45,254,542.60 | 97.06 | 58,824,049.10 | 1.61 | 3,586,430,493.50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645,254,542.60 | 97.06 | 58,824,049.10 | 1.61 | 3,586,430,493.50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合计 | 3,755,536,229.94 | / | 169,105,736.44 | / | 3,586,430,493.50 | 3,526,094,771.74 | / | 184,927,868.52 | / | 3,341,166,903.22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 | 53,027,043.57 | 53,027,043.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19,618,357.91 | 19,618,357.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6,937,058.85 | 6,937,058.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9,774,543.83 | 29,774,543.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0,727.26 | 150,727.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673,955.92 | 673,955.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0,281,687.34 | 110,281,687.3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57,691,318.20 | 35,576,913.19 | 1.00 |
1至2年 | 28,453,153.81 | 1,422,657.71 | 5.00 |
2至3年 | 29,679,599.12 | 4,451,939.88 | 15.00 |
3至4年 | 6,458,311.47 | 1,937,493.44 | 30.00 |
4至5年 | 15,074,230.26 | 7,537,115.14 | 50.00 |
5年以上 | 7,897,929.74 | 7,897,929.74 | 100.00 |
合计 | 3,645,254,542.60 | 58,824,049.10 | 1.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84,927,868.52 | 9,111,688.68 | 3,086,371.67 | 26,343,650.80 | -4,496,201.71 | 169,105,736.44 |
合计 | 184,927,868.52 | 9,111,688.68 | 3,086,371.67 | 26,343,650.80 | -4,496,201.71 | 169,105,736.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期转销或核销的应收账款中22,835,336.72元系公司应收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债权,根据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这部分债权系置换宁海知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1.8121%股权,宁海知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尚无实际经营,股权无实际价值,故公司按名义价值0元转销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债权22,835,336.72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508,314.0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16,975,504.24 | 216,975,504.24 | 5.78 | 2,169,755.04 | |
客户二 | 189,816,004.36 | 189,816,004.36 | 5.05 | 1,898,160.04 | |
客户三 | 171,797,332.53 | 171,797,332.53 | 4.57 | 1,717,973.33 | |
客户四 | 94,085,233.19 | 94,085,233.19 | 2.51 | 940,852.33 | |
客户五 | 91,161,491.69 | 91,161,491.69 | 2.43 | 911,614.92 | |
合计 | 763,835,566.01 | 763,835,566.01 | 20.34 | 7,638,355.6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429,964.91 | 100.00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8,429,964.91 | 100.00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
合计 | 158,429,964.91 | / | /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 | / | 409,732,675.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409,732,675.52 | -251,302,710.61 | 158,429,964.91 | |||
合计 | 409,732,675.52 | -251,302,710.61 | 158,429,964.91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61.33%,主要系期末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库存减少所致。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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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02,360,469.95 | 92.98 | 423,361,814.03 | 93.19 |
1至2年 | 15,941,409.26 | 3.68 | 20,620,303.76 | 4.54 |
2至3年 | 9,515,060.80 | 2.20 | 7,221,175.54 | 1.59 |
3年以上 | 4,927,219.23 | 1.14 | 3,120,101.55 | 0.68 |
合计 | 432,744,159.24 | 100.00 | 454,323,394.8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08,729,725.87 | 25.13 |
供应商二 | 64,539,719.52 | 14.91 |
供应商三 | 32,627,463.28 | 7.54 |
供应商四 | 18,176,559.56 | 4.20 |
供应商五 | 18,077,063.35 | 4.18 |
合计 | 242,150,531.58 | 55.9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合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其他说明: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35.6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股权款尚未收回所致。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7,978,940.84 | 20,773,024.29 |
1年以内小计 | 167,978,940.84 | 20,773,024.29 |
1至2年 | 3,524,607.82 | 33,696,716.89 |
2至3年 | 32,882,374.74 | 95,566,088.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4,664.32 | 575,254.67 |
4至5年 | 107,589.92 | 237,421.34 |
5年以上 | 1,183,974.13 | 1,356,815.63 |
小计 | 205,732,151.77 | 152,205,321.79 |
坏账准备 | -3,842,544.41 | -3,375,582.13 |
合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7,575,199.69 | 132,138,122.56 |
备用金借支 | 598,564.54 | 1,275,386.70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67,558,387.54 | 18,791,812.5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小计 | 205,732,151.77 | 152,205,321.79 |
坏账准备 | -3,842,544.41 | -3,375,582.13 |
合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730.24 | 1,811,036.26 | 1,356,815.63 | 3,375,582.1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86,895.54 | -832,255.40 | -172,841.50 | 481,798.6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637.44 | 637.44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4,198.92 | 14,198.9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679,789.42 | 978,780.86 | 1,183,974.13 | 3,842,544.4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375,582.13 | 481,798.64 | 637.44 | 14,198.92 | 3,842,544.41 | |
合计 | 3,375,582.13 | 481,798.64 | 637.44 | 14,198.92 | 3,842,544.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48.61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0 |
POETTechnologiesPteLtd | 46,724,600.00 | 22.71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467,246.00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14.58 | 保证金、押金 | 2至3年 | 300,000.00 |
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 4,313,918.01 | 2.10 | 保证金、押金 | 1至2年、2至3年 | 423,522.17 |
StOkBayfFinanzamt | 1,367,755.77 | 0.66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13,677.56 |
合计 | 182,406,273.78 | 88.66 | 2,204,445.7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1,340,393,897.76 | 476,556.64 | 1,339,917,341.12 | 1,120,555,760.47 | 756,436.25 | 1,119,799,324.22 |
半成品 | 582,693,205.79 | 582,693,205.79 | 628,926,913.19 | 628,926,913.19 | ||
在产品 | 753,221,185.64 | 23,032,725.21 | 730,188,460.43 | 572,568,734.02 | 41,419,419.48 | 531,149,314.54 |
库存商品 | 3,484,123,685.78 | 598,557,854.15 | 2,885,565,831.63 | 3,668,325,818.24 | 640,266,304.23 | 3,028,059,514.01 |
发出商品 | 36,712,596.64 | 5,210,556.96 | 31,502,039.68 | 1,992,159.84 | 1,992,159.84 | |
合计 | 6,197,144,571.61 | 627,277,692.96 | 5,569,866,878.65 | 5,992,369,385.76 | 682,442,159.96 | 5,309,927,225.8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56,436.25 | 331,402.95 | 611,282.56 | 476,556.64 | ||
在产品 | 41,419,419.48 | 18,288,356.39 | 36,675,050.66 | 23,032,725.21 | ||
库存商品 | 640,266,304.23 | 307,708,792.32 | 349,417,242.40 | 598,557,854.15 | ||
发出商品 | 5,210,556.96 | 5,210,556.96 | ||||
合计 | 682,442,159.96 | 331,539,108.62 | 386,703,575.62 | 627,277,692.9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43,341,635.99 | 189,502,575.33 |
预交所得税 | 169,004,068.33 | 119,837,268.08 |
预缴其他税费 | 110,845.94 | 110,845.94 |
其他 | 1,630,627.21 | 180,958.08 |
合计 | 614,087,177.47 | 309,631,647.43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98.33%,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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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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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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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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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372,480,245.01 | 741,206,941.00 | -32,319,170.42 | 12,184,798.15 | 1,093,552,813.74 | ||||||
小计 | 372,480,245.01 | 741,206,941.00 | -32,319,170.42 | 12,184,798.15 | 1,093,552,813.74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237,009.49 | 410,552.93 | 32,647,562.42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583,178.65 | -12,605,376.43 | 50,977,802.22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72,701.65 | -560,060.85 | 8,312,640.8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5,423,185.08 | 28,435,552.55 | -6,987,632.53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767,336.59 | -329,180.37 | 4,438,156.22 |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40,779,096.34 | 19,233,170.10 | 60,012,266.44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2,343,154.43 | -19,012,383.60 | 53,330,770.83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85,198,849.37 | -5,836,246.06 | 79,362,603.31 |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18,083.45 | 821,236.00 | 5,839,319.45 | ||||||||
苏州斯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82,748,515.91 | -11,571,137.62 | 71,177,378.29 |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14,907,489.55 | -317,880.91 | 14,589,608.64 | ||||||||
小计 | 445,878,600.51 | 28,435,552.55 | -36,754,939.34 | 380,688,108.62 | |||||||
合计 | 818,358,845.52 | 741,206,941.00 | 28,435,552.55 | -69,074,109.76 | 12,184,798.15 | 1,474,240,9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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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0.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LiminalSpace,Inc. | 17,663,362.65 | 324,808.84 | 17,988,171.49 | ||||||||
合计 | 17,663,362.65 | 324,808.84 | 17,988,171.49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LiminalSpace,Inc.,截止报告期末合计持股比例为1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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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202,394,682.26 | 23,121,266,731.2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202,394,682.26 | 23,121,266,731.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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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52,767,045.87 | 26,187,899,791.38 | 142,098,802.75 | 760,631,334.20 | 36,743,396,974.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0,710,113.79 | 2,449,474,425.91 | 2,586,082.51 | 88,584,643.80 | 3,261,355,266.01 |
(1)购置 | 2,664,017.78 | 97,470,457.48 | 625,892.31 | 5,416,638.56 | 106,177,006.13 |
(2)在建工程转入 | 716,949,078.24 | 2,350,308,526.91 | 1,953,969.95 | 83,582,019.09 | 3,152,793,594.19 |
(3)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097,017.77 | 1,695,441.52 | 6,220.25 | -414,013.85 | 2,384,665.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69,147.63 | 139,758,544.07 | 8,097,293.32 | 50,842,395.20 | 215,067,380.22 |
(1)处置或报废 | 16,369,147.63 | 139,758,544.07 | 8,097,293.32 | 50,842,395.20 | 215,067,380.22 |
4.期末余额 | 10,357,108,012.03 | 28,497,615,673.22 | 136,587,591.94 | 798,373,582.80 | 39,789,684,859.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57,895,871.94 | 11,894,416,542.89 | 92,161,354.14 | 377,656,474.03 | 13,622,130,24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8,256,918.86 | 2,664,229,613.67 | 13,189,766.65 | 97,255,141.36 | 3,092,931,440.54 |
(1)计提 | 318,071,552.53 | 2,663,142,198.11 | 13,185,143.84 | 97,525,440.90 | 3,091,924,335.38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85,366.33 | 1,087,415.56 | 4,622.81 | -270,299.54 | 1,007,105.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55,256.89 | 71,642,998.99 | 6,469,492.98 | 46,003,756.95 | 127,771,505.81 |
(1)处置或报废 | 3,655,256.89 | 71,642,998.99 | 6,469,492.98 | 46,003,756.95 | 127,771,505.81 |
