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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008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4,945,392股股票,以购买其LED(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芯片经营性资产的方案。2008年
月
日,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或“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外延芯片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月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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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19“无形资产”及附注四、26“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美元、日元、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 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2,0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40亿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5%以上且金额 大于3,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该类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1%且金额超过3,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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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该类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账款 | 单项该类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5%且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 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占比超过1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10%以上且金额大于2亿元 |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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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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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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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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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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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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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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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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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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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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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非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②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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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④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以计划成本核算,对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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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
14、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1)持有待售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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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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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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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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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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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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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稳定运行产出合格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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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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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以预期能够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具体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 | 直线法 |
客户关系 | 8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费用、摊销及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活动包括为取得新知识而进行的活动、为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运用而进行的研究工作、对替代产品或工序的研究工作、为产品可能的创新、改进或工序替换而做的制定配方和设计工作等。开发活动是对特定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的提升,或对特定工艺进行优化、改进,旨在改进产品或降低成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产品、工艺直接相关。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开发出的无形资产主要应用于公司各大板块的产品,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本公司对立项后的项目,会安排对研发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调配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对研发项目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进行核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研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时间点的划分:
本公司对开发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填写《实验申请单》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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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供会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以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准为界限将研发项目分成研究与开发阶段,同时作为会计上核算计入研发费用或开发支出的划分点;本公司在开发阶段结束之后,会形成结案报告,将其转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20、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工程、车灯开发项目、模具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1、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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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3、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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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5、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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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6、 收入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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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销售所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签回的送货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口报关,完成清关手续时,商品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在60-12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7、 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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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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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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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0、 租赁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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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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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2、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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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35,877,947.28 | 营业成本 | 35,877,947.28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28,793,043.57 | 营业成本 | 28,793,043.57 |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四、26“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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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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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349,568.24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 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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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1)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十二中披露。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除下表所列公司外,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Sanan Europe GmbH | 15% |
LUMINUS, INC.、LUMINUS DEVICES, INC. | 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21%的税率;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84%的税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8.2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16.50%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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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24.00%~27.0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8,000,000.00日元的部分,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33.59%的税率。 |
APC ELECTRONIC PTE. LTD. | 17%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19% |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120035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4340005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40068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51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01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51014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10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CR2023350028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420013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4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430025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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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
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号),本公司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自2023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号),自2023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24年1月1日,“年末”指2024年12月31日,“上年年末”指2023年12月31日,“本年”指2024年度,“上年”指2023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6,199.02 | 331,304.13 |
银行存款 | 6,920,226,213.07 | 7,711,916,363.58 |
其他货币资金 | 1,522,279,809.90 | 1,150,737,365.42 |
合 计 | 8,442,792,221.99 | 8,862,985,033.1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53,282,655.94 | 479,269,057.70 |
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交存的保证金存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交存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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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704,246.86 | 72,610,151.33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10,722,332.53 | |
其他 | 45,704,246.86 | 61,887,818.80 |
合 计 | 45,704,246.86 | 72,610,151.33 |
注:其他为公司子公司Luminus,Inc.购买的短期保本金融理财产品23,502,844.51元、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21,900,000.00元以及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9,300,578.30 | 1,325,931,351.24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6,257,157.34 | 1,076,864,767.94 |
小 计 | 2,665,557,735.64 | 2,402,796,119.18 |
减:坏账准备 | 13,862,571.57 | 10,768,647.68 |
合 计 | 2,651,695,164.07 | 2,392,027,471.50 |
(2) 年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年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4,889,681.24 |
合 计 | 434,889,681.24 |
(3)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18,440,345.35 | |
商业承兑汇票 | 97,021,225.46 | |
合 计 | 815,461,570.8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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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665,557,735.64 | 100.00 | 13,862,571.57 | 0.52 | 2,651,695,164.07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279,300,578.30 | 47.99 | 1,279,300,578.3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6,257,157.34 | 52.01 | 13,862,571.57 | 1.00 | 1,372,394,585.77 |
合 计 | 2,665,557,735.64 | —— | 13,862,571.57 | —— | 2,651,695,164.07 |
类 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402,796,119.18 | 100.00 | 10,768,647.68 | 0.45 | 2,392,027,471.50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325,931,351.24 | 55.18 | 1,325,931,351.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76,864,767.94 | 44.82 | 10,768,647.68 | 1.00 | 1,066,096,120.26 |
合 计 | 2,402,796,119.18 | —— | 10,768,647.68 | —— | 2,392,027,47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年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9,300,578.3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6,257,157.34 | 13,862,571.57 | 1.00 |
合 计 | 2,665,557,735.64 | 13,862,571.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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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 | 10,768,647.68 | 3,093,923.89 | 13,862,571.57 | |||
合 计 | 10,768,647.68 | 3,093,923.89 | 13,862,571.57 |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3,557,691,318.20 | 3,285,237,679.31 |
1至2年 | 39,271,999.27 | 86,562,529.64 |
2至3年 | 30,526,256.14 | 6,550,177.97 |
3至4年 | 6,537,411.47 | 35,734,845.94 |
4至5年 | 34,692,588.17 | 11,825,882.18 |
5年以上 | 86,816,656.69 | 100,183,656.70 |
小 计 | 3,755,536,229.94 | 3,526,094,771.74 |
减:坏账准备 | 169,105,736.44 | 184,927,868.52 |
合 计 | 3,586,430,493.50 | 3,341,166,903.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281,687.34 | 2.94 | 110,281,687.3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45,254,542.60 | 97.06 | 58,824,049.10 | 1.61 | 3,586,430,493.50 |
其中:账龄组合 | 3,645,254,542.60 | 97.06 | 58,824,049.10 | 1.61 | 3,586,430,493.50 |
合 计 | 3,755,536,229.94 | —— | 169,105,736.44 | —— | 3,586,430,493.50 |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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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932,047.21 | 3.88 | 135,690,843.42 | 99.09 | 1,241,203.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其中:账龄组合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合 计 | 3,526,094,771.74 | —— | 184,927,868.52 | —— | 3,341,166,903.22 |
①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 | 53,027,043.57 | 53,027,043.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19,618,357.91 | 19,618,357.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6,937,058.85 | 6,937,058.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9,774,543.83 | 29,774,543.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0,727.26 | 150,727.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673,955.92 | 673,955.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110,281,687.34 | 110,281,687.34 | —— | —— |
②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57,691,318.20 | 35,576,913.19 | 1.00 |
1至2年 | 28,453,153.81 | 1,422,657.71 | 5.00 |
