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博实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18,618.3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56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459.1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596.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882.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714.3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581,381.6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43,418,618.32 |
加:以前年度已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7,142,959.67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304,591,937.92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79,262,905.90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61,504,635.27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40,405,778.43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123,418,618.3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 145,969,640.07 |
加: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1,982,977.80 |
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 59,779,956.31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47,582,179.57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5,628,039.79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6,569,736.9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88,172,661.56 |
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扣除本次可转债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后的净额。
(1)公司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78.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437.19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2,341.86万元)。
(2)公司无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金额。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6,437.19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2,341.8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17.2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从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保荐人 | 开户银行 | 协议签订时间 | 协议履行 情况 |
1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2022/10/24 | 正常 |
2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2022/10/24 | 正常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 账户 类别 | 存储余额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5127 | 募集资金专户 | 5,768,841.09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4937 | 募集资金专户 | 5,038,789.80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500002861 | 募集资金专户 | 9,365,030.67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现金 管理 | 19,000,000.00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现金 管理 | 20,000,000.00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 账户 类别 | 存储余额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现金 管理 | 29,000,000.00 |
合 计 | 88,172,661.56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32.01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04.87万元),现金管理收益480.90万元(其中2024年度现金管理收益93.5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1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1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36,437.19万元,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2024年度实现效益2,221.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7,355.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2年9月28日止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 |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160,000,000.00 | 1,971,119.80 |
2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90,000,000.00 | 9,131,549.20 |
3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70,000,000.00 | 7,294,686.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00.00 | 见下注 |
合计 | 450,000,000.00 | 18,397,355.00 |
注: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66.04万元(不含税),及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92.10万元(不含税),合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由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中支付。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监事会及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度现金管理收益93.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2日 | 2025年1月22日 | 19,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2日 | 2025年1月22日 | 2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6日 | 2025年1月16日 | 29,000,000.00 |
合 计 | 68,000,000.00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博实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实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博实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博实股份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鹤令 徐 懿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4,341.8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78.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437.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4,758.22 | 12,684.51 | 79.28 | 2024年7月注2 | 2,221.00 | 是注3 | 否 | ||
2、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562.80 | 6,713.27 | 74.59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否 | |||
3、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656.97 | 4,697.55 | 67.11 | 2023年12月注4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注5 | 否 | 12,341.86 | 12,341.86 | - | 12,341.8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341.86 | 44,341.86 | 5,978.00 | 36,437.19 | — | — | 2,221.00 | — | — | ||
合计 | — | 44,341.86 | 44,341.86 | 5,978.00 | 36,437.19 | — | — | 2,221.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资金1,971,119.8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资金9,131,549.2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资金7,294,686.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1.86万元;注2: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于2024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设施待投入资金或按进度付款;注3: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的效益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实现的效益;注4: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款项待支付;注5: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为12,34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