4.期末余额 | 1,572,497,533.91 | 14,487,003,157.57 | 98,881,627.81 | 428,907,858.44 | 16,587,290,17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84,610,478.12 | 14,010,612,515.65 | 37,705,964.13 | 369,465,724.36 | 23,202,394,682.26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2.期初账面价值 | 8,394,871,173.93 | 14,293,483,248.49 | 49,937,448.61 | 382,974,860.17 | 23,121,266,731.20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185,485,981.99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改造及扩产项目 | 5,762,196.93 | 5,762,196.93 | 7,089,630.51 | 7,089,630.51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扩产项目 | 145,064,568.04 | 145,064,568.04 | 65,980,329.66 | 65,980,329.66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砷化镓扩产及改造设备项目 | 6,072,851.06 | 6,072,851.06 | 16,039,316.92 | 16,039,316.92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智能化汽车灯具二期项目 | 48,418,562.24 | 48,418,562.24 | 10,494,317.81 | 10,494,317.81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428,734,628.18 | 428,734,628.18 | 896,003,779.31 | 896,003,779.31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二期工程 | 75,195,442.97 | 75,195,442.97 | 37,544,098.50 | 37,544,098.5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974,080,886.31 | 974,080,886.31 | 1,718,431,216.06 | 1,718,431,216.06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89,798,548.80 | 189,798,548.80 | 150,853,170.35 | 150,853,170.35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2,208,646,165.74 | 2,208,646,165.74 | 1,364,434,274.32 | 1,364,434,274.32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577,539,466.25 | 577,539,466.25 | 6,913,482.07 | 6,913,482.07 | ||
其他零星工程 | 169,655,538.95 | 169,655,538.95 | 148,838,937.19 | 148,838,937.19 | ||
合计 | 4,828,968,855.47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4,422,622,552.70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13,155,420,000.00 | 896,003,779.31 | 126,015,702.59 | 277,704,753.50 | 315,580,100.22 | 428,734,628.18 | 92.30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4,539,390,400.00 | 1,718,431,216.06 | 262,362,538.38 | 510,595,347.23 | 496,117,520.90 | 974,080,886.31 | 87.12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0,201,560,000.00 | 150,853,170.35 | 429,017,894.81 | 389,994,774.17 | 77,742.19 | 189,798,548.80 | 25.20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3,004,860,000.00 | 1,364,434,274.32 | 2,063,049,625.77 | 1,207,162,831.78 | 11,674,902.57 | 2,208,646,165.74 | 56.96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5,874,512,500.00 | 6,913,482.07 | 686,220,364.68 | 115,241,327.40 | 353,053.10 | 577,539,466.25 | 11.80 | 在建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6,775,742,900.00 | 4,136,635,922.11 | 3,566,666,126.23 | 2,500,699,034.08 | 823,803,318.98 | 4,378,799,695.28 |
注: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主要系公司内部部分设备调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80,266.80 | 6,780,266.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08,610.52 | 15,008,610.52 |
(1)新增 | 15,008,610.52 | 15,008,610.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12,362.99 | 6,712,362.99 |
(1)处置 | 6,712,362.99 | 6,712,362.99 |
4.期末余额 | 15,076,514.33 | 15,076,514.3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320,186.17 | 5,320,186.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14,300.15 | 4,314,300.15 |
(1)计提 | 4,314,300.15 | 4,314,300.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12,362.99 | 6,712,362.99 |
(1)处置 | 6,712,362.99 | 6,712,362.99 |
4.期末余额 | 2,922,123.33 | 2,922,123.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54,391.00 | 12,154,391.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0,080.63 | 1,460,080.6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0,694,310.37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办公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40,821,071.33 | 5,673,151,696.16 | 178,514,772.97 | 32,057,354.21 | 28,410,770.20 | 8,252,955,664.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9,939,013.79 | 5,641,306.81 | 2,286.19 | 423,993.45 | 806,006,600.24 | |
(1)购置 | 21,290,100.00 | 5,788,881.39 | 2,286.19 | 27,081,267.58 | ||
(2)内部研发 | 777,923,387.31 | 777,923,387.31 | ||||
(3)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725,526.48 | -147,574.58 | 423,993.45 | 1,001,945.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088.49 | 230,088.49 | ||||
(1)处置 | 230,088.49 | 230,088.49 | ||||
4.期末余额 | 2,340,821,071.33 | 6,473,090,709.95 | 183,925,991.29 | 32,059,640.40 | 28,834,763.65 | 9,058,732,176.6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5,897,226.03 | 2,320,620,645.49 | 76,076,063.63 | 29,299,696.06 | 28,410,770.20 | 2,760,304,401.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215,963.97 | 544,549,578.99 | 15,554,652.82 | 1,053,858.00 | 423,993.45 | 608,798,047.23 |
(1)计提 | 47,215,963.97 | 543,712,340.15 | 15,689,821.79 | 1,053,858.00 | 607,671,983.91 |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837,238.84 | -135,168.97 | 423,993.45 | 1,126,063.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17.96 | 90,117.96 | ||||
4.期末余额 | 353,113,190.00 | 2,865,170,224.48 | 91,540,598.49 | 30,353,554.06 | 28,834,763.65 | 3,369,012,330.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7,707,881.33 | 3,607,920,485.47 | 92,385,392.80 | 1,706,086.34 | 5,689,719,845.9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4,923,845.30 | 3,352,531,050.67 | 102,438,709.34 | 2,757,658.15 | 5,492,651,263.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61.44%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31,125,738.62 | 正在办理中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LuminusDevices,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北电”)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
合计 | 95,122,372.86 | 95,122,372.8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LuminusDevices,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合计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福建北电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并购福建北电碳化硅衬底业务整合后包含商誉的湖南三安碳化硅衬底板块经营性资产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福建北电 | 127,210.83 | 128,300.00 | 注1 | 注2 | 注3 | 注4 | 注4 | |
合计 | 127,210.83 | 128,3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1、2025年至2029年为预测期(后续为稳定期);注2、预测期2025年至2029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61%、20.84%、16.08%、-0.16%、-3.21%,折现率为14.56%;
注3、收入增长率为通过对企业未来发展预测、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收入的变动分析,结合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综合考虑;
注4、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为14.56%。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56,986,236.25 | 38,380,353.98 | 18,456,820.26 | 76,909,769.97 |
费用类 | 12,955,913.97 | 48,109,440.25 | 18,453,099.05 | 42,612,255.17 | |
车灯开发项目 | 72,299,453.75 | 20,929,557.82 | 32,086,379.66 | 61,142,631.91 | |
工具、治具、模具类 | 85,992,551.01 | 44,738,429.07 | 57,877,362.92 | 72,853,617.16 | |
合计 | 228,234,154.98 | 152,157,781.12 | 126,873,661.89 | 253,518,274.2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96,760,948.39 | 94,449,994.92 | 680,377,464.39 | 102,106,504.87 |
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 | 57,110,742.24 | 8,566,611.34 | 79,839,426.73 | 11,975,914.01 |
资产折旧及摊销 | 436,747,667.65 | 65,514,451.46 | 428,717,370.58 | 64,307,605.59 |
递延收益 | 265,192,552.54 | 45,448,722.12 | 314,694,001.50 | 47,204,100.22 |
预计负债 | 49,126,321.98 | 7,368,948.30 | 52,313,067.18 | 7,846,960.08 |
可抵扣亏损 | 133,042,757.75 | 31,930,261.86 | 138,156,326.96 | 33,157,518.47 |
公允价值变动 | 10,720,715.82 | 1,608,107.37 | ||
租赁负债 | 13,076,077.81 | 1,961,411.67 | 321,411.38 | 48,211.71 |
合计 | 1,561,777,784.18 | 256,848,509.04 | 1,694,419,068.72 | 266,646,814.9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17,411,687.12 | 2,617,692.87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 34,767,565.87 | 5,640,205.52 | ||
使用权资产 | 12,154,391.00 | 1,948,449.17 | 1,460,080.63 | 219,012.09 |
合计 | 46,921,956.87 | 7,588,654.69 | 18,871,767.75 | 2,836,704.9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9,189,007.25 | 201,381,939.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 | 20,769,919.62 | 21,503,248.89 |
可抵扣亏损 | 2,020,115,255.04 | 1,243,410,065.08 |
合计 | 2,270,074,181.91 | 1,466,295,253.0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00,870,524.83 | ||
2025年 | 80,290,996.45 | 80,290,996.45 | |
2026年 | 115,498,392.48 | 115,498,392.48 | |
2027年 | 125,528,256.97 | 125,528,256.97 | |
2028年 | 287,717,856.62 | 287,717,856.62 | |
2029年及以上 | 1,411,079,752.52 | 533,504,037.73 | |
合计 | 2,020,115,255.04 | 1,243,410,065.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1,109,878,116.33 | 1,109,878,116.33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
合计 | 1,109,878,116.33 | 1,109,878,116.33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624,088,719.12 | 1,624,088,719.12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财产保全冻结等 | 1,109,861,204.32 | 1,109,861,204.32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434,889,681.24 | 434,889,681.24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520,106,935.37 | 520,106,935.37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118,037,197.49 | 76,722,235.04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2,005,433,090.88 | 860,099,032.46 | 其他 | 售后回租 | 4,488,344,907.23 | 1,553,710,804.56 | 其他 | 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37,897,791.61 | 99,516,239.33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合计 | 4,064,411,491.24 | 2,919,077,432.82 | / | / | 6,374,248,036.02 | 3,359,917,418.62 | / | / |
其他说明:
注1: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的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0,220.34元;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0元;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共缴存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574,269,745.61元;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外供应商因采购合同纠纷,被实施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01,789,938.28元,该财产保全冻结事项已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后双方正在准备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意见及代理意见,目前仲裁程序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出具仲裁裁决书;其余的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944,499,768.71元及缴交的ETC保证金等人民币19,046.18元;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中的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434,889,681.24元;
注3: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购买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后,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租回,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860,099,032.46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61,000,000.00 | 674,910,829.17 |
保证借款 | 4,029,700,000.00 | 1,928,5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50,000,000.00 | |
质押借款 | 90,859,473.96 | 70,039,580.80 |
应付利息 | 2,634,372.42 | 1,639,104.94 |
合计 | 4,884,193,846.38 | 2,825,089,514.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信用借款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本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2)2024年6月20日,公司本部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8,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
(3)2024年6月20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7,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100.00万元。