2至3年 | 29,679,599.12 | 4,451,939.88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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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至4年 | 6,458,311.47 | 1,937,493.44 | 30.00 |
4至5年 | 15,074,230.26 | 7,537,115.14 | 50.00 |
5年以上 | 7,897,929.74 | 7,897,929.74 | 100.00 |
合 计 | 3,645,254,542.60 | 58,824,049.10 | 1.61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84,927,868.52 | 9,111,688.68 | 3,086,371.67 | 26,343,650.80 | -4,496,201.71 | 169,105,736.44 |
合 计 | 184,927,868.52 | 9,111,688.68 | 3,086,371.67 | 26,343,650.80 | -4,496,201.71 | 169,105,736.44 |
注:本年转销或核销的应收账款中22,835,336.72元系公司应收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债权,根据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这部分债权系置换宁海知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1.8121%股权,宁海知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尚无实际经营,股权无实际价值,故公司按名义价值0元转销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债权22,835,336.72元。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508,314.08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客户一 | 216,975,504.24 | 5.78 | 2,169,755.04 |
客户二 | 189,816,004.36 | 5.05 | 1,898,160.04 |
客户三 | 171,797,332.53 | 4.57 | 1,717,973.33 |
客户四 | 94,085,233.19 | 2.51 | 940,852.33 |
客户五 | 91,161,491.69 | 2.43 | 911,614.92 |
合 计 | 763,835,566.01 | 20.34 | 7,638,355.66 |
5、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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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58,429,964.91 | 409,732,675.52 |
(2)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无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429,964.91 | 100.00 | 158,429,964.91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58,429,964.91 | 100.00 | 158,429,964.91 | ||
合 计 | 158,429,964.91 | —— | —— | 158,429,964.91 |
类 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
合 计 | 409,732,675.52 | —— | —— | 409,732,675.52 |
(4) 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58页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409,732,675.52 | -251,302,710.61 | 158,429,964.91 | |||
合 计 | 409,732,675.52 | -251,302,710.61 | 158,429,964.91 |
注:应收款项融资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61.33%,主要系年末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库存减少所致。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02,360,469.95 | 92.98 | 423,361,814.03 | 93.19 |
1至2年 | 15,941,409.26 | 3.68 | 20,620,303.76 | 4.54 |
2至3年 | 9,515,060.80 | 2.20 | 7,221,175.54 | 1.59 |
3年以上 | 4,927,219.23 | 1.14 | 3,120,101.55 | 0.68 |
合 计 | 432,744,159.24 | 100.00 | 454,323,394.8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08,729,725.87 | 25.13 |
供应商二 | 64,539,719.52 | 14.91 |
供应商三 | 32,627,463.28 | 7.54 |
供应商四 | 18,176,559.56 | 4.20 |
供应商五 | 18,077,063.35 | 4.18 |
合 计 | 242,150,531.58 | 55.96 |
7、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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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合 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1)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67,978,940.84 | 20,773,024.29 |
1至2年 | 3,524,607.82 | 33,696,716.89 |
2至3年 | 32,882,374.74 | 95,566,088.97 |
3至4年 | 54,664.32 | 575,254.67 |
4至5年 | 107,589.92 | 237,421.34 |
5年以上 | 1,183,974.13 | 1,356,815.63 |
小 计 | 205,732,151.77 | 152,205,321.79 |
减:坏账准备 | 3,842,544.41 | 3,375,582.13 |
合 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7,575,199.69 | 132,138,122.56 |
备用金借支 | 598,564.54 | 1,275,386.70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67,558,387.54 | 18,791,812.53 |
小 计 | 205,732,151.77 | 152,205,321.79 |
减:坏账准备 | 3,842,544.41 | 3,375,582.13 |
合 计 | 201,889,607.36 | 148,829,739.6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730.24 | 1,811,036.26 | 1,356,815.63 | 3,375,58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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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1,486,895.54 | -832,255.40 | -172,841.50 | 481,798.64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637.44 | 637.44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14,198.92 | 14,198.9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679,789.42 | 978,780.86 | 1,183,974.13 | 3,842,544.41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375,582.13 | 481,798.64 | 637.44 | 14,198.92 | 3,842,544.41 | |
合 计 | 3,375,582.13 | 481,798.64 | 637.44 | 14,198.92 | 3,842,544.41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48.61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0 |
POET Technologies Pte Ltd | 46,724,600.00 | 22.71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467,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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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14.58 | 保证金、押金 | 2至3年 | 300,000.00 |
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 4,313,918.01 | 2.10 | 保证金、押金 | 1至2年、2至3年 | 423,522.17 |
StOk Bay f Finanzamt | 1,367,755.77 | 0.66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13,677.56 |
合 计 | 182,406,273.78 | 88.66 | 2,204,445.73 |
注:其他应收款年末账面价值较年初账面价值增长35.6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股权款尚未收回所致。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 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40,393,897.76 | 476,556.64 | 1,339,917,341.12 |
半成品 | 582,693,205.79 | 582,693,205.79 | |
在产品 | 753,221,185.64 | 23,032,725.21 | 730,188,460.43 |
库存商品 | 3,484,123,685.78 | 598,557,854.15 | 2,885,565,831.63 |
发出商品 | 36,712,596.64 | 5,210,556.96 | 31,502,039.68 |
合 计 | 6,197,144,571.61 | 627,277,692.96 | 5,569,866,878.65 |
项 目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20,555,760.47 | 756,436.25 | 1,119,799,324.22 |
半成品 | 628,926,913.19 | 628,926,9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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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产品 | 572,568,734.02 | 41,419,419.48 | 531,149,314.54 |
库存商品 | 3,668,325,818.24 | 640,266,304.23 | 3,028,059,514.01 |
发出商品 | 1,992,159.84 | 1,992,159.84 | |
合 计 | 5,992,369,385.76 | 682,442,159.96 | 5,309,927,225.80 |
(2) 存货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56,436.25 | 331,402.95 | 611,282.56 | 476,556.64 | ||
在产品 | 41,419,419.48 | 18,288,356.39 | 36,675,050.66 | 23,032,725.21 | ||
库存商品 | 640,266,304.23 | 307,708,792.32 | 349,417,242.40 | 598,557,854.15 | ||
发出商品 | 5,210,556.96 | 5,210,556.96 | ||||
合 计 | 682,442,159.96 | 331,539,108.62 | 386,703,575.62 | 627,277,692.96 |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43,341,635.99 | 189,502,575.33 |
预交所得税 | 169,004,068.33 | 119,837,268.08 |
预缴其他税费 | 110,845.94 | 110,845.94 |
其他 | 1,630,627.21 | 180,958.08 |
合 计 | 614,087,177.47 | 309,631,647.43 |
注: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98.33%,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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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372,480,245.01 | 741,206,941.00 | -32,319,170.42 | 12,184,798.15 | 1,093,552,813.74 | |||||||
小 计 | 372,480,245.01 | 741,206,941.00 | -32,319,170.42 | 12,184,798.15 | 1,093,552,813.74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237,009.49 | 410,552.93 | 32,647,562.42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583,178.65 | -12,605,376.43 | 50,977,802.22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72,701.65 | -560,060.85 | 8,312,640.8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5,423,185.08 | 28,435,552.55 | -6,987,63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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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767,336.59 | -329,180.37 | 4,438,156.22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40,779,096.34 | 19,233,170.10 | 60,012,266.44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2,343,154.43 | -19,012,383.60 | 53,330,770.83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85,198,849.37 | -5,836,246.06 | 79,362,603.31 |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18,083.45 | 821,236.00 | 5,839,319.45 | |||||||||
苏州斯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82,748,515.91 | -11,571,137.62 | 71,177,378.29 |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14,907,489.55 | -317,880.91 | 14,589,608.64 | |||||||||
小 计 | 445,878,600.51 | 28,435,552.55 | -36,754,939.34 | 380,688,108.62 | ||||||||
合 计 | 818,358,845.52 | 741,206,941.00 | 28,435,552.55 | -69,074,109.76 | 12,184,798.15 | 1,474,240,922.36 |
注: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80.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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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Liminal Space, Inc. | 17,663,362.65 | 324,808.84 | 17,988,171.49 | ||||||||
合计 | 17,663,362.65 | 324,808.84 | 17,988,171.49 |
注:全资子公司Luminus Inc.、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Liminal Space, Inc.,截止报告期末合计持股比例为1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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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202,394,682.26 | 23,121,266,731.2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23,202,394,682.26 | 23,121,266,731.20 |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9,652,767,045.87 | 26,187,899,791.38 | 142,098,802.75 | 760,631,334.20 | 36,743,396,974.20 |
2、本年增加金额 | 719,613,096.02 | 2,447,778,984.39 | 2,579,862.26 | 88,998,657.65 | 3,258,970,600.32 |
(1)购置 | 2,664,017.78 | 97,470,457.48 | 625,892.31 | 5,416,638.56 | 106,177,006.13 |
(2)在建工程转入 | 716,949,078.24 | 2,350,308,526.91 | 1,953,969.95 | 83,582,019.09 | 3,152,793,594.19 |
3、本年减少金额 | 16,369,147.63 | 139,758,544.07 | 8,097,293.32 | 50,842,395.20 | 215,067,380.22 |
处置或报废 | 16,369,147.63 | 139,758,544.07 | 8,097,293.32 | 50,842,395.20 | 215,067,380.22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097,017.77 | 1,695,441.52 | 6,220.25 | -414,013.85 | 2,384,665.69 |
5、年末余额 | 10,357,108,012.03 | 28,497,615,673.22 | 136,587,591.94 | 798,373,582.80 | 39,789,684,859.99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1,257,895,871.94 | 11,894,416,542.89 | 92,161,354.14 | 377,656,474.03 | 13,622,130,243.00 |
2、本年增加金额 | 318,071,552.53 | 2,663,142,198.11 | 13,185,143.84 | 97,525,440.90 | 3,091,924,335.38 |
计提 | 318,071,552.53 | 2,663,142,198.11 | 13,185,143.84 | 97,525,440.90 | 3,091,924,335.38 |
3、本年减少金额 | 3,655,256.89 | 71,642,998.99 | 6,469,492.98 | 46,003,756.95 | 127,771,505.81 |
处置或报废 | 3,655,256.89 | 71,642,998.99 | 6,469,492.98 | 46,003,756.95 | 127,771,505.81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85,366.33 | 1,087,415.56 | 4,622.81 | -270,299.54 | 1,007,105.16 |
5、年末余额 | 1,572,497,533.91 | 14,487,003,157.57 | 98,881,627.81 | 428,907,858.44 | 16,587,290,177.73 |
三、减值准备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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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8,784,610,478.12 | 14,010,612,515.65 | 37,705,964.13 | 369,465,724.36 | 23,202,394,682.26 |
2、年初账面价值 | 8,394,871,173.93 | 14,293,483,248.49 | 49,937,448.61 | 382,974,860.17 | 23,121,266,731.2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185,485,981.99 | 正在办理中 |
13、 在建工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1)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改造及扩产项目 | 5,762,196.93 | 5,762,196.93 | 7,089,630.51 | 7,089,630.51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扩产项目 | 145,064,568.04 | 145,064,568.04 | 65,980,329.66 | 65,980,329.66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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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砷化镓扩产及改造设备项目 | 6,072,851.06 | 6,072,851.06 | 16,039,316.92 | 16,039,316.92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智能化汽车灯具二期项目 | 48,418,562.24 | 48,418,562.24 | 10,494,317.81 | 10,494,317.81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428,734,628.18 | 428,734,628.18 | 896,003,779.31 | 896,003,779.31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二期工程 | 75,195,442.97 | 75,195,442.97 | 37,544,098.50 | 37,544,098.5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974,080,886.31 | 974,080,886.31 | 1,718,431,216.06 | 1,718,431,216.06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89,798,548.80 | 189,798,548.80 | 150,853,170.35 | 150,853,170.35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2,208,646,165.74 | 2,208,646,165.74 | 1,364,434,274.32 | 1,364,434,274.32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577,539,466.25 | 577,539,466.25 | 6,913,482.07 | 6,913,482.07 | ||
其他零星工程 | 169,655,538.95 | 169,655,538.95 | 148,838,937.19 | 148,838,937.19 | ||
合 计 | 4,828,968,855.47 | 4,828,968,855.47 | 4,422,622,552.70 | 4,422,622,552.70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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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金额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年其他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1,315,542.00 | 896,003,779.31 | 126,015,702.59 | 277,704,753.50 | 315,580,100.22 | 428,734,628.18 | 92.30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453,939.04 | 1,718,431,216.06 | 262,362,538.38 | 510,595,347.23 | 496,117,520.90 | 974,080,886.31 | 87.12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020,156.00 | 150,853,170.35 | 429,017,894.81 | 389,994,774.17 | 77,742.19 | 189,798,548.80 | 25.20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300,486.00 | 1,364,434,274.32 | 2,063,049,625.77 | 1,207,162,831.78 | 11,674,902.57 | 2,208,646,165.74 | 56.96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587,451.25 | 6,913,482.07 | 686,220,364.68 | 115,241,327.40 | 353,053.10 | 577,539,466.25 | 11.80 | 在建 | 自有资金 | |||
合 计 | 4,677,574.29 | 4,136,635,922.11 | 3,566,666,126.23 | 2,500,699,034.08 | 823,803,318.98 | 4,378,799,695.28 |
注:本年其他减少金额主要系公司内部部分设备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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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6,780,266.80 | 6,780,266.80 |
2、本年增加金额 | 15,008,610.52 | 15,008,610.52 |
3、本年减少金额 | 6,712,362.99 | 6,712,362.99 |
处置 | 6,712,362.99 | 6,712,362.99 |
4、年末余额 | 15,076,514.33 | 15,076,514.33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5,320,186.17 | 5,320,186.17 |
2、本年增加金额 | 4,314,300.15 | 4,314,300.15 |
计提 | 4,314,300.15 | 4,314,300.15 |
3、本年减少金额 | 6,712,362.99 | 6,712,362.99 |
处置 | 6,712,362.99 | 6,712,362.99 |
4、年末余额 | 2,922,123.33 | 2,922,123.33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2,154,391.00 | 12,154,391.00 |
