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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江伟先生、独立董事许大志先生、独立董事李世杰先生、董事长王志学先生、董事王勇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江伟先生担任。2024年内,黄生先生、姚世娴女士因董事会换届卸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一次会议听取《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及《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2023年度年报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3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三次会议听取《2023年度审计汇报》,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关于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指出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在审计机构汇报初步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及《关于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新财发〔2023〕202号),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工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执行。对公司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敦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评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建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工作规范治理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5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沟通,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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