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1011股票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5-01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
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人,独立董事于成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共审议了十七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7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8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价,可以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合法有效依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170,187.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7,049,034.2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1,219,221.7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860万元。
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南京银行珠江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20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21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线上融资》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线上融资业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
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22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记录;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