(4)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5)2024年12月1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6)2024年12月1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借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注2:保证借款
(1)2024年1月17日,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2,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500.00万元。
(2)2024年2月28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3)2024年9月23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4)2024年3月26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5)2024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6)2024年7月4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7)202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8)2024年9月9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业务、贸易融资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8,00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18,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9)2023年7月3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额度总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10)2024年8月5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额度总金额50,00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国际/国内信用证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②2024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向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45,0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接受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代理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向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截止报告期末,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45,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11)2024年12月2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12)2024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13)2024年7月12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14)2024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
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5)2023年9月15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16)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6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6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600.00万元。
(17)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7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7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700.00万元。
(18)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8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800.00万元。
(19)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9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9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
(20)2024年3月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1)2024年5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2)2024年6月2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23)2024年8月26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导体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国际信用证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2024年9月25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5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②2024年11月14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39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1,39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③2024年11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④2024年11月13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4)2024年9月9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业务、贸易融资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54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5,54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②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7,640.00万元,受益人为公司本部,公司本部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7,64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③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4,35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
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4,35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④2024年10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2,55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办理国内信用证无追索议付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2,55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5)2023年12月29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6)2024年5月29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卖方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1,000.00万元,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已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7)2024年5月30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卖方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1,000.00万元,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8)2024年10月17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9)2024年4月2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协议,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向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4,0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接受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代理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向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4,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30)2024年2月1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
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
(31)2024年2月26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32)2024年12月23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33)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注3:质押借款
(1)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全资子公司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622,280.62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3)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850,650.89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4)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5)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186,542.45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72.8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资金需求增加致银行贷款增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 | |
合计 | 97,386,225.9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100.00%,系公司销售贵金属废料发货时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并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将预收的贵金属废料货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并计划以净额结算。报告期末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4,210,373.45 | 55,495,441.97 |
银行承兑汇票 | 2,356,303,965.43 | 1,601,793,953.96 |
合计 | 2,440,514,338.88 | 1,657,289,395.9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47.26%,主要系报告期末以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515,795,150.53 | 1,368,634,842.88 |
应付设备款 | 531,383,896.43 | 729,225,327.71 |
应付工程款 | 320,820,180.37 | 168,571,136.27 |
应付其他款 | 216,208,189.38 | 205,769,465.54 |
合计 | 2,584,207,416.71 | 2,472,200,772.4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320,776.41 | |
合计 | 320,776.4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152,259,795.23 | 188,809,420.75 |
合计 | 152,259,795.23 | 188,809,420.7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六 | 74,908,358.58 | 尚未满足结转条件 |
合计 | 74,908,358.58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7,219,837.98 | 2,427,918,648.60 | 2,381,641,092.88 | 323,497,39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615,135.72 | 107,538,772.74 | 76,362.98 | |
三、辞退福利 | 1,643,773.84 | 5,100,818.31 | 6,744,592.1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8,863,611.82 | 2,540,634,602.63 | 2,495,924,457.77 | 323,573,756.6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7,094,320.38 | 2,210,322,409.31 | 2,164,110,557.03 | 323,306,172.66 |
二、职工福利费 | 92,471,139.60 | 92,471,139.60 | ||
三、社会保险费 | 64,132,058.10 | 64,092,333.08 | 39,725.0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035,113.98 | 55,998,763.32 | 36,350.66 | |
工伤保险费 | 5,197,585.27 | 5,194,210.91 | 3,374.36 | |
生育保险费 | 2,899,358.85 | 2,899,358.8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7,724.00 | 56,712,106.35 | 56,686,421.53 | 143,408.8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793.60 | 4,280,935.24 | 4,280,641.64 | 8,087.20 |
合计 | 277,219,837.98 | 2,427,918,648.60 | 2,381,641,092.88 | 323,497,393.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140,069.08 | 104,066,212.89 | 73,856.19 | |
2、失业保险费 | 3,475,066.64 | 3,472,559.85 | 2,506.79 | |
合计 | 107,615,135.72 | 107,538,772.74 | 76,362.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9,248,951.28 | 82,355,789.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84,117.77 | 6,063,752.54 |
教育费附加 | 1,065,269.31 | 2,619,840.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11,012.88 | 1,552,232.80 |
水利基金 | 668,125.01 | 448,164.12 |
企业所得税 | 24,276,869.03 | 75,079,443.87 |
个人所得税 | 10,220,614.28 | 11,292,224.83 |
土地使用税 | 4,992,080.90 | 4,999,944.06 |
房产税 | 20,323,307.41 | 13,778,447.19 |
其他 | 5,345,387.23 | 4,276,269.69 |
合计 | 129,335,735.10 | 202,466,109.27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6.12%,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合计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8,962,513.43 | 19,544,970.53 |
其他往来 | 71,018,371.23 | 85,881,164.43 |
合计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5) | 1,500,739,536.97 | 1,271,178,727.2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8) | 363,768,683.66 | 649,601,050.2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7) | 4,470,067.17 | 321,411.38 |
应付利息 | 7,478,151.32 | 6,407,428.54 |
合计 | 1,876,456,439.12 | 1,927,508,617.4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 | 810,802,096.85 | 536,337,721.36 |
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 3,347,072.89 | 3,191,311.97 |
合计 | 814,149,169.74 | 539,529,033.3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0.90%,主要系报告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090,501,947.39 | 3,872,587,272.04 |
信用借款 | 769,700,000.00 | 829,500,000.00 |
小计 | 4,860,201,947.39 | 4,702,087,272.0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1,500,739,536.97 | 1,271,178,727.21 |
合计 | 3,359,462,410.42 | 3,430,908,544.8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2024年6月25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4,990.00万元。
注2:2024年7月11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2,8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
注3:2024年7月22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22,4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4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2,400.00万元。
注4:2024年7月17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3,8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3,8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3,78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780.00万元。
注5: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6:2023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
注7:2023年4月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