2、年初账面价值 | 1,460,080.63 | 1,460,080.63 |
注:使用权资产年末账面价值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10,694,310.37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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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办公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340,821,071.33 | 5,673,151,696.16 | 178,514,772.97 | 32,057,354.21 | 28,410,770.20 | 8,252,955,664.87 |
2.本年增加金额 | 799,213,487.31 | 5,788,881.39 | 2,286.19 | 805,004,654.89 | ||
(1)外购 | 21,290,100.00 | 5,788,881.39 | 2,286.19 | 27,081,267.58 | ||
(2)内部研发 | 777,923,387.31 | 777,923,387.31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30,088.49 | 230,088.49 | ||||
处置 | 230,088.49 | 230,088.49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725,526.48 | -147,574.58 | 423,993.45 | 1,001,945.35 | ||
5.年末余额 | 2,340,821,071.33 | 6,473,090,709.95 | 183,925,991.29 | 32,059,640.40 | 28,834,763.65 | 9,058,732,176.62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305,897,226.03 | 2,320,620,645.49 | 76,076,063.63 | 29,299,696.06 | 28,410,770.20 | 2,760,304,401.41 |
2.本年增加金额 | 47,215,963.97 | 543,712,340.15 | 15,689,821.79 | 1,053,858.00 | 607,671,983.91 | |
摊销 | 47,215,963.97 | 543,712,340.15 | 15,689,821.79 | 1,053,858.00 | 607,671,98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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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办公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3.本年减少金额 | 90,117.96 | 90,117.96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837,238.84 | -135,168.97 | 423,993.45 | 1,126,063.32 | ||
5.年末余额 | 353,113,190.00 | 2,865,170,224.48 | 91,540,598.49 | 30,353,554.06 | 28,834,763.65 | 3,369,012,330.68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
5.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987,707,881.33 | 3,607,920,485.47 | 92,385,392.80 | 1,706,086.34 | 5,689,719,845.94 | |
2.年初账面价值 | 2,034,923,845.30 | 3,352,531,050.67 | 102,438,709.34 | 2,757,658.15 | 5,492,651,263.46 |
注:本年末通过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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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31,125,738.62 | 正在办理中 |
1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企业合并增加 | 本年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年末余额 |
Luminus Devices, 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北电”)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
合计 | 95,122,372.86 | 95,122,372.86 |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 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Luminus Devices, 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合 计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福建北电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并购福建北电碳化硅衬底业务整合后包含商誉的湖南三安碳化硅衬底板块经营性资产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是 |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福建北电 | 127,210.83 | 128,300.00 | 注1 | 注2 | 注3 | 注4 | 注4 | |
合 计 | 127,210.83 | 128,300.00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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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至2029年为预测期(后续为稳定期); 注2:预测期2025年至2029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61%、20.84%、16.08%、-0.16%、-3.21%,折现率为14.56%; 注3:收入增长率为通过对企业未来发展预测、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收入的变动分析,结合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综合考虑;注4: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 0%,折现率为14.56%。
17、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56,986,236.25 | 38,380,353.98 | 18,456,820.26 | 76,909,769.97 | |
费用类 | 12,955,913.97 | 48,109,440.25 | 18,453,099.05 | 42,612,255.17 | |
车灯开发项目 | 72,299,453.75 | 20,929,557.82 | 32,086,379.66 | 61,142,631.91 | |
工具、治具、模具类 | 85,992,551.01 | 44,738,429.07 | 57,877,362.92 | 72,853,617.16 | |
合 计 | 228,234,154.98 | 152,157,781.12 | 126,873,661.89 | 253,518,274.21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96,760,948.39 | 94,449,994.92 | 680,377,464.39 | 102,106,504.87 |
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 | 57,110,742.24 | 8,566,611.34 | 79,839,426.73 | 11,975,914.01 |
资产折旧及摊销 | 436,747,667.65 | 65,514,451.46 | 428,717,370.58 | 64,307,605.59 |
递延收益 | 265,192,552.54 | 45,448,722.12 | 314,694,001.50 | 47,204,100.22 |
预计负债 | 49,126,321.98 | 7,368,948.30 | 52,313,067.18 | 7,846,960.08 |
可抵扣亏损 | 133,042,757.75 | 31,930,261.86 | 138,156,326.96 | 33,157,518.47 |
公允价值变动 | 10,720,715.82 | 1,608,107.37 | ||
租赁负债 | 13,076,077.81 | 1,961,411.67 | 321,411.38 | 48,211.71 |
合 计 | 1,561,777,784.18 | 256,848,509.04 | 1,694,419,068.72 | 266,646,81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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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17,411,687.12 | 2,617,692.87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 34,767,565.87 | 5,640,205.52 | ||
使用权资产 | 12,154,391.00 | 1,948,449.17 | 1,460,080.63 | 219,012.09 |
合 计 | 46,921,956.87 | 7,588,654.69 | 18,871,767.75 | 2,836,704.96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9,189,007.25 | 201,381,939.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 | 20,769,919.62 | 21,503,248.89 |
可抵扣亏损 | 2,020,115,255.04 | 1,243,410,065.08 |
合 计 | 2,270,074,181.91 | 1,466,295,253.0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注 |
2024年 | 100,870,524.83 | ||
2025年 | 80,290,996.45 | 80,290,996.45 | |
2026年 | 115,498,392.48 | 115,498,392.48 | |
2027年 | 125,528,256.97 | 125,528,256.97 | |
2028年 | 287,717,856.62 | 287,717,856.62 | |
2029年及以上 | 1,411,079,752.52 | 533,504,037.73 | |
合 计 | 2,020,115,255.04 | 1,243,410,065.08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1,109,878,116.33 | 1,109,878,116.33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
合 计 | 1,109,878,116.33 | 1,109,878,116.33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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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项 目 | 年末 | 年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624,088,719.12 | 1,624,088,719.12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财产保全冻结等 | 1,109,861,204.32 | 1,109,861,204.32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434,889,681.24 | 434,889,681.24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520,106,935.37 | 520,106,935.37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118,037,197.49 | 76,722,235.04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2,005,433,090.88 | 860,099,032.46 | 其他 | 售后回租 | 4,488,344,907.23 | 1,553,710,804.56 | 其他 | 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37,897,791.61 | 99,516,239.33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合计 | 4,064,411,491.24 | 2,919,077,432.82 | 6,374,248,036.02 | 3,359,917,4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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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的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0,220.34元;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0元;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共缴存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574,269,745.61元;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外供应商因采购合同纠纷,被实施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01,789,938.28元,该财产保全冻结事项已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后双方正在准备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意见及代理意见,目前仲裁程序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出具仲裁裁决书;其余的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944,499,768.71元及缴交的ETC保证金等人民币19,046.18元;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中的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434,889,681.24元;
注3: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购买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后,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租回,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860,099,032.46元。
21、 短期借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61,000,000.00 | 674,910,829.17 |
保证借款 | 4,029,700,000.00 | 1,928,5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50,000,000.00 | |
质押借款 | 90,859,473.96 | 70,039,580.80 |
应付利息 | 2,634,372.42 | 1,639,104.94 |
合 计 | 4,884,193,846.38 | 2,825,089,514.91 |
注1:信用借款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本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78页
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2)2024年6月20日,公司本部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8,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
(3)2024年6月20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7,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100.00万元。
(4)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5)2024年12月1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6)2024年12月1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借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注2:保证借款
(1)2024年1月17日,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2,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500.00万元。
(2)2024年2月28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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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9月23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4)2024年3月26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5)2024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6)2024年7月4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7)202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8)2024年9月9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业务、贸易融资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8,00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18,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9)2023年7月3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额度总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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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10)2024年8月5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额度总金额50,00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国际/国内信用证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②2024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向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45,0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接受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代理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向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截止报告期末,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45,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11)2024年12月2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12)2024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13)2024年7月12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14)2024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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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5)2023年9月15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16)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6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6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600.00万元。
(17)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7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7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700.00万元。
(18)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8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800.00万元。
(19)2024年2月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9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9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
(20)2024年3月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1)2024年5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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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2)2024年6月27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23)2024年8月26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导体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国际信用证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2024年9月25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5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②2024年11月14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39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1,39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③2024年11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④2024年11月13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4)2024年9月9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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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业务、贸易融资等,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具体融资业务开展如下:
①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54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5,54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②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7,640.00万元,受益人为公司本部,公司本部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7,64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③2024年9月1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4,35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4,35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④2024年 10月31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 2,550.00万元,受益人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办理国内信用证无追索议付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贴现款人民币 2,55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5)2023年12月29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6)2024年5月29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卖方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1,000.00万元,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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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7)2024年5月30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卖方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1,000.00万元,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8)2024年10月17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9)2024年4月2日,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协议,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向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4,0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接受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代理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向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4,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30)2024年2月1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
