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人数
人,实到监事人数
人(监事余善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2025年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