注8:2023年6月12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注9:2021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注10:2023年6月2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注11:2023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计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11,758,192.04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1,175,819.21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80,582,372.83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2,351,638.41元。
注12:2022年3月23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
注13:2022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4,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3,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990.00万元。
注14:2022年6月2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1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4,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万元。注15:2022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6,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注16:2023年6月21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44,468,572.84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5,373,029.28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19,095,543.56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8,687,898.56元。
注17:2024年6月6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18:2024年6月7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注19:2024年9月4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95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95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94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20:202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2,424,031.00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424,031.00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324,031.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75%至3.5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费 | 13,076,077.81 | 321,411.3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4,470,067.17 | 321,411.38 |
合计 | 8,606,010.6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合计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47,768,683.59 | 1,541,407,762.2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363,768,683.66 | 649,601,050.28 |
合计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165,4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93,0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72,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2,000.00万元。注2: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9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53,102,016.9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53,102,016.94元。
注3: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2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8,5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11,5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2,500.00万元。
注4:本公司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5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55,666,666.65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65,666,666.72元。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3,692,855.08 | 52,313,067.18 | |
合计 | 53,692,855.08 | 52,313,067.1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3,672,989.66 | 4,355,054,340.25 | |
合计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3,672,989.66 | 4,355,054,340.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数量分别为112,200,000股和605,600,0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868,076,666.87 | 20,868,076,666.8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0,143,256.19 | 3,129,960.50 | 283,273,216.69 | |
合计 | 21,148,219,923.06 | 3,129,960.50 | 21,151,349,883.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3,129,960.50元,系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实施股票期权奖励2,992,277.17元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而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增加的其他资本公积137,683.3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本公司股份 | 419,129,575.27 | 1,580,909,342.04 | 2,000,038,917.31 | |
合计 | 419,129,575.27 | 1,580,909,342.04 | 2,000,038,917.3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80,909,342.04元,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存放于回购账户所致。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262,509.71 | 34,287,306.93 | 34,510,888.11 | -223,581.18 | 97,773,397.8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08,800.28 | 12,184,798.15 | 12,184,798.15 | 7,775,997.87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671,309.99 | 22,102,508.78 | 22,326,089.96 | -223,581.18 | 89,997,399.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3,262,509.71 | 34,287,306.93 | 34,510,888.11 | -223,581.18 | 97,773,397.8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4.55%,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73,194.02 | 1,009,413.00 | 544,106.78 | 938,500.24 |
合计 | 473,194.02 | 1,009,413.00 | 544,106.78 | 938,500.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98.33%,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41,419,324.17 | 81,689,257.96 | 1,123,108,582.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041,419,324.17 | 81,689,257.96 | 1,123,108,582.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480,085,635.66 | 11,460,483,010.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1,462.1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480,085,635.66 | 11,460,311,547.9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2,846,286.50 | 366,559,956.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1,689,257.96 | 99,230,557.9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4,822,093.30 | 247,555,310.6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06,420,570.90 | 11,480,085,635.66 |
1、本公司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2、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161,615,617.00股后的股份4,827,403,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144,822,093.3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497,969,844.33 | 10,009,002,789.31 | 10,202,739,061.54 | 9,117,332,059.90 |
其他业务 | 4,607,857,652.34 | 4,179,568,083.26 | 3,850,012,895.20 | 3,508,458,526.97 |
合计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4,052,751,956.74 | 12,625,790,586.87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610,582.75 | 1,405,275.2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60,785.77 | 385,001.2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8.61 | / | 27.40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60,785.77 | 385,001.29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60,785.77 | 385,001.29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49,796.98 | 1,020,273.91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LED外延芯片 | 6,037,205,298.12 | 4,795,893,291.67 | 6,037,205,298.12 | 4,795,893,291.67 |
集成电路产品 | 2,856,989,371.11 | 2,872,351,747.43 | 2,856,989,371.11 | 2,872,351,747.43 |
LED应用产品 | 2,603,775,175.10 | 2,340,757,750.21 | 2,603,775,175.10 | 2,340,757,750.21 |
材料、废料销售 | 4,476,313,051.99 | 4,091,259,343.68 | 4,476,313,051.99 | 4,091,259,343.68 |
租金、物业、服务 | 131,544,600.35 | 88,308,739.58 | 131,544,600.35 | 88,308,739.5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13,868,482,347.30 | 12,465,372,487.55 | 13,868,482,347.30 | 12,465,372,487.55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7,345,149.37 | 1,723,198,385.02 | 2,237,345,149.37 | 1,723,198,385.02 |
合计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543,830.25 | 20,786,520.86 |
教育费附加 | 9,172,248.10 | 9,300,926.30 |
地方教育附加 | 6,309,993.11 | 6,200,617.55 |
房产税 | 91,368,873.70 | 80,210,733.04 |
水利基金 | 3,480,326.37 | 2,826,298.39 |
土地使用税 | 29,207,971.51 | 29,888,944.60 |
印花税 | 18,617,145.35 | 14,260,751.52 |
环保税 | 115,640.15 | 85,647.89 |
其他 | 1,299,859.85 | 83,520.22 |
合计 | 180,115,888.39 | 163,643,960.3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9,907,744.63 | 91,957,286.84 |
差旅费用 | 10,112,699.85 | 9,046,272.74 |
业务费用 | 9,467,908.93 | 9,134,814.23 |
运营费用 | 1,863,194.26 | 2,078,319.69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1,158,464.27 | 2,959,838.17 |
广告宣传费用 | 11,174,468.79 | 16,219,887.86 |
房租及物业费用 | 14,772,952.67 | 12,505,508.0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607,614.28 | 2,454,043.83 |
其他 | 9,904,433.74 | 10,035,713.87 |
合计 | 180,969,481.42 | 156,391,685.2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4,783,329.10 | 418,196,200.66 |
差旅费用 | 30,599,139.84 | 25,368,273.31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57,852,796.86 | 51,999,627.30 |
房租物业费用 | 6,711,581.24 | 11,240,489.46 |
会务宣传费用 | 5,483,287.21 | 3,328,260.68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91,848,843.70 | 280,823,178.06 |
物料消耗费用 | 17,548,128.02 | 17,164,044.12 |
业务费用 | 20,047,989.92 | 23,219,359.16 |
修理费用 | 8,380,360.18 | 7,296,705.14 |
其他 | 24,871,966.47 | 54,983,801.75 |
合计 | 878,127,422.54 | 893,619,939.6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6,624,760.06 | 331,239,359.60 |
物料消耗费用 | 186,043,211.49 | 239,000,833.9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144,977,632.02 | 152,182,457.20 |
其他费用 | 107,935,502.29 | 71,491,274.62 |
合计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6,540,390.36 | 322,513,976.00 |
利息收入 | -158,239,992.42 | -57,252,384.71 |
汇兑净损失 | 148,999.79 | -5,500,946.42 |
手续费 | 11,586,914.58 | 15,620,047.90 |
合计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34.62%,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29,104,310.54 | 1,546,539,182.74 | 816,581,666.5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62,823,893.56 | 116,654,648.04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62,084.43 | 1,551,102.01 | |
合计 | 993,290,288.53 | 1,664,744,932.79 | 816,581,666.50 |
其他说明:
1、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40.33%,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927,674.56 | -9,906,727.7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23,915.38 | -28,383,856.9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289,047.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942,442.34 |
合计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36.85%,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合计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8,217,749.40元,主要系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所致。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93,923.89 | 504,594.8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111,688.68 | -17,323,775.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81,798.64 | -643,235.63 |
合计 | -12,687,411.21 | -17,462,416.41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12,519,630.87 |
合计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12,519,630.87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84.45%,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4,612,615.24 | 5,989,471.29 | 4,612,615.24 |
其他 | 11,421,256.94 | 7,261,794.12 | 11,421,256.94 |
合计 | 16,033,872.18 | 13,251,265.41 | 16,033,872.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07,678.52 | 8,589,759.07 | 907,678.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07,678.52 | 8,589,759.07 | 907,678.52 |
对外捐赠 | 422,660.39 | 718,321.66 | 422,660.39 |
罚款及滞纳金 | 5,793,825.33 | 1,596,854.74 | 5,793,825.33 |
赔偿支出 | 321,474.98 | 533,000.00 | 321,474.98 |
其他 | 35,050,021.28 | 21,971,271.49 | 35,050,021.28 |
合计 | 42,495,660.50 | 33,409,206.96 | 42,495,660.5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7,976,148.19 | 94,753,940.5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024,647.97 | 13,295,928.84 |
