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年度报告工作量大、过程繁杂,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管理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等报表项目的审慎确认。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调整至2025年4月29日。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1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