(31)2024年2月26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32)2024年12月23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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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33)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注3:质押借款
(1)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全资子公司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622,280.62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3)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850,650.89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4)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5)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186,542.45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注4:短期借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72.8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资金需求增加致银行贷款增加。
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项 目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 |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 | |
合 计 | 97,386,225.97 | —— |
注:交易性金融负债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100.00%,系公司销售贵金属废料发货时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并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将预收的贵金属废料货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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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净额结算。报告期末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23、 应付票据
种 类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4,210,373.45 | 55,495,441.97 |
银行承兑汇票 | 2,356,303,965.43 | 1,601,793,953.96 |
合 计 | 2,440,514,338.88 | 1,657,289,395.93 |
注:应付票据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47.26%,主要系报告期末以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4、 应付账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515,795,150.53 | 1,368,634,842.88 |
应付设备款 | 531,383,896.43 | 729,225,327.71 |
应付工程款 | 320,820,180.37 | 168,571,136.27 |
应付其他款 | 216,208,189.38 | 205,769,465.54 |
合 计 | 2,584,207,416.71 | 2,472,200,772.40 |
25、 预收款项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320,776.41 | |
合 计 | 320,776.41 |
26、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152,259,795.23 | 188,809,420.75 |
合 计 | 152,259,795.23 | 188,809,4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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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六 | 74,908,358.58 | 尚未满足结转条件 |
合 计 | 74,908,358.58 | —— |
2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7,219,837.98 | 2,427,918,648.60 | 2,381,641,092.88 | 323,497,39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615,135.72 | 107,538,772.74 | 76,362.98 | |
三、辞退福利 | 1,643,773.84 | 5,100,818.31 | 6,744,592.15 | |
合 计 | 278,863,611.82 | 2,540,634,602.63 | 2,495,924,457.77 | 323,573,756.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7,094,320.38 | 2,210,322,409.31 | 2,164,110,557.03 | 323,306,172.66 |
2、职工福利费 | 92,471,139.60 | 92,471,139.60 | ||
3、社会保险费 | 64,132,058.10 | 64,092,333.08 | 39,725.0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035,113.98 | 55,998,763.32 | 36,350.66 | |
工伤保险费 | 5,197,585.27 | 5,194,210.91 | 3,374.36 | |
生育保险费 | 2,899,358.85 | 2,899,358.85 | ||
4、住房公积金 | 117,724.00 | 56,712,106.35 | 56,686,421.53 | 143,408.8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793.60 | 4,280,935.24 | 4,280,641.64 | 8,087.20 |
合 计 | 277,219,837.98 | 2,427,918,648.60 | 2,381,641,092.88 | 323,497,393.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140,069.08 | 104,066,212.89 | 73,856.19 | |
2、失业保险费 | 3,475,066.64 | 3,472,559.85 | 2,506.79 | |
合 计 | 107,615,135.72 | 107,538,772.74 | 76,36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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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应交税费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59,248,951.28 | 82,355,789.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84,117.77 | 6,063,752.54 |
教育费附加 | 1,065,269.31 | 2,619,840.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11,012.88 | 1,552,232.80 |
水利基金 | 668,125.01 | 448,164.12 |
企业所得税 | 24,276,869.03 | 75,079,443.87 |
个人所得税 | 10,220,614.28 | 11,292,224.83 |
土地使用税 | 4,992,080.90 | 4,999,944.06 |
房产税 | 20,323,307.41 | 13,778,447.19 |
其他 | 5,345,387.23 | 4,276,269.69 |
合 计 | 129,335,735.10 | 202,466,109.27 |
注:应交税费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36.12%,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9、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合 计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证金 | 18,962,513.43 | 19,544,970.53 |
其他往来 | 71,018,371.23 | 85,881,164.43 |
合 计 | 89,980,884.66 | 105,426,1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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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32) | 1,500,739,536.97 | 1,271,178,727.2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六、34) | 363,768,683.66 | 649,601,050.2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六、33) | 4,470,067.17 | 321,411.38 |
应付利息 | 7,478,151.32 | 6,407,428.54 |
合 计 | 1,876,456,439.12 | 1,927,508,617.41 |
31、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 | 810,802,096.85 | 536,337,721.36 |
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 3,347,072.89 | 3,191,311.97 |
合 计 | 814,149,169.74 | 539,529,033.33 |
注: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0.90%,主要系报告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32、 长期借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090,501,947.39 | 3,872,587,272.04 |
信用借款 | 769,700,000.00 | 829,500,000.00 |
小计 | 4,860,201,947.39 | 4,702,087,272.0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30) | 1,500,739,536.97 | 1,271,178,727.21 |
合 计 | 3,359,462,410.42 | 3,430,908,544.83 |
注1:2024年6月25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4,990.00万元。
注2:2024年7月11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2,8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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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
注3:2024年7月22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22,4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4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2,400.00万元。
注4:2024年7月17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13,8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3,8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3,78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780.00万元。
注5: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6:2023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
注7:2023年4月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70.00万元。
注8:2023年6月12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注9:2021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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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注10:2023年6月2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注11:2023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计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11,758,192.04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1,175,819.21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80,582,372.83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2,351,638.41元。注12:2022年3月23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
注13:2022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4,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3,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990.00万元。
注14:2022年6月2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4,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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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万元。注15:2022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6,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16:2023年6月21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44,468,572.84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5,373,029.28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19,095,543.56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8,687,898.56元。注17:2024年6月6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18:2024年6月7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注19:2024年9月4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95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95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94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20:202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2,424,0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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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424,031.00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324,031.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21: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75%至3.50%。
33、 租赁负债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新增租赁 | 本年利息 | 其他 | ||||
应付租赁费 | 321,411.38 | 14,773,678.33 | 309,842.14 | 2,328,854.04 | 13,076,077.8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六、30) | 321,411.38 | —— | —— | —— | —— | 4,470,067.17 |
合 计 | —— | —— | —— | —— | 8,606,010.64 |
34、 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合 计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47,768,683.59 | 1,541,407,762.2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30) | 363,768,683.66 | 649,601,050.28 |
合 计 | 983,999,999.93 | 891,806,711.93 |
注1: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165,4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93,0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72,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2,000.00万元。
注2: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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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9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53,102,016.94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53,102,016.94元。
注3: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2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8,5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11,5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2,500.00万元。
注4:本公司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5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55,666,666.65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65,666,666.72元。
35、 预计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3,692,855.08 | 52,313,067.18 | |
合 计 | 53,692,855.08 | 52,313,067.18 |
36、 递延收益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 原因 |
政府补助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3,672,989.66 | 4,355,054,340.25 | |
合 计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3,672,989.66 | 4,355,054,340.25 |
37、 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 年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注: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数量分别为112,200,000股和605,600,000股。
38、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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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20,868,076,666.87 | 20,868,076,666.8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0,143,256.19 | 3,129,960.50 | 283,273,216.69 | |
合 计 | 21,148,219,923.06 | 3,129,960.50 | 21,151,349,883.56 |
注: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3,129,960.50元,系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实施股票期权奖励2,992,277.17元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而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增加的其他资本公积137,683.33元。
39、 库存股
项 目 | 年初余额 | 增加 | 减少 | 年末余额 |
回购本公司股份 | 419,129,575.27 | 1,580,909,342.04 | 2,000,038,917.31 | |
合 计 | 419,129,575.27 | 1,580,909,342.04 | 2,000,038,917.31 |
注:库存股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580,909,342.04元,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存放于回购账户所致。
40、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生金额 | 年末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年转入损益 | 减:前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年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262,509.71 | 34,287,306.93 | 34,510,888.11 | -223,581.18 | 97,773,397.8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08,800.28 | 12,184,798.15 | 12,184,798.15 | 7,775,997.8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671,309.99 | 22,102,508.78 | 22,326,089.96 | -223,581.18 | 89,997,399.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3,262,509.71 | 34,287,306.93 | 34,510,888.11 | -223,581.18 | 97,773,39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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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综合收益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4.55%,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41、 专项储备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73,194.02 | 1,009,413.00 | 544,106.78 | 938,500.24 |
合 计 | 473,194.02 | 1,009,413.00 | 544,106.78 | 938,500.24 |
注:专项储备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98.33%,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42、 盈余公积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41,419,324.17 | 81,689,257.96 | 1,123,108,582.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 计 | 1,041,419,324.17 | 81,689,257.96 | 1,123,108,582.13 |
43、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 年 | 上 年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11,480,085,635.66 | 11,460,483,010.08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1,462.14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1,480,085,635.66 | 11,460,311,547.94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846,286.50 | 366,559,956.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1,689,257.96 | 99,230,557.9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4,822,093.30 | 247,555,310.6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11,506,420,570.90 | 11,480,085,63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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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注2:本年度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161,615,617.00股后的股份4,827,403,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144,822,093.30元。
