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93证券简称:新相微公告编号:
2025-03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监事薪酬方案
(一)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
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