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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成立日期为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北京德皓国际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数量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25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大华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总体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充分了解和审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总体审计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的正常运行。

(三)2025年3月和4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初审后沟通,即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审核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及时、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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