4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497,969,844.33 | 10,009,002,789.31 | 10,202,739,061.54 | 9,117,332,059.90 |
其他业务 | 4,607,857,652.34 | 4,179,568,083.26 | 3,850,012,895.20 | 3,508,458,526.97 |
合 计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4,052,751,956.74 | 12,625,790,586.87 |
(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类型分类: | ||||
LED外延芯片 | 6,037,205,298.12 | 4,795,893,291.67 | 5,665,282,358.26 | 4,998,370,104.38 |
集成电路产品 | 2,856,989,371.11 | 2,872,351,747.43 | 2,306,562,777.37 | 2,041,855,832.81 |
LED应用产品 | 2,603,775,175.10 | 2,340,757,750.21 | 2,230,893,925.91 | 2,077,106,122.71 |
材料、废料销售 | 4,476,313,051.99 | 4,091,259,343.68 | 3,682,961,429.73 | 3,428,254,395.56 |
租金、物业、服务 | 131,544,600.35 | 88,308,739.58 | 167,051,465.47 | 80,204,131.41 |
合 计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4,052,751,956.74 | 12,625,790,586.8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13,868,482,347.30 | 12,465,372,487.55 | 11,828,544,460.07 | 11,065,188,817.12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7,345,149.37 | 1,723,198,385.02 | 2,224,207,496.67 | 1,560,601,769.75 |
合 计 | 16,105,827,496.67 | 14,188,570,872.57 | 14,052,751,956.74 | 12,625,790,5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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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543,830.25 | 20,786,520.86 |
教育费附加 | 9,172,248.10 | 9,300,926.30 |
地方教育附加 | 6,309,993.11 | 6,200,617.55 |
房产税 | 91,368,873.70 | 80,210,733.04 |
水利基金 | 3,480,326.37 | 2,826,298.39 |
土地使用税 | 29,207,971.51 | 29,888,944.60 |
印花税 | 18,617,145.35 | 14,260,751.52 |
环保税 | 115,640.15 | 85,647.89 |
其他 | 1,299,859.85 | 83,520.22 |
合 计 | 180,115,888.39 | 163,643,960.37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46、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9,907,744.63 | 91,957,286.84 |
差旅费用 | 10,112,699.85 | 9,046,272.74 |
业务费用 | 9,467,908.93 | 9,134,814.23 |
运营费用 | 1,863,194.26 | 2,078,319.69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1,158,464.27 | 2,959,838.17 |
广告宣传费用 | 11,174,468.79 | 16,219,887.86 |
房租及物业费用 | 14,772,952.67 | 12,505,508.0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607,614.28 | 2,454,043.83 |
其他 | 9,904,433.74 | 10,035,713.87 |
合 计 | 180,969,481.42 | 156,391,685.29 |
47、 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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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4,783,329.10 | 418,196,200.66 |
差旅费用 | 30,599,139.84 | 25,368,273.31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57,852,796.86 | 51,999,627.30 |
房租物业费用 | 6,711,581.24 | 11,240,489.46 |
会务宣传费用 | 5,483,287.21 | 3,328,260.68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91,848,843.70 | 280,823,178.06 |
物料消耗费用 | 17,548,128.02 | 17,164,044.12 |
业务费用 | 20,047,989.92 | 23,219,359.16 |
修理费用 | 8,380,360.18 | 7,296,705.14 |
其他 | 24,871,966.47 | 54,983,801.75 |
合 计 | 878,127,422.54 | 893,619,939.64 |
48、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6,624,760.06 | 331,239,359.60 |
物料消耗费用 | 186,043,211.49 | 239,000,833.9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144,977,632.02 | 152,182,457.20 |
其他费用 | 107,935,502.29 | 71,491,274.62 |
合 计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49、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6,540,390.36 | 322,513,976.00 |
减:利息收入 | 158,239,992.42 | 57,252,384.71 |
汇兑净损失 | 148,999.79 | -5,500,946.42 |
手续费 | 11,586,914.58 | 15,620,047.90 |
合 计 | 180,036,312.31 | 275,380,69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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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费用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下降34.62%,主要系本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50、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29,104,310.54 | 1,546,539,182.74 | 816,581,666.5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62,823,893.56 | 116,654,648.04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62,084.43 | 1,551,102.01 | |
合 计 | 993,290,288.53 | 1,664,744,932.79 | 816,581,666.50 |
注1: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政府补助。 注2:其他收益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下降40.33%,主要系本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1、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927,674.56 | -9,906,727.7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23,915.38 | -28,383,856.9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289,047.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942,442.34 | |
合 计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注:投资收益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下降36.85%,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合 计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减少28,217,749.40元,主要系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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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所致。
53、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3,093,923.89 | 504,594.84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9,111,688.68 | -17,323,775.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81,798.64 | -643,235.63 |
合 计 | -12,687,411.21 | -17,462,416.41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4、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合 计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5、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12,519,630.87 |
合 计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12,519,630.87 |
注: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下降84.45%,主要系本年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56、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4,612,615.24 | 5,989,471.29 | 4,612,615.24 |
其他 | 11,421,256.94 | 7,261,794.12 | 11,421,256.94 |
合 计 | 16,033,872.18 | 13,251,265.41 | 16,033,8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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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07,678.52 | 8,589,759.07 | 907,678.52 |
其中:固定资产 | 907,678.52 | 8,589,759.07 | 907,678.52 |
对外捐赠支出 | 422,660.39 | 718,321.66 | 422,660.39 |
罚款及滞纳金 | 5,793,825.33 | 1,596,854.74 | 5,793,825.33 |
赔偿支出 | 321,474.98 | 533,000.00 | 321,474.98 |
其他 | 35,050,021.28 | 21,971,271.49 | 35,050,021.28 |
合 计 | 42,495,660.50 | 33,409,206.96 | 42,495,660.50 |
58、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7,976,148.19 | 94,753,940.5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024,647.97 | 13,295,928.84 |
合 计 | 102,000,796.16 | 108,049,869.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7,572,642.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9,393,160.5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5,539,794.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524,914.5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510,070.9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2,348,209.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74,148.68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369,977.5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0,124,910.06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4,506,68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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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所得税费用 | 102,000,796.16 |
59、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40。
6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385,064,604.65 | 2,514,446,909.08 |
利息收入 | 156,450,638.34 | 55,532,243.97 |
其他往来款项 | 56,440,455.26 | 44,987,657.05 |
合 计 | 597,955,698.25 | 2,614,966,810.10 |
②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292,199,261.86 | 270,495,101.96 |
其他往来款项 | 55,588,985.90 | 61,473,816.19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101,789,938.28 | |
ETC保证金等 | 19,046.18 | |
合 计 | 449,597,232.22 | 331,968,918.1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联营或合营企业出资 | 741,206,941.00 | 419,412,617.03 |
合 计 | 741,206,941.00 | 419,412,617.03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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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信用证保证金 | 2,466,612,273.91 | 1,422,088,059.79 |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库存股 | 624,798,230.72 | |
合 计 | 2,466,612,273.91 | 2,046,886,290.51 |
②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缴存承兑、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2,879,623,504.25 | 1,374,480,478.36 |
回购股票 | 1,580,909,342.04 | 419,129,575.27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 | 103,000,000.00 | |
支付租金 | 2,647,964.37 | 1,235,425.51 |
合 计 | 4,566,180,810.66 | 1,794,845,479.14 |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825,089,514.91 | 6,128,658,025.64 | 137,015,087.82 | 4,095,299,168.14 | 111,269,613.85 | 4,884,193,846.38 |
应付股利 | 144,822,093.30 | 144,822,093.30 | ||||
长期借款(含1年到期) | 4,707,699,589.46 | 1,455,363,523.84 | 145,840,575.44 | 1,441,289,651.14 | 4,867,614,037.60 | |
长期应付款(含1年到期) | 1,542,202,873.33 | 500,000,000.00 | 29,899,786.74 | 630,647,228.40 | 93,620,686.97 | 1,347,834,744.70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321,411.38 | 15,447,718.93 | 2,647,964.37 | 45,088.13 | 13,076,077.81 | |
合 计 | 9,075,313,389.08 | 8,084,021,549.48 | 473,025,262.23 | 6,314,706,105.35 | 204,935,388.95 | 11,112,718,706.49 |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522,279,734.66 | 1,109,861,204.32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银行存款 | 101,789,938.28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
银行存款 | 19,046.18 | ETC保证金等 | |
合 计 | 1,624,088,719.12 | 1,109,861,204.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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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5,571,845.98 | 366,559,956.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1,539,108.62 | 351,231,671.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87,411.21 | 17,462,416.4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91,924,335.38 | 2,952,412,285.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314,300.15 | 2,897,441.01 |
无形资产摊销 | 607,671,983.91 | 541,165,558.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6,873,661.89 | 138,909,840.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19,630.87 | -80,533,873.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348.59 | 8,589,759.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12,840.20 | -17,404,909.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5,749,363.73 | 307,477,063.9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162,542.49 | 43,233,027.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72,698.24 | 13,208,36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51,949.73 | 87,559.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478,761.47 | 145,928,380.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7,303,488.43 | -340,814,975.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2,518,891.16 | -473,028,704.4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784,618.19 | 3,977,380,864.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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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4,420,325.94 | -514,190,631.56 |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现金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其中:库存现金 | 286,199.02 | 331,304.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18,417,228.61 | 7,711,916,363.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5.24 | 40,876,161.1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8,703,502.87 | 7,753,123,828.8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
项 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37,370,691.20 | 7.18840 | 987,475,476.62 |
欧元 | 610,437.69 | 7.52570 | 4,593,970.92 |
港元 | 124,640,289.86 | 0.92604 | 115,421,894.02 |
日元 | 559,724,220.11 | 0.046233 | 25,877,729.87 |
英镑 | 7,670,309.37 | 9.07650 | 69,619,563.0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1,233,035.21 | 7.18840 | 152,631,550.30 |
英镑 | 3,302,382.98 | 9.07650 | 29,974,079.12 |
港元 | 302,992,532.28 | 0.92604 | 280,583,204.59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07页
项 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6,570,529.08 | 7.18840 | 47,231,591.24 |
港元 | 2,420,230.86 | 0.92604 | 2,241,230.59 |
日元 | 120,328,806.00 | 0.046233 | 5,563,161.6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4,287,399.71 | 7.18840 | 390,239,544.08 |
欧元 | 7,079,561.91 | 7.52570 | 53,278,659.07 |
港元 | 42,070,400.71 | 0.92604 | 38,958,873.87 |
日元 | 845,234,354.00 | 0.046233 | 39,077,719.89 |
英镑 | 1,733,885.53 | 9.07650 | 15,737,612.01 |
法郎 | 2,067,488.72 | 7.99770 | 16,535,154.5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78,974.91 | 7.18840 | 1,286,543.24 |
港元 | 7,699,333.17 | 0.92604 | 7,129,890.49 |
日元 | 36,030,410.00 | 0.046233 | 1,665,793.95 |
英镑 | 48,933.52 | 9.07650 | 444,145.09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项目 | 境外主要 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LUMINUS, 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LUMINUS DEVICES, 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英国 | 英镑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APC Electronic Pte. Ltd. | 新加坡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Sanan Europe GmbH | 德国 | 欧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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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7,354,561.60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16,606,934.69元。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 经营租赁
项 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9,080,994.80 | |
合 计 | 19,080,994.80 |
②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期 间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第一年 | 7,829,835.45 | 8,481,984.77 |
第二年 | 1,259,748.40 | 3,976,386.60 |
第三年 | 361,401.80 | 893,083.40 |
第四年 | 78,670.00 | 2,400.00 |
第五年 | 2,400.00 | 2,4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合 计 | 9,532,055.65 | 13,356,254.77 |
七、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59,679,775.14 | 598,129,104.31 |
物料消耗费用 | 431,533,406.82 | 603,621,788.62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48,594,875.91 | 334,485,379.72 |
其他费用 | 182,935,867.55 | 199,437,906.87 |
