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是公司在分析2025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状况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对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后谨慎编制的。本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状况、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遵循谨慎性原则,是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综合2025年宏观经济预期、行业需求状况、公司业务拓展计划、各类产品在手订单情况及投融资计划等因素拟定的。公司预算编制按合并口径进行,涉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预算期内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目标市场无重大变化;
3、公司预算年度里原材料价格与供求关系、销售产品价格、生产组织结构、劳动安全、汇率、税率等无重大变化;
4、公司智能制造装备及基于装备工业优势延展的工业服务两大产业方向核心业务的经营模式及经营成果符合预期;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市场拓展计划、投融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25年度主要产品销售及产品交付计划;
2、公司2025年度工业服务业务计划;
3、公司目前生产排产计划;
4、公司2025年度投资、筹资计划。
四、2025年度各项业务预算
(一)生产经营
1、2025年经营预测
近年来,公司逐渐形成以智能制造装备及基于装备工业优势延展的工业服务两大产业方向,这两个主要的产业方向分别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展望2025年,公司凭借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把握下游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机器人多场景深度应用的中长期需求带来的市场机遇,受益国家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红利,结合目前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和市场销售预期,公司有信心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健康发展。
2、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预测
2025年,公司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约为27.50亿元,其中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约为26.20亿元。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2.00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预计约为11.80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预计约为6.00亿元。综上,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5.50亿元。
(二)投融资计划
1、投资计划
在2024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的厂房与办公楼已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目前公司的生产场地设施能够满足预算年度的生产需求。在2025年度,公司暂无新的大规模基建投资计划,但会根据生产需求在预算年度内采购更新部分生产设备,预计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
2、筹资计划
公司近年来发展稳健,经营业绩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均良性增长,有充沛的在手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公司被多家商业银行列为优质客户,主要的授
信合作银行为母公司提供的授信均为信用方式。预算年度内母公司计划使用的银行授信用途主要用于开具保函、票据贴现等,暂无使用银行贷款资金的计划。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其流动性需求,预算年度内可能有小额短期银行贷款融资需求。
(三)研发计划
公司积极把握产业机遇,面向未来需求,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竞争力,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产品的优势竞争地位。2025年度内公司研发费用预计总投入约1.55亿元。
(四)利润分配计划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如下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近3年股利分配政策如下表所示:
年度 | 分配基数 | 具体分配方案 |
2023 | 101,536万股 |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2 | 102,255万股 |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1 | 102,255万股 |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1,022,560,873股(考虑可转债转股因素)进行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640,218.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五、预算年度内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1、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产业数字化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
2、基于5G、工业互联网的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司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中未能深度应用的风险;
3、“机器人+”及中国智能装备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
4、“工业服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5、面对“机器人+”发展机遇不能有效拓展新的产业方向可能存在的风险;
6、人形机器人关键技术及原理样机产业化研发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7、技术保密与面对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