合计 | 102,000,796.16 | 108,049,869.3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7,572,642.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9,393,160.5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5,539,794.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524,914.5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510,070.9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2,348,209.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74,148.6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369,977.5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0,124,910.06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4,506,683.65 |
所得税费用 | 102,000,796.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385,064,604.65 | 2,514,446,909.08 |
利息收入 | 156,450,638.34 | 55,532,243.97 |
其他往来款项 | 56,440,455.26 | 44,987,657.05 |
合计 | 597,955,698.25 | 2,614,966,810.1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292,199,261.86 | 270,495,101.96 |
其他往来款项 | 55,588,985.90 | 61,473,816.19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101,789,938.28 | |
ETC保证金等 | 19,046.18 | |
合计 | 449,597,232.22 | 331,968,918.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联营或合营企业出资 | 741,206,941.00 | 419,412,617.03 |
合计 | 741,206,941.00 | 419,412,617.0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信用证保证金 | 2,466,612,273.91 | 1,422,088,059.79 |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库存股 | 624,798,230.72 | |
合计 | 2,466,612,273.91 | 2,046,886,290.5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缴存承兑、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2,879,623,504.25 | 1,374,480,478.36 |
回购股票 | 1,580,909,342.04 | 419,129,575.27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 | 103,000,000.00 | |
支付租金 | 2,647,964.37 | 1,235,425.51 |
合计 | 4,566,180,810.66 | 1,794,845,479.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825,089,514.91 | 6,128,658,025.64 | 137,015,087.82 | 4,095,299,168.14 | 111,269,613.85 | 4,884,193,846.38 |
应付股利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
长期借款(含1年到期) | 4,707,699,589.46 | 1,455,363,523.84 | 145,840,575.44 | 1,441,289,651.14 | 4,867,614,037.60 | |
长期应付款(含1年到期) | 1,542,202,873.33 | 500,000,000.00 | 29,899,786.74 | 630,647,228.40 | 93,620,686.97 | 1,347,834,744.70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321,411.38 | 15,447,718.93 | 2,647,964.37 | 45,088.13 | 13,076,077.81 | |
合计 | 9,075,313,389.08 | 8,084,021,549.48 | 473,025,262.23 | 6,314,706,105.35 | 204,935,388.95 | 11,112,718,706.4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5,571,845.98 | 366,559,956.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87,411.21 | 17,462,416.4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91,924,335.38 | 2,952,412,285.0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314,300.15 | 2,897,441.01 |
无形资产摊销 | 607,671,983.91 | 541,165,558.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6,873,661.89 | 138,909,840.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348.59 | 8,589,759.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5,749,363.73 | 307,477,063.9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72,698.24 | 13,208,36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51,949.73 | 87,559.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478,761.47 | 145,928,380.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7,303,488.43 | -340,814,975.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2,518,891.16 | -473,028,704.4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784,618.19 | 3,977,380,864.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4,420,325.94 | -514,190,631.5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其中:库存现金 | 286,199.02 | 331,304.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18,417,228.61 | 7,711,916,363.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5.24 | 40,876,161.1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522,279,734.66 | 1,109,861,204.32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银行存款 | 101,789,938.28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
银行存款 | 19,046.18 | ETC保证金等 | |
合计 | 1,624,088,719.12 | 1,109,861,204.32 | /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37,370,691.20 | 7.18840 | 987,475,476.62 |
欧元 | 610,437.69 | 7.52570 | 4,593,970.92 |
港币 | 124,640,289.86 | 0.92604 | 115,421,894.02 |
日元 | 559,724,220.11 | 0.046233 | 25,877,729.87 |
英镑 | 7,670,309.37 | 9.07650 | 69,619,563.0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1,233,035.21 | 7.18840 | 152,631,550.30 |
英镑 | 3,302,382.98 | 9.07650 | 29,974,079.12 |
港币 | 302,992,532.28 | 0.92604 | 280,583,204.5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6,570,529.08 | 7.18840 | 47,231,591.24 |
港币 | 2,420,230.86 | 0.92604 | 2,241,230.59 |
日元 | 120,328,806.00 | 0.046233 | 5,563,161.6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4,287,399.71 | 7.18840 | 390,239,544.08 |
欧元 | 7,079,561.91 | 7.52570 | 53,278,659.07 |
港币 | 42,070,400.71 | 0.92604 | 38,958,873.87 |
日元 | 845,234,354.00 | 0.046233 | 39,077,719.89 |
英镑 | 1,733,885.53 | 9.07650 | 15,737,612.01 |
法郎 | 2,067,488.72 | 7.99770 | 16,535,154.5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78,974.91 | 7.18840 | 1,286,543.24 |
港币 | 7,699,333.17 | 0.92604 | 7,129,890.49 |
日元 | 36,030,410.00 | 0.046233 | 1,665,793.95 |
英镑 | 48,933.52 | 9.07650 | 444,145.09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LUMINUS,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LUMINUSDEVICES,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WIPACTECHNOLOGYLIMITED | 英国 | 英镑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APCElectronic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SananEuropeGmbH | 德国 | 欧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7,354,561.60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606,934.6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9,080,994.80 | |
合计 | 19,080,994.8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7,829,835.45 | 8,481,984.77 |
第二年 | 1,259,748.40 | 3,976,386.60 |
第三年 | 361,401.80 | 893,083.40 |
第四年 | 78,670.00 | 2,400.00 |
第五年 | 2,400.00 | 2,4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合计 | 9,532,055.65 | 13,356,254.77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59,679,775.14 | 598,129,104.31 |
物料消耗费用 | 431,533,406.82 | 603,621,788.62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48,594,875.91 | 334,485,379.72 |
其他费用 | 182,935,867.55 | 199,437,906.87 |
合计 | 1,322,743,925.42 | 1,735,674,179.5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17,162,819.56 | 941,760,254.1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 15,440,277.51 | 15,440,277.51 | ||||||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4,565,123.70 | 15,441,742.17 | 13,278,709.70 | 16,728,156.17 | ||||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4,942,232.34 | 67,258,319.51 | 64,197,100.36 | 28,003,451.49 | ||||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 24,709,833.29 | 18,336,559.77 | 6,373,273.52 | |||||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 3,633,232.03 | 17,550,865.04 | 14,337,107.61 | 6,846,989.46 | ||||
厦门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43,584,983.96 | 83,895,453.57 | 80,323,505.55 | 47,156,931.98 | ||||
集成电路开发阶段支出 | 138,772,809.14 | 11,695,078.80 | 57,722,635.18 | 36,309,362.96 | 56,435,889.80 | |||
泉州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5,190,259.53 | 184,416,501.78 | 140,279,254.32 | 7,315,758.54 | 62,011,748.45 | |||
泉州集成开发阶段支出 | 106,917,445.72 | 561,737.13 | 36,309,362.96 | -2,366,466.65 | 115,923,563.46 | 25,498,515.70 | ||
泉州光通讯开发阶段支出 | 40,603,679.97 | 11,089,421.40 | 51,693,101.37 | |||||
湖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3,951,741.56 | 18,475,897.73 | 21,688,818.48 | 738,820.81 | ||||
湖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66,738,467.74 | 206,777,802.43 | 203,039,313.77 | 170,476,956.40 | ||||
合计 | 609,050,086.49 | 617,162,819.56 | 36,309,362.96 | -2,366,466.65 | 777,923,387.31 | 61,961,681.27 | 420,270,733.78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研发中 | 2025年6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2年7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高可靠性低Ronsp的SICMOSFET产品研发_SIC芯片研发 | 研发中 | 2025年5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4年3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提升高可靠性与性能的碳化硅MOSFET工艺技术的研发 | 研发中 | 2025年5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4年1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APCElectronicPte.Ltd.,该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24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投资设立SananEuropeGmbH,该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2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橙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2024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6,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天津 | 人民币60,000万元 | 天津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298,0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7,108.14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注1) | 芜湖 | 人民币77,6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85.05 | 设立 |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2,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 | 人民币2,000万元 | 南京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WIPACTECHNOLOGYLIMITED | 英国 | 英镑3,066万元 | 英国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安溪 | 人民币50,000万元 | 安溪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LUMINUS,INC. | 美国 | 美元6,4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DEVICES,INC. | 美国 | 美元2,2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美元5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5,000万元 | 芜湖 | 设计开发、贸易和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5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2,0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上海 | 人民币5,000万元 | 上海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0,000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1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SananEuropeGmbH | 德国 | 欧元2.50万元 | 德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0,000万元 | 厦门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3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9,000万元 | 日本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鄂州 | 人民币330,000万元 | 鄂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2) | 鄂州 | 人民币5,000万元 | 鄂州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450,000万元 | 长沙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180,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1,500万元 | 长沙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11,045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APCElectronic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1.00元 | 新加坡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北京 | 人民币1,000万元 | 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1: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增资后公司对安瑞光电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85.05%。