合 计 | 1,322,743,925.42 | 1,735,674,179.5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05,581,105.86 | 793,913,925.3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17,162,819.56 | 941,760,254.14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09页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年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年损益 | 其他 | ||||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 15,440,277.51 | 15,440,277.51 | ||||||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4,565,123.70 | 15,441,742.17 | 13,278,709.70 | 16,728,156.17 | ||||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4,942,232.34 | 67,258,319.51 | 64,197,100.36 | 28,003,451.49 | ||||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 24,709,833.29 | 18,336,559.77 | 6,373,273.52 | |||||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 3,633,232.03 | 17,550,865.04 | 14,337,107.61 | 6,846,989.46 | ||||
厦门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43,584,983.96 | 83,895,453.57 | 80,323,505.55 | 47,156,931.98 | ||||
集成电路开发阶段支出 | 138,772,809.14 | 11,695,078.80 | 57,722,635.18 | 36,309,362.96 | 56,435,889.80 | |||
泉州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5,190,259.53 | 184,416,501.78 | 140,279,254.32 | 7,315,758.54 | 62,011,748.45 | |||
泉州集成开发阶段支出 | 106,917,445.72 | 561,737.13 | 36,309,362.96 | 115,923,563.46 | -2,366,466.65 | 25,498,515.70 | ||
泉州光通讯开发阶段支出 | 40,603,679.97 | 11,089,421.40 | 51,693,101.37 | |||||
湖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3,951,741.56 | 18,475,897.73 | 21,688,818.48 | 738,820.81 | ||||
湖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66,738,467.74 | 206,777,802.43 | 203,039,313.77 | 170,476,956.40 | ||||
合 计 | 609,050,086.49 | 617,162,819.56 | 36,309,362.96 | 777,923,387.31 | 61,961,681.27 | -2,366,466.65 | 420,270,7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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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 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研发中 | 2025年6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2年7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高可靠性低Ronsp的SiC MOSFET产品研发_SiC芯片研发 | 研发中 | 2025年5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4年3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提升高可靠性与性能的碳化硅MOSFET工艺技术的研发 | 研发中 | 2025年5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4年1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2024年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APCElectronic Pte. Ltd.,该公司本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2024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 2024年3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投资设立Sanan Europe GmbH,该公司本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24年6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本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2024年9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橙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2024年10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本公司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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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6,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天津 | 人民币60,000万元 | 天津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298,0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7,108.14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注1) | 芜湖 | 人民币77,6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85.05 | 设立 |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2,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 | 人民币2,000万元 | 南京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英国 | 英镑3,066万元 | 英国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安溪 | 人民币50,000万元 | 安溪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 INC. | 美国 | 美元6,4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 DEVICES, INC. | 美国 | 美元2,2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美元5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5,000万元 | 芜湖 | 设计开发、贸易和服务 | 100.00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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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5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2,0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上海 | 人民币5,000万元 | 上海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0,000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1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Sanan Europe GmbH | 德国 | 欧元2.50万元 | 德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0,000万元 | 厦门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3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9,000万元 | 日本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鄂州 | 人民币330,000万元 | 鄂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2) | 鄂州 | 人民币5,000万元 | 鄂州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450,000万元 | 长沙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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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180,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1,500万元 | 长沙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11,045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APC Electronic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1.00元 | 新加坡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北京 | 人民币1,000万元 | 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注1: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瑞”)实施《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增资后公司对芜湖安瑞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85.05%。注2: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更名为湖北艾迈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4.95 | 2,725,559.48 | 23,529,978.30 |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万元)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合计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17,411.28 | 84,968.13 | 302,379.41 | 190,199.82 | 8,296.48 | 198,4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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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万元)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21,971.10 | 13,702.72 | 13,785.45 | 5,024.91 |
注:该子公司系自2024年12月起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故无年初余额及上年发生额。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工业生产 | 51.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530,637,901.7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718,053,355.92 |
非流动资产 | 3,632,388,235.03 |
资产合计 | 6,163,026,136.76 |
流动负债 | 359,034,274.49 |
非流动负债 | 3,658,718,861.68 |
负债合计 | 4,017,753,136.1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93,552,813.74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15页
项 目 |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93,552,813.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2,939,792.75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63,370,922.4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891,761.07 |
综合收益总额 | -39,479,161.33 |
本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0,688,108.62 | 445,878,600.5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6,608,504.14 | -14,383,156.0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608,504.14 | -14,383,15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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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政府补助
1、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台青专项资金 | 35,356.17 | 100,000.00 | 135,356.17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百人计划第一批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三批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 1,175,000.00 | 1,1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1,000,000.00 | 4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MOCVD设备补贴 | 71,230,312.44 | 51,083,401.25 | 20,146,911.19 | 与资产相关 |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1,610,734.53 | 333,255.48 | 1,277,479.05 | 与资产相关 | ||
自适应汽车灯具生产项目 | 17,440,000.00 | 17,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贴息 | 43,545,501.65 | 16,817,727.17 | 26,727,774.48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2,267,000.00 | 835,210.53 | 1,431,789.47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8,784,892.58 | 1,494,600.00 | 7,290,292.58 | 与资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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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1,030,950.00 | 261,000.00 | 769,950.00 | 与资产相关 |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0,183,333.33 | 1,880,000.00 | 8,30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1,762,500.00 | 450,000.00 | 1,3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1,261,166.67 | 322,000.00 | 939,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1,245,833.33 | 230,000.00 | 1,01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1,672,416.67 | 427,000.00 | 1,245,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5,426,875.00 | 685,500.00 | 4,741,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099,375.00 | 391,500.00 | 2,707,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163,333.20 | 4,535,000.04 | 16,628,333.16 | 与资产相关 |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518,750.00 | 75,000.00 | 44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3,958,333.27 | 500,000.04 | 3,458,333.23 | 与资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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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03,750.00 | 69,000.00 | 53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349,375.00 | 268,500.00 | 2,080,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3,000,000.00 | 2,000,000.00 | 192,094.02 | 4,807,905.98 | 与资产相关 |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1,411,385.35 | 315,000.00 | 1,096,385.35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5,647,750.00 | 713,400.00 | 4,934,35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16,471,978.95 | 6,376,250.04 | 10,095,728.91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2,712,833.27 | 1,838,000.04 | 10,874,833.23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103,333.27 | 392,000.04 | 2,711,333.23 | 与资产相关 |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4,355,115.44 | 1,512,871.32 | 12,842,244.12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2,840,000.00 | 480,000.00 | 2,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6,186,666.65 | 960,000.00 | 500,000.04 | 6,646,666.61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微小尺寸LED的可见光通信与定位成像系统 | 680,000.00 | 150,000.00 | 8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长及高性能器件制备 | 6,736,600.00 | 748,800.00 | 7,48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19页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新型MOCVD装备在6”蓝宝石基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产应用 | 3,267,100.00 | 512,900.00 | 63,000.00 | 3,71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2,058,185.22 | 224,529.24 | 1,833,655.98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7,037,916.73 | 888,999.96 | 6,148,916.77 | 与资产相关 |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及其健康_医疗_植物光照的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 5,600,000.01 | 2,400,000.00 | 330,150.58 | 0.02 | 7,669,849.41 | 与资产相关 |
高电光转换效率AlGaN基深紫外LED器件研究 | 1,059,300.00 | 1,038,600.00 | 2,097,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宽高工作温区高光效Micro-LED芯片制备技术 | 1,278,000.00 | 1,27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Micro-LED芯片与驱动技术研发 | 3,290,000.00 | 3,2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4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634,800.00 | 859,124.78 | 2,775,675.22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款 | 2,466,750.00 | 2,466,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3,276,276.34 | 409,534.56 | 2,866,741.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360,000.00 | 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0页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6英寸0.15μmpHEMT及0.35μm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8,125,000.14 | 6,249,999.96 | 21,875,000.18 | 与资产相关 |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5,684,037.44 | 710,504.64 | 4,973,532.8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69,442,945.10 | 8,828,798.22 | 60,614,146.88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强基项目 | 37,500,000.08 | 6,249,999.96 | 31,25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5,476,600.00 | 632,659.02 | 4,843,940.9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3,998,964.72 | 499,870.56 | 3,499,094.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 | 7,851,270.47 | 981,408.84 | 6,869,861.6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32,696,075.10 | 15,373,801.32 | 117,322,273.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4,106,666.64 | 440,000.04 | 3,666,666.6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助 | 1,873,300.00 | 1,873,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 3,855,000.00 | 645,000.00 | 4,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1页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37,140,000.00 | 6,545,589.72 | 30,594,410.28 | 与资产相关 | ||
GaN外延材料(5G移动通讯基站用GaN基Sub-6GHz及毫米波) | 3,220,000.00 | 980,000.00 | 4,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工业电机应用的Si衬底上GaN基功率电子材料与器件 | 1,607,200.00 | 1,607,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17,840,000.00 | 4,960,000.00 | 22,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μm 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27,150,000.00 | 29,533,400.00 | 1,419,702.92 | 55,263,697.08 | 与资产相关 | |