注2: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更名为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4.95% | 2,725,559.48 | 23,529,978.3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17,411.28 | 84,968.13 | 302,379.41 | 190,199.82 | 8,296.48 | 198,496.30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21,971.10 | 13,702.72 | 13,785.45 | 5,024.91 |
其他说明:
该子公司系自2024年12月起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故无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工业生产 | 51.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530,637,901.7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718,053,355.92 |
非流动资产 | 3,632,388,235.03 |
资产合计 | 6,163,026,136.76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59,034,274.49 |
非流动负债 | 3,658,718,861.68 |
负债合计 | 4,017,753,136.17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93,552,813.7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93,552,813.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2,939,792.75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63,370,922.4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891,761.07 |
综合收益总额 | -39,479,161.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0,688,108.62 | 445,878,600.5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6,608,504.14 | -14,383,156.0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608,504.14 | -14,383,156.0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台青专项资金 | 35,356.17 | 100,000.00 | 135,356.17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百人计划第一批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三批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 1,175,000.00 | 1,1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1,000,000.00 | 4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MOCVD设备补贴 | 71,230,312.44 | 51,083,401.25 | 20,146,911.19 | 与资产相关 |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1,610,734.53 | 333,255.48 | 1,277,479.05 | 与资产相关 | ||
自适应汽车灯具生产项目 | 17,440,000.00 | 17,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贴息 | 43,545,501.65 | 16,817,727.17 | 26,727,774.48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2,267,000.00 | 835,210.53 | 1,431,789.47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8,784,892.58 | 1,494,600.00 | 7,290,292.58 | 与资产相关 |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1,030,950.00 | 261,000.00 | 769,950.00 | 与资产相关 |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0,183,333.33 | 1,880,000.00 | 8,30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1,762,500.00 | 450,000.00 | 1,3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1,261,166.67 | 322,000.00 | 939,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1,245,833.33 | 230,000.00 | 1,01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1,672,416.67 | 427,000.00 | 1,245,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5,426,875.00 | 685,500.00 | 4,741,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099,375.00 | 391,500.00 | 2,707,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163,333.20 | 4,535,000.04 | 16,628,333.16 | 与资产相关 |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518,750.00 | 75,000.00 | 44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3,958,333.27 | 500,000.04 | 3,458,333.23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03,750.00 | 69,000.00 | 53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349,375.00 | 268,500.00 | 2,080,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3,000,000.00 | 2,000,000.00 | 192,094.02 | 4,807,905.98 | 与资产相关 |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1,411,385.35 | 315,000.00 | 1,096,385.35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5,647,750.00 | 713,400.00 | 4,934,35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16,471,978.95 | 6,376,250.04 | 10,095,728.91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2,712,833.27 | 1,838,000.04 | 10,874,833.23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103,333.27 | 392,000.04 | 2,711,333.23 | 与资产相关 |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4,355,115.44 | 1,512,871.32 | 12,842,244.12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2,840,000.00 | 480,000.00 | 2,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6,186,666.65 | 960,000.00 | 500,000.04 | 6,646,666.61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微小尺寸LED的可见光通信与定位成像系统 | 680,000.00 | 150,000.00 | 8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长及高性能器件制备 | 6,736,600.00 | 748,800.00 | 7,48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MOCVD装备在6”蓝宝石基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产应用 | 3,267,100.00 | 512,900.00 | 63,000.00 | 3,71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2,058,185.22 | 224,529.24 | 1,833,655.98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7,037,916.73 | 888,999.96 | 6,148,916.77 | 与资产相关 |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及其健康_医疗_植物光照的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 5,600,000.01 | 2,400,000.00 | 330,150.58 | 0.02 | 7,669,849.41 | 与资产相关 |
高电光转换效率AlGaN基深紫外LED器件研究 | 1,059,300.00 | 1,038,600.00 | 2,097,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宽高工作温区高光效Micro-LED芯片制备技术 | 1,278,000.00 | 1,27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Micro-LED芯片与驱动技术研发 | 3,290,000.00 | 3,2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4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634,800.00 | 859,124.78 | 2,775,675.22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款 | 2,466,750.00 | 2,466,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3,276,276.34 | 409,534.56 | 2,866,741.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360,000.00 | 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μmpHEMT及0.35μm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8,125,000.14 | 6,249,999.96 | 21,875,000.18 | 与资产相关 |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5,684,037.44 | 710,504.64 | 4,973,532.8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69,442,945.10 | 8,828,798.22 | 60,614,146.88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强基项目 | 37,500,000.08 | 6,249,999.96 | 31,25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5,476,600.00 | 632,659.02 | 4,843,940.9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3,998,964.72 | 499,870.56 | 3,499,094.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 | 7,851,270.47 | 981,408.84 | 6,869,861.6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32,696,075.10 | 15,373,801.32 | 117,322,273.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4,106,666.64 | 440,000.04 | 3,666,666.6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助 | 1,873,300.00 | 1,873,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 3,855,000.00 | 645,000.00 | 4,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37,140,000.00 | 6,545,589.72 | 30,594,410.28 | 与资产相关 | ||
GaN外延材料(5G移动通讯基站用GaN基Sub-6GHz及毫米波) | 3,220,000.00 | 980,000.00 | 4,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工业电机应用的Si衬底上GaN基功率电子材料与器件 | 1,607,200.00 | 1,607,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17,840,000.00 | 4,960,000.00 | 22,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μm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27,150,000.00 | 29,533,400.00 | 1,419,702.92 | 55,263,697.08 | 与资产相关 | |
高质量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研发及产业化 | 3,150,000.00 | 1,350,000.00 | 37,500.00 | 4,4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BE装备在光电器件方向上的应用示范 | 1,432,500.00 | 371,900.00 | 1,804,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Si衬底上GaN基HEMT器件设计及关键制备技术研究 | 1,903,600.00 | 2,190,200.00 | 4,093,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5G基站用高功率碳化硅基氮化镓射频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 3,500,000.00 | 3,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分辨扫描显微检测仪工程化开发及应用示范 | 215,200.00 | 215,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800,986,132.28 | 18,793,196.41 | 782,192,935.87 | 与资产相关 |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2,771,703,709.21 | 354,305,770.60 | 2,417,397,938.61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红光Micro-LED外延生长 | 1,904,000.00 | 1,9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深紫外AlGaN基LED发光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 | 2,675,000.00 | 1,270,000.00 | 594,400.00 | 3,350,600.0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 ||||||
高品质激光剥离与解键合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1,256,445.11 | 1,256,445.11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巨量转移及修补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0,575,000.00 | 10,5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 2,130,000.00 | 336,290.16 | 1,793,709.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新型显示高效率Micro-LED芯片 | 20,700,000.00 | 20,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0kk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项目 | 400,000.00 | 8,888.88 | 391,111.12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蓝、绿光激光器产业化 | 2,25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GaInP红光激光器及其在投影和平板超高清激光显示应用研究 | 624,000.00 | 62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254,198.06 | 535,902.77 | 11,718,295.29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9,383,119.29 | 4,550,000.00 | 1,210,560.86 | 12,722,558.43 | 与资产相关 | |
显示用微小尺寸氮化物LED芯片技术研发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504,166.79 | 99,999.96 | 404,166.83 | 与资产相关 |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7,447,916.60 | 1,250,000.04 | 6,197,916.5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425,546,016.40 | 35,837,864.08 | 389,708,152.32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半导体用关键材料与装备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关键技术攻关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四代氧化镓功率半导体单晶衬底生长、器件制备和工艺 | 720,000.00 | 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高质量碳化硅单晶生长技术研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6~8英寸碳化硅衬底与外延量产应用验证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8英寸SiC外延装备关键技术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 5,246,100.00 | 15,162.14 | 5,230,937.86 | 与资产相关 | ||
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扶持款 | 54,788,255.60 | 923,570.30 | 53,864,685.3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44,870.81 | 620,460.00 | 1,637,899.11 | 10,627,431.7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2,678,589.64 | 994,400.02 | 4,355,054,340.2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6英寸0.15μmpHEMT及0.35μm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880,000.00 | 1,8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MOCVD设备补贴 | 51,083,401.25 | 101,261,663.05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35,837,864.08 | 20,593,108.92 |
与资产相关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535,000.04 | 4,535,000.04 |
与资产相关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1,494,600.00 | 1,494,6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333,255.48 | 333,255.48 |
与资产相关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261,000.00 | 26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18,793,196.41 | 18,307,619.38 |
与资产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 | 16,817,727.17 | 18,095,954.88 |
与资产相关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322,000.00 | 32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354,305,770.60 | 308,646,595.75 |
与资产相关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315,000.00 | 3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99,999.96 | 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450,000.00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427,000.00 | 42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353,333.33 |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65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5,373,801.32 | 15,373,801.32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6,376,250.04 | 6,376,250.04 |
与资产相关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1,250,000.04 | 1,25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685,500.00 | 685,500.00 |
与资产相关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91,500.00 | 391,500.00 |
与资产相关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888,999.96 | 888,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92,000.04 | 392,000.04 |
与资产相关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713,400.00 | 713,400.00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838,000.04 | 1,838,000.04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409,534.56 | 409,534.56 |
与资产相关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710,504.64 | 710,504.64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8,828,798.22 | 9,009,557.94 |
与资产相关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75,000.00 | 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500,000.04 | 5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9,000.00 | 6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68,500.00 | 268,5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499,870.56 | 499,870.56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 | 981,408.84 | 981,408.84 |
与资产相关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500,000.04 | 5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强基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512,871.32 | 978,217.86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480,000.00 | 4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535,902.77 | 285,944.71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440,000.04 | 293,333.36 |
与资产相关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224,529.24 | 163,528.78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75,325.86 |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210,560.86 | 616,880.71 |
与资产相关 | 土地扶持款 | 923,570.30 | 367,706.40 |
与资产相关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192,094.02 |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MOCVD装备在6”蓝宝石基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产应用 | 63,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5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关键技术攻关 | 5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半导体用关键材料与装备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及其健康_医疗_植物光照的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 330,150.58 | |
与资产相关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632,659.02 |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835,210.53 | |
与资产相关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6,545,589.72 | |
与资产相关 | 6英寸0.15μm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419,702.92 | |
与资产相关 | 高质量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研发及产业化 | 37,500.00 | |
与资产相关 | 2024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59,124.78 | |
与资产相关 | 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 336,290.16 |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2000kk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项目 | 8,888.88 | |
与资产相关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 15,162.14 | 6,79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37,899.11 | 2,167,595.74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5,207,428.00 | 62,98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2 | 44,379,829.00 | |
与收益相关 | 促进就业款 | 6,452,886.12 | 10,477,090.77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23,854,691.40 | 653,476,087.13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14,604,321.34 | 11,527,118.55 |
与收益相关 |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 1,800,000.00 | 2,566,798.00 |
与收益相关 | 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 | 12,522,644.04 | 6,064,130.69 |
与收益相关 | 税费返还或减免 | 8,740,286.42 | |
与收益相关 | 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减免税 | 1,437,800.00 | 1,555,449.99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吸纳政策享受减免税额 | 545,950.00 | 855,400.00 |
合计 | 829,104,310.54 | 1,546,539,182.7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法郎有关,除本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法郎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公司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2% | 1,591.63 | 1,591.63 | -506.16 | -506.16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 | -1,591.63 | -1,591.63 | 506.16 | 506.16 |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2% | 704.32 | 704.32 | 1,130.25 | 1,130.25 |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2% | -704.32 | -704.32 | -1,130.25 | -1,130.25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3% | -27.91 | -27.91 | -312.71 | -312.71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3% | 27.91 | 27.91 | 312.71 | 312.71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3% | -146.05 | -146.05 | -378.29 | -378.29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3% | 146.05 | 146.05 | 378.29 | 378.29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3% | 250.24 | 250.24 | 54.11 | 54.11 |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3% | -250.24 | -250.24 | -54.11 | -54.11 |
人民币对法郎贬值3% | -49.61 | -49.61 | -57.01 | -57.01 |
人民币对法郎升值3% | 49.61 | 49.61 | 57.01 | 57.01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上升75个基准点 | -3,016.14 | -3,016.14 | -3,301.75 | -3,301.75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75个基准点 | 3,016.14 | 3,016.14 | 3,301.75 | 3,301.75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
“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11。
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及附注七、9的披露。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488,419.3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 | |||
应付票据 | 244,051.43 | |||
应付账款 | 258,420.74 | |||
其他应付款 | 8,998.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187,645.64 | |||
租赁负债 | 860.60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267,259.20 | 81,285.52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23,761.78 | 26,306.12 | 53,596.90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402.35 | 45,402,844.51 | 45,704,246.8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301,402.35 | 45,402,844.51 | 45,704,246.86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88,171.49 | 17,988,171.4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58,429,964.91 | 158,429,964.91 | ||
(1)应收票据 | 158,429,964.91 | 158,429,964.9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1,402.35 | 221,820,980.91 | 222,122,383.26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39,399股,该公司于本报告期末股票市价为每股7.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系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系子公司Luminus,Inc.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本公司按照投资额加上已实现收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本公司本年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LiminalSpace,Inc.股权,本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 | 投资 | 139,215.00 | 5.14 | 5.14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厦门 | 工业生产 | 51,252.7201 | 24.33 | 24.3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林秀成,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秀成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51.00%的合营企业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6.67%的联营企业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5.00%的联营企业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3.33%的联营企业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0.00%的联营企业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40.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24.80%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联营企业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4.80%的全部股权于2024年12月31日转让完毕,故2024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但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属于关联关系,期末往来款项不属于关联方往来款。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 | 1,279,085.68 | 2,678,818.37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货物、接受技术服务等 | 479,895.35 | 608,221.68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等 | 17,001,681.22 | 1,003,171.79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等 | 2,239,252.82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房租物业水电 | 1,244,105.20 | 1,232,387.91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120,220.71 |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46,950.48 | 33,958.54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接受动力服务等 | 1,469,302.1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等 | 20,101.37 | 33,367.85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39,724,229.87 | 65,016,902.96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材料等 | 1,964,189.88 | 52,304,809.90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提供研发服务等 | 181,165.95 | 806,328.76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LED应用产品、提供代工等 | 7,034,647.71 | 5,283,801.87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等 | 554,179.10 | 394,956.50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 2,992,663.31 | 3,079,849.64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提供代工等 | 218,962.83 | 342,107.87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36,378,390.28 | 1,247,280.23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销售碳化硅衬底、LED应用产品、设备、提供劳务服务等 | 37,523,078.87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五险一金 | 13,421.44 | 36,588.9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员工宿舍、实验室等 | 1,004,571.45 | 1,378,857.23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机器设备 | 442,385.26 | 10,652,234.82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员工宿舍 | 21,016.60 | 35,913.01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服务器等 | 2,657,015.38 | 2,070,594.3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2,624,794.56 | 2,593,589.76 | 2,624,794.56 | 2,593,589.7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6/11 | 2025/6/11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9/29 | 2025/1/17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5/17 | 2025/5/17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2021/9/29 | 2026/9/29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6/6 | 2027/6/5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5/29 | 2025/5/28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5/20 | 2029/6/28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0 | 2022/6/3 | 2025/6/3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0 | 2022/8/15 | 2025/8/15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2/8/12 | 2025/8/12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21 | 2029/6/10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5/8 | 2025/4/18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10,000,000.00 | 2024/1/31 | 2027/1/30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8/26 | 2027/8/26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7/4 | 2027/7/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7/4 | 2027/7/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022/3/11 | 2025/3/10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7/4 | 2028/7/15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81,000,000.00 | 2024/9/23 | 2027/9/23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9/9 | 2027/6/28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9 | 2025/6/8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9/15 | 2025/4/1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2/5 | 2025/2/5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8/15 | 2026/8/15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8/6 | 2027/8/6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9/9 | 2027/6/28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12 | 2025/6/12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1/26 | 2025/1/25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 | 2023/9/19 | 2024/9/18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4/2/1 | 2025/2/1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3/4 | 2025/3/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2/23 | 2025/3/31 | 否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7/1 | 2028/3/16 | 否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494,000,000.00 | 2015/10/10 | 2032/12/2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61.63 | 1,534.6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①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利息余额为人民币66,061.11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