高质量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研发及产业化 | 3,150,000.00 | 1,350,000.00 | 37,500.00 | 4,4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BE装备在光电器件方向上的应用示范 | 1,432,500.00 | 371,900.00 | 1,804,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Si衬底上GaN基HEMT器件设计及关键制备技术研究 | 1,903,600.00 | 2,190,200.00 | 4,093,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5G基站用高功率碳化硅基氮化镓射频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 3,500,000.00 | 3,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分辨扫描显微检测仪工程化开发及应用示范 | 215,200.00 | 215,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800,986,132.28 | 18,793,196.41 | 782,192,935.87 | 与资产相关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2页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2,771,703,709.21 | 354,305,770.60 | 2,417,397,938.61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红光Micro-LED外延生长 | 1,904,000.00 | 1,9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深紫外AlGaN基LED发光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 | 2,675,000.00 | 1,270,000.00 | 594,400.00 | 3,350,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激光剥离与解键合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1,256,445.11 | 1,256,445.11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巨量转移及修补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0,575,000.00 | 10,5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 2,130,000.00 | 336,290.16 | 1,793,709.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新型显示高效率Micro-LED芯片 | 20,700,000.00 | 20,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0kk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项目 | 400,000.00 | 8,888.88 | 391,111.12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蓝、绿光激光器产业化 | 2,25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GaInP红光激光器及其在投影和平板超高清激光显示应用研究 | 624,000.00 | 62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254,198.06 | 535,902.77 | 11,718,295.29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9,383,119.29 | 4,550,000.00 | 1,210,560.86 | 12,722,558.43 | 与资产相关 | |
显示用微小尺寸氮化物LED芯片技术研发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504,166.79 | 99,999.96 | 404,166.83 | 与资产相关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3页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 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7,447,916.60 | 1,250,000.04 | 6,197,916.5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425,546,016.40 | 35,837,864.08 | 389,708,152.32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半导体用关键材料与装备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关键技术攻关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四代氧化镓功率半导体单晶衬底生长、器件制备和工艺 | 720,000.00 | 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高质量碳化硅单晶生长技术研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6~8英寸碳化硅衬底与外延量产应用验证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8英寸SiC外延装备关键技术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 5,246,100.00 | 15,162.14 | 5,230,937.86 | 与资产相关 | ||
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扶持款 | 54,788,255.60 | 923,570.30 | 53,864,685.3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44,870.81 | 620,460.00 | 1,637,899.11 | 10,627,431.7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4,796,737,969.91 | 121,989,360.00 | 562,678,589.64 | 994,400.02 | 4,355,054,340.25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4页
2、 计入本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
6英寸0.15μmpHEMT及0.35μm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880,000.00 | 1,880,000.00 | ||
MOCVD设备补贴 | 51,083,401.25 | 101,261,663.05 | ||
产业扶持资金 | 35,837,864.08 | 20,593,108.92 |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230,000.00 | 230,000.00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535,000.04 | 4,535,000.04 |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1,494,600.00 | 1,494,600.00 |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333,255.48 | 333,255.48 |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261,000.00 | 261,000.00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18,793,196.41 | 18,307,619.38 | ||
进口设备贴息 | 16,817,727.17 | 18,095,954.88 |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322,000.00 | 322,000.00 |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354,305,770.60 | 308,646,595.75 |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315,000.00 | 315,000.00 |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99,999.96 | 99,999.96 |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450,000.00 | 450,000.00 |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427,000.00 | 427,000.00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5页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353,333.33 |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650,000.00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5,373,801.32 | 15,373,801.32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6,376,250.04 | 6,376,250.04 |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1,250,000.04 | 1,250,000.04 |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685,500.00 | 685,500.00 |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91,500.00 | 391,500.00 |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888,999.96 | 888,999.96 |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92,000.04 | 392,000.04 |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713,400.00 | 713,400.00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838,000.04 | 1,838,000.04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409,534.56 | 409,534.56 |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710,504.64 | 710,504.64 |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8,828,798.22 | 9,009,557.94 |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75,000.00 | 75,000.00 |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500,000.04 | 500,000.04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6页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9,000.00 | 69,000.00 |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68,500.00 | 268,500.00 |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499,870.56 | 499,870.56 |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 | 981,408.84 | 981,408.84 |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500,000.04 | 500,000.04 | ||
工业强基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512,871.32 | 978,217.86 |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480,000.00 | 480,000.00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535,902.77 | 285,944.71 |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440,000.04 | 293,333.36 |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224,529.24 | 163,528.78 |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75,325.86 |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210,560.86 | 616,880.71 | ||
土地扶持款 | 923,570.30 | 367,706.40 |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192,094.02 | |||
新型MOCVD装备在6”蓝宝石基蓝绿光Micro-LED外延生产应用 | 63,000.00 | |||
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500,000.00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7页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
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关键技术攻关 | 500,000.00 | |||
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半导体用关键材料与装备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及其健康_医疗_植物光照的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 330,150.58 |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632,659.02 |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835,210.53 |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6,545,589.72 | |||
6英寸0.15μm 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419,702.92 | |||
高质量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研发及产业化 | 37,500.00 | |||
2024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59,124.78 | |||
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 336,290.16 | |||
年产12000kk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项目 | 8,888.88 |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 15,162.14 | 6,799,000.00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37,899.11 | 2,167,595.74 |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5,207,428.00 | 62,980,500.00 | ||
进口设备贴息2 | 44,379,829.00 | |||
促进就业款 | 6,452,886.12 | 10,477,090.77 |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23,854,691.40 | 653,476,087.13 | ||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28页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14,604,321.34 | 11,527,118.55 | ||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 1,800,000.00 | 2,566,798.00 | ||
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 | 12,522,644.04 | 6,064,130.69 | ||
税费返还或减免 | 8,740,286.42 | |||
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减免税 | 1,437,800.00 | 1,555,449.99 | ||
企业吸纳政策享受减免税额 | 545,950.00 | 855,400.00 | ||
合 计 | 829,104,310.54 | 1,546,539,182.74 |
十一、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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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法郎有关,除本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法郎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公司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六、62“外币货币性项目”。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 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2% | 1,591.63 | 1,591.63 | -506.16 | -506.16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 | -1,591.63 | -1,591.63 | 506.16 | 506.16 |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2% | 704.32 | 704.32 | 1,130.25 | 1,130.25 |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2% | -704.32 | -704.32 | -1,130.25 | -1,130.25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3% | -27.91 | -27.91 | -312.71 | -312.71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3% | 27.91 | 27.91 | 312.71 | 312.71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3% | -146.05 | -146.05 | -378.29 | -378.29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3% | 146.05 | 146.05 | 378.29 | 378.29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3% | 250.24 | 250.24 | 54.11 | 54.11 |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3% | -250.24 | -250.24 | -54.11 | -54.11 |
人民币对法郎贬值3% | -49.61 | -49.61 | -57.01 | -57.01 |
人民币对法郎升值3% | 49.61 | 49.61 | 57.01 | 57.01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②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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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上升75个基准点 | -3,016.14 | -3,016.14 | -3,301.75 | -3,301.75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75个基准点 | 3,016.14 | 3,016.14 | 3,301.75 | 3,301.75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③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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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四、11。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
六、4及附注六、7的披露。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1年以内 | 1-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488,419.3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 | |||
应付票据 | 244,051.43 | |||
应付账款 | 258,420.74 | |||
其他应付款 | 8,998.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187,64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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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1年以内 | 1-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租赁负债 | 860.60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267,259.20 | 81,285.52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23,761.78 | 26,306.12 | 53,596.90 |
十二、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402.35 | 45,402,844.51 | 45,704,246.86 | |
其他 | 301,402.35 | 45,402,844.51 | 45,704,246.86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58,429,964.91 | 158,429,964.91 | ||
应收票据 | 158,429,964.91 | 158,429,964.9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88,171.49 | 17,988,171.4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1,402.35 | 221,820,980.91 | 222,122,383.26 | |
(四)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衍生金融负债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97,386,225.97 | 97,386,225.9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39,399股,该公司于本报告期末股票市价为每股7.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期末公允价值301,402.35元。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系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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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系子公司Luminus,Inc.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本公司按照投资额加上已实现收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本公司本年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Liminal Space, Inc.股权,本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十三、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 | 投资 | 139,215.00 | 5.14 | 5.14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厦门 | 工业生产 | 51,252.7201 | 24.33 | 24.33 |
注1: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林秀成,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51.0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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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6.67%的联营企业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5.00%的联营企业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3.33%的联营企业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0.00%的联营企业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40.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注) | 持股比例24.80%的联营企业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联营企业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4.80%的全部股权于2024年12月31日转让完毕,故2024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但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属于关联关系,年末往来款项不属于关联方往来款。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 | 1,279,085.68 | 2,678,818.37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货物、接受技术服务等 | 479,895.35 | 608,2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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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等 | 17,001,681.22 | 1,003,171.79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电子器件等 | 2,239,252.82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房租物业水电 | 1,244,105.20 | 1,232,387.91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120,220.71 |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46,950.48 | 33,958.54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接受动力服务等 | 1,469,302.14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等 | 20,101.37 | 33,367.85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39,724,229.87 | 65,016,902.96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材料等 | 1,964,189.88 | 52,304,809.90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LED应用产品、提供研发服务等 | 181,165.95 | 806,328.76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LED外延芯片、LED 应用产品、提供代工等 | 7,034,647.71 | 5,283,801.87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等 | 554,179.10 | 394,956.50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 2,992,663.31 | 3,079,849.64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提供代工等 | 218,962.83 | 342,107.87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销售LED外延芯片 | 36,378,390.28 | 1,247,280.23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销售碳化硅衬底、LED应用产品、设备、提供劳务服务等 | 37,523,078.87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五险一金 | 13,421.44 | 36,588.96 |