②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5年度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30,000.00万元,2016年度取得借款人民币135,400.00万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33年12月24日前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24,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
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合伙企业增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文必、施毓灿通过认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560.00万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171,393.48 | 211,713.93 | 35,243,908.60 | 352,439.09 |
应收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15,878.40 | 158.78 | 34,645,771.31 | 346,457.71 |
应收账款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7,182,294.75 | 71,822.95 | 1,256,685.36 | 12,566.85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85,548.80 | 25,855.49 | ||
应收账款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31,450.00 | 15,314.50 | 1,653,830.00 | 16,538.30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236,111.26 | 12,361.11 | 2,548,984.47 | 25,489.84 |
应收账款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4,472,953.40 | 44,729.53 | ||
应收票据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8,200,107.70 | 500,764.95 | 39,138,055.68 | 272,517.75 |
应收款项融资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18,283.54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1,743,808.10 | 3,559,467.84 |
应付账款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88,660.29 | |
应付账款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153,112.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45,066,061.11 | 30,795,111.12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694,000,000.00 | 839,000,000.00 |
合同负债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198,318.58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75,100,000.00 | 105,140,000.00 | ||||||
合计 | 75,100,000.00 | 105,140,0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7,683.33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7,683.3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137,683.33 | 0 |
合计 | 137,683.33 | 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本年股份支付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七、55“资本公积”。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2023年8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营设立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31,212.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缴出资156,122,449.33美元(人民币:
1,113,619,558.03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因LED应用产品销售纠纷,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存在未决民事诉讼案件,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之日,该未决诉讼尚无实质性进展。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6,360,418.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96,360,418.20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89,018,727股,以扣减回购股份170,997,817股(暂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的回购股份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18,020,910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360,418.20元(含税)。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未分配金额。这些报告分部是以集团业务模式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和投资管理。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未分配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1,610,582.75 | 1,610,582.7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6,044.09 | -36,044.09 | ||
销售费用 | 18,096.95 | 18,096.95 | ||
利息收入 | 15,636.00 | 188.00 | 15,824.00 | |
利息费用 | 28,762.16 | 3,891.88 | 32,654.04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06.44 | -1,286.33 | -6,892.77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0.46 | 1.72 | -1,268.74 | |
资产减值损失 | -33,153.91 | -33,153.91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83,078.20 | 0.23 | 383,078.43 | |
利润总额(亏损) | 42,210.37 | 81,689.26 | -88,142.37 | 35,757.26 |
资产总额 | 2,506,159.17 | 3,916,986.35 | -517,857.19 | 5,905,288.33 |
负债总额 | 2,076,926.68 | 1,058,091.40 | -918,939.82 | 2,216,078.26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131,429.62 | 1,109.67 | 132,539.29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26,452.17 | 20,971.92 | 147,424.09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402,727.72 | 402,727.72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A、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LED外延芯片 | 6,037,205,298.12 |
集成电路产品 | 2,856,989,371.11 |
LED应用产品 | 2,603,775,175.10 |
材料、废料销售 | 4,476,313,051.99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131,544,600.35 |
合计 | 16,105,827,496.67 |
B、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13,868,482,347.30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7,345,149.37 |
合计 | 16,105,827,496.67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35,316,524,455.56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83,641,406.03 |
合计 | 35,600,165,861.59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本期有3,948,135,332.25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对单一客户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占同期收入总额的24.51%。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合计 | 5,853,207,060.40 | 4,992,271,014.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
合计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91,901,313.07 | 2,033,542,344.81 |
1年以内小计 | 4,091,901,313.07 | 2,033,542,344.81 |
1至2年 | 812,729,380.86 | 1,762,555,993.63 |
2至3年 | 52,455,600.00 | 75,332,2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132,200.00 | 70,868,038.61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057.00 | |
小计 | 4,973,218,493.93 | 3,942,299,634.05 |
坏账准备 | -11,433.53 | -28,619.91 |
合计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4,972,875,140.61 | 3,941,515,405.92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43,353.32 | 584,228.13 |
小计 | 4,973,218,493.93 | 3,942,299,634.05 |
坏账准备 | -11,433.53 | -28,619.91 |
合计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151.33 | 20,411.58 | 1,057.00 | 28,619.9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717.80 | -10,411.58 | -1,057.00 | -17,186.3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33.53 | 10,000.00 | 11,433.5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8,619.91 | -17,186.38 | 11,433.53 | |||
合计 | 28,619.91 | -17,186.38 | 11,433.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776,076,059.75 | 55.82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32,721,280.86 | 40.87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至2年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00,889,600.00 | 2.03 | 对关联公司的 | 1年以内、2至3年、 |
应收款项 | 3至4年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9,188,200.00 | 0.99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0.28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合计 | 4,972,875,140.61 | 99.99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745,047,839.80 | 32,745,047,839.80 | 31,245,047,839.80 | 31,245,047,839.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9,719,198.93 | 209,719,198.93 | 222,582,477.15 | 222,582,477.15 | ||
合计 | 32,954,767,038.73 | 32,954,767,038.73 | 31,467,630,316.95 | 31,467,630,316.95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5,581,021.63 | 445,581,021.63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9,782,000.00 | 799,782,000.00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0,000.00 | 2,980,000,000.00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1,590,000.00 | 661,590,000.00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Luminus,Inc. | 407,853,830.00 | 407,853,830.00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678,000,000.00 | 4,678,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253,566,411.63 | 2,253,566,411.63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360,000.00 | 79,360,000.0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872,314,576.54 | 7,872,314,576.54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407,000,000.00 | 7,407,000,000.00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4,500,000,000.00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1,245,047,839.80 | 1,500,000,000.00 | 32,745,047,839.8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583,178.65 | -12,605,376.43 | 50,977,802.22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72,701.65 | -560,060.85 | 8,312,640.80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767,336.59 | -329,180.37 | 4,438,156.22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2,343,154.43 | -19,012,383.60 | 53,330,770.83 |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40,779,096.34 | 19,233,170.10 | 60,012,266.44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237,009.49 | 410,552.93 | 32,647,562.42 | ||||||||
小计 | 222,582,477.15 | -12,863,278.22 | 209,719,198.93 | ||||||||
合计 | 222,582,477.15 | -12,863,278.22 | 209,719,198.93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LED外延芯片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合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863,278.22 | 5,451,720.30 |
合计 | 867,136,721.78 | 1,055,451,720.3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35,329.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6,581,666.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86,371.6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188,439.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980,457.4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1,717.12 |
合计 | 763,862,753.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8 | 0.05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 | -0.10 | -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林志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