(2) 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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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员工宿舍、实验室等 | 1,004,571.45 | 1,378,857.23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机器设备 | 442,385.26 | 10,652,234.82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员工宿舍 | 21,016.60 | 35,913.01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服务器等 | 2,657,015.38 | 2,070,594.30 |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2,624,794.56 | 2,593,589.76 | 2,624,794.56 | 2,593,589.76 |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6/11 | 2025/6/11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9/29 | 2025/1/17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5/17 | 2025/5/17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2021/9/29 | 2026/9/29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6/6 | 2027/6/5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5/29 | 2025/5/28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5/20 | 2029/6/28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0 | 2022/6/3 | 2025/6/3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0 | 2022/8/15 | 2025/8/15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2/8/12 | 2025/8/12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21 | 2029/6/10 | 否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37页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5/8 | 2025/4/18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10,000,000.00 | 2024/1/31 | 2027/1/30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8/26 | 2027/8/26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7/4 | 2027/7/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7/4 | 2027/7/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022/3/11 | 2025/3/10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7/4 | 2028/7/15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81,000,000.00 | 2024/9/23 | 2027/9/23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9/9 | 2027/6/28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9 | 2025/6/8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9/15 | 2025/4/1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2/5 | 2025/2/5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8/15 | 2026/8/15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9/29 | 2026/9/28 | 否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38页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8/6 | 2027/8/6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9/9 | 2027/6/28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12 | 2025/6/12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1/26 | 2025/1/25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4/2/1 | 2025/2/1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3/4 | 2025/3/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2/23 | 2025/3/31 | 否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7/1 | 2028/3/16 | 否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494,000,000.00 | 2015/10/10 | 2032/12/25 | 否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61.63万元 | 1,534.69万元 |
(5) 其他关联交易
①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利息余额为人民币66,061.11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
②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5年度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30,000.00万元,2016年度取得借款人民币135,400.00万元,年利率为1.20%,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39页
款项于2033年12月24日前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24,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
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合伙企业增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文必、施毓灿通过认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560.00万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171,393.48 | 211,713.93 | 35,243,908.60 | 352,439.09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15,878.40 | 158.78 | 34,645,771.31 | 346,457.71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7,182,294.75 | 71,822.95 | 1,256,685.36 | 12,566.85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85,548.80 | 25,855.49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31,450.00 | 15,314.50 | 1,653,830.00 | 16,538.30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236,111.26 | 12,361.11 | 2,548,984.47 | 25,489.84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4,472,953.40 | 44,729.53 | ||
合 计 | 35,610,081.29 | 356,100.80 | 77,934,728.54 | 779,347.28 |
应收票据: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8,200,107.70 | 500,764.95 | 39,138,055.68 | 272,517.75 |
合 计 | 58,200,107.70 | 500,764.95 | 39,138,055.68 | 272,517.75 |
应收款项融资: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18,283.54 | |||
合 计 | 1,918,283.54 |
(2) 应付项目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0页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1,743,808.10 | 3,559,467.84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88,660.29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153,112.67 | |
合 计 | 7,985,581.06 | 3,559,467.84 |
合同负债: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198,318.58 | |
合 计 | 198,318.5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45,066,061.11 | 30,795,111.12 |
合 计 | 145,066,061.11 | 30,795,111.12 |
长期应付款: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694,000,000.00 | 839,000,000.00 |
合 计 | 694,000,000.00 | 839,000,000.00 |
十四、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授予对象类别 | 本年授予 | 本年行权 | 本年解锁 | 本年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75,100,000.00 | 105,140,000.00 | ||||||
合 计 | 75,100,000.00 | 105,140,000.00 |
注:本年股份支付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六、38“资本公积”。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 目 | 相关内容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1页
项 目 | 相关内容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7,683.33元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7,683.33元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五、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2023年8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营设立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31,212.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缴出资156,122,449.33美元(人民币:
1,113,619,558.03元)。
2、 或有事项
本公司因LED应用产品销售纠纷,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存在未决民事诉讼案件,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之日,该未决诉讼尚无实质性进展。
十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89,018,727股,以扣减回购股份170,997,817股(暂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的回购股份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18,020,910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360,418.20元(含税)。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2页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未分配金额。这些报告分部是以集团业务模式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和投资管理。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 目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未分配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1,610,582.75 | 1,610,582.7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6,044.09 | -36,044.09 | ||
销售费用 | 18,096.95 | 18,096.95 | ||
利息收入 | 15,636.00 | 188.00 | 15,824.00 | |
利息费用 | 28,762.16 | 3,891.88 | 32,654.04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06.44 | -1,286.33 | -6,892.77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0.46 | 1.72 | -1,268.74 | |
资产减值损失 | -33,153.91 | -33,153.91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83,078.20 | 0.23 | 383,078.43 | |
利润总额(亏损) | 42,210.37 | 81,689.26 | -88,142.37 | 35,757.26 |
资产总额 | 2,506,159.17 | 3,916,986.35 | -517,857.19 | 5,905,288.33 |
负债总额 | 2,076,926.68 | 1,058,091.40 | -918,939.82 | 2,216,078.26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131,429.62 | 1,109.67 | 132,539.29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26,452.17 | 20,971.92 | 147,424.09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402,727.72 | 402,727.72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3页
(3) 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LED外延芯片 | 6,037,205,298.12 |
集成电路产品 | 2,856,989,371.11 |
LED应用产品 | 2,603,775,175.10 |
材料、废料销售 | 4,476,313,051.99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131,544,600.35 |
合 计 | 16,105,827,496.67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13,868,482,347.30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7,345,149.37 |
合 计 | 16,105,827,496.67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项 目 | 年末余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35,316,524,455.56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83,641,406.03 |
合 计 | 35,600,165,861.59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本年有3,948,135,332.25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对单一客户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占同期收入总额的24.51%。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4页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合 计 | 5,853,207,060.40 | 4,992,271,014.14 |
(1) 应收股利
①应收股利情况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
小 计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2) 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4,091,901,313.07 | 2,033,542,344.81 |
1至2年 | 812,729,380.86 | 1,762,555,993.63 |
2至3年 | 52,455,600.00 | 75,332,200.00 |
3至4年 | 16,132,200.00 | 70,868,038.61 |
5年以上 | 1,057.00 | |
小 计 | 4,973,218,493.93 | 3,942,299,634.05 |
减:坏账准备 | 11,433.53 | 28,619.91 |
合 计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5页
②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4,972,875,140.61 | 3,941,515,405.92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43,353.32 | 584,228.13 |
小 计 | 4,973,218,493.93 | 3,942,299,634.05 |
减:坏账准备 | 11,433.53 | 28,619.91 |
合 计 | 4,973,207,060.40 | 3,942,271,014.14 |
③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151.33 | 20,411.58 | 1,057.00 | 28,619.9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5,717.80 | -10,411.58 | -1,057.00 | -17,186.38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33.53 | 10,000.00 | 11,433.53 |
④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8,619.91 | -17,186.38 | 11,433.53 | |||
合 计 | 28,619.91 | -17,186.38 | 11,433.53 |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6页
⑤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776,076,059.75 | 55.82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32,721,280.86 | 40.87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至2年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00,889,600.00 | 2.03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2至3年、3至4年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9,188,200.00 | 0.99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0.28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
合 计 | 4,972,875,140.61 | 99.99 |
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745,047,839.80 | 32,745,047,839.80 | 31,245,047,839.80 | 31,245,047,839.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9,719,198.93 | 209,719,198.93 | 222,582,477.15 | 222,582,477.15 | ||
合 计 | 32,954,767,038.73 | 32,954,767,038.73 | 31,467,630,316.95 | 31,467,630,316.95 |
(2) 对子公司投资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7页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 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5,581,021.63 | 445,581,021.63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9,782,000.00 | 799,782,000.00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0,000.00 | 2,980,000,000.00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1,590,000.00 | 661,590,000.00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Luminus,Inc. | 407,853,830.00 | 407,853,830.00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678,000,000.00 | 4,678,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253,566,411.63 | 2,253,566,411.63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360,000.00 | 79,360,000.0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872,314,576.54 | 7,872,314,576.54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407,000,000.00 | 7,407,000,000.00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4,500,000,000.00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 计 | 31,245,047,839.80 | 1,500,000,000.00 | 32,745,047,839.80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8页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583,178.65 | -12,605,376.43 | 50,977,802.22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72,701.65 | -560,060.85 | 8,312,640.80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767,336.59 | -329,180.37 | 4,438,156.22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2,343,154.43 | -19,012,383.60 | 53,330,770.83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40,779,096.34 | 19,233,170.10 | 60,012,266.44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237,009.49 | 410,552.93 | 32,647,562.42 | |||||||||
小 计 | 222,582,477.15 | -12,863,278.22 | 209,719,198.93 | |||||||||
合 计 | 222,582,477.15 | -12,863,278.22 | 209,719,198.9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49页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合 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类型分类: | ||||
LED外延芯片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合 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合 计 | 360,440,866.27 | 359,017,186.39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4、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88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863,278.22 | 5,451,720.30 |
合 计 | 867,136,721.78 | 1,055,451,720.30 |
十九、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35,329.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6,581,666.50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151页第150页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86,371.6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188,439.